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匡的“高斯系列”有个故事是讲一个桌球房老板杀人,高斯从斯诺克的角度考虑到对方一定是要由此及彼的方法获得杀人的效果或者快感。
这个电影最重要的道具估计就是桌面上那个如永动机牌多诺米骨牌的东西,也就是我要用一颗子弹杀死两个蠢货。
一切活动重要的就是基于这点,重要的是了解对方会如何反应,所谓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不过这个不是这个电影的重点。
这个电影并不是古畑任三郎的破案电影,这个其实是个职场电影,核心就是年轻律师如何跳槽(士兵突击里的成才是个完全失败的例子,可以参看)。
他在期初,期中,期末完全都错了,我并不认为最后官司的获胜对他有何裨益,他的新女上司的很多话是本片最有价值的,如果刚刚上岗的人我建议反复观看,但我同时又可以预见,他们会认为“这有什么,我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之类。
任何时候必须以严格的职业规范去做你的本职,那样你的奖赏就是你会被视为 专业人士。
这是本片的最大提示。
主人公做得太糟糕了,而那些警察根本就不配说做不做了。
飞机工程师的问题同样出现了工作上常犯的一个错误:无论你在你的领域是如何的专家,你得接受你很多时候是个菜鸟。
孔子入太庙每事问,所以孔子是圣人。
看这个电影,我最后想到的就是这个。
不,最后想到的是拥有漂亮大房子,大车子的一般都没有好的dick了,这也许是为了安慰只有dick的苍凉的心。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
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
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
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
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
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
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
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
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
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本文包含剧透 (也包含一些其他悬疑侦探类作品的轻微剧透)五星推荐!
看似平缓,实则暗流涌动的高智商犯罪片!
2020.8.5昨天深夜看的这部影片,津津有味,回味无穷,以致于思考案件情节有些失眠...今早睡了个懒觉,爬起来写个稍微长一点的流水账记录一下。
先说说我欣赏的几个点吧1、影片结构非常清晰,情节主线完整,情节几乎没有什么逻辑漏洞(&&对脸盲患者相当友好)2、Ted的核心诡计非常简单,但同时又非常精妙,就像影片结尾他说的那样:“admit it, it's beautiful”(大概是这样的台词)。
这有点像禅宗的哲学:往往平凡的现象中,隐藏着无限的可能。
善于观察生活,坚持不懈,用联系的眼光看待世界,或许你能获得非凡的答案。
这一点差不多对应着影片中Willy经历了一些挫折,不屈不挠,最终从“拿错手机”这件小事上找到了一重破绽。
btw,我觉得一般侦探推理类的文学作品,最上乘的诡计有三种:第一种是化繁为简,仅有一个简单但不易发觉的核心要素,揭晓谜底时,又给人一种拨云见月的通透感。
比如说嫌疑人X的献身,钟表馆事件等。
第二种是穷极精巧,利用多种方式让事件复杂化。
一种可行的套路是案中案,多案结合,明暗线交织。
比如说唐人街探案1,高尔夫球场命案等。
第三种就是各类奇妙的叙述手法。
这一类的精华在于“可信”。
实现途径五花八门,这里就不举例啦。
3、影片中的一些细节我非常喜欢。
