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Sheryl来学校讲座,她是我们学校文学专业硕士毕业,也算是荣归学校,之前教她的教授都坐在下面接受她的感谢。
之前我没有看过读过她的作品。
今天早上偷懒半天,在家把电影看了,有了讲座的铺垫,非常喜欢。
讲几个故事吧。
Sheryl说她的童年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一下,然而不得不说是快乐的,因为妈妈给了她一个母亲能给的最好的东西, 那就是爱。
她报考College的时候,有一所学校,招生介绍写:如果你被录取,那么你的家人也可以免费上课,拿学分,拿毕业证。
那时候她17岁,心说那当然不能去这个地方。
但是妈妈告诉她上大学是她一直的希望。
于是她和妈妈谈好条件,就是在学校看到她要假装不认识,就和妈妈一起去了这个学校。
一年级,妈妈成了最好的学生,她却对那个天主教会的私立学校很不喜欢,想转学去U of 明尼苏达, 她妈特高兴的鼓励她:好啊,我和你一起去。
于是,双双转学去了明大。
妈妈去世后,她在学校跌跌爬爬的念到大四,最后一门课上的作业叫做nose, 写一个失去鼻子的男人。
她瞬间意识到那是描写失去生命中你真爱的东西的一个主题。
枯坐在教室无法动笔。
于是fail, 于是没有拿到本科学位。
这事儿若干年后她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变成了障碍,于是她写信回去,那还是90年代,恳请学校给她本科学位证。
学校回信,说只要你修完任何一门课,我们就可以给你证书。
于是她按照想象,选了以为最简单的intro to latin. 然后就被折磨了一学期。
她在电影里跑了个龙套,就是电影开头那个捎带了Renee一段,跟她说good luck的那个女人。
她说当时特别纠结,有一万种说good luck的方式,不知道选哪种合适。
于是她问Renee的意见,Renee吸了口气,回她 :“just don't fuck it up." 她当时就来感觉了 ”good luck, bitch!" 那种。
她说很多观众问她的问题都是在旅馆里背上大包爬不起来的时候,她为什么还要上路,还不quit. 无数次可以放弃的机会,她为什么不放弃。
她说了一个故事,去年夏天和家人一起去法国参加一个作家workshop。
有一天出去玩儿,看到那种从山上往下滑翔翼的那个运动,她8岁的儿子要去玩儿。
她各种方式阻止他,未遂。
她儿子说:“妈妈,我知道这很可怕,可是恐惧不能成为我不去做一件事情的唯一原因对么?
“ 她说那个瞬间她找到了回答那些问她为什么不quit的人的答案。
勇气是这本书的主题,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害怕在场,你依然前行。
她说她写这本书不是因为她走完了PCT, 而是因为,她是一个写作者。
观看涉足荒野,胡说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
徒步旅行,我以为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的产生可以界限现在和过去的生活。
因为在旅行中会遇见许多人或者事,会看见许多以前意识中美丽的景色。
同时孤寂会使人变得十分清醒和客观,那时候就会对自己或者对许多事情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
承受许多,抛弃许多对于生活都是一种大幸。
其实这部片子看过也有不短的时间了,但却拖延着一直没写过什么。
看到它时我恰巧结束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旅行与动荡,回归有那么一点小安逸的生活,所以,它带来的感受十分个人并且强烈,我害怕一抬笔便不受自己掌控,把好好一篇文搞成了滥煽情。
现在嘛,过去了这么久,我尽量吧这是一部根据个人自传改编成的电影,讲述了作者Cheryl孤身一人90多天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的故事。
情节异常简单,如同日记般的点滴记录。
电影一开始,一个女人背靠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坐在山顶,拔掉自己因为穿着不合适的鞋子长距离徒步而变得血肉模糊的脚趾甲。
在屏幕前的人都看着肉疼的时候,她的一只登山鞋翻翻滚滚的掉下山去。
于是她把另一只鞋也扔下山去,朝着山谷歇斯底里的大吼。
我们跟着这声音,跟着她,一点一点追溯到旅程的起点,故事的开头,看看她是如何踏上这一千英里的漫漫长路。
