故事讲述了,年轻的橄榄球队和朋克青年的故事,采用了倒述的手法,开始有些摸不着头绪,很想弃剧的感觉,撖榄球队,年轻的爱运动的年轻人,朋克,一群现代青年,追求新事物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放任不主流的生话方式,被大众所排斥,对与两伙年轻人犯了错,不论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怎样,所承担的责任,接受的惩罚应该是一样的,都应为自己犯的错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应用有色眼镜去评判。
年轻人吗,朋克一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该把朋克看的过于偏激。
把一些主流的条条框框强加给一些年轻人,也不可取。
朋克,人们总是给他们打上特殊的记号,认为他们是青春年少,不妥协,任性,自由,狂傲,无拘无束,暴烈,负面的形象让他们有时处于社会也缘化的状态,人们常用歧视的观点去理解他们,成为社会不良青年的代名词,整部片子从多视角去呈现展示社会上的朋克青年,带着冷醋,悲伤的处理手法,故事情节直击人的内心,看到很多令人深思的东西!
没有炸弹的炸弹之城,有的只有人性的泯灭。
电影是倒叙,所以一开始看容易迷糊。
低沉的配乐,像无人引航,感觉致郁。
人物的众多也使人一开始没有兴趣。
所以。。。
一定要耐心点,实在看不下就放弃,或者跳过题材是文化冲突,对异端的处决。
1、镇子里有两伙年轻人群。
棒球队、朋克2、 美国法院依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在类似问题上尊照先前的案例。
这些案例被称为“判例”。
所以事件影响会很大很大。
3、开局 是审判 ,胖子是律师。
律师不一定没有人性,但合法的利用了知识的可怕。
4、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对错,但依旧对异端有所顾忌,有所狠心,包括我。
我们都有炸弹,都可以点燃它。
以后还会有朋克吗?
不会。
流朋呢?
可能。
在美国德州的一个小镇,顶着鸡冠头的朋克小子们和橄榄球队起了冲突。
一个朋克小子因此被橄榄球队故意开车撞死,在法庭上,对方却被无罪释放。
因为对朋克的偏见、误解、污名化,陪审团认为“朋克就该死”。
[炸弹之城]片子很一般,但是讲述的这个故事来源于90年代的一桩真实事件。
©[炸弹之城]海报我几乎看哭,因为想起从70年代朋克出生起的境遇。
朋克,从一种音乐风格到一种时尚、一种标榜,一种青年文化,给后世留下数不尽的遗产。
但它早就死了,生于70年代,又迅速凋零于此。
01.朋克之死69年底,在南加州Altamont免费音乐节上,一名黑人观众被担任保安的飞车党刺死。
那时,“爱与和平”的伍德斯托克刚刚过去4个月,理想主义的嬉皮士运动被一下推到了残酷的现实面前。
60年代的理想主义就此轰然崩塌,而新新的70年代年轻人正从废墟中悄然崛起。
面对英国举国的高失业率,全国限电,食品短缺,物价飞涨——又脏又野的性手枪乐队(Sex Pistols),以一嗓子“我是无政府主义者”(《Anarchy in the U.K.》)首先喊出了第一声。
©性手枪乐队演出现场对政治和宗教这样社会基本秩序的直白挑衅,是他们丢给西方世界的第一颗炸弹。
朋克(PUNK),从之前流行在纽约地下的一种小众音乐,转而在英国掀起了一场狂热的青年潮流。
在1976-77短短两年间,朋克聚集了各个阶层的乌合之众:底层青少年、60年代激进分子、同性恋者、瘾君子、犯罪者、迪斯科女郎、知识分子、艺术家等等。
各种社会弃儿全都集聚在性手枪、冲撞(The Clash)、雷蒙斯(The Ramones)等等一众朋克乐队下,寻求着力量和认同。
©雷蒙斯乐队在现场演出时的情景但就像在此之前的纽约娃娃乐队(the New York Dolls),虽然影响深远,却只存在了短短4年时间,只出过两张正式的录音室专辑。
性手枪比之更甚。
78年,性手枪在洛杉矶的巡演上,最后一首翻唱了伊基·波普(Iggy Pop)的《NO FUN》;唱完后,主唱半蹲在舞台,略有些落寞地喊道:“你们感到被骗了吗?
