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故乡萨拉斯这几年拉美常常会冒出一些看上去很独特的电影,如《荒蛮故事》、《来自远方》、《追捕聂鲁达》、《安乐乡》等等。
它们虽然不像之前的《上帝之城》、《中央车站》那样被大多数影迷熟知,但每一部都有出彩的地方,而且在故事、制作、表演、内涵各方面都很均衡,有某种文化上的自信,看上去不太像发展中国家的电影。
中国八十、九十年代也出现过一批这样的电影,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阿根廷电影《杰出公民》也是一部这样的好电影。
它的译名和海报都会让人误以为这是部政治正确的好莱坞正能量片,其实和这个不沾边。
很多网站也会把它归类为喜剧片,它好像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喜剧片,但它确实很好笑,隔几分钟就会被逗乐一次。
这样态度不严肃的电影往往不会得到中老年严肃影评人的认真对待,但大多数看到这个电影的中国观众都能深刻领会到影片的精髓,如果给这个电影取一个中文名《莫言回高密》,将理解的更深刻。
影片虚构了一个生活在欧洲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阿根廷作家丹尼尔,他和那些真正获得诺奖的拉美作家相似,作品从故乡萨拉斯汲取营养,早年的经历成了他文学创作的源泉。
故乡让丹尼尔成名、获奖,有了财富。
但丹尼尔是个有棱角的作家,他的作品不是那种《谁不说俺家乡好》、《家乡美如画》风格的,他的小说具有猛烈的批判性,故乡这个概念对他来说多少有些尴尬。
故乡的人对丹尼尔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觉得丹尼尔是萨拉斯的骄傲,他让全世界知道了萨拉斯这个小镇;另一种觉得丹尼尔是萨拉斯的耻辱,他专门写故乡的落后、愚昧、丑陋、阴暗的一面,以此博取西方世界的欢心。
我们这里很多创作者似乎也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比如贾樟柯、娄烨、姜文、莫言、早年的张艺谋……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丹尼尔四十年没回萨拉斯了。
获得诺奖后,丹尼尔的生活完全被各种讲座、签售、会议打乱了,几年没写出新的作品。
有一天他收到了来自故乡萨拉斯的一封信,小镇要颁发给他“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邀请他回去上课、画展评委、参加自己雕塑的揭幕仪式。
他答应了,接下来开始了回乡之旅。
去小镇的途中,接他的司机抄近路导致车爆胎,他们没有手机,只好在野外等待第二天有车路过。
丹尼尔撕掉自己的书生火,司机也撕掉几页擦屁股。
到了小镇后,故事开始变得愈加荒诞。
镇长要照顾到所有尊敬丹尼尔的单位,安排消防队接丹尼尔去讲课,让他和镇上的选美皇后一起站在响着警报的消防车上;接受小镇电视台的采访,问了三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是问口渴时喝什么,主持人马上拿出小镇的土特产饮料,为饮料做广告;一个中年男子说自己的爸爸是丹尼尔小说中一个人物的原型,非要拉丹尼尔去吃饭;曾经的朋友娶了丹尼尔的初恋,向丹尼尔炫耀生活的美满;听课的女读者闯到丹尼尔的房间,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她其实想让丹尼尔帮她离开这里,后来丹尼尔知道她是朋友和初恋的女儿;做画展评委时,把小镇艺术家协会负责人自己觉得画的很好的画淘汰了,得罪了他;一个残疾人的父亲来问丹尼尔要钱买个好轮椅;小镇为他塑了石像,但完全不像,后来还被泼了墨;娶他初恋的那个朋友邀他晚上出去打野猪,他中了枪……影片又加了一个意外结局,这些破事被丹尼尔写成了书,故乡又一次出名了。
电影里的这一大堆配角都活灵活现,几乎每个人都能让观众记住。
导演还加入了一些丹尼尔的想象,这些人都像鬼一样站在路边,拿着枪,用不解又呆滞的眼神看着他。
虽然有些夸张,但大多数把父母、发小、大姑大姨的朋友圈都屏蔽掉的中国观众完全能够理解导演要表达什么。
萨拉斯、萨拉斯的这些人和丹尼尔的矛盾一点点的暴露、升级、积累,这些矛盾推着剧情往前发展,一直到爆发。
崩溃的丹尼尔说,若你们大家继续这样下去,我行我素,那么这个地方将不会有丝毫改变。
导演像片中的丹尼尔一样给世界展示了精神凋敝的故土,但他不是以那种居高临下的知识分子立场来讲述或者评论,而是以最通俗的口吻来讲故事,这个故事甚至可以吸引到被“批判”的对象。
但千万别认为电影能改变什么,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观点才是最正确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乡“萨拉斯”。
原载《晨报周刊》403期
丹尼尔去萨拉斯之前说过,他这一辈子做的最值得让人称道的事情,就是逃离了萨拉斯。
我想,这应该是事实,萨拉斯带给人的感觉是无趣的,愚昧的,麻木的。
但是,丹尼尔也对艾琳说过,他永远也不会写在欧洲的生活,他所有故事的源泉都来源于这个小镇。
所以,丹尼尔对小镇的感情是矛盾的,既厌恶它及它养育的人们的愚昧,又感激它给予自己的灵感。
在四十年前,是前者驱使他逃离,而四十年后,是后者使他重回故土,丹尼尔抱着希望,觉得小镇可以因为自己而稍有改变。
被标为喜剧的原因大概是丹尼尔的冷峻和萨拉斯人的滑稽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
消防车上的巡游,拍照时人们的装腔作势,电视访谈只是为了给果汁做广告,安东尼奥女儿男朋友模仿的野猪叫声,很明显可以看出,丹尼尔对这一切的厌烦和无奈,然而这些,虽然愚蠢,但也是丹尼尔所能接触到的最初的友好。
冲突大多来源于一个叫罗梅罗的萨拉斯艺术家协会负责人,因为自己的作品没有被选上,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丹尼尔。
另一方面的冲突来自于丹尼尔的旧友安东尼奥,虽然在结尾之前他们的冲突不在表面,但从安东尼奥的表现来看,他对丹尼尔是充满敌意的,他故意在丹尼尔面前亲吻艾琳,又带着丹尼尔去酒吧勾引妓女,无非是在告诉丹尼尔:“艾琳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你心爱的前女友还不是在我手里沦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
”在绘画展览上,丹尼尔激怒罗梅罗之后,他告诉在场的人:“作为一个多年身处水深火热的过来人,我觉得我有责任让这个世界多一分光明,少一份黑暗,我知道这是一个充满危险的战争,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会投降,若你们大家继续这样下去,继续我行我素,那么这个地方将不会有丝毫改变,若你们身处虚伪而不自省,无视自己的愚昧无知,反而为其拍手叫好,那么我很抱歉给你们带来了麻烦,从此你们可以继续你们的舒适生活,让萨拉斯成为安逸的天堂。
”
丹尼尔在萨拉斯办了三次公开课,可以看出每一次的人数都在减少,因为几乎没人在聆听,没人在理解。
我所能看见的唯一的信任和友爱,便来自丹尼尔和热爱写作的旅馆伙计拉米罗之间,丹尼尔送给拉米罗自己的书,称其为萨拉斯与文学的桥梁,这大概是智慧的唯一一次闪现。
那天晚上,安东尼奥为了发泄,朝丹尼尔的脚边开枪,没想到,丹尼尔被当作猎物击中,倒在地上。
然而他并没有死,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新书《杰出公民》举行了一场发布会,丹尼尔曾被罗梅罗指责他书中所写的东西暗喻了萨拉斯人的卑劣品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叛徒,当时丹尼尔想要解释虚构与现实,却怎么也说不清。
如今,丹尼尔戴着枪伤,在我的解构中,我更愿意相信这本书是他回以故乡最响亮的一巴掌。
(如果你大发慈悲想给我一个“有用”的话,就请在评论区留下你的影子,好让我知道你是谁吧🤞)
《杰出公民》是一部一黑到底的电影,所有角色无一幸免,通通在导演的镜头下,成为被讽刺的对象。
片中,没有人可以站在光明处俯视黑暗,相反,大家都站在灰色地带,表演着人性中的弱点。
看这样一部电影,会不会很压抑?