Cheryl选择徒步的太平洋山脊小径(PCT),全长4200多公里,沿着北美最高的落基山脉,从美加边境到美墨边境,纵贯美国西部,涵盖了从沙漠到雪山的各种地形,景色绝美,天气多变,路途遥远又艰苦,全程走完大概需要4-6个月。
即使在资讯发达、装备先进的现在,每年能走下全程的人也不过几百。
Cheryl要用100天,走她能走的最远的距离,大概1200英里。
对于几乎没什么户外经验的Cheryl来说,这趟徒步的开始完全可以算作一场灾难。
她的背包大到几乎能把她压趴在地上;她的炉子因为用错了汽油在用过一次后便坏掉,只能吃冷水泡麦片;第一次一个人在荒漠露营,住在好不容易支起来的帐篷里,她在半夜惊醒时打开手电向外张望,然后对自己说,我不害怕;她每天只能走1112英里,每两分钟都会想一次放弃。
连续吃了8天冷饭,突然偶遇一个开着卡车的男人,她激动地跑过去寻求帮助,却在等待时从对方车里发现藏起来的手枪。
跟着他走,可能意味着一顿热饭和久违的热水澡,也可能是危险。
他问她,你是什么样的女人,像人猿泰山里的简那样吗?
在闪回的片段里,我们看到她的完全搞砸了的,loser的生活。
她有一个深爱她的前夫,但是她出轨,很多次。
在离婚当天拉她着他一起去纹身,面对纹身师的疑问,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直言不讳。
她对自己用药,怀着一个不知道父亲的孩子,折磨自己而又自我厌弃。
如她自己所说,她亲手毁了她的婚姻,还有生活。
她告诉他的心理医生,谈话并不管用。
然后,她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带着照片的太平洋小径旅行指南。
她要一步一步,走回曾经那个有责任、有追求的自己,那个妈妈眼中的自己。
于是她买下了那本书,出发了。
她开始扔掉巨大的背包里面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拔掉即将脱落的脚趾甲,换掉不合脚的鞋子。
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横亘的过去渐渐浮上来。
那些曾经压垮她的,似乎无可化解的过去,在对着群山的那一声嘶吼中,裂开缝隙。
她终于学会像母亲一样,坐在门前欣赏夕阳,沉浸于野草的香味。
走了十几天时,她遇到一个男人,他强壮、有经验、训练有素,每天能走22英里,给她讲后面的路况。
后来,她从别人口中听闻他早就退出的消息。
她几乎是徒步路上唯一的女人,受到照顾,也遭受惊吓。
直到路程过半,她才遇到另外一个同类。
面对试图采访她的人,她能说的只是,这是我的生活。
在接近终点时,她遇到一个小男孩,用甜美的童音给她唱《红河谷》。
小男孩离开后,她在雨中纵情大哭。
徒步的第94天,站在终点众神之桥,她说,感谢这每一步足迹所教会我的,还有目前无从得知的一切。
她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出口和归途。
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那一刻,恍若开悟。
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各式各样的户外运动,登山、攀岩、攀冰、速降、滑雪、徒步。
这么些年过去了,大部分都慢慢封存淡忘了,连那时最爱的登山都很少去,但是,徒步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贴近人类原始本能的运动吧,没有太多的心跳挑战,也不需要更多的技巧,即使年纪渐长,体力下降,也总还是可以完成的。
但更多的,是喜欢那种缓慢但又绝不回头的行走方式吧。
可能在下一个转弯就会有的新惊喜,也可能会遇到糟糕透顶的天气,但不论好坏你都只能继续前进。
喜欢在荒芜的野外或者茂密的丛林里,倾听自己的声音;忘记前方的距离,只记得一步一步地前进。
从开始到结束,影片里始终萦绕着那首保罗•西蒙的《老鹰之歌》,在回忆里,在旅途中,在一切结束的时候。
I'd rather be a sparrow than a snail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Yes I would,If I could我宁愿如此,如果我能够I surely would我当然愿意 I'd rather be a hammer than a nail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当铁钉……I'd rather be a forest than a street我宁可当森林也不当街道……回到Cheryl被问过的那个问题,what kind of women you are?
