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逊在《人权文件》里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在文明社会,当人的生命产生之后,即被赋予不可剥夺的权利,甚至包括这个生命的拥有者。
但是我有我的自主选择权,我有我想要的生活方式,不论以何种方式来结束都是我要走的路,我活我的我死我的,又关你什么事。
对于一个陷入生存绝境的人,你不知道,活着对于他们有多辛苦,因为你有健康,你有明天,你有希望,你说你能够将心比心,你能好好照顾这些人支撑到自然死亡那一天,而他们这样艰辛的苟延残喘的活着又何尝不是为了满足世人的虚荣的良心。
对于安乐死的坏处所谓有志之士可以林林总总的列出一堆,却没有人能为绝望的患者做出最好的决定。
我无法选择何时、何种方式来到世界,但我愿能平静而有尊严地在我需要的时候离开,这应该是生命权利的一部分。
你凭什么干涉。
这个世界对于安乐死和协助死亡太过伪善,安乐死有他的规范和限制。
我们鼓励坚强的生者,但我们并不应该排斥安乐的死去。
不是要我们要轻生,而是痛苦的无法生活。
Jack Kevorkian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医生,他站在病人的一边看到了他们的痛苦与艰辛,他做了这些人不敢做的事和不敢开的先河,或许那句生不逢时真是说对了,可是我相信,很多个很多个明天,当社会进步到那个阶段时,安乐死一定能通过法律合法化。
(lz是萝莉,承受能力差,若讨论请勿人身攻击)心情大好跑来写观后感有时候觉得电影奇妙得难以言喻。
眼睛盯着显示器,脑子转不转都能既有所收获又可以放松。
从电影里捕捉到一些现实问题时,头脑中的警报器会响。
这部电影着实让我兴奋的原因是,它给目前不大受人关注的安乐死问题设计了一个被推到风口浪尖的背景,加上阿尔·帕西诺手术刀般无比精准的表演,让一部看起来像纪录片,演员的表现甚至可以说内敛的电影,实则分量十足浓墨重彩,很容易达到使观众思考、激愤的效果。
起码对我来说,这部电影后劲儿非常大。
我们常把和现实拼杀最终落败的人叫做“傻逼”或者“理想主义者”。
看到杰克医生在法庭上用三段论为自己辩护却显得滑稽的一幕,难免心酸。
毫无疑问,他人格高尚,清醒而睿智,最后一搏的方式是亲自执行一次安乐死,以此炒作自己吸引大众关注,从而获得在无数人瞩目之下为安乐死合法化辩护的机会。
他的想法可能比这夸张,以他的自信,那场庭审就是他邀请众人见证安乐死合法化的门票,斩钉截铁,胜券在握。
他只一味从逻辑上延伸和演进,捍卫安乐死必须合法化的主张。
但是他或许太关注自己的理想与病人的需要,忘了看看周围。
既然要这项活动合法化,就意味着它从此是可以被开展的公共事业,而不是只为某一个人进行这样的工作可以畅通无阻。
民众相信他的判断力与医德,但安乐死合法化后,其他凭空冒出来的执行者呢?
无法保证他们配不配得上这个职责。
进行这样的工作,对人品与智慧的要求都非常苛刻。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哲学家因为最爱智慧,所以被认为最适合当国王。
杰克医生心系的安乐死合法化,也无形中附加了一个如同“哲学家才能当国王”的高门槛。
这种提议让人无从下手。
他宣扬的“人人都自主地选择死亡”,只能发生在执行者都是智者这样一个不可能的场景中。
他虚构了一个理想国,在那里我们可以放心地安乐死。
如果把对可操作性的期待延伸下去,不用多久就会走进死胡同。
不能寄希望于从业者个个都是智者,那么我们试着制定一份规范,一份判断标准。
问题来了,这个实际上说“经判定你已经可以去死了,但你爱死不死”的标准,人道么?
显然不,它严重背离了初衷与目的。
我一点都不希望看到安乐死合法化的一天。
我不希望生命的结束变得更不安全。
“人们从来不知道不疼的时候有多好”我一直记得空难少年王嘉鹏在自传中写过的话。
我从来没写过一篇长的评论,但这个电影我很有感触,所以想说出自己的体会。
我虽然没有什么重病,是一个健康的人,但我理解疼痛是多么的令人难以忍受。
我痛经,很严重的那种,每月都会有一整天歇斯底里的疼痛,会拉肚子,会晕,会吐。
无论是上学,还是曾经高考的冲刺阶段,这一天一定是请假躺在床上整整一天。
虽然每月只是一天是这样,但不是亲身体会过的人,不知道这10到20个小时是怎样忍受度过的。
腹部痉挛刺痛发汗呕吐头晕,半夜2点不得不吃止痛药才能入睡。
但这只是每月一天。
看了这个电影,我无法想象,假设让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这样度过余生的日子……但同时又有一些所谓的维护法律的人维护他们所谓的“尊重生命”的信条的人,阻止我结束这日复一日的痛苦,仅仅让我“活着”,到最后我承担不起医药费得那一天,再拔掉我的氧气管或注射管,要么活活憋死要么活活饿死= =我只会觉得,太不人道了,为什么我一定要被迫这样痛苦无法得到救赎,为什么同样是死,我没有权利选择一种安逸而有尊严的死法。
我只是换为思考一下。
所以我能理解。
但是,安乐死和自杀的界限仿佛有点暧昧不清,我并不是支持所有不想活的人都可以去申请安乐死,我只是小小的希望有一天,能通过一些特定的程序测试评估检验之类的方式,去判定一个人,是否已经无可挽回生命,是否等待他的只有无尽的痛苦折磨,是否得到家人的理解,是否有足够的理由等。
无论怎么样,人如果被逼到那份上,应该有这样一个选择死法的权力。
正如影片中的一个特例一样,那个有重度抑郁症自焚的年轻人,是不允许给他实行安乐死的,而首先是治愈他的抑郁症。
希望有一天,法律能更人道更完善,而不仅仅是“法律”!