比如Willy探望ted妻子时念的那首诗;女律师带着Willy去参加家庭感恩节聚餐时,桌上的暗流涌动,间接体现了女律师的性格特点和人际往来(这里还有个小的铺垫,女律师的父亲对Willy讲述了他自身对地区公派律师这个行业的赞许和支持。
最后Willy走投无路时,只好请那位父亲帮忙);审判ted失败,一无所有之时,Willy和旧老板之间的默默深情(这里有个大伏笔,为了安慰Willy,旧老板说这只是attempted murder)等等。
4、两个主人公的设定同样十分出彩Ted:才高八斗,心高气傲的上流人士,作案时的思路非常缜密,具体执行时也很冷酷坚定。
一些辅助的情节深刻地塑造了他的性格特点。
比如:影片开头迅速发现飞机存在的问题,但甚至高傲地略过了光谱分析;在监管所和Willy闲谈时,称呼他为old sport(让我一秒出戏想到Gatsby);非常钟爱设计小球滚动装置,连在庭审的时候都在画设计草图。
结合之前所学的物理知识,我猜测ted是想设计类似于“永动机:的装置,最小化小球滚动过程中的能量损耗,也符合他之前航空动力学领域专家的设定。
当然,霍普金斯的演绎也很出彩,比如暗中调查妻子和警官偷情时的神色。
还有最开始出庭时,选择Willy作为辩诉对象的沉着与掌控等等。
Willy:Willy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影片一开头时的心高气傲,少年心气,鲁莽直前,渴求功名,但在案件败诉之后,依旧坚持正义,探寻真相,从点滴细节中刻苦钻研,发现真相。
他很会耍小聪明(用妙计进入大律师事务所),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也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没有打电话,用假证);人缘非常好,能寻得老东家朋友的帮助,也能迷倒大公司的合伙女律师…… 观影时,总感觉剃着小平头,性格有点倔的Willy有那么几分像平日里自己。
因此增添了几分对电影的好感。
虽然身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我还是想探讨一下片子中的两个法律名词以及自身对这两个法律名词的疑惑。
个人拙见,错误勿喷,也欢迎各位法律大神的专业指导。
1、双重定罪(Double Jeopardy)Double jeopardy,is aprocedural defencethat prevents an accused person from beingtriedagain on the same (or similar) charges following a valid acquittal or conviction in the same jurisdiction. ——David S. Rudstein (2005)."A Brief History of the Fifth Amendment Guarante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William & Mary Bill of Rights Journal.14(1).除去这个引文,我也在wiki百科上粗略地浏览了这个条目,发现不同西方国家,关于Double Jeopardy的法律法规还有所不同。
另一个让我惊讶的点是,无罪审判(acquittal)和有罪定刑(conviction)都适用于此条例。
回到影片中,我的观点是:第二次开庭的原因是ted拔去植物人妻子的呼吸管,并导致了妻子的死亡。
无论ted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利去执行此选择,只要妻子死亡了,Willy就可以提出新的诉讼,以新的罪名(not similar charge)。
但于此同时,之前acquittal判决所认可的条件都是有效的,甚至比事实更有力度。
此时仅有的新物证就是当初凶器手枪被找到了,但仅凭这一点很难定罪(因为ted可以坚称他从未用过这个手枪,他也确实擦去了指纹,还躲在了摄像头死角开枪)。
所以影片最后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局。