答案只有你能决定。
若有可能,该当伴着这歌声,一步一步走过那条小径。
Reese Witherspoon因为在《走出荒野Wild》的表演而被提名2015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也让《走出荒野Wild》这部电影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中来。
可是老实说,这部电影相比2013年的同样是穿越沙漠题材的《沙漠驼影Tracks》远远不如。
后者无论在摄影、表演还是故事上都更胜一筹。
有人赞叹《走出荒野Wild》是一部诚意之作,Reese Witherspoon素颜负重亲自为我们翻山越岭,导演还为我们展现的美丽风光,那仅仅是因为他还没有看过《沙漠驼影Tracks》吧。
再说了,诚意之作从来不代表成功之作啊。
《走出荒野Wild》改编自畅销书,我虽然没有看过这本小说,但是遗憾的是如果电影和畅销书一样的质地的话,那不看也罢。
这部电影的故事实在比较老套,基本上就是一个好莱坞过段时间就会风光一回的心灵救赎之旅的故事嘛。
各位还记不记得2006年爆红的电影《阳光小美女》?
一个面临崩溃的家庭的旅程,最后旅程结束时家庭成员各自找到迷失的自我的故事。
《走出荒野Wild》也是如此。
故事的主线是失去母亲又失去婚姻走入人生低谷的Reese Witherspoon因为一本介绍徒步旅行的书突然决定开始从墨西哥边境线穿越到加拿大的长途跋涉。
我们看到的是Reese Witherspoon从满嘴fuck的一个旅行菜鸟怎样一步步走向坚强的。
故事的副线则是她和她的母亲、她和她的前夫之间的故事。
副线是用闪回的方式讲述的。
也就是说,副线的故事基本上都是Reese Witherspoon在旅行的过程中断断续续想到的。
有一点不得不提,其实,我们的思维是非常跳跃的,会东想西想,要是我们把自己每天的冥想按照顺序记录下来,估计除了自己,谁都看不懂。
然后,过了几天连自己都看不懂了。
但是我们常说,电影是一门讲故事的艺术。
导演为了考虑观众能看懂,将Reese Witherspoon的所思所想,按照我们能够理解的顺序串联起来了,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完整的可以理解的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姑且不论美国人内心多么脆弱,因为自己妈妈的去世就嗑药滥交,把深爱自己的丈夫抛在到九霄云外,最后被提前回家准备给妻子surprise的丈夫捉奸在床,整个一个美国版的不作不会死。
副线大概带给观众的就是Reese Witherspoon爱她妈妈,她妈妈死了;Reese Witherspoon也爱她丈夫,但在她妈妈去世之后,就对丈夫没感觉了,就堕落了。
我们看到整个电影里,当Reese Witherspoon幡然醒悟(其实也没真醒,随身携带一打安全套不就是准备随时那个啥嘛),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我看来,她跋山涉水,只不过是换个方式糟蹋自己的身体而已。
之前的嗑药和滥交是糟蹋自己的身体,但是这种糟蹋被主流社会认为是错误的,是堕落的;而缺水少食,夜不能寐的的徒步旅行,则被人们赞为心灵的旅程,是饿其体肤,劳其筋骨的苦行式的精神锻炼。
而这两者其实都是对身体的不负责任的巨大伤害而已。
后者也并不见得更加高尚,因为它也随时会终结掉女主人公的生命啊。
最后,当Reese Witherspoon终于到达终点的时候,导演也许觉得就这么让主人公得到救赎太三流了,没有让她马上顿悟。
画外音提示我们,四年后她重新进入了主流社会的生活模式之中,跟她深爱的母亲一样,生了两个孩子。
好吧,其实这个电影也没有那么糟啦,尤其是在贵国影院中烂片翻飞的时候,我都快忘记了什么是好电影了,况且电影里还有几个小朋友们不喜欢的镜头,多少让人鸟躯一震吧。
其中有一处个人觉得拍得不错,我是不会告诉你是哪一段的。
当然,对于那些动不动就被爱情挫伤的人来说,或者动不动就需要去拉萨去净化性灵的脆弱的人来说,如果你没有勇气徒步到云南或者拉萨,不妨看看这部电影或者《沙漠驼影Tracks》意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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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多公里,从墨西哥走到加拿大,翻山越岭,还身负重行囊。