人终有一死,我希望我的那一天我能够选择(= =我妈要看到我这么说肯定要骂我说话不吉利,“呸呸呸”,再吐掉=3=)
我们对生很宽容,可对死一直很忌讳。
你也许很惊讶,但有人正在为活着而努力的时候,也有人为能够死去而苦苦哀求。
他们希望用死亡终结痛苦,有尊严的死去,在亲人的陪伴下安静地离开。
2月24日,台湾著名体育节目主持人傅达仁的家人公开了其去年6月份在瑞士进行安乐死的最后画面,一时间刷屏网络,令众人心酸。
视频中,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傅达仁保持着体面,甚至风趣。
他遵照医生的叮嘱,慢慢喝下四口药,每一口都让家人心如刀割,但一旁的家人依然流着泪安慰他:“喝下去就没有痛苦了”,“真勇敢”。
一旁的儿子泣不成声:“爸爸我们爱你“”,“好,这下不痛了”。
经过两个小时的“漫长”告别,傅达仁悄然的结束了生命,倒在儿子怀中慢慢睡去,享年85岁。
傅达仁84岁那年开始被病痛反复折磨,多次主动要求去瑞士执行安乐死,家人劝阻多次,用尽方法也没能让他“回心转意”。
傅达仁告诉家人,就算积极治疗,也只剩50%的生存机会,而且即便活下来,也只能一直躺在床上、失去自由,他不想要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过得这么痛苦,他想要快快乐乐,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程。
2017年11月,傅达仁举家去瑞士安乐死机构,但因家人不舍最终放弃,回到家中。
之后,病情急剧恶化,昔日的体育健将瘦到只剩下49公斤。
2018年6月,家人再度陪同傅达仁到瑞士,最终完成了“安乐死”。
作为至亲的儿子,傅俊豪形容自己的感受是:“那一刻,很平静,平静得就像父亲只是睡着,大家都没有意识到,他真的走了,也是这一刻,我们真正释怀,觉得这是对父亲最好的方式。
曾经我们不谅解他、曾经我们觉得他自私,曾经我们希望他可以陪在我们身边,但是父亲身上的痛苦,真的不是我们可以体会的,我们对父亲的爱,就是尊重他的意愿,我们陪在他的身边,他离开的那一刻,我们全家都在,父亲知道我们是爱他的,我想那就够了。
”对有些人来说,活着很容易,死却太难。
因为争议巨大,目前只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瑞士等国安乐死是合法化的。
美国、加拿大则只有个别州允许安乐死。
而在美国,当年一位叫做杰克•凯沃尔基安的医生为推动“安乐死”,曾被控一级谋杀。
从1990至1998年,杰克•凯沃尔基安共协助了130名病人自杀。
在这期间,他曾4次逃脱牢狱之灾,其中3次无罪开释、1次无效审判。
但在1998年11月,因一盘“死亡录像”,他被控一级谋杀并最终被送进监狱。
这盘“死亡录像”记录了一名病人被实施安乐死的全过程,杰克亲自将它送给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并要求在CBS最权威的新闻节目《60分钟》节目上播放。
该片播放后,引发轩然大波,杰克•凯沃尔基安被称为“死亡医生”。
在他看来,“死”也是每一个人不容侵犯的权利,他只是协助了他人,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处罚了法律。
2010年,一部由该事件改编的电影《死亡医生》 (You Don't Know Jack)上映。
杰克•凯沃尔基安由好莱坞传奇影帝阿尔·帕西诺扮演,导演是凭借《雨人》拿下奥斯卡最佳的巴瑞·莱文森。
影片扎实翔尽的讲述了杰克从萌发协助他人“安乐死”念头,不断为其抗争的经历。
影片没有多余的技巧化渲染,完全凭借演员们的发挥,通过各个历史事件,展现了“安乐死”在美国社会引起的巨大争议。
同时,制作者也没有单纯将杰克塑造为改革英雄,在尽力保持中立的情况下,表现了杰克逐渐陷入“孤军奋战”的逆境,突出了安乐死合法化的不易。
影片中,杰克为自己的好友,得癌症的女医生执行安乐死的场景几乎和傅达仁视频中的场景高度雷同。
病人在家人的陪伴下安静离开,双手合十,面露轻松。
能够帮助朋友摆脱病痛,保留活着的尊严,杰克虽悲伤不易,但依然能坦然接受。
可面对自己的亲生姐姐,心脏病突发去世,他没能陪伴其边,被医院通知去停尸房看最后一眼时,他拒绝了。
他不想看见姐姐现在的样子,那不体面。
他只想记住姐姐活着时的音容笑貌。
影片以逐渐低落、触底的方式推进。
一开始,杰克的身边聚集了一批能人善士为他出谋划策。
他得到了律师的协助,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可随着协助“安乐死”数量的增加,各方压力纷来沓至。
宗教人士质疑他亵渎上帝;州议员揪着他不放,三番五次想判他谋杀罪;最后州法院专门设立了禁止协助他人死亡的禁令;加上律师,朋友,亲人相继离去,杰克最终选择以卵击石,不但亲自执行了“安乐死”,而且把录像带寄到CBS电视台,以挑战法律的极端方式希望获得“安乐死”合法化的认可。