2、毒树之果(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第一次了解到这个名词还是之前观看的Manhunt: Unabomber。
这个名词及其原理我觉得比较好理解,就不多做解释了。
接着上面的思路写,另一个一定能证实ted犯罪的证据自然就是影片结尾时,他和Willy在屋中的对话(假设Willy身上携带了录音笔,或者外面的警察装了窃听器)。
此时另一个争论的焦点就是这段录音能否躲避毒树之果理论,成为真正的庭审证据。
之前Lieutenant让ted签的认罪书、录的口供最后都被证明无效,因此我也说不准Willy的这段录音能否成为证据。
毕竟,ted可以争辩说之前Lieutenant是偷情者,而这次Willy的良好仕途是被自己的这个案件破坏,所以他俩都对自己怀恨在心,所以录音无效balabala…从内心情感来说,我希望该证据有效的。
另一方面,我也意识到国家公信机构的重要性,比如警察有决定权,给予特定时刻的录音以法律权益。
最后,是对片名fracture的解读一是法律制度上的裂痕,主要是围绕着上述的法律名词展开。
二是人性的破绽。
从一开始Willy的高傲与漫不经心让他输掉了庭审与光明的前途,再到ted计谋成功,沾沾自喜,送礼物对Willy冷嘲热讽。
本可以逍遥法外,最后却又对簿公堂。
在我被别人推荐这部电影之前,我对这部电影是有很高的期待的,毕竟霍普金斯老爷子的汉尼拔形象过于经典,而在这部电影中他又再一次出演了高智商的罪犯,所以这很难让人不对这部电影满怀期待。
看完电影的时候,我是激动的,毕竟好久没有在银幕上看见这么精彩的罪犯形象了,我甚至想给出4星甚至以上的评分,但是冷静下来之后我发现,在影片的核心部分(或者说我认为的核心部分),这部影片并没有达到我的要求。
影片中大量使用了对比手法,通过对比ryan gosling 和 anthony hopkins在事件发生前后的地位与态度,给演员们留下了极大的表演空间,所以本篇影评也打算使用对比的方法,通过同类型题材电影之间的对比,来说一说这部电影的不足。
前几年曾有一部《消失的爱人》在观众中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在故事的大体结构和叙述方式上,二者大同小异,都是让观众以上帝视角开头,先了解了案件发生的始末,在通过抽丝剥茧去解释反映一些问题。
但在电影的主题上,二者则有本质上的区别,《消失的爱人》通过影片所讲述的故事,深入反映了一种由婚姻关系为起始导致的一种病态的两性关系,甚至可以让人读出两分平权主义的味道,但是本片则是在法理上,探求了诸如“毒树果实理论”和“禁止双重危险”这样的英美法系原则的合理性,颇有点《十二怒汉》的味道,就我个人而言,这种与法理探讨相关的影片,是非常对我的胃口的,但是本片给人的感觉,就只是仅仅提到了这两个概念,从故事的结构上也看不出任何的深究的迹象,在剧情深度上出现了极大的空缺与不足,这让我觉得非常失望。
除了剧情深度,剧情本身也让我觉得非常突兀,在影片的前中期,导演对叙事节奏的把控可以说是完美,但是在结局部分,却让人感觉莫名其妙,感觉导演因为过于追求情节上的转折与冲突,而使得人物通过一个多小时建立起来的合理性背一点点磨蚀掉,使得人物最终符号化,扁平化,最终给观众的感觉就是,导演除了在刻意炫耀自己讲故事的技巧之外,并没有认真的对这个故事本身进行雕刻,因而使得这部影片的质量无法再上一个层次。
最后,本片ryan gosling 和 anthony hopkins的演技,尤其是后者,依然将这个高智商的罪犯演绎的栩栩如生,让人没有什么挑剔的空间,至于前者,由于本片是其早期的作品,略显青涩实属正常,但是对比同年龄段来说,已经非常优秀了,如果观众们想看到他更加纯熟与出色的演绎作品的话,《爱乐之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总之,本部影片在剧情上可以说是勉强及格,而ryan gosling 和 anthony hopkins的出演,倒是阻止了本片口碑的断崖式下跌,如果各位有些许空闲时间,相比于其他垃圾电影,本片也还是值得一看的。
看完《超完美谋杀案》过来的,本次是3刷,每次看的时候都能看到新的细节,都有不同的感受。