”从此,性手枪再没有在舞台演出。
©性手枪最后一场演出,有些落寞的主唱从成立到解散不到两年时间的性手枪,真正践行了“Too young to die”和“从容燃烧”。
而随着性手枪的解散,到70年代末,真正意义上的朋克音乐/乐队就已经死了。
至少在大众意义上,他们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要等到十几年后另一场复兴运动。
但那已经不再是70年代的朋克了。
02.死于绞杀来自旧金山的沉睡者乐队这样唱道:“走向地狱之时,你总是知道。
”76年,性手枪参加了一个早间新闻访谈节目,节目上,主持人不停地嘲讽他们。
觉得他们从来不是在认真地做音乐,讽刺他们的街头混混身份。
性手枪的成员们一开始还耐心诚恳地解释,后来,直接把一堆脏话泼向了主持人。
©性手枪参加早间新闻访谈节目第二天,所有的报纸头版都是关于性手枪的“污秽与愤怒”。
媒体有预谋地,从这时开始毁掉他们,号召社会抵制性手枪,怂恿唱片公司与他们解约。
原本预计的巡演地点,从几十个,快速减少,没有巡演单位愿意接纳他们,到最后只演了几个城市。
当时的唱片公司EMI见状立马抛弃了他们,他们从此不得已辗转在不同的公司之间。
没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敢签他们。
政客们又跳出来,在电视上公开反对和抵制他们,然后是一些保守的政治团体、家长联盟。
一时间,性手枪连同朋克运动,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媒体这样有预谋地夸大、然后毁掉让他们害怕的青年文化,也不是第一回了。
比如,60年代,摩登族(Mods)和摇滚族(Rockers)的冲突,大部分都算得上是媒体一手炒起来的。
©60年代,摩登族和摇滚族的大规模冲突,媒体功不可没媒体浮夸地将年轻人的矛盾写成恐怖的全国性犯罪集团,保守的成人文化再用强硬措施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对待70年代急速兴起的朋克浪潮,他们仍然是这一套。
但主流媒体一边禁播,政治团体一边抵抗,所有的青年人们却愈加为性手枪和朋克运动疯狂了。
在唱片工业界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性手枪,最终签了独立唱片Virgin,才终于得以出了这首举世闻名的《God Save the Queen》。
©《God Save the Queen》封面封面是用封条将女王的眼睛和嘴封住,歌词唱的是:上帝拯救女王/法西斯政权/他们把你变成一个笨蛋/没有未来/没有未来。
混合着对英国没落的些许愤怒,些许无力,还有些许敢说真话的赤诚和淡淡的虚无主义。
如此不入耳的话,彼时的英格兰根本不愿去听。
所以,歌曲很快被禁。
电台禁止播放,唱片店禁止出售。
伴随着英女王登基25周年的纪念日,性手枪于是尾随在女王的游轮后,公开唱了这首歌,名曰“献给傻子们的玫瑰”。
©英女王登基25周年的纪念活动被禁的歌曲登上了排行榜第一,而他们也在警局度过了一整晚。
而到后来,他们走在路上也常常被人攻击,保守团体甚至动员家长们上街游行、反对朋克。
将朋克等同于“暴力”和“危险”,是媒体、是主流、是保守势力一直在做的一件事。
所以,性手枪死后,没有公司愿意再碰朋克乐队,一时间,各个乐队要么解散,要么转型,要么转入地下。
朋克时代结束了。
03.死于商业朋克是反叛的艺术。
承袭上世纪20年代的达达主义、60年代的情境主义,他们反叛规则,反叛制度,也反叛消费主义。
居伊·德波说:文化已彻底沦为一种商品,并不可避免地成为景观社会的明星商品。
反商品的朋克,又最终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它反对的一部分。
这是朋克的悖论。
所以,你能叫90年代商业潮流下朋克复兴的乐队叫朋克吗。
我持怀疑态度。
当然,70年代的朋克,也不是完全反商业的。
性手枪几次签约、又解约的,都是主流商业公司;而冲撞乐队,就更是以商业化的推动和运作闻名。
©冲撞乐队以将商业化带入朋克闻名但更重要的,是那时候朋克的反商业精神:早期的朋克乐队不上电视、不签公司,什么都自己来,唱片自己录、杂志自己做、电影自己拍。
后来,即使成为被消费的一部分,他们也一直对媒体和商业保留了一种距离和不信任。
媒体可以造就他们,也可以毁掉他们。
唱片公司亦然。
但经历了80年代的沉寂,到90年代,复兴的朋克终于还是被工业收编、完全商业化了。
Grunge的涅槃(Nirvana)以疾风一般,迅速席卷整个美国,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