法官在最后宣判时提醒了杰克,法庭并没有因为他协助安乐死而针对他,但他的行为藐视了法庭,凌驾于法律之上。
而法律是现行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没有人可以用任何行为胁迫法律就范。
对此,杰克必须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度过8年的牢狱生涯后,杰克开始推动安乐死立法,他通过发表演讲、撰写文章、参加电视节目等方式呼吁安乐死合法化,还在2008年竞选美国国会议员,但以失败告终。
2011年,他在密歇根州一家医院因肺血栓去世,终年83岁。
《死亡医生》展现了法与情的博弈。
一边是病人家属对死亡的渴求,一边是法律对于这种行为的钳制。
其中并没有所谓的善与恶之分,虽然杰克一次次把对于重病病人的治疗比喻为拖延死亡的纳粹行径,不过是医院为了盈利的手段。
但对于大多数医生来说,延长生命又是他们的职业理。
且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他的行为不光挑战了法律底线,也挑战了当时的社会底线。
影片以此表现了杰克推动“安乐死”合法化的困境。
这其实也是人性的困境,道德伦理的困境,是文明尚未给出答案的终极问题。
我们从哪里来?
我们是谁?
我们将到哪里去?
三大哲学问题中,人将到哪里去,这里面是否包含了死亡之地,尚未有人能给出解答。
选择有尊严的死去,这是自己的一种权利。
但也有人认为,“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帮助他人结束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对于未来“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有律师说:“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也是跟一个国家的各方面情况有关,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
我个人认为,目前在中国,立法允许‘安乐死’,条件是不成熟的,不现实的。
”无疑,“崇高的法律”与”尊严的生命”还将持续论战。
直到,人类真正懂得何为“生命”,看清“生死”。
我相信,答案不在科学和宗教,不在伦理和道德,而在文明的程度,文化的灌养中。
我无权选择生命如何开始,请让我有选择带着尊严离开这个世界的权利。
Am I a criminal? The world knows I'm not a criminal. What are they trying to put me in jail for? You've lost common sense in this society because of religious fanaticism and dogma. Jack KevorkianHBO的这部迷你电视保持了一贯的水准,导演也是我喜欢的。
最重要的是,70岁高龄的帕西诺爷爷演技真是出神入化了,几年没出好片了,这次看的真是过瘾。
YOU DON'T KNOW JACK在影片缓慢的节奏中,一次次的对话,采访,审判中,事情后来的结局显得很明显了,你可以批评法律,但你就是不能凌驾于它,挑战它的权威,于是JACK入狱是个必然。
你不了解杰克,你不了解安乐死,你也不了解死亡你抗拒死亡,而安乐死作为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你也同样会避之不及,就是民众对于JACK的态度也是如此。
当我们理性的看过电影,我们都理解JACK是个好人,他固执,激进,甚至有些过份,但他是个好人,为他的病人着想。
但他OUT OF THE TIME,不是过时,而是他是来自未来的人,为未来的自己争取利益,而我们对待未来的自己素来是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冷淡而且过份看好。
民从都觉得自己不会以那样的方式接近死亡——如此的不堪,痛苦。
那些经历似乎永远与自已无关,而安乐死可能带来的一些漏洞和问题却使他们过份担忧,以至于在没有深思之前就被排除掉,他们因此而恐惧。
未来的自己总有一天会死亡,而那时过份的抢救和医疗水平的提升反而可能会成为痛苦的来源,而他们却一直固执的维护现在的自我,对未来的自己不理不睬,就像我们不愿为自己多攒下更多的钱,而更倾向于马上用掉一样。
所以JACK的出现是革命性,但是却有点不合时夷的,也许会是在任何时间下都显得不何时夷,因为没人愿意谈论死亡,除了那些正在饱受折磨的人们。
偏见和固执与年岁无关,那些抗议的最厉害的却是年轻人,他们最不愿面对死亡,他们假想别人也是如此。
而当他们老了,病了,痛了,而必须要面对死亡的时候,也许那时,他们才会真正的理解JACK,扭转自己的偏见,如果从此点上来讲,JACK成功了,他成功的把安乐死真正的纳入到他们的思考中来,虽然需要很多时间。
这部电影应该是小众电影吧?