就像电影开始时女主角Cheryl说的,她既不是徒步爱好者,也没有经验。
以至于带错打火装备,刚上路就被困在第一个过夜点无法做热食。
高出她头顶很多的大背包装了许多不必要的东西,还是在休息站让老板帮助下一一清点卸货,穿的鞋也不合适,需要在下个补给站邮寄收新的,要知道这是徒步的人最重要的装备。
那么Cheryl为什么这么匆忙又必须走这次壮举式的旅程呢。
电影的持续穿插闪回她过去的生活经历很完整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涉足荒野》制作出色在于多个时空的衔接,在征途进行中的闪回,在观众充满疑问和担心好奇的心理下,有条理的将Cheryl过去的种种不堪与现在在路上的细微蜕变,穿针引线搭起一幅容易理解的画卷。
电影在Cheryl徒步过程中展现了很多风景和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
很难分清是路上的风景还是人改变了她。
应该说,Cheryl终于过上一种带有重复性和单一的生活,让她能有时间和空间静下心来思考,与自己相处。
她变得更爱自己了,也许是孤身在外的本能。
在电影开始搭第一个车时,Cheryl下意识的对男司机说自己有丈夫一起徒步,他在前面行进等她。
Cheryl始终对遇到的人保持警惕,尽管沿路上遇到很多看到她独自一人徒步给予过很多帮助的好心人,但也不乏起色心的路人,Cheryl从不否认性别给她带来的某种优势,她被冠以the queen of PCT-穿越太平洋山脊的女王。
但是在有能力的时候她也会尽力帮助有需要的人,例如自制过滤水给偶遇的两位徒步男人。
却也会疯狂奔跑远离危险,当其中一个人出言不逊时。
这与在城市里生活时的她大相径庭,要知道在母亲过世后,Cheryl生活相当放纵,深陷毒瘾还怀了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
从不懂自爱到机智聪慧的保护自己,从墨西哥出发时炎炎夏日走到靠近加拿大时的日渐秋寒,Cheryl越来越像她最思念的母亲,从她和遇到的人们交流可以看出她的乐观放松自信。
如果不能用童年治愈一生,就来一场徒步吧,让大自然显现那个答案。
是被海报所吸引,然后断断续续看完,像是在看一个人久久地孤独地走在荒野上,如同叫醒我们自己。
人生也是一条长长的孤独的路,很多时候需要自己一个人去走去面对。
1.你并不孤独《涉足荒野》像是一部纪录片,纪录一个女孩独自踏上穿越沙漠荒野徒步的故事,她是整个徒步活动里唯一一个女孩子,毫无徒步经验的她因为生活的糟糕而选择了徒步,为求得一些内心答案,然后义无反顾的出发。
在走到一半因为鞋子的问题脚趾甲脱落,她不得不停下来残忍地把自己的脚趾甲扯掉,那一声响彻天地的惨叫也是对生活的呐喊;在途中差点遭遇图谋不轨的男子,幸运慌忙地脱逃;又在丛林里偶遇一个小男孩,与她一样丧父的小男孩在丛林里为她唱了一首歌,歌曲主要是让她记得不管走多远不要忘了回家的路,不要忘了家人对她的爱,让她在转身的时候蹲下来忍不住嚎啕哭泣;在途中遇到走得很快的徒步男子告知她一些地点消息,在羡慕他走得那么快的时候,却在下一站的时候通过别人口中得知他放弃了......她来自一个家暴的家庭,母亲却一直坚持不离开家暴的父亲带着他们乐观生活着。
直到母亲因病去世,她的世界也跟着崩塌,然后她结了婚却毁坏了婚姻,开始和各种人乱搞,吸食毒品。
就这样,她在徒步途中不断地回想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断地思考那些糜烂的生活对于自己来说是对还是错。
所有途中的回想都是她在一步步地叩问自己的内心,她独自上路,但她告诉别人她现实的生活比走在路上还要孤独,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人在等她了。
触动我的第一个地方是在听到那个小男孩在森林里为她唱起的那首歌,澄澈的眼神对着她 ,那个小孩也正是她心里的另一个被忽略的声音,因为这样,才会那么一下子击中她。
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可能很多时候会因为生活的日复一日就这样过下去了,而在忽然的那么一个时刻醒悟过来,发现自己一直忽略了自己内心的渴望和声音。