一点也不会。
因为影片始终以一种自嘲的姿态在自我解构,而自嘲的本质是“我知道自己的德性,但无力改变”,这样反倒诚实出了一种可爱,让人不忍心苛责。
影片讲述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荣归故里,却在故乡遭遇了种种尴尬,最后还险些丧命。
看的过程中,我就一直在想,如果莫言回到老家高密东北乡,会不会经历同样的窘境?
想来多少还是会的。
那是一种必然要面对的由落差形成的鸿沟。
当你从诗和远方抽身出来,回到穷乡僻壤,却发现自己早已成了异乡人。
就像莫言在书中写的那样,“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
”离开,让你拥有了一种跳脱出来的视角,并从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找到了故乡的坐标。
原来,它不过是一个你恰好出生的地方,仅此而已。
回乡的艰难之处,从来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就像影片中的主人公丹尼尔,时隔四十年后,他重新回到故乡——一座名叫萨拉斯的阿根廷小镇。
在这四十年间,丹尼尔住在巴塞罗那,写着故乡的人和事,被众人敬仰;也是这四十年,故乡萨拉斯却像被时间封住了一样,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落满灰尘的道路,还是原来的样子;午后的人们,依旧坐在门前发呆;小摊位上,照例卖着过时的衣帽和玩具;斑驳的墙壁上,满是油漆的涂鸦…“一切都没有变”,有时,真不知该感到欣慰还是悲伤。
为了欢迎丹尼尔的到来,萨拉斯小镇动用了他们能够想到的“最高规格”。
镇长亲自迎接,消防队员开道,选美小姐陪同,丹尼尔站上消防车,穿过小镇,接受众人的审视。
在能够容纳50人的礼堂里,挤了上百人,屏幕上播放着PPT风格的短片,回顾了丹尼尔的生平,彩带、掌声、金闪闪的奖牌,一切桥段都像是村里的表彰大会……虽然眼前的一切,都被“故乡”二字粉饰得一片祥和,但却依然无法掩盖背后的文化落差与时空错位的尴尬。
这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因为“故乡”的一次短暂的相遇。
萨拉斯的“最高规格”,其实连另一个世界的底线,都够不上。
不管怎样,丹尼尔还是忍不住落泪了,他举起“杰出公民”的奖牌说:“某种意义上,这比诺贝尔奖更加重要。
”为了这次回乡,叛逆不羁的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
曾经拒绝的行为,在这里都变得可以接受:可以拥抱、可以拍照、可以接受采访、可以出席无聊的活动……他坚持走路,不用车接车送,因为走在故乡的土地上,让他觉得踏实。
可是,慢慢我们会看到,丹尼尔对故乡的忍让,换来的却是故乡对他变本加厉地“敲诈”:在电视台接受采访时,主持人问着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丹尼尔的回答也毫不关心,最后我们知道,这次采访纯粹是为饮料做广告。
一个小胖哥找到了丹尼尔,固执地以为自己的父亲就是小说中的原型,并以此要挟丹尼尔到家里做客。
一位父亲带着瘫痪的儿子来找丹尼尔,让他为自己的儿子买下一台价格不菲的电动轮椅,还认为理所当然。
一个迷妹来到丹尼尔的酒店,自愿献身,实际是为了让他带自己逃离小镇,去大城市生活。
镇长的热情款待,不过是利用丹尼尔的知名度为自己的政治生涯背书,在他眼里,艺术不过是随时可以为政治牺牲的筹码。
……如此种种,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眼睛,盯着丹尼尔身后的光环上可以惠及自己的部分。
这一切从一开始就与文学无关,与艺术无关。
就像是接丹尼尔回乡的那个胖司机,汽车爆胎,被困荒野,丹尼尔为难地拿自己写的书来生火,而胖司机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撕下书页,当作卫生纸。
比起生存来,文学对这里的人民没有任何意义,虽然这些文字里记录的,是他们的生存。
影片通过两个段落来凸显了两个世界之间的无法沟通。
第一个段落。
丹尼尔在萨拉斯的三天里,做了三次讲座。
第一次,人满为患,大家抱着看熊猫一样的心情,要来听听这个名人会带来什么新世界的资讯;到了第二次,人已经少了一半,艺术家协会的会长冲进来,散发印着丹尼尔小说片段的传单:“大家看看,这个人就是通过诋毁自己的故乡,来讨好整个欧洲”;到了第三次,整个讲座现场只剩下了5人。
而在会场外,散落着辱骂丹尼尔的传单,刚刚为丹尼尔立起的雕像上,也被红油漆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第二个段落。
小镇举办了一次绘画比赛,邀请丹尼尔做评委。
而在颁奖的现场,丹尼尔却发现自己选出的画作已被替换成了三个关系户的作品。
他感到非常气愤,抢过镇长的话筒,慷慨陈词:“在非洲的一些原始部落根本没有‘自由’这个词,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自由的。
而在这里,‘文化’天天被政府挂在嘴上,恰恰说明这里是文化的沙漠。
”结果怎么样呢?
丹尼尔得到的只是“叛徒、走狗”的辱骂和纷纷飞来的臭鸡蛋。
这和影片开始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的讲话,形成了巧妙的互文关系。
面对着瑞典皇室、评委和台下满满的观众,一向桀骜的丹尼尔说道:“我感到非常遗憾,身为一名艺术家而接受这样的册封。
它说明了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和国王的口味,却与艺术本身无关。
不过我还是心存感激,感激他们宣告了我创作生涯的终结。
”同样是面对公众,同样是不合时宜的言论。
区别在于,在一个更文明的社会,即使大家听不懂甚至极力反对,也都会献上礼貌或虚伪的掌声;而在萨拉斯,丹尼尔却狼狈地如丧家犬一般,只得从后门惶惶而逃。
“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这句话是丹尼尔说给那个固执地把父亲当做小说原型的胖子的,而现在,终于可以说给萨拉斯的所有人了。
将丹尼尔从高高在上的神坛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名叫萨拉斯的小镇只用了3天的时间。
好戏还在后面。
丹尼尔遇见了初恋情人艾琳,此时她已嫁给了自己儿时的好友安东尼奥。
就在安东尼奥故意在丹尼尔面前狂吻艾琳,以完成内心卑微的炫耀与报复时,丹尼尔发现,他之前睡过的迷妹,竟是安东尼奥与艾琳的女儿。
终于,故事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结局。
还记得刚到萨拉斯时,天色正好,丹尼尔站在消防车上穿过小镇,接受众人敬仰的注视;而此刻,快要离开时,他站上了安东尼奥的车再次穿过小镇,道路两旁站着固执的胖子、艺术家协会的会长、的镇长……人还是一样的人,只是眼神中已充满了敌意。
丹尼尔站在车上,穿过交警守护的街道,如游街一般接受着众人的审判。
车子驶到荒野,丹尼尔向黑暗的更深处跑去,背后是安东尼奥和迷妹的男友举着猎枪,代表整座小镇向这个叛徒施以最终的刑罚。
镜头中,绿色的夜视镜里,红色的准星在丹尼尔的身边游移。
一枪、两枪、三枪……“砰!