涉及了“安乐死”这个到现在还争论不休,直到现在仍是绝大多数国家不能认可的事情。
医生杰克从医三十五年,见到太多承受巨大痛苦而现代医疗束手无措的病人,他认为医生的任务就是帮助患者解除痛苦,甚至包括用死亡来结束痛苦。
他认为人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医生也可以协助病人自杀。
他一共协助130多名患者自杀。
他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谴责,他仍坚持这样做是对的,只是缺乏法律支持,应该对安乐死立法支持。
对于那些已经选择离开人世的人来说他是对的,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杰克医生就是杀人犯。
在130多个“安乐死”的病人中有多年四肢不能动、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有老年痴呆症患者对未来身体的担心,害怕认不出丈夫和亲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的病人;有肺气肿呼吸极度困难的病人;有神经系统病变的病人,有晚期癌症的病人。
这些病人饱受身体极度疼痛,心理绝望的折磨。
杰克医生说:最重要的是我的病人感受,每一个人都有权死的有尊严。
被迫(太痛苦、太绝望)选择安乐死的病人是很无奈的选择,杰克医生的行为不管出于何种考虑毕竟触犯了法律。
在杰克医生强调的“生命的尊严”的伦理下,法官在宣判时的陈述了法律不容侵犯!
这段话相当震撼和有说服力:“你可以批判法律,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或向选民请愿,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界限,你不能触犯法律,或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
没有人会忽视由生命终止和疼痛控制......,这次审判针对的是无视法律.......法律至上。
”
杰克医生的行为直到现在仍争论不休。
这部电影像是一个开端一个记实,情与法的天平如何平衡?
是以尊重生命的立法?
还是社会道德秩序的法律?
应该是越来越接近人性的合理。
1. 影片里,Jack Kevorkian之所以会积极推行安乐死合法化的是因为他的母亲。
母亲曾跟他描述自己的病痛:“想象一种世界上最难以忍受的牙痛,它发生在你身体里的每一根骨头中。
”这句话让我想起这样的画面——病榻上的母亲浑身插满了管线,手背青紫,腹部插着导出腹水的管子。
她瘦得脱了相,呼吸面罩比她的脸要大一圈。
吊袋里的药液一滴一滴地落下,旁边的监护仪滴滴地响着……此前我对于“安乐死合法化”背后所牵涉的伦理、法律等问题都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只是单纯觉得:一个人应该有选择用死亡结束痛苦,以体面、有尊严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的权利。
在我看来,生命的意义不应该只是生命的本身,人一生所追求的不只是“活着”。
如果活着意味着绝望的挣扎和忍耐,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放弃这个选项?
相比于看到母亲在生命的最后浑身插满管线,在药物和仪器的维持下“永不言弃”,最终在苦苦挣扎的某个瞬间死去,我宁愿看到她能够做出自己的选择,在准备好后离开世界。
如果安乐死合法,如果有人问我是否愿意给我的母亲实施安乐死,我会说:“如果她愿意,那么我支持。
”我和Jack萌生支持安乐死的想法的原因相似:我们见到了母亲病痛中的样子。
那种痛苦、绝望、挣扎的画面沉沉地压在我们的生命里。
我认为自己是理解Jack的。
作为观影者、故事的阅读者,我不能做到始终站在影片、故事之外,因为它牵动了太多我的真情实感。
我很同情Jack。
我想,这样一个怀揣仁爱的医生、一个富有使命感的开拓者,即便他的支持安乐死的态度有些偏激,但也许值得一个更好的结局。
2. 在我看来,Jack以身试法而最终败诉是导致他最终悲剧结局的直接原因。
然而,以他的性格,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最终拥有这样的结局似乎是一种必然。
Jack是一个性格偏执、倔强的人。
这一点从他和姐姐Margo争吵、在法庭上咄咄逼人地批驳法官、在狱中绝食19天以示抗议等的情节中可见一斑。
这样的性格注定了Jack会成为一个安乐死问题上的激进者:他听不进去律师菲格的忠告,萌生了以身试法、挑战权威的想法。
他故意在媒体上公开自己对病人施行积极安乐死的视频,被起诉而来到最高法院。
他想要放手一搏:如果他胜诉了,则可以要求立法,让安乐死合法化。
此外,Jack活在一个非常孤独的世界里,是一个自我极其封闭的人,不习惯于分享和交流。
Jack他终生未婚,朋友很少,同事们大都认为他是一个疯子病理学家。
影片中他的好友与支持者Janet多次鼓励他打开心门,而只有最后,Janet在被实施安乐死之前同他最后一次交谈时,他才打开心扉,告诉她自己看到母亲被病痛折磨时所体验到的绝望、孤独、无助感。
而也正是他的这种自我封闭的性格,他不善于、也不想争取支持者。
《时代》杂志的十周年聚会本来是一个绝佳,他本可以去结交参加聚会的各行各业知名人物,还可以通过媒体的镜头去宣传自己的想法,呼吁更多人关注安乐死,可最终在面对灯光记者时,他只是选择沉默和躲避。
Jack也是一个自负的人,在菲格律师劝说他的时候,他总是强调“我什么都不怕,因为我是对的”。
他完全用医者的思维去考虑一个法律的问题,企图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去赌一场胜利,想要把对于安乐死的交由公众评判。
简单来说,他就是以一个法律的门外汉的身份在挑战法律。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Jack在法律面前的表现出的自负恰恰是由于他对于法律的不了解所致。
后来,Jack甚至抛弃了和自己观点不合的菲格律师,扬言要自己辩护、按照自己的方式向陪审团陈述。
他既然不懂法律,又选择单打独斗,势必会在法庭上将自己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Jack除去医生这个身份之外,还是一位画家、作家、音乐家。
影片中有Jack开办画展的片段,他的画作大多描绘战争、痛苦,很抽象,充满了恐怖、扭曲、怪诞的元素。
这种画作风格受到他童年经历的影响。
Jack的祖父母死于亚马尼亚大屠杀,他的父母是亚马尼亚难民。
父母对于种族屠杀的讲述给少年时期的Jack留下了极为深刻且痛苦的印象。
艺术作品是Jack内心对于种族屠杀、战争等印象的投射。
可以说,那些作品表达了他对于痛苦、罪恶的印象与感知。
这也是Jack为什么在起诉方将安乐死和种族屠杀相提并论时,感到极度痛苦和愤怒的原因——他无法接受他人把他出于好意而提供的医疗服务同这种最恐怖、最邪恶的种族屠杀相联系。
Jack因此在法庭上大发雷霆,咆哮着质问对方:“你怎么敢将安乐死和种族屠杀相提并论!