©涅槃乐队,中间柯本的死即是死在这种困境里紧接这之后,是后裔(Offspring)和绿日(Green Day)。
绿日的第三张专辑《Dookie》卖出了超过2千万张的成绩,还被迅速提名了格莱美。
©绿日乐队的成功带动了流行朋克风潮名曰“流行朋克”(Pop Punk)的风潮到来了。
针砭时弊的叛逆歌词变成了校园爱情,朋克开始变成了一种时尚装扮,一种赚钱工具,一个生意。
再到了现在,难有新的流朋乐队进入大众视线,已有的像五秒盛夏(5 Seconds of Summer)、All Time Low在商业风潮下也已纷纷转型。
©五秒盛夏是当下最成功的流朋乐队,当然,新专转型Pop了当你还在考虑流朋到底算不算朋克的时候,流朋这股风潮也已经过去了。
以后还会有朋克吗?
不会。
流朋呢?
可能。
「存在短短两年的性手枪,我心中最好时刻的性手枪」-作者/卷卷毛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破词儿」
这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看完,感受的到导演本身想拍一部具有社会意义且能为边缘群体发声的电影,奈何可能功力不够,用了大时间铺垫了同样生活在美国的年轻人,所经历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方式。
但不得不说最后玛丽莲曼森的旁白真正意义上值得大家去思考,也是点睛之笔。
看似不可一世的美国朋克,他们喝酒,打架,嚣张,不可一世。
毁灭一切——是他们的口号,可现状只是一群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底层年轻人。
他们只是在音乐中称王称霸,讽刺社会,抱怨不满。
看似一群有教养有朝气的明星大学生们,他们上着名牌大学,有着闪耀的光环,他们是美国的未来,可实际上,打架斗殴,喝酒泡妞,1997年,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几个玩乐队的青年和一群高中生发生口角,之后便矛盾升级,两伙人先后打了几次架,最终以男孩布莱恩被冲动的高中生科恩开车撞死后,结束了这场冲突然而看似是一场简单明了的杀人事件,但在法庭上且出现了令人咂舌的偏差,科恩被定为过失杀人,不仅没有坐牢,反而无罪释放,而朋克少年布莱恩,在法庭上又被杀死了一次他有教养,有前途,法官不愿相信他会故意杀人他抨击社会,抱怨一切,口号中富有攻击性,婉如死不足惜。
最终科恩的父母带他回家了,布莱恩的父母连再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
异端就是该死吗?
事实上真正的朋克已经死了,如今的朋克已经不得已的归进了主流,从极端无政府主义,发展到反战,唱些少年心事。
朋克本身已经不具有攻击性了。
尽管朋克已经发展至此,在大众看来,现实生活中莫西干头,满身挂饰的小清新们,依然还是异端。
异端还是该死朋克在字典里的定义还是一文不值的人,好斗或暴力的年轻人,通常是流氓和匪徒,反社会者律师对朋克的定义:他们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来恐吓周围的人,你甚至可以说他注定会那样死去,陪审团的最终判决也告诉每一个人,有色眼镜下的偏见深深地扎根在每个人的心底正如朋克涂鸦被警察一顿毒打,高中生集会纵火,警察只是让他们快点回家,布莱恩不是死在轮胎下的,而是死在了偏见中,死在了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
人们总是害怕和自己不一样的事物,害怕那些勇敢张扬自我的人,这种偏见无疑是愚蠢和可笑的,更可笑的是直到如今这种偏见依然存在且日益加重朋克从一开始,仅仅只是通过音乐的方式反对主流,抱怨不满,而主流反对异端,则是多管齐下恨不得再加个邪教暴恐的名号。
所以我很喜欢科特科本所表达的那样: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如涅槃重生,错的不是这些朋克青年,错的是这个世界 个人很难独立于体制之外,从出生那一刻起,社会无时无刻传输给你什么是正确的,如果你没选择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社会会抛弃你,并给你一个一文不值的标签。
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死孩子娱乐成人呢?