”丹尼尔应声倒地,在夹杂着荒草和泥土味道的空气里,他嗅到了坟墓的气息。
如果影片到这里结束,怎么能算一黑到底?
在影片的最后,新书发布会的现场,丹尼尔带着自己的新书出现在媒体面前,那本新书名叫《杰出公民》,记录的正是他在故乡的遭遇。
此时的丹尼尔,一扫重游故乡时的颓废,显得神采奕奕。
面对记者关于“小说是真实还是虚构”的提问,丹尼尔扯开上衣,露出一道伤疤,反问记者:“看看这道伤疤,它可能是手术造成的,也可能是骑自行车摔倒造成的,或者是枪伤,你觉得呢?
这世界上没有真相,所谓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那一刻,这个受害者的动机,突然变得值得怀疑:或许,他的回乡,只是为了找回丢失了5年的灵感,而对故乡进行的最后一次消费;又或许,他根本没有回过故乡,这一切,都是他满怀着优越感与虚荣心的臆想。
正如他自己说的:“创作,有三样东西必不可少:纸、笔,还有虚荣心。
”最终,在媒体闪光灯的轰炸下,丹尼尔坐在文明的世界,享受着创作带来的所有荣光,露出了志得意满的笑容。
注意,他此刻的笑容和诺贝尔颁奖礼上的笑容,是一样的,而且两处的配乐也是一样的,曲调激昂,如同站上了人生的巅峰。
或许,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的作秀,而沉默的故乡和庄严的领奖台,都是他博得掌声的秀场。
穷乡僻壤出刁民,这或许没错;可是,谁能保证,在诗意的远方,就不会出现优越感爆棚的装逼犯呢?
这个开放性的结局,如同一记耳光,扇在了所有人的脸上。
我至今仍不能清楚地说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我只是不断想起影片中的一个画面:一只死去的火烈鸟,躺倒在池塘中,如同一块正在融化的玫瑰香皂。
没人知道,这只喜好群居的鸟,怎么会孤零零地客死他乡。
或许,它被故乡的同类,残忍地放逐了;或许,它只是佯装死去,然后摇身一变,过上了原来的同类所无法理解的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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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有思想的野猪:反讽无界,请自带觉悟——《杰出公民》的正面和背面文:空语因明
在某种意义上,《杰出公民》就像情节里出现的那幅优胜奖绘画,背面是精致的广告,正面则是粗糙的形象。
正背两面可以是相对的,其中的角色也是两面的,当他们以为自己的正面非常合理的时候,反讽因此环绕着他们。
更进一步地,反讽是无界的,也环绕着这个电影,环绕着看这电影和评价这电影的观众。
广告式的评论说,《杰出公民》是一部口碑爆棚的杰出的优秀的可获奖的黑色幽默电影。
而这正像影片中的男作家主角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提到的,他的作品获奖,只是表明它们符合评论者的品味,但是和艺术创作的内在价值无关。
尤其在黑色幽默的标签背后,并不涉及这个电影的内在价值。
当我观看和评论这个电影的时候,反讽也正环绕着。
这个男作家,在整个影片中都带着不羁,到处冲撞。
那个有思想的野猪,从理想主义的森林里冲出来,向世俗的泥坑里冲撞而去。
他的獠牙,或许应该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文学技巧,另一个叫作家修养。
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信心去冲撞,可能源于他坚信自己拥有坚不可摧的文化思想。
他自以为可以代表超越世俗的文学理想去批评,但他那实际的自我却一点也不超越。
他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发言在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就像俗世的泥水,泼溅到他的身上,污浊了理想的皮毛,让他失去了思想的光芒。
可是,实际不是这样。
……当他收到家乡萨拉斯镇发来的邀请函的时候,他刚开始决定不去,考虑了一阵之后又决定去。
什么让他决心回去阔别几十年的家乡呢?
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就仅仅有一个非理性的决心而已。
也可能,他的思绪里有一堆想法:为了渺小的“杰出公民”的名誉,为了让家乡居民看到他的成就,为了散心…但,思念家乡是其中可能性最小的想法。
因为他说,离开家乡是他这辈子值得称道的事情。
家乡对他而言是泥坑中的泥坑,完全不值得称道;家乡人民给他的记忆和印象,在他的写作中也大多贬义,愚蠢,肤浅。
他能对家乡作的最优评价,如果不是咒骂的话,也只是以明褒暗贬的方式提及。
……他原来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来写作的,主角都局限在他的家乡范围内,永远也离不开家乡小镇。
正像之后的情节里,无论是他讲的故事,还是出版的小说,都能让他家乡的居民看到原型就在萨拉斯镇。
这表明他的小说情节和家乡小镇的经历有很大相似。
虽然他拒绝承认,他想赋予他的小说和故事以文学的优越性,但那是一种狡猾的反讽:一种试图让虚构高于真相的反讽。
至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再没有像样的新小说出版。
原因与其说是泥坑污浊了他的皮毛,不如说是缺少再次跳进泥坑的经历。
在他往返家乡的惊险遭遇后,他侥幸获得了那种经历,并写出了新小说,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男作家主角是杰出的,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证明。
他的家乡要为他颁发“杰出公民”的名誉,他的家乡由于这位杰出公民的世界性荣誉,也要著名了。
如果借用那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类似母鸡及其鸡蛋的关系。
人们会为鸡蛋的卓越而去嘉奖母鸡。
千万不要觉得这样荒谬,不仅如此,人们还会对母鸡的产地感兴趣。
对于动物而言,这可能是合理的,但作家之所以卓越并非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动物。
对于思想生产而言,生产者和他的产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优越的联系。
否者怎么看待这个产地生长的更多平庸呢。
思想者不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产地也不是那个机器。
但对于尘世的人们而言,这个理由是荒谬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需要保留和再造的故居了。
毕竟,思想者及其产地之间的关联好像对彼此是有好处的,尤其对后者。
在观看家乡为他准备的欢迎短片的时候,这个作家并没有站起来大声讲:我的文学作品不是你们推动发展起来的,我的文化思想是坚不可摧的,远远超越这块可鄙的土地。
他没有抛出那堆让人不高兴的话语,他只是默默看着,动容落泪。
那个欢迎短片赞扬了这个作家的成就,也美化了他和家乡之间的关联。
现场的气氛是活跃而愉快的,弥漫着正能量。