你怎么敢!
”Jack在最后的庭审上发飙被认为是藐视法庭的表现,这一行为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官在最后的量刑。
最后庭审可谓是影片最为精彩的部分。
先前,起诉方曾以协助自杀指控Jack,但Jack却被判无罪释放。
而这一次庭审前,起诉方改变策略,撤销对于Jack协助自杀的指控,而以谋杀罪指控。
为什么庭审前起诉方会改变策略,转而指控Jack谋杀?
因为在协助自杀中,这一行为和自杀者以及协助者有关,故而作为自杀者的家属,被视为“知情者”而可以出庭作证。
陪审团听到他们的证词,了解到病人有多么痛苦,便会产生恻隐之心,并对Jack的行为产生理解,在最后定罪之时加入情绪化的判断,更有可能认为他无罪。
当罪名变为谋杀后,这一行为只和Jack有关,安乐死的病人的家属便不能再作为“知情者”为他作证,法庭上便没有了任何怜悯之情。
正如影片中律师菲格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审判。
” Jack不懂法,请到的律师也并不出色。
如果Jack的辩护律师是菲格,结果也许会很不同。
菲格告诉Jack的律师:当法官拒绝被害人家属出庭作证时,他本应该告诉法官,被害人家属亲眼目睹了“谋杀”过程,这样他们就成为了“知情者”,法官就不能拒绝他们出庭作证的请求。
但那个律师当时并没有想到这一点,白白错失了绝佳的机会。
不得不说,这样的指控罪名的转换实在是颇为高明的一招。
这里的改变指控罪名正是一种修辞:面对Jack协助病人自杀这一相同的行为,换一种说法,便能巧妙地利用法律,达到不同的效果。
《闻香识女人》的男主角扮演者也是阿尔·帕西诺。
所不同的是,在《闻香识女人》中,阿尔·帕西诺所饰演的Frank是修辞的化身,他在最后类似“庭审”的环节以滔滔雄辩为Charles辩护,让他得以免除责罚。
而在《死亡医生》之中,他却扮演了一个不懂法律的医生,只有一腔孤勇,在法律的面前不会为自己辩护。
法官对Jack的判词堪称全片的点睛之笔:“你来这里做最后的抗争,可你选错了地方。
我们的国家能纳百家之言,因为我们通过文明的、非暴力的手段解决内部冲突,我们有一套方法和手段,用来声讨违背人心的法律。
你可以批判法律,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向民众请愿,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不能触犯法律,也不能将法律玩弄于鼓掌。
这次审判针对的并非那个争议,而是针对你,你藐视并挑战法律的权威和最高法院。
审判是针对于你无视法律,无视那个依靠法律力量才得以存在和繁荣的社会。
”尽管内心再为Jack感到可惜或不公平,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判罚是合理的。
尽管Jack此前推动安乐死的行为备受争议,但这并非他最终被判刑入狱的原因。
法律最终惩罚的是他对于法律的轻视。
Jack以为他来到最高法院的意义是把安乐死再度带到公众的视野,想把安乐死这一医学伦理上的问题交由大众来讨论。
他以为自己的出发点是善的,所以他是对的、正义的,殊不知在这种颇具争议的问题上,法律不是是非对错、正义邪恶的对抗,而是修辞与修辞的较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Jack的思维和法律的思维产生了“错位”。
这种思维上的错位在本质上是Jack作为一个医生所具有医者的思维同法律思维的错位。
3. 在Jack和其他朋友打牌时谈到他打算提供用医疗手段解除病人痛苦的服务。
同为医生的朋友认为他的想法很荒谬,对他说:“我是个医生,你想让我被流放吗?
医生不应该把死亡的决定权交给病人。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或死的权利究竟由谁掌握?