1.和《超完美谋杀案》相比,还是有一定可比性的,同样的杀妻动机,甚至同样都是以浪女出轨滚床单开场,当然犯罪设计完全不同。
《超完美谋杀》翻拍自希区柯克。
2.又一部关于“一罪不能二审”的片子。
美国很喜欢拿“一罪不能二审”的制度设计说事儿,不过我也看得乐此不疲。
印象中迈克尔·道格拉斯(又是你)的 《高度怀疑》玩的也是这个,回头再刷一遍了。
3.在本片里我第一次见裴淳华,当时被她的颜值惊艳到了,那时候裴淳华女士还叫罗莎曼德·派克 ,片中扮演的精英律师绝对是她的颜值巅峰,远超后来让她名声大噪的《消失的爱人》。
美人终有迟暮时啊。
4.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中规中矩,正义,原则,思维跳脱并不循规蹈矩,只是在被凶手玩的团团转时的挫败感感觉并不到位。
5.《沉默的羔羊》给安东尼·霍普金斯划定了一个脸谱,只要有狡黠的,阴谋的,老奸巨猾的变态都找他,老爷子也演的乐此不疲。
6.学了一招用挠脚心判定是否脑死亡的方法,挠脚心的时候,如果脚趾向下弯曲,代表还活着,脚趾如果向上弯曲,则可以考虑结束生命了。
7.在阴谋片里,顶着光环的主角通常会通过一件小事儿灵光一闪,继而拨开重重迷雾找到真相,但是感觉高司令通过拿错手机的方式醍醐灌顶,有点儿low,私以为可以设计的更巧妙一些。
以上。
《论语.里仁篇》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 --题记美国电影《破绽》讲述了智商超群的建筑工程师特德·克劳福(安东尼•霍普金斯饰)因为妻子出轨而设计将妻子珍妮佛枪杀并嫁祸于那个给他带了绿帽子的警察罗布,从而引发的检察官威利与之斗智斗勇并最终扳回一局的故事。
故事悬念迭起情节烧脑,值得一看。
而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是年轻的检察官威利为什么会一直坚持要跟老谋深算的凶手斗到底。
在故事开始我们可以看到威利作为检察官,是一个收入非常低微的公职人员,他的办公环境也能看出拥挤老旧,而作为在这个行业里面崭露头角的年轻才俊,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向他伸出橄榄枝,除了非常好的薪水,还有已经被他打动吸引的女上司,可谓名利兼得。
但最后他放弃这一切,孤注一掷,要把枪击案的事实查个水落石出。
除了他那颗年轻气盛不服输的心,更重要的是他的信仰,虽然这一点甚至被特德来来调侃和打击,可是就是因为有这一点,才让威利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一颗追求公正之心。
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威利在病房面对昏迷的珍妮佛,那么渴望对方能够醒来,他眼中的那种仁慈和关切与特德要拔掉插管的冷漠残酷的眼神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照。
虽然面对高薪职位的诱惑,但是如果需要他放弃自己所追求的仁与义之道,不往也!
长假好处就是能安心看掉一批碟。
这个。
看的时候很着急。
因为一开始就难以从那个滚珠装置中摆脱出来,那个意象如此华美,以至于我坚信不疑地认为,枪支是被这位阴谋专家拆掉了,或是拆掉了部分,并隐身于这个装置中。
去旅店则是为了确证要陷害的这位警官。
甚至到送给小伙子一套小装置的结局部分,我依然憧憬着能把我的假说证实。。
但结果我还是想得复杂了。
哪有功夫去拆去装哦。
莫非是我看枪侠罗兰教大家拆抢装枪的情节太印象深刻了吗。。。。
SIGH猜错了呢。。。
这个局设的真好。
故事讲的一丝不拖沓。
真是好片。
不得不说,安东尼霍普金斯太适合演这类角色了,冷静的高智商的罪犯,一如《沉默的羔羊》里的博士,他干净整洁,心理强大,理智冷静,仿佛一切早在他的掌握之中。
瑞恩扮演的那个律师远远超过我的想像,他太自信了,太不可一世了,不过最后还是以自己的聪明挽回了一切。
那个时候的他还很粉嫩,没有后来《蓝色情人节》里的粗糙和疲惫。
剧情的确安排得不是特别紧凑,尤其是rosemund出演的那个角色,太有花瓶之嫌,我不禁为她惋惜。