在随后的讲座里,他还否认了那套类似“艺术作品辩证法”的说辞,比如:悲伤是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越是在生活安逸的国家,他们的作品越是无趣;幸福只会造就平庸的文学作品,且缺乏说服力;伟大的文学作品通常都是出自不公且暴力盛行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创作填补了空虚。
这些都是他表达过的观点,但他要在众人面前否认这些观点是自己说的。
他有必要否认,因为他要表现单纯的积极面,而那套辨证的说辞则会暴露消极面。
他抛开自己曾经的禁忌,与人拥抱,与人合影,与人签名。
他每到一处都慈祥善良。
他开心地接纳礼物,遇到了热情的少时伙伴,参加镇电视台的采访,和早年的恋人一起回忆交谈…他甚至还和自己的青年女“仰慕者”进行了一场艳遇。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是否会在幸福的情况下写出一本卓越的文学作品,或许可能会破例写本赞美家乡好的散文。
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融融。
直到他担任镇上绘画比赛的评委。
这个情节是本片由正面到背面的转折。
这个作家担任绘画评委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这件事多么荒谬。
更加荒谬的是,别人评价绘画都是根据画布正面,而他偏要根据背面。
这个作家终究还是展示了自己的“辨证趣味”:用一套正面与背面互相参照的辩证说辞,当作评选理由。
他完全不在意参选绘画的现实主义特征,只按照自己的后现代审美去评判。
他那么得意,就好像这个粗糙绘画的背面真的在诠释或解构正面。
这个有思想的野猪,用不羁又开始冲撞那庞大的泥坑。
泥坑反过来泼溅到他身上。
接下来的情节里,他的所到之处,消极面在蔓延。
他让家乡很多想利用他的人失望。
本来很多人以为他带来的是对家乡的福音,却被人揭发成了对家乡的诅咒。
在之前绘画比赛中被贬低了的人,揭发了这个作家的消极面,他对家乡的厌恶和忽视。
面对这些,这个作家还没有想通过谴责泥坑的不堪来回应。
他只是用现实与虚构的辨证说辞,来为自己的作品辩护。
就好像,虚构真的在诠释或解构现实,现实并非如此重要。
但还是会有人质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多写写美好的事物。
作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质问。
不过,合理的回应是可以被设想的。
这个质问者要么不懂文学作品的辩证法,要么就是不懂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
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是嘉奖文学的艺术价值,也是在宣扬普世价值。
这种普世价值需要警觉苦难,如果这个阿根廷人作家把家乡写的很美好的话,那他非常可能就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会成为“杰出公民”。
他在泥坑里翻滚,溅起的泥浆更多,他的鄙夷也更显露。
那场艳遇中的“仰慕者”是他曾经恋人和熟人的女儿,这让他尴尬。
而那艳遇并非源自单纯的仰慕,那个女青年想要利用他,离开这个可鄙的小镇。
他拒绝了帮助她,他也拒绝了再用明褒暗贬的方式谈及故乡的人。
他的雕像被人污染,他对绘画比赛的“艺术鉴赏”被忽视,然后,他愤怒了。
他用文化理念的辨证说辞,贬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文化其实是坚不可摧的,即使处于最恶劣的境地,也依旧可以幸存;真正自由的人不会产生自由的想法,同样,有文化的人也不会标榜文化;标榜文化的人是那些无知愚昧的危险分子,真正有文化的人不会用这个词,比如这个作家本人。
最后,他表态道:从水深火热的故乡中成长起来的我,进行写作就是在呼唤光明;但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这些在泥坑里安然自得的居民),继续这样愚昧就不会改变这个地方;若你们继续虚伪、愚昧和无知,却不反省,那这个伟大的作家也帮不了你们。
说完,他放下那块“杰出公民”的奖牌,从后门溜走了,他需要躲开那些愤怒的听众。
当这个作家发表那番有思想有文化有高度有内涵的言论时,站在旁边的镇长的表情可以代表在场的人:震惊。
由于这个镇长的发言很多,因此受到这个作家的讽刺也很多,只是之前没有像最后这么直接。
虽然这个镇长始终表现着克制,但他的情绪里一定对这个作家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正像这个作家对萨拉斯镇的居民言行感到匪夷所思一样。
这个作家没有让自己的名誉关照自己的故乡,他从来都是在对故乡的鄙夷或“诋毁”中升华自己。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故乡曾经的伙伴举着猎枪,以捕猎野猪的方式驱赶他走。
居民们看清了这个知名作家的实质,这个奇异的生物,只是有思想的野猪。
他该回到他搭窝的那片奇异森林里安居。
影片《杰出公民》最后以那个关于小说的狡猾的反讽结束。
这个作家说,文学作品里无所谓事实,只有诠释和解构;事实就是诠释与解构。
不过,这种话同样是一个表面,它还有个背面,就像影片里那幅有两面内容的画。
觉悟,则在那狡猾的微笑里。
2016年的经典终于有空看。
窗外雨的世界,窗内电影的世界。
电影讲述一个出身于阿根廷偏僻小镇萨拉斯的小说家丹尼尔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荣誉和邀约不断,但是他一直未有新作品。
此时来自家乡小镇的邀请函吸引了他,于是他独自踏上了返乡的旅途。
在那里,他经历了从掌声欢迎到各种荣誉,从受到诋毁到面临危险。
这部电影如同一部小说,结构工整,镜头简单精巧。
对于这位诺奖小说家,电影有两种镜头:略带俯视的冷漠旁观和正面各种微妙表情的特写。
电影开头由冷漠旁观等待颁奖到略带嘲讽的致辞特写镜头,主客体相互转换表达出作家带着卖弄的高傲。
紧接着正片开始,湖中蜷缩死亡的火烈鸟是一个沉默宁静的意象。
在一系列邀约荣誉中,在宽大空旷的别墅中,作家的生活也如一潭死水,停滞不前。
电影里来自作家故乡的邀请函是一个戏剧性的引子,他纠结之后毅然选择“衣锦还乡”,是对过去的回溯,也是对未知的探求。
在故乡里,他遇到抛锚陈旧的接送车,不懂文学只为蹭荣誉的镇长,随意提问只为推销饮料的电台主持,道德绑架要求吃饭和捐钱的乡亲,还有曾经一起长大娶了前女友的伙伴,因为淘汰作品而到处诋毁的本地艺术长等等……城市的文艺的体面,与乡镇的现实的谋划,在一次次的喜剧场景里形成最讽刺的黑色幽默笑点。
它并不会让人捧腹大笑,而是无意脚踩泥泞的讪笑。
大作家的小虚伪和高傲,在故乡的最世俗的人情世故里显得稀奇,就像当地人日常的故乡里,大作家的背影总是在空旷的背景里显得单薄。
但陷入世俗不可怕,最怕是陷入感情的纠葛。
一点点怀念,一点点意乱情迷,最后搞得你争我抢你死我亡才算结束。
果然,唯有死亡才能获得最终的宁静。
电影的片尾实在精彩!
作家未死,神采奕奕地出书讲述这段故事。
电影以书开头以书结尾,作家高傲的表情互为映照,真实抑或虚构忽然翻转。
果然故乡就是一座废墟,创作就是基于这座废墟的真真假假,端看观众评说。
1.在“六公主”频道偶然看到了一个镜头,就是安东尼奥在餐桌上切着肉质饱满的羊排,配上红酒。
2.茱莉亚是艾琳的女儿。
饭后丹尼尔一边洗碗,一边对安东尼奥说:“她很性感坚定,冲进我的房间,毫无禁忌,就像标准的追星族,准备迎接一切……”在安东尼奥听得满脸花痴,心潮澎湃时,外面刚到的摩的上下来这家的女儿和她的男朋友,女孩拿下头盔,我心里一惊,不就是这个丹尼尔描述的青春少女么!