别忘了自己心中的爱,那份爱或许是走远了,但爱你的人依然存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期盼你回家,有人在思念你,你并不是孤独的。
2.生活并没有逼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女主是个在绝望生活里生活许久的人,她甚至在某个时刻忽然想不明白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烂人。
电影里用徒步里她一次次的回忆片段击中了她,同时也击中了观看电影的我。
回望过去的生活,虽然没有女主那么惨痛的经历,但也会在回想的时候想起来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想起来让自己泪流满面。
如电影说的,如果再来一次,也许自己还是会那样做。
生活里所有过后想起来的错误都是生命对你的考验,你也许在这次的考验通不过了,给到你的教训是你往后可能不会再犯了或者至少给你提了个醒。
你可以选择一直谴责自己,也可以选择享受你当下的美好。
生活从来没有逼迫你一定要过得非常糟糕,所有的导向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你有着你自己生活的选择权。
触动我的第二个地方在于女主走完了整段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她站在众神之桥上的自白。
那时候的她,已经明白她所拥有的一些生活的美好,也足够有勇气相信她这样糟糕的生活也终将会变好起来。
4年之后她嫁给了在这座桥上离她不远的那个男子,9年后她和这个男子生了一个儿子。
“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一个人面对了,就像鱼儿在水里就够了一样,那就是一切。
我的人生,跟所有生命一样,不可思议,不可挽回,也很神圣,非常紧密,非常现实,贴我非常近,多么疯狂.....让它去吧。
我宁可当麻雀也不想当蜗牛,如果可以,我当然愿意。
”
很多人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能和自己和解已经是种非常大的进步,当我们一次次叩问自己的内心,在背负那么多罪恶感和愧疚感的时候走下去,也许人生真的不会有一天快乐起来。
那么试着跟自己和解吧,当你和自己和解的时候,世界也就跟着原谅了你。
不管你过往如何糟糕,未来你都一样拥有美好的可能。
3.在徒步中汲取能量这个影片关于徒步,让我想起了在新西兰徒步的许多经历。
徒步是一项很简单的活动,穿上一双适合的鞋子然后带上工具就可以出发;然而徒步也是一项不简单的活动,中途你会想要放弃,你会跟人走散,有的时候就走着走着剩下你自己一个人了,是一种孤独而又勇敢的行动。
而徒步最大的受益,在于你徒步的过程中对风景的感受,对内心的叩问。
当你沉浸于与自然对话或与自己对话的过程中,你才能慢慢从中汲取能量,然后把这种力量反馈到你自己身上来,让你在以后的某个需要的时刻,你内心的这股力量便会跑出来帮助你。
“在我因悲伤迷失在荒野之后,我又在丛林中找回了自我”。
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偶尔迷失方向,而找回自我是引导我们往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步骤。
旅行过许多地方,在大自然感受过大自然的力量,当一个人回归自然,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中去思考,才会慢慢地找回那个遗失了的自我。
4.和自己和解你或许堕落过很久,或许悲伤了很久,或许遭遇过许多不堪,都不重要,因为在你往前的每一步里,你都离那个过去的你远了一点。
试着和过去的自己和解,世界也会跟着原谅你,给你一个新的开始的机会。
暴力的童年,不算温暖的家庭,幸亏有了爱生活爱家庭爱阳光的妈妈。
影片中女儿问妈妈,你嫁给了一个酒鬼住在这个欠债一辈子的破房子里,有什么好唱歌的?
为此,妈妈说,听着你不要怀疑我对现实的了解。
但那有怎样?
听着,我希望你成为你想做自己的那个人。
然后,母亲45岁猝然离去,然后堕落吸毒,约炮,然后有一天看到了一幅画,倔强的想要逃离现在的生活,拥抱森林草木,在旅行中找到往后的答案。
这不是我们很多人想要找的答案与意义么?