影片中,Jack实施的第一个安乐死病人是一位阿尔茨海默症患者。
她活在遗忘的恐惧和痛苦之中,所以请求安乐死。
但实际上,她仍然有很久的生存时间,也具备一定自理能力。
姐姐Margo跟Jack说,她不是符合条件的人选,如果实施安乐死,媒体社会一定对Jack有大量批判的、负面的报道。
而Jack说:“但她有这样的权力。
我不管别人怎么想,我病人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 Jack只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去在意、关怀他的病人。
像其他支持安乐死的人一样,Jack也认为:个人生命权掌握在个人手中,每个人有处分自己的生命的权利;个体并没有为了他人而活下去的义务,而是享有死亡的自由。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个人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那么发生在自己权力范围内的纯粹自我损害不能算是不法。
根据自己的意志随心所欲地处分自己的法益的自由的观念看,这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不过,这样的主张将在法律上带来诸多矛盾。
“刑法保护个人自己决定权,在刑事案件中,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是构成这些犯罪的要素,而生命法益具有特殊性,一旦放弃它那么意味着个体将失去自主决定权在内的一切价值和权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与刑法保护自己决定权的宗旨所矛盾。
如果法律上承认自由处置生命是个人的权利,那么阻止他人自杀就变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害。
此时,自杀者生命权面临不法侵害,那么他可以做出正当防卫,对阻止他自杀的人造成损害而不必负刑事责任;同时,成功阻止他人自杀的人反而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对于救助自杀者的人十分不利。
这样的法律将有悖于一个健康的社会所弘扬的价值观,即强调珍视生命、不得随意放弃生命,对于自杀行为应给予制止和救助。
此外,它使鼓励、教唆他人放弃生命这种违背社会伦理规范的行为变为“合法”。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如果安乐死一旦被法律所认可,那么就等于承认了自杀的合法性,而将这种合法性推广到晚期病人以外的感到痛苦、想要放弃自己生命的群体上时,将给同样怀揣善意的救助自杀者的人带来损害和不公。
法律和医学上思维的差异是导致Jack最终悲剧的最为重要的、最本质的原因。
Jack的初衷是善,法律的初衷也是。
然而,世界上不仅仅有善与恶的较量,还有善与善的对峙。
正如在安乐死问题上,不同角度的善良相互拉扯,带来的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Jack是否注意到这些法律层面的问题呢?
也许他也听到过这样的反对观点。
但是,作为一个医生,他把病人的感受看得比任何事都更加重要。
也就是说,法律和医学视角下,对“自杀”问题所关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二者对于安乐死的争论并非在同一个话语平台展开。
医学的注意力在一个局限这个领域之内,强调关怀病人的感受,强调对于人性尊严、生命价值的充分保障。
它最初伴随着人类病痛的表达和减轻这份痛苦的愿望而诞生。
“救死扶伤”是减轻痛苦的手段之一,所以,它应该作为医学达成目的的手段,而不是医学的目的本身来理解。
如果“救死扶伤”成为医学的目的,那么尽管医疗过程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对病人的肉体造成伤害乃至痛苦,有违医学初衷的事就应该被接受。
从医学思维来看,安乐死是一种并不常规的达成目的的手段,且它是调和常规手段与违背医学初衷之间矛盾的方法。
而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惩恶扬善的判断指标,它需要将注意力放在更加宽泛的领域之中,需要考虑在一个特定领域适用的逻辑是否同样适用在社会其他层面,还需要考虑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能做到最大限度地平衡各方利益。
安乐死合法化尤其道义以及法理上的正当性,但立足于现实时,贸然将安乐死正式合法化蕴含着削弱法律对生命权的绝对保护,甚至为合法谋杀提供法律借口,这都是法律在面对安乐死时的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4. 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群众们反对Jack的理由很多是宗教原因,他们认为医生不应该“违抗上帝的旨意”,把生死的决定权交给病人。
在此,首先讨论一下疾病、医学的本质,笔者比较认同的观点是:“疾病本质上即是一种人体系统的失衡,平衡是相对的,而失衡是绝对的。
医学的目的是干预人体失衡的自然过程,让人恢复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医学本身已经是对于自然的对抗和博弈,从宗教角度看即是对于上帝旨意的违抗。
治疗是通过“违抗上帝”来实现的,那么既在安乐死问题上认为医生违抗上帝而反对,同时又接受医学就形成了矛盾如果说在美国,很多人因为宗教原因而对于安乐死表示反对,那么在非宗教国家的中国,人们反对安乐死合法化具体有哪些原因呢?