3.艾琳是丹尼尔曾经的恋人,和她的女儿一样美丽,爱好阅读丹尼尔的所有书籍作品。
丹尼尔远赴欧洲40年,艾琳在小城里教书,照顾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
他的丈夫安东尼奥是个高大霸气的男人,爱好打猎,勾搭美女……性格霸气,直来直去,硬是要当着丹尼尔的面💋热吻艾琳,看得我哑然失笑。
最后知道自己的女儿就是对丹尼尔狂热献身的女郎,气得一枪蹦了这个诺贝尔奖得主。
3.安东尼大约就是中国的莫言。
片场开头,他站在领奖台上,对诺贝尔奖评审团一阵讽刺咒骂,然后坦然迎接掌声。
荣誉到手,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周边活动:获逗留过的地方的各种勋章,参加各国开幕式致辞,在各大城市签名售书,参加各种慈善活动……
他用文字书写人间百态,人间授予他荣誉,借着他的荣誉,宣传自己的政绩,事业,攫取名利。
真是充满了讽刺意味的电影。
比如他低调回乡,被安排小破车接他,不靠谱的司机随手撕他的书上大号;还被热情的消防车拉着向热情的人们挥手,身边站着“选美皇后”;小镇上的人们到处对他拍照;好事者送他俱乐部队服,本地特产,牛角;还有一位夫父亲带着他残疾的儿子来勒索似的想他要钱买一辆进口轮椅;当地某画展协会执意邀他去选关系户的画为一等奖……
最后稍有反转,但是意料之中。
其实想表达的还是一个主题,过好自己的日子。
比如艾琳对他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演讲,我还要去教书。
”因为无所求,所以心相安。
所以文学创造做好是保持客观。
解说最好不看,除非是很具有文学底蕴的解说。
真正珍贵的的是你自己
《杰出公民》:故乡不是用来反复消费的(原载《作品》2023年第11期)文丨谢宗玉一《杰出公民》是阿根廷导演阿斯顿·杜帕拉特的作品,在拉美和欧洲都获过奖。
这是很好的一部电影。
看完后我忍不住去豆瓣翻影评,可惜豆瓣影评一边倒,绝大多数观众被主人公的视角带着节奏,做了这位作家的舔狗。
他们只看到作家故乡的贫穷、落后、愚昧和野蛮。
很少有观众以故乡人的视角,来审视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归乡之旅,从而对小镇萨拉斯的人与事有更多的理解、同情和包容。
对知识分子理性的傲慢自大、优雅的自以为是,有一种更清醒的认识。
没有影评认真关注过艾琳这个角色。
作为作家丹尼尔曾经的女友,艾琳出镜并不多。
但从一些简短的台词,可以看出,艾琳活得不易,并对作家爱入骨髓。
丹尼尔离开故乡三年,她都没从悲伤中走出来。
十五年后,才嫁给现在的男人,也就是作家的好友安东尼奥。
婚后某个下午,丈夫下班回家,还看见心爱的妻子在掩面哭泣,仅仅是读了丹尼尔的作品。
作家所有的作品,她都买齐了。
小镇萨拉斯没有,她就开车到七小时车程之外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买。
甚至把女儿都发展成了作家的粉丝。
可能是潜移默化,也可能是主动引导。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艾琳一辈子都在追随作家的步伐。
夫妇俩都对丹尼尔说他们婚姻幸福。
可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
现在的艾琳一个人独居,在30公里外的乡村小学教书。
嘴里说是那里的孩子太孤独,父母农活繁忙,顾不上他们。
实际上,只因那里是丹尼尔外婆的家,小时候作家曾在那里度过很长一段时光。
那里或许也是两人的初识初交之地。
艾琳的这份情感,让人听之心惊,闻之落泪。
电影没有给出丹尼尔出国的原因,但肯定不是两人情感破裂所致,要不然艾琳也不会长时间走不出心灵的阴影。
丹尼尔的出走,应该跟他强烈的个性有关,那种偏执、冲动、宁折勿弯的性格,实在难以与故乡含糊、温吞、庸常的派头和光同尘。
母亲的死,以及与父亲的不和,应该是他离家出走的直接导火线。
要不然,十年后父亲死时,作为唯一的儿子,他不可能不回来参加葬礼。
20岁左右出国,一走就是40年。
作品内容写的全是故乡,可自己却再也不踏足故乡看一眼。
不但不回去,故乡的亲朋师友,也不联系一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班牙是阿根廷的母国,都是讲西班牙语。
待在巴塞罗那,不管是地理距离,还是心理距离,离故乡都不算遥远。
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这是唐代韦庄的词。
姑且相信丹尼尔不敢回乡,斩断与故乡的一切联系,有他自己的考量,是不得已的心灵选择。
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一生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逃避那个地方。
”但现在呢,现在回来干什么?
检阅?
拿奖?
立像?
演讲?
采访?
衣锦还乡?
接受欢呼和掌声?
这难道就是一个好选择?
至少对艾琳不是。
对昔日的好友安东尼奥也不是。
当年,他已是艾琳心灵之堤最重要的那坯土。
由于他的单方面撤离,艾琳的世界溃不成军、洪灾泛滥,三年不平。
现在,他甚至都没打声招呼,就披着一身荣耀回来了。
像一颗流星突然砸进艾琳40年才抚平的心湖,要艾琳如何迎接他?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你别被政客糊弄了,他们只想与你合照。
”没错,邀请他返回故乡的,只是官方意志,市长想靠这事,为自己添一小笔政绩。
故乡绝大多数人,没有盼他回来的意思。
没错,他写的是故乡,故乡却没几个人看他的书。
随着他声望日隆,故乡人最多不过是知道他的名字而已。
有时一糊涂,甚至忘了他究竟是做什么。
他不是一个畅销书作家,至少在母国阿根廷不算畅销。
导演安排他站在一台高大的消防车上检阅故乡,或者说让故乡人瞻仰。
豆瓣影评只看出了萨拉斯人行事的局促、荒唐和不得体。
殊不知导演在这里还运用了象征手法。
作家突如其来的到访,对故乡人来说,跟一台拉响警报、呼啸而来的红色消防车没有区别。
消防车的到来,与丹尼尔的返乡一样,表明三层意思。
有事情在发生;事情可能比较大;但跟自己没关系。
所以,作家注定只能对着空旷的街头挥手致意。
回应他的,只有零星几人。
更多路人并没停下匆匆脚步。
没有哪怕一个粉丝尖叫着,挥着手,激动地跟着消防车跑。
二无疑,对艾琳来说,丹尼尔的回乡,不完全是坏消息,她幻想这一刻,也许很多年了。
只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她又感到猝不及防。
慌乱无措的心,就像她那辆接二连三抛锚的小汽车。
可作家都差不多把她忘掉了,没有主动找她,甚至都没想过要找她。
这对跨越40年时空的恋人,终于还是在酒店大堂相见了,是艾琳主动的。
可以看出导演对艾琳这个角色的善意。
1954年出生的丹尼尔,导演找了1949年出生的奥斯卡饰演。
与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艾琳,导演却找了1961年出生的安德丽娅饰演。
初眼看去,一脸花白胡须的丹尼尔与风韵犹存的艾琳,好像一对老少恋。
天可怜见,无尽岁月并没有摧垮安静度日的艾琳,反倒是获了巨奖的丹尼尔,一直在忙碌与空虚中挣扎,精神状态极为不佳。
自获奖后,他出席全球各种活动,推却的活动则更多。
他已经五年没写文学作品了。
或许是因为迷失,找不到未来的方向,才对故乡的邀请,怦然心动。
他不要陪同,不要记者,想像一个普通人那样返乡,去寻找记忆、温情和安宁,同时与过去作个了结。
但是,怎么可能?