影片拍摄的手法很纯熟,把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用穿插叙事的方式将悬念留到了最后,因为从造型来看,怎么都会觉得受害者会是那些白精们。
但影片的内容显然有非常大的倾向性,在我眼中并不客观。
影片把最终的受害者描述成一个温柔善良,爱护女友,热爱动物,和父母相处融洽,照顾队友们,有梦想,有潜力(重金属摇滚唱将),有担当(为房租奔波,不知道为什么没了下文)。
即便是美国这种超级发达,有着无限可能性和包容性的国度,主角的这种人设也过于完美。
我当然一眼就能看出影片反应出的社会问题,但这种过于美化过的人生,自然会影响讨论这种社会矛盾性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自从我读史以来,对什么“仁爱兼爱”就觉得很扯。
人这种生物,必然是孤独的。
把一群心怀各异,喜好,文化层次,生活背景不一样的人凝聚起来,只有施加两种属性:共同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威胁。
二战算是人类史上遭受的最大的共同威胁,人类空前抱团。
即便如此,在意识形态都分成了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
我朝媒体最爱恶心美国的就是黑人问题,恨不得把美国渲染成除了上流白左们,各个白人都是种族主义者。
如果说《美国x档案》里讲述的是种族矛盾,那么该片里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这是白人之间的矛盾。
与其说是生活方式的矛盾,不如坦诚点说就是中产白人和穷白人之间的矛盾。
这些中产的白人家孩子们绝大多数将来的生活都比这帮穷庞克们优越的多,当然现在也是。
他们却的,只是“不太酷”。
事实上他们之中除了少部分类似4分位之类的角色能集荣宠女人为一身,大部分生活虽物质无忧却单调乏味。
在看该片之前刚好看了日本的《日日摇滚》,我说过摇滚(其实也包括了说唱)作为最特殊的音乐分类也最受年轻人热爱,因为哪怕你嗓音不行吉他也弹的很烂,你都可以通过嘶吼讲述内心的独白。
如同《八英里》中的阿姆,在公车上在痛苦中,随时随地都可以在本子上记录下内心的韵脚,配合上简单的律动,就可以在台上表达自我,门槛极低。
而提琴钢琴,当然只能是中产的白人老爷们才能涉及的艺术形式了。
影片最后才出现的原告律师深情款款的表述,我觉得是本片最大的意义:我不是希望你们享受判被告有罪的过程,而是用判决的结果告诉这个社区的孩子,做错事会受到惩罚。
在斗殴中,其实谁被打伤打死都有可能,另一种结局也许是主角一锁头把哪个白精小子头爆了。
年轻人这种没有沉淀又荷尔蒙爆炸的群体,做错事本来没什么,但是杀人从来都是另一回事了。
即便该片中的白精小子受到惩罚,这个世界的矛盾也不会减少一分,但至少可以让一部分群体哪怕在酒精和荷尔蒙上头的时候,也能保存最后一份理智的底线。
说实话,本人对朋克风格无感,但是看完有种要转黑的冲动,只能说看完以后心情很烦躁。
导演迷迷糊糊的拍摄风格 本人真心的不喜欢,想表达的主题并不明确,不同社区的两帮合不来的青年人。
两帮愣头青,两颗炸弹,不为什么就互相爆炸伤害对方,不安定的年纪,不安定的社会背景,总有牺牲品来点醒世人,以求得短暂的安静!