可惜旅行就只剩旅行,就像我坐在这儿看电影,思考没有半点意义。
很多台词我都忘了,回响的只是那句歌yes i could ,if i could。
生命多么短暂,就像电影中的母亲说,我甚至都没开过车,就要死了。
我还有很多很多的梦想,如果没完成....yes,i surely would
相比《荒野生存》、《127小时》我会推荐这一部,我不是说他们是同类型的电影,唯一相同的是hiking and finally finding something at least.在影片的前奏一直出现"quit",数数看看大致出现了二十来次,导演这个简单的手法就是对比后来的坚持到最后。
感觉其实对生活的决定和改变并不难,因为一本旅游指南、一幅画、一个人然后做出决定,去远足去hiking,去找自己。
当然你也可能会在找自己的路上迷失,但是能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让你非比寻常了。
接下来说说女主在遇到给他发音乐传单的男人时,因为还没有从之前在荒野中碰到那个狩猎男人的恐惧中走出来,再加上太久没有和人接触(在商店里试口红的时候的对话,因为是生肉,原谅我没有听懂。。。
),所以她表现出一脸要保护自己的表情与举动。
她也在去赴约时开始打理自己打扮自己,我想这是一个找到原来自己的生活,所以她并没有停留太久,继续去PTC(我想应该就是那幅画的地名吧,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百度了没有找到。。
),我很喜欢结尾女主的画外音,诉说她后来的生活,结婚生子,给孩子起了她妈妈的名字。
哦对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非常非常爱她的母亲,当母亲招到酗酒父亲的虐待,妈妈带着她和弟弟离开那幢房子,因为妈妈的眼睛受伤,她去商店为母亲买药,脸上充满着害怕(这个画面来回出现了2次)。
再到后来母亲的去世这个导火线让她迷失了自己。
(不好意思。。。
我真的没打算剧透。。。。。
)好吧说正经的:我想和《荒野生存》比较契合,因为都是经过lost myself,then find myself.为什么更推荐这一部原因很简单,结局很好,她活下来了虽然中间我不知道多少次我觉得她快坚持不住了但最后她到达终点。
所以我认为这是治愈的一部电影,我很推荐。
(熟肉出来一定要再看一遍)
当Reese Witherspoon背负甚至超过她身体重量的登山包踏上1100英里的远足之旅时,我便知道 这部电影当为我2014年年末小结奏响伴奏的旋律。
Chapter One · 内心世界开启于Curiosity 当我们开始读书的那一刻,老师强调“最有效的阅读是带着问题找答案”;当我们想要深入了解另外一个人,那便是爱情启程的最好证明。
在很长的一个阶段里,我是挺无聊的一个人:鲜少能够对任何事情提起兴趣,生活像是被安排好的一趟列车在轨道上缓缓行进。
有一次被突然问起未来想要做什么,“你不工作,那尊重从哪里来呢?
” 我愣住了,惊诧于自己竟从来没有意识到,没有工作便不能被尊重。
小时候的我还以为 永远都有名牌包可以背就永远都不会被轻视了。
于是那一刻,我开始对一些问题产生了真正的好奇,它们牵引着我开始了灵魂深处的成长。
“我喜欢什么?
我擅长做什么?
我的短板在哪里?
我为什么要学生物化学?
研究生的方向在哪里?
要如何规划职业生涯?
我想构建怎样的家庭?
如何教育我的子女?
…” 这些源于生存与尊严的考题被逐渐解开的那一刻,我才豁然开朗,为何美国教育的基础课总在探索:Who am I?
———这个问题将会伴随我们一生一世,有些人边走边思考,有些人忙到永远忘记了思考。
Chapter Two · Problems'll turn to sth. else 思考是面对困难时的自我救赎。
我无法说服自己,“当没事情发生就好了…” 明明是上天安排走入生命的人与事,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压抑背叛自己的内心?