实际上,不论是美国或是中国,在面对安乐死合法化时,除了宗教问题之外,还有很多现实隐患。
首先,安乐死潜在着被极少数道德恶劣者利用,作为逃避履行治疗、关护等义务的借口。
安乐死的合法化首先需要很高的社会道德水平、精神文明作为保障。
其次,安乐死需要社会医疗卫生与福利保障体系的支持,只有在尽一切救治、医疗、关护之后,仍然无法缓解病人的痛苦、延续生命时,才可以考虑安乐死。
美国虽然已经有发达的医疗水平,但没有完备的医疗保障体系,很多人无法担负起高昂的医疗费用。
不少美国人会担心:一旦安乐死合法化,这将成为他们唯一担负得起的医疗选择。
而在中国,除了少数群体享有公费医疗、拥有医保之外,占社会大多数人口的普通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社会弱势群体则处于半自费或自费状态。
如果不考虑这一现实,从个案人道主义出发,通过立法将安乐死合法化,将会推卸国家社会的医疗、救治责任,这实际上是对人生命价值、生命尊严更大的不人道。
因此,在无法保证安乐死不被滥用的情况下,我们面对安乐死的合法化应该保持审慎、理性的态度。
既然安乐死合法化触及很多复杂的现实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主张用与安乐死类似的临终关怀来代替安乐死。
临终关怀指的是:“临终关怀是对临终患者全方位地实行人道主义的一种服务措施, 是使临终患者在人生的最后历程中同样得到热情的照顾和关怀, 感受人间的温暖, 体现生命的价值、生活的意义、生存的尊严。
” 可以看出,临终关怀和安乐死都在强调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不过,尽管类似,临终关怀不能完全解决安乐死试图解决的问题。
临终关怀的问题概括来说,一个是贵,一个是少。
“临终关怀需要专业知识,减轻痛苦的药物也很昂贵,这使得维持临终医院的成本很高。
此外,临终关怀机构大多数在大城市,对于乡镇、农村来说几乎一片空白。
”因此,临终关怀和安乐死到底在法律上如何安排仍然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5. 在安乐死问题上,法律和医学的目标是相似的,二者都想保护个体的生命价值、维护生命尊严,然而二者思维上的不同造就了“善与善的对峙”。
了解了这二者思维上的差异,也就可以理解Jack的主张,并且可以理解他为什么在法律上“不被理解”。
影片中有一个小细节特别打动我:在Jack第一次给病人实施安乐死时,病人躺在床上,讲起自己家的花匠周四会到他们家种金盏花,灿灿的金盏花将会把她的小屋包围。
Jack静静地聆听她讲述这些琐碎的美好,然后轻轻告诉她,现在如果她反悔的话他不会生气,他告诉她自己会尊重她的任何选择。
在病人面前,Jack好像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是一个偏执、孤僻、倔强的怪老头,他一下子变得和蔼、温柔。
我觉得这便是一个好的医生所展现的,对于病人深切的爱和尊重。
这部电影的原名翻译过来是《你不了解杰克》。
看完电影后,我并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他,但我想谈谈我所理解的他——社会对于Jack Kevorkian医生的评价褒贬不一,但在我看来,我们正需要更多像他一样的“好医生”:像他一样尊重、关爱病人,体察病人的感受,把他们的关切作为自己的关切。
在我国,安乐死目前难以合法化,而作为类似替代的临终关怀也面临诸多问题。
当医学无能为力时,“如何尽最大可能减少他们的痛苦,给予他们尊严和价值”是每一个医疗从业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医疗工作者需要尽己所能用尊重和爱来部分弥补安乐死、临终关怀的不成熟。
也就是说,“安乐死合法化”不仅需要社会有很高的精神文明和道德水平,需要我们有发达的医疗条件及与之相匹配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对医疗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安乐死,整个社会需要进行持续的、清明而理性的讨论。
尽管Jack对安乐死过于激进的态度最终给他招致了惩罚,我们也不应该否定他努力的价值:世界上每一个重大的变革都需要许许多多像他一样富有使命感与反叛精神的、勇敢的人一点点地推动。
期待终有一天,法律与医学在安乐死问题上能够有条件化“善与善的对峙”为“善与善的合力”,解决医学人文上的难题。
为了阿尔帕西诺而来(发现他也拍了很多烂片),让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以前迷他的颜,迷他撩妹,迷他的黑帮气质,在这部片子里竟然发现他挺矮,还挺着大肚子,不帅也不精致,梦中情人稀巴烂了。
可,他真实啊,以前老赞演技,现在就不会,痕迹退去后变得越来越沉稳,真实才更难得。
其实题材没的说,它不新也不经验,一句话就能讲完的事,美国人拍这些都驾轻就熟,但每一次我都要为此点赞一次,因为我们没有,我们没有这些思考,也不允许,我写着也得思量一番。
这种传递价值的影片,最忌讳就是黑白分明,明显分割好人和坏人,虽然本片大篇幅描述医生的追求和不放弃,但只要最后法官的发言一出现,就立马打了个平手,在这之前我差点要偏心医生了。
醍醐灌顶的发言,让我们知道法律就是法律,无论再崇高的立意都无法僭越它,你可以修改法律,但是不能超越法律,文明世界的发展是以法律为基石,如若有信仰和更崇高的立意需要超越,那也只能牺牲一部份人。
人类历史上一直在追求一种平衡,通过战争,弱肉强食来建立一种两方平衡,到了有法律的时候,也许这种平衡只会存在一秒,它用两方达成的平衡去服务于一整片人群,往后的日子一部分人通过互相斗争去修改法律,这是一种大乱斗。
看起来更混乱了,但它保护了大部分被法律服务的人群,斗争只限制在小部份人之中,也许是目前的人性下能做的最好的解决方案了。
动态平衡是世界运行的常态。
爱和法律有时候无法兼得。
爱是天性,法律是人为创造的大爱。
这是来自HBO MINI series 的电影!
(出处够怪的)JACK,一位资深的医生,目睹了很多人的生不如死,包括自己的母亲,他认为作为一个医生,目的不是救死扶伤,而是帮助patient减少痛苦,话是这么说的,甚至你或许认为这两者相等,没什么不对!
随后,JACK成立了一个诊所,我们可以称为 Death Clinck (死亡诊所),名称固然让人汗毛耸立,但,patient1.2.3.4.5.6.......数字不断增加,治愈人数也不断增加(注意:这里所用的“治愈”非正常意义的治愈,而是满足病人对和谐死亡的要求,即“安乐死”)JACK似乎已是大多数患有不治之症但又“不得不”依靠化学药品和科学仪器勉强维持所谓的生命迹象的病人的福音!
这些患者,在圣诞节祈求家人送给他们的礼物不是别的,而是打给JACK的一通电话,或者是一个预约!