直观感觉上就是厌恶,甚至很容易就把这个厌恶附加到电影本身。
本质是一样的生物,只因为一方穿得像''斯文败类'',一方则极尽张扬,于是评审者就很自然地有了截然不同的第一印象,人类的缺陷。
暴力无休无止,我们受困其中,明明可以不那么做,为啥要作死地带来那么多恶心。
''法官''--泛指所有--要绞尽脑汁地去解决这些作死的人制造的问题以保障(其它)每个人的安全。
赞同障眼法之说,朋克是障眼法,炸弹之城是障眼法,法官是障眼法...看完这个感觉世界都无光,这么多破事儿。
很容易联想到去年英国的《死于独特》,都是聚焦社会“边缘”人群,以及人们对于他们的“标签”固有的抵触情绪所酿成的惨剧,整部片子处理的冷酷、悲伤,虽然很多东西都一笔带过,但片子还是很令人深思的。
为朋克树碑立传?
为“自由生活”呐喊?
别做梦了!
虽然橄榄球队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作为混混,要选对边,要用脑子,否则你就是个死朋克,朋克之死只能证明“优胜劣汰”,想用道德去帮他们唱挽歌?
这是圣母还是为自己的族群争一点空间?
给三颗星是因为这样的片子能让人动动脑的,并不是因为喜欢。
一开始我是被片名吸引过来的,而片子,其实和炸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片中提到过那个小镇是一个巨大的军火库。
我原本以为,在受到那些高中生欺负后,朋克们会去引爆炸弹,和他们来一个鱼死网破。
但是我错了,结尾并不是我想要的复仇,甚至,他激发了我的愤怒。
为什么朋克死了,甚至他在法庭上,还被杀死了一次。
只因为人们对他的衣服,发型所不容吗?
是的。
整个电影里,不论是任何人,都瞧不起朋克,警察肆意的侮辱朋克,甚至在检查罪证的时候,也说了慌。
那个女生,最开始的愤怒,不解,恐怖,在法庭中也变成了对同伴的辩护。
他们将自己的良心谋杀,只因为,朋克该死。
除了男主的父母。
并不是在这里宣扬朋克至上,只是,我在这里面看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恐怖。
一种愚昧。
朋克或许衣着和别人不同,但整部电影,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相反,那群高中生,却借着自己良善的外表,欺瞒了世人。
法律被他们利用,肆意践踏着民意,实际上,我看到的是法小于情这一问题。
杀了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然而电影中并不是。
啊啊啊啊····词穷了。
不知道怎么说。
主流社会主宰了意识形态,非主流生存空间有限
穿插的模式,反社会的剧情,导演力求公允的说事,以法庭说理的方式逐步解读事件发酵的过程,至于结果、公意由观众判断
自由没有错,无论是你认为的还是我认为的。
还可以
Junk For Fashion
有点太暴力了
风格加分,其他部分都像是烂梗拼凑集合,虽然有欺压,但是这种“我朋克我做什么都对”的态度真的不高级,顶多算个节奏超级混乱的长片版的《死于独特》
看了十分钟,全程一直拉进度条,后面群殴和庭审看了。当这群带着耳钉鼻环,穿着狰狞骷髅头长满金属钉外套非主流SB被高中生怒草的时候,我觉得好过瘾!辩方律师太帅了!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两星都给摄影和美术,导演给摄影师跪一个吧,要不是画面和我的强迫症,我是不会看完的。
看这部片,整个心情会很压抑。
偏见。
节奏太太慢了
朋克!
玩朋克的都是xx。
这就是一烂片
异端就是天生的输家
以貌取人固然不对,但你把电影拍成这副屌样就更不对了!
摧毁一切/喊出的口号在最后显得更加无力
不同的人 不同的生活方式 不同的思想 不同的文化 我想说人类因为爱有了文明 而不同的爱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不能因为你看不见就评论和指责别人的方式 布莱恩被谋杀了两次 无论你的穿着多么体面 你都不能蓄意谋杀别人 你体面的着装下有一副肮脏的皮囊 布莱恩 愿天堂更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