决定与自我进行谈判交涉是我认为自己至今做过最英明的决策。
所以当我看到Reese选择独自一人走上别人眼里困难重重的逆境旅程时,我非但无法感到紧张惋惜,反而期待它所带来的真正的旅行的意义。
若真心敬业,那三百六十五行 行行皆可出状元;若思想自由,那家门口也是出游圣地。
Chapter Three · 当你有灵魂作伴 便再也不会孤单 孤单是人类痛苦的来源之一,而它最大的恶果就是让人对特立独行产生根本的恐惧。
纵然举袖为云,也无法驱赶内心荒凉。
若上天拣选了你无法沉浸于平庸之乐,你就该正视这份心底的呐喊,敢于找到真正的答案。
任何一项独处的活动:科研,跑步,登山,写作…Experts均致力于超越自我———发现问题,刻苦研习,最终突破局限。
外人看来明明苦不堪言,自己却乐得自在。
而做笔记 贯穿我整个学生时代 并让我沉迷其中。
想想还要感谢我的叔叔,教会我翻书之前,先看前言:所有的学问,都始于为什么;再好的方法,都得记笔记。
于是,我一直坚持写东西———学到的多就多记,学到的少就少记,但一定得落实到笔头上。
当我们学会旁观自己的境遇,用逻辑整理思绪,成长随笔便应运而生。
这种随笔像是旧照片,亦像熟悉的旋律,半岛铁盒的序,变成了日记 变成了空气 演化成回忆…Chapter Four · 一个人的旅行 “一次爱情就是一次反省” — 淋漓尽致从塑造到破碎,是我们都曾沉迷的Cocaine。
曲终人散皆是梦 繁华落尽一场空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其实一个人生活大可不必自哀自怜。
恋爱如同远渡重洋海外学子的困苦局麻剂,通过大量分泌noripinephrine阻断神经传导后再来些phenyl ethylamine消除疲劳 提升兴奋度。
没准备好的两个人在一起拖累消耗还不如放过自己。
未必非要与男女朋友分享心事,更要克服总想跟人黏在一起。
一个人完全可以谈恋爱,与生活 与未来的自己。
洁尘写,“爱情,说到底 还是一个人的事情。
” 不能同意更多。
因为懒得费心为谁刻意停下,那么不如崇拜未来的自己,这种追逐带来满足,表面上的单恋实则充实平静。
爱情是有那么一天,在无意识间加盟成长的旅程,自然与平静带来最终的归属感。
Chapter Five · 成长来自收获之外 当你不敢放手 就勿言得到。
生活这场旅行恰如万里徒步,随身背包里的东西需得够用却不能过重。
判断一个人是否富有,别去看他拥有什么 而去看他敢于扔掉什么。
不舍得扔东西 未仅说明恋旧。
曾经的梦想 鸡肋的爱情 过去的荣耀 渐行渐远的朋友… 人生旅途之初,青春与激情允许我们多做一些准备 无法决定的取舍便都学了带上。
然而 随着路途日益艰辛 精力能量的分配也需从广聚精,这时 放手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当发现自我对曾经不切实际的梦想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破釜沉舟 从己所好当不再爱他对曾经的缠绵缱绻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恢复单身 一个人上路当步入工作 对曾经的校园辉煌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一无所有 再次从零开始道不同 不相为谋对曾经的所有不再需要的美好勇敢说再见吧 今天起你将减轻行囊 准备收获明天的美好If you love something, set it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 is yours; if it doesn't, it never was.Chapter Six · 过半旅行之初,每每回首已经走过的路 “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推迟的一次次放弃是对自己的鼓励与肯定。
转眼之间 旅程过半。
当困苦逐渐被遗忘,跋涉也变成了梦想的盛宴,另一种畏惧油然而生。
像是下午四点的日落,十一月的秋叶凋零,通往结束的交替与更迭让难过无所遁形。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一次次积累到一次次放下,似乎跟自己过不去这件事儿永远没有尽头。
敏感给我们带来漫无边际的悲伤同时 亦带来无与伦比的快乐。
也许拥抱畏惧才是放下自己,是天 是地 是神的旨意。
Chapter Seven · 还好我去了那场旅行 "What if I forgive myself? What if I was sorry? 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 I wouldn't do a single thing differently."世界很大,事情很多,而我只有一个。