他一上飞机,飞机里就有恭维他的播音,提醒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人。
而他才回到故乡,他的经纪人就给当地发了一串关于他饮食起居的注意事项,将他与故乡区分开来。
他不知道,潜意识里,他也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凌驾在故乡之上的大人物,入乡随俗,他头脑中没这个概念了。
他都可以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不顾起码礼仪,大放厥词,还自以为是地等着大家给他鼓掌。
故乡的风俗规矩又算得了什么?
或许这次回来,他就想用自己所谓的先进思想和理念来反哺家乡吧?
同时证明当年的自己是对的,而故乡是错的。
事实上他正是这样做的,并且毫不妥协。
以致最后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像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差点被一粒愤怒的子弹结束生命。
回到故乡,他没有去打探亲朋师友的下落,也没有急着去拜访他们。
反倒是曾经的小学老师跑来听他演讲。
他也不觉得惊讶,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合影时,他与市长人高马大地往中间一杵,全然不管遮挡了后面多少笑脸。
现在他理所当然成了故乡的中心,其他人都是陪衬和背景。
在作家的意识里,当年自己是被故乡逼走的。
现在自己强大了,单枪匹马,不带任何随从和记者,他也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来面对故乡。
所以一见面,不是艾琳抱怨他为什么40年音信全无,而是他反问艾琳为什么不来听他的演讲。
他根本没揣测艾琳这份情怯后面,究竟包含多少刻骨铭心、难以释怀的东西。
他回来带给艾琳的惟一礼物,就是把她的女儿睡了。
这样,艾琳情感的不幸,又延伸到了自己女儿身上。
她用作家的书,把女儿培养成了一个故乡厌弃者,想借青春的肉身,跟作家远走高飞。
编剧在这里还算留手了,若换个编法,作家睡的很可能就是自己与艾琳的孩子。
艾琳骂他肮脏。
他辩解说,不知道是她女儿。
那么,不是她的女儿就可以随便睡吗?
小镇只有这么大,差不多都是熟人,彼此都沾亲带故的。
不是艾琳的女儿,也可能是他小学老师的孩子,或其他熟人的孩子。
孩子不懂事,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头也不懂事吗?
这就是他从欧洲学来的先进思想和理念?
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肆意妄为,颠鸾倒凤?
性,从来都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
丹尼尔把女孩的投怀送抱,看作是灵魂崇拜。
而女孩的目的却很世俗。
作家接受了女孩的肉体,却没有帮她实现愿望。
等安东尼奥向他炫耀与艾琳有多恩爱时,作家竟向安东尼奥炫耀女粉丝有多疯狂。
活该他最后被女孩男友的一颗子弹送离故乡。
后来在新书《杰出公民》的发布会上,作家居然还有脸把肩窝边的那块弹痕向观众展现。
鬼知道在书里,他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写成了啥样?
正如他自己所说,世间没有事实,只有解读,真相就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那种解读。
导演在此给的是近镜头,当作家满脸得色、肆无忌惮地说完这话,观众就应该能发现,导演对丹尼尔抱有的善意,并不比萨拉斯人多一分。
换句话说,导演只是冷峻地站在公正立场,来呈现作家的这次故乡之行。
他两不相帮,只客观呈现双方在观念、文化、思想和利益上的对撞。
三丹尼尔的这次返乡,最受伤的,还不是艾琳,而是艾琳的丈夫安东尼奥。
这个可怜的男人,一辈子活在作家的阴影下。
他一见到作家,就说在这场爱情战中,自己赢了。
这话的信息量可大了,当年艾琳、作家和他,应该是三角恋。
可他赢了吗?
作家走后15年,艾琳才嫁给他。
艾琳一生沉溺在作家的书中无法自拔,接着女儿也成了作家的粉丝。
同在一个屋檐,安东尼奥成了心灵上的孤家寡人。
他一边说与艾琳的感情如何好,每晚两人都抵足而眠,并希望艾琳是他共度余生的女人。
一边又厚颜无耻地向作家宣称,小镇妓院里的所有妓女,都与他做过二三十次。
他说男人可以一夜风流,只要每晚记得按时回家,就是对妻子的尊重。
反过来,妻子也可以与别人有婚外情。
最后,他落寞地把头扭到一边,自言自语:“不然,你又能怎么样呢?
”这话,把所有观众的心都弄疼了。
安东尼奥扭曲的情爱观,显然是在妻子那里得不到情感满足而形成的。
追根溯源,症结就在作家这里。
作家离开故乡40年,可他的影子在这个家仍无处不在。
难怪安东尼奥会放浪形骸,呼酒买醉。
谁知道他曾与艾琳干过多少架,事后又有多少次乞求艾琳原谅呢?
他当着作家的面,狠吻艾琳,然后又摇摇头,说自己就是个混蛋。
内心太纠结了。
很显然,丈夫非常担心妻子与作家旧情复燃,所以处处要秀恩爱。
没想到,这回作家的目标是他女儿。
实在是太操蛋了。
或许是女儿与作家的绯闻被人知道了,或许是妻子与作家的旧情被人传开了,酒吧有人说了伤面子的话,他才大打出手,把对方送进了医院,自己也是一脸的血肉模糊。
最后,安东尼奥又与女儿的男友,一齐开枪,将作家送出了萨拉斯。
是的,作家差点性命不保,但谁知道这起枪击案,萨拉斯的两个倒霉男人最后会判多少年徒刑呢?
萨拉斯视觉艺术协会会长罗梅罗博士扯掉了作家最大的遮羞布。
他直言作家对故乡充满了怨恨与憎恶,他对绘画的欣赏品味,只符合外国人的习惯,却又想像他的文字一样,把自己的感觉和意志,强加在故乡头上。
他在文学作品里,视父老乡亲为无知反常的人,把他们看作垃圾,试图把最肮脏的人类行为归咎于故乡人。
这个百万富翁四十年来所有的工作就是诽谤故乡。
他向欧洲人卑躬屈膝,是欧洲人的奴仆。
靠诋毁故乡在欧洲混得风生水起,他就是一个小丑,一个叛徒,卑贱下流。
但丁的《神曲》将这类人镇压在地狱最底层,因为背叛是最大的罪恶。
一边出卖故乡,一边还想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和喜爱,他就是《最后的晚餐》里的那个犹太。
很显然,罗梅罗会长的这番话,充满了夸张和恶毒。
因为作家没让他如愿以偿获奖,他才这么气急败坏,口不择言。
在这里,导演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公正立场,把一部分故乡人的观点,借这张挟私泄愤、毫无遮拦的嘴巴说出来。
那么,会长的这份评判,究竟有几分真实,又有几分公正?