案情并不复杂,特德用自己的手枪打死了偷情的妻子,用其它三枪击碎玻璃,目的是吸引园艺工做证人,而检方律师威利在拿到了妻子的情人也是警察的罗布所审讯特德的认罪书,由于威利不知奸情,所以认为该案子相当简单, 也就没有深究,但现场找到的手枪没有击发过,所以作案工具不成立,玩世不恭的威利被老奸巨猾的特德耍了。
特德在威利提供的证人名单里看到了罗布,并没有提出异议,而是在法庭之上当庭翻供,目的就是造成刑讯逼供的假象:让我写认罪书的人就是偷情我妻子的警察,所有证据无效。
这就是西方法律的程序正义规定的范围,即包括公平的程序、规则的透明、决策的中立、权利的保障、异议的申诉等等,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不仅关乎个案的正义,还能增强人民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宁肯放过十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这与某国大量的冤假错案形成鲜明的对比。
特德是个飞机工程师,做事严谨,喜欢弹子滑车,足以看出他对细节的把控,一个弹子在滑车过程中由于轨道松动而掉落,他及时调整修补,也证明他是一个对任何细节不能存在纰漏和破绽的人,这是他的优点也是致命的缺点,因为在弥补漏洞的同时还会产生新的漏洞。
杀妻未遂案特德无罪释放,威利虽然恍然大悟想到了:现场由于罗布看到情人的尸体而慌张,没有注意自己的枪被特德用一模一样的枪换掉,法律的原则是一罪不能二审,即任何人不能因同一罪行被反复追诉和判决,它防止了司法机关滥用权力,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
威利还是找到了特德的破绽,而这个破绽就是特德还没有死去的妻子,所以他经常在特德妻子的病床前守夜,这些行为对特德的心理影响很大,因为苏醒后妻子的证词对特德将是致命的打击,作为严谨的特德掌握物性但不了解人性,人性的贪婪和性格缺陷逼迫特德自己要保证完美,所以他开始了对昏迷妻子的进一步斩草除根,至于威利与警方如何配合拿到了特德的新的作案证据其实在本剧中展示是没必要的了。
更应验了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本片的长处主要是两点:一,一个不错的悬疑故事作为框架,一开头颇“希区柯克”,中间夹杂着几场精彩纷呈的法庭戏和一条苦苦寻求线索的侦破线,不紧不慢的节奏一直到到结局处的收尾,这个猫鼠游戏让人大呼痛快。
二,一老一少两大演技派斗法甚为精彩,可能不少人会说霍普金斯还是到死不变的“汉尼拔”款,可就是这个作派,加上一份老而弥坚的翩翩优雅,让人再次叫绝。
至于最后,到底是老廉颇尚能饭,还是周瑜意气风发?
唯一让我不满的是罗莎蒙德·派克Rosamund Pike那个角色,实在显得有些多余。
9分原贴链接:http://tintin76.blogcn.com/diary,4192823.shtml
没看进去,弃了。
DVD
摆了那么久原来是把枪调换,这么简单搞的这么复杂,节奏闷了点
O. J. Simpson
虽说Anthony在镇场,可威利这个人设太假了,如果把偷情警察换成威利的角色行为会更精彩
卓别灵说的两个让人放心的演员, 但故事太纠结
导演和编剧都已经很用力了...
我最讨厌结尾时一语道破什么的了。
鸡蛋里挑骨头
男主角演得差,女主角长得美。
老戏骨,入木三分。美国的司法制度原来是这样的。
好看。
看困了,对不起
偷情也没必要如此绝情吧 剧本并没有很巧妙 早就猜到了结局
没别的,就觉得,老霍脑门儿皱纹儿的走势,真特别@_@
片子三星,多出一星给Anthony Hopkins ,表演太赞了
Knowledge is pain, and I know that.
两则评论:影片有装蛋的嫌疑,导演格里高利·霍布里特想让内容看起来高雅复杂,结果却弄得有点装清高和假惺惺的嫌疑。——《洛杉矶周刊》。。。这部法律惊悚电影网罗了一老一少两个非常优秀的演员,他们在意志上的持续对抗足够让观众全神贯注了,即使是在剧情漏洞百出的情况下。——《奥斯汀新闻手册》
沉默的羔羊。旋转的木马。
高斯林帅惨了。。。 剧情就看看而已吧 这种剧禁不起推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