当Reese终于完成涉足荒野之旅,想起当年质问母亲如何在嫁给那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渣 经历如此多变故之后依然那么快乐。
Laura的回答动人而深刻,“即便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嫁给那样的他。
纵然婚姻失败,可正是这段看似不该的结合给她带来了让她最幸福的两个人:她的一双儿女。
"If I can teach you only one thing, just to be a better elf. "三百多日嬉笑眼泪,但所幸 2014年 我还是长大了。
背上一只和体重差不多的包,然后用3周多时间走过356公里的约翰缪尔步道(美国一条著名的徒步通道),让我们身临其境的观看一个女主角的经历,徒步现为朋友圈里最为热门的话题,也是最为简单方便的运动方式,走走更健康,但是像《涉足荒野》里的走法,估计不少人要打退堂鼓,好在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弱女子也能走,一定会激发不少人。
电影当然不是仅仅去表现行走途中的挑战和风景,而是探讨人生的意义,我不得不想到另一部悲剧电影《荒野生存》,人为什么会自讨苦吃,人活着的意义,当男主人公把仅存的钱物烧掉,表明他与世隔绝(放下)的决心时,对于我们这些天天计较名利得失,显得多么不堪。
同样女主角一度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让她看不清人生的路,借助于酒、毒品、性来麻醉自己,还好她选择了挑战自己,去做一件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事情,人生中真需要这样的充电休整的机会,休假是一个选择,但更多人是选择休闲和舒适,人多热闹的,绝不会让自己吃苦,生活中时不时挑战一下自己,做自己或者别人很难做到的事,从而会有许多在平时得不到的感受,不是去赶时髦、追潮流,听从内心的指引,难怕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傻事。
这样的电影很多如《127小时》、《北壁》、《绝命海拔》、《一切尽失》等,多值得一看。
等女主角走完全程,身心都得到了洗礼,旅途中那些罪和苦又算得了什么,我想她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转机了,这就是她的自传。
w.靜
Get 不到
看了第一个镜头,真是作的不行,真想给一星。。。
没看完,我俩都觉得是部烂片。导演明显缺乏一些生活经验,比如以躺着的姿势,是根本无法把那么重的包背起来的…后来我问,结尾是什么?谭老师说,“她觉得自己得到了救赎而已。”
讨厌这样的女主
不好看
“我的生活跟其他人一样,神秘而美丽,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注定是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狂野而残酷啊,就让它继续吧” 当你不能从容地生活,只能说遭受的还不够。放逐自己,真正放得下,才能再次拿得起。春风化雨的好电影。“去发现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后让最好的自己保持一辈子”
呵呵 一个出轨乱交吸毒不顾人感受的女婊想要通过走PCT救赎自己。整部片子也没看到到底救赎的过程在哪里了。
看看风景就行
匠气十足
三星半。也许每个徒步PCT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作为一个没有多少故事的人,影片中闪回的那些伤痛,我无法切身体会。和类似作品相比,片中的野外生存境况不如《荒野生存》有冲击力,而剧情不如《127小时》扣人心弦。这部影片之所以还值得称道,瑞茜·威瑟斯彭的“半独角戏”功不可没。
平淡,从情节到影像。也许这更接近真实,但也太低估了电影拟真风格化的潜力
讲述婚姻触礁,母亲去世,自己在绝望中生活多年之后,虽然毫无徒步经验,却独自一人踏上Pacific Crest Trail 远足之路,通过长途步行找回自我的故事
真人真事改编,不错,小男孩的歌声非常治愈。
没那么多虚头巴脑,也没那么多灵魂啊,救赎这些高大上的词汇。就是通过肉体上的极限折磨来对抗心理上的极限折磨。最后肉体暂时赢了。
风景优美。导演矫情。女主难看。又老又难看。
让徒步纯粹一点不好吗?(没看完 真的看不下去
你在旅途里会觉得孤独吗?我在真实生活中甚至更加孤独。
太平了。
威瑟斯彭最初是我并不太看好的一个女演员,但是逐渐发觉她虽然很娇小,有些表演还是充满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