简而言之,他们渴望死亡,死亡对他们来说是解脱,是最好的礼物,正如影片中,一位女病人所说的:dont wait , do it tonight!
(别等了,今晚就让我死吧!
)但是,在这个能纳百家之言的国家--美国,引起了大讨论,是否使安乐死合法化!
JACK 最终为了安乐死,独自挑战法律!
最终被判处二级谋杀,以及运输受控制药物!
我们大可以说,JACK输给了没有请律师!
但,看完整片的朋友应该不难看出,JACK输给了宗教和法律!
基督教,天主教,都崇尚上帝,认为Death and life are both gods choice!
(生与死皆为上帝之择),固我们不难看出美国民众为何对待安乐死持有这么大的反对意见!
法律!
值得关注的是在影片中,JACK为了使安乐死合法化,不断的利用媒体(上访谈节目,录制采访等等),在一期访谈节目中,JACk 播放了自己 治愈 病人的过程,引起大多数美国民众的不满!
并且不雇佣律师独自上法庭为自己辩护,这些举动都被认为是对法律和公众,以及医生职业操守的挑战!
法官在影片结尾处所演讲的也许正是无奈所在“你,站在这里为自己做出最后的辩护,但你选错了地方(这里是法庭)”“No one is above law。
(没有什么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判处你十到二十五年监禁”JACK在监狱服役八年后,出狱!
提出上诉,却被拒绝受理!
看过很多评论,很多人会说: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
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
当我患有不治之症,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浑身刺痛,生不如死,的时候我也会告诉我身边的人— call JACKJACK kevorkian 医生是激进的立法推动者,而本片的高明却不在于描写一个“斗士”,而在于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先行者的孤独——名利在死亡面前毫不值钱,他是个真正的医生,他了解生命所以着迷于死亡。
阿尔帕西诺的演技 一流!!!
I am not a god , doctor think they are , they shouldnt , but they are , they give you a pill ,disturb your natural procedure in your body!
————jack我不是上帝,那些医生们认为他们是,他们固然不应该,但是他们确实这么认为,他们会给你一片药,破坏你体内的自然程序!
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杰克在监狱里服刑八年半,于2007年出狱,时年79岁,美国最高法院拒绝神力此案。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我们什么时候不再纠结怎样有尊严的活,也像人家想想怎么有尊严的死。
看的时候绝对需要耐心
如果有一天,我的生命不再精彩了,一丝光泽也没有了。我也会选择死亡。IF GOD DON'T COME FOR ME,I GUESS I WILL JUST GO TO HIM.
没意思
安乐死合法化是否会给执行手术的医生带来道德困境,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是否会使社会减少对疑难杂症的投入研究?是否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循?不说安乐死完全错误,但起码这是一个非常严肃值得讨论的议题吧?但本片却完全掩盖安乐死的负面性,单独呈现安乐死的好处从而塑造男主完全伟光正的形象,把国家和社会反对者打成不懂进步的封建主义者形象,这种错误引导群众的做法比烂片的杀伤力来得更大,只能是一星送上
一样是论述right to die,但比类似于《深海长眠》这种片子畅快太多!我还是爱美国片,闷骚蛋疼的受不了。看教父的时候觉得年轻时al pacino和dustin hoffman很像,看这个又觉得他们两个老的时候又好像。都大爱,气质啊。
再次见到阿尔帕西诺,老戏骨已经步入耄耋之年,虽然白发苍苍下爬满皱纹的脸已没有当年的气势,还是那么不紧不慢有张有弛;话题电影看完总有挥之不去的情绪,像反对死刑的《大卫戈尔的一生》,不反对安乐死,如果人的最后阶段能安详且无痛苦的走完,这终究是被善待的人生。
前半部有四星,后面法官的总结陈词实在太过主流,对导演含糊不清的立场表示疑问。
我们还在努力争取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已经在争取如何有尊严的死去。阿尔帕西诺真是个老戏骨,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看不到教父的锋芒了。
如果你們能用不這麼美國的方式拍。
向AlPacino 致敬 ,也许是他最后的一部了,也许这也是他借这个终结他的事业的生命,隐藏的爆发力,缠绵流出的真相。。。
本子太好了。最后法官宣判的用词十分精准。
不能苟同
▤「Because it is my name.Because I cannot have another in my life.Because I am not worth the dust on the feet of them that hang.How may I live without my name?I've given u my soul;Leave me my name.」「How dare u! How dare u! Compare euthanasia with the genocide?! How dare u!」
看了三分之一,风格与纪录片相似,有很多手持拍摄和录像,真实感虽然提高了,但是趣味性显然不足。至少前40分钟毫无高潮,很难坚持下去。
我状态不佳 看得快睡着~~~
看不下去,damn!
3星半。阿尔帕西诺的嗓音太难听了,我忍得很辛苦。
我们还在努力争取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已经在争取如何有尊严的死去。阿尔帕西诺真是个老戏骨,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看不到教父的锋芒了。
阿尔帕西诺,吸引我坐在那儿度过了两个小时。。。我们中国人只喜欢讨论生,不喜欢讨论死。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真的要赖到痛苦的,而且毫无尊严的苟延残喘么?影片主题发人深省,只可惜最后的焦点居然是在彰显丑国法律的完美?永远在输出价值观,事实是,丑国人民有时的低智行为和夜郎自大,会让人作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