就留给读者去揣测吧,但作家真实的模样,由此可以管窥一斑。
艾琳说作家不管是天真,还是自恋,都让她觉得震惊。
意思是说,作家不应该选择在故乡与他人起冲突。
罗梅罗会长骂他把一切搞得无法收拾后就跑了。
以前是不是这样,编剧没给答案。
但这一回确实是这样的。
当年故乡是强大的,他是弱小的。
现在故乡依然强大,而他也成了庞然大物,两者对撞,自然比以前更加剧烈。
艾琳恳请丹尼尔一生中就听她一次劝,一定要尽快离开萨拉斯,否则后果难料。
这话透露了作家的固执。
从前,一意孤行的他肯定是很少能听进别人的话。
这次,他算是听进去了。
可惜晚了,他已无法摆脱被枪击的命运。
搞笑的是,伤害他的,居然是最不可能伤害他的那家人。
由此可见,他被故乡厌弃到了何种程度。
现在问题来了,作家是对的吗?
如果他是对的,那么整个故乡都错了。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受其伤。
丹尼尔衣锦还乡,官方给他授予“杰出公民”的荣誉称号,并为他竖立了一尊雕像。
这是多大的荣耀。
随着荣耀而来的,是有人想请他吃一顿饭;希望他捐助一台轮椅;想以采访他的名义打个广告;请他做绘画大赛评委,并稍微照顾一下当地知名人士,这其实都是幸福的小烦恼,他可以委婉拒绝,拒绝不了,也可以随乡入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生于斯,长于斯,故乡的这一套,他又不是不知道。
在这个偏僻小镇,一些人受于见识和思维的局限,做出某些出格的事来。
作为大人物的自己,难道不应该加以理解和同情吗?
这里是萨拉斯,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巴塞罗那市民的品质和素养。
正因为文明化程度不高,才让作家有机会在书中贩卖故乡的落后与愚昧。
他不能喜欢的就收入囊中,比如年轻女粉的献身。
不喜欢的就拒之门外,比如老年男人的请饭。
丹尼尔回到故乡,大谈欧洲“先进”文化,而事实上,文化这东西,互相包容,才能诞生新文化。
互相对抗,只会两败俱伤,或是一方毁掉一方。
再说了,文化的背后绝对是站着利益的。
离开利益谈文化,只会陷在虚无主义的泥潭无法拔足。
就问丹尼尔文学作品的利益出发点,是放在了哪边?
他真的是在为全人类谋取精神利益吗?
也许是觉察到了自己的错误,作家才想起要为那个可怜的瘫痪者订购一台轮椅;要去看看童年时与父母居住的房子,以及父母的坟茔。
这其实都是一些最朴素的情感,被痛骂之后,丹尼尔才醒悟过来。
他是一个情商很低的斗士,偏偏成了作家,而且是著名作家。
这个世界,可真奇怪。
这个诺奖,令人生疑。
难怪作家自己都不以为然,在颁奖典礼上,怪话连篇。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
作家上坟,并没有为父母送去鲜花。
而是在母亲坟前采了一朵黄花,夹在书页之中。
这其实透露了他的处世原则。
对这个世界,他没有付出的想法,只有获取的念头。
这朵黄花带给他的心灵慰藉,要远比他对父母的挂念多。
换句话说,他需要这朵黄花,来抚慰异乡不安的灵魂,而不是靠它来睹物思人。
他不停攫取故乡的人和事,衍生成文学作品,以此来谋生谋名;来证明自己离开糟糕故乡的正确性;通过输出故事、情绪、观念和价值来抚平内心的激荡与焦虑。
至于正确与否,对世界会带来什么,则不在他的考虑之列。
他是这么想的:作家就算是一个不道德的怪物,也不会使他的身份贬值。
作家只是创作文学作品,不是写道德伦理宣传册。
书中人物的可耻行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并不代表他自己赞同或反对这种行为。
他就喜欢写故乡的黑暗和阴冷,他拒绝写那些所谓美好的东西。
也许美好的东西,他无法审美,也无法艺术化。
批判与揭露才能引起他的创作激情。
四很显然,写作道路上的顺风顺水,让丹尼尔从自信变成了自大。
就像他在瑞典皇家科学院大放厥词后,还杵在台上逼着观众给他鼓掌一样,在故乡的最后一堂讲座,即便只有五个听众,他还在幻想成为民族英雄。
他认为自己离民族英雄还差一步,那就是死亡。
意思是说,等他死后,阿根廷必会视他为民族英雄。
尽管这位民族英雄对故乡大多数人来说不知所谓,并且可有可无。
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
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都能成为民族英雄。
在阿根廷,也不需要等到死后,才能成为民族英雄。
市长把他与马拉多纳、教皇、荷兰女王、梅西并列在一起,称为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那只是市长的个人看法,而且有恭维的成分。
马拉多纳与梅西,因足球闻名于世,他们带给了全世界热情、热血、雄性美感和力量,确实能光大阿根廷门楣。
教皇是指阿根廷首都主教贝戈利奥。
他被梵蒂冈选为第266任教皇,这是拉美地区的首位教皇,也是1300年来,第一位不是产生于欧洲的教皇。
确实是阿根廷的巨大荣耀。
荷兰女王是指阿根廷女孩马克西玛。
她嫁入荷兰成为王后,不但是欧洲的政治明星,还多次为家乡阿根廷在国际上站台撑腰,也算得上是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以上四位,现在都还健在。
如果没有弄错的话,迄今为止,阿根廷还没有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丹尼尔只是一个虚构人物。
阿根廷伟大作家博尔赫斯举世闻名,若把他看作阿根廷的民族英雄,一点也不为过。
反倒是类似于丹尼尔这种作家,能不能成为民族英雄,则要打个大大问号。
电影对丹尼尔的塑造,跟中国某位旅法作家很相似。
这位中国作家不要说成为民族英雄,他的作品甚至都不怎么在中国大陆出现。
假设未来阿根廷真有一位旅欧作家靠书写故乡的冷漠、愚昧、落后和残酷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估计阿根廷人也会弃之如破履。
文学究竟要怎么写,并无定法。
丹尼尔说,作家只写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理解到的那一面。
世界没有真相,只有解读。
作家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为参照,自恋又自负。
虚荣心是作家创作的最大动力。
不能说他错了。
从某个角度来看,他应该是对的。
不对的是那些评审机构和权威人物,凭什么世界名著就由他们来钦定?
丹尼尔讨厌那些文化机构和文化政策,说文化不需要保护和弘扬,有生命力的文化,能傲立于任何寒冬时代。
可他的所有奖项,都是万里之外的文化机构评推出来的。
他写的是故乡,却在故乡水土不服。
一本书都没有拿回故乡实践检验,这又算什么呢?
网络时代之前,都是用权威复制权威,用权威塑造权威。
这样的时代将一去不返。
看看国内每年乱哄哄评出来的文学奖项就知道了,社会不买账,人民不买单。
获奖作品只能束之高阁,其传播力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可以不唱政治和文化的高调,可好的文学作品至少不能让人心堕入黑暗,不能让社会产生更大矛盾,不能让文明失去助推力量。
它得给人心温暖,给社会生机,给未来希望。
时代不同了,未来就把文学直接交给人们吧。
请相信人们,他们的判断力不会比所谓的权威差。
事实上,即便我们不放权,人们也已通过网络途径,选择了属于自己的文学。
这个时代的所有文学奖项,只是评了个寂寞,包括诺贝尔文学奖。
其实不仅仅是文学,所有的艺术门类,在互联网时代,都属于民间,也归于民间。
所有的文艺权威,都将退出社会舞台,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大家好,我是戴着眼镜拿着话筒的阿拉斯加,片片。
4月19日,一段时长1分51秒的视频在我的微博首页疯狂刷屏。
屋子的主人叫朱之文,00后的小伙伴们或许不认识他,这是一位凭借好嗓音在《星光大道》走红的地道农民。
因为比赛时总穿着一件军大衣,又被网友称为大衣哥。
大衣哥亲爱的父老乡亲们非但没有阻止,反而都忙着直播、发微博,生怕错过这场好戏。
他们所展现出的世俗消费和道德绑架,让我想起了一部电影:《杰出公民》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丹尼尔•曼托瓦尼,一般这种名字又长又难念的人,来头都不一般。
丹尼尔也不例外,他是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的小说,村上春树看了都要气得下乡种树。
距离他获得诺奖已经过去了五年,这五年来他一直被各种俗事缠身,名誉和财富渐渐消磨了他在文学创作上的灵感和锋芒。
当他决定暂停一切社会活动,潜心创作的时候,一封书信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一封来自故乡萨拉斯的邀请函,乡亲们希望他能回到家乡,做一次为期四天的访问,同时他们还将为丹尼尔颁发“杰出公民奖”。
自从20岁那年逃离故乡后,丹尼尔已经足足40年未曾涉足故土,这件事被他列为“一生中最值得称道的决定TOP10”榜首。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但故乡对丹尼尔而言只有痛苦和折磨。
或许是时间冲淡的过往的记忆,也可能是单纯的思乡之情,他还是决定瞒着所有媒体,独自动身回到家乡。
故乡也用最热烈的方式,回馈他的“知恩图报”。
先是派来机场接他的汽车半路抛锚,他和司机俩人被迫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里抖了一天一夜。
为了活命,他甚至烧掉了自己的书来取暖。
直到第二天,他们才终于等来了镇长派来的救援车辆。
然而噩梦才刚刚开始。
各种社会活动将丹尼尔的四天访问塞得满满当当,过程也极为精彩:他被迫和选美皇后以及镇领导一起,在消防车上游街示众。
你看丹尼尔站在消防车上,笑得多开心啊。
在“杰出公民奖”的颁奖晚会上,老乡用耗时三天精心制作的PPT,诉说着丹尼尔生命中的前二十年,连底裤都给他抖得干干净净。
丹尼尔哭了,这样的PPT,你看你也哭。
他举起“杰出公民”的奖牌说:“某种意义上,这比诺贝尔奖更加重要。
”
接下来的四天里,为乡亲们开讲座授课成了丹尼尔每天的保留曲目。
但乡亲们看他的眼神,和看动物园里的大猩猩没什么区别。
镇上的电视台邀请丹尼尔参加节目,只见主持人突然从桌子下面掏出一瓶饮料,人物专访画风突变成了带货现场。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亲自带货,效果不得甩罗老师几条街?
有狂热私生饭一厢情愿地认为,丹尼尔书中的主角就是他的父亲,一路围追堵截;
更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找上门来,要求(注意,是要求)丹尼尔给他残疾的儿子捐款;
穷山恶水多刁民,乡亲们的丑恶嘴脸显露无疑:他们迫不及待的消费着丹尼尔,都想从风头正劲的他身上,薅一大把羊毛。
镇上艺术协会的负责人举办了一场绘画比赛,指名要求丹尼尔作为评委,暗中要求他将自己的作品评为冠军,想借丹尼尔的名声蹭一波关注。
丹尼尔也很配合,首先淘汰了负责人的作品,然后将冠军大奖颁发给了一块广告牌。
艺术协会负责人心态爆炸,在他的操作下,丹尼尔从万众瞩目的大明星,成了过街老鼠。
乡亲们一看这人身上无利可图了,纷纷倒戈相向。
当时捧得有多高,现在摔得就多狠。
这些已经够惨了?
还有更惨的,丹尼尔的私生活更加精彩。
他学生时期求而不得的女神,最后嫁给了自己的死党,还生下了一个女儿。
但如今丹尼尔今非昔比,他和女神在旧情复燃的边缘来回试探,最终还是理智占领了高地。
他决定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将无处宣泄的欲望化为动力。
然后选择了草粉……
这还不是最绝了,后来他才知道,他艹的粉丝,其实是女神和死党的女儿。
她已经有了一个人高马大的未婚夫,之所以主动献身,是为了攀上丹尼尔的高枝,去大城市生活……
缘,妙不可言。
死党和准女婿找上门来,借口送丹尼尔去机场,暗中将车开去了猎场,报这一绿之仇。
送走丹尼尔的也不是航班,而是三声枪响。
在掌声中迎着鲜花而来,在枪声中带着仇恨而去。
当然了,《杰出公民》想要表达的远不止这些,因为最终丹尼尔活着离开了故乡,还将这段返乡经历写成了一本书,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他和故乡的关系,只不过是互相利用罢了。
但大衣哥朱之文不一样,他成名后并没有选择搬去大城市生活,而是带着钱回到故乡,先修路再建房,甚至以个人名义捐了两个变压器。
大衣哥的慷慨解囊,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压榨。
农村自古以来就有“吃大户”的传统,村民们把“我弱我有理,你强你活该”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有上门借钱的,一借就是几十万,借完就赖账不还;
有强行拉赞助的:农村大舞台,一开口就是上百万;
还有说闲话的:在村民们眼里,大衣哥的成名和他本人没半点关系,都靠乡亲们捧他。
更可怕的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直播行业渐渐兴起,村民们突然发现拍摄大衣哥的个人隐私可以发财。
于是村民们放下农活,24小时跟拍大衣哥;慕名而来的外地游客络绎不绝。
围绕着大衣哥,整个村子形成了一条直播产业链。
大衣哥不胜其扰,只好将大门紧闭,有的爬上高墙,有的从门缝里偷拍,还有些素质差的,在门外破口大骂。
直到几天前,这扇禁闭的大门终于被人一脚踹开,随之而来的是看客们的高潮。
单县警方称,踹门两男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行政拘留十日。
朱之文也回应:“不能认为我没有底线、没有知觉”。
警方出面逮捕了嫌疑人,大衣哥也难得“硬气”了一回,然而他的窘境会因此改变吗?
当然不会。
只要他还有热度,不速之客们就会络绎不绝。
踹门事件解决后,朱之文仍被围拍片片是山东人,我爸妈都是《综艺满天星》的忠实观众。
我们全家真的是眼看着朱之文从一个朴实的农民出道,最后登上了春晚的舞台,颇有一种追养成类爱豆的感觉。
可成名带来的却是无休止的困扰和压榨,还不如一直做那个在田埂间歌唱的快乐农民。
大衣哥身边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算计,而另一位up主则承受着来自网络舆论的无形压力。
徐大SAO是B站一位美食up主,一句口头禅“吃顿(吨)好的”
去年B站百大,他就坐在我前面一排,其宽厚的背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他天天“吃顿好的”,体型实在是太健硕了,我坐在后面根本看不清颁奖仪式……
疫情期间,有人从李文亮医生的微博里找到了徐大SAO的名字。
原来李医生也是大SAO的粉丝,还尝试寻找过大SAO的“SAO式老方”炸鸡腿,可总是出不来内味儿。
当我们都在“送别李文亮”的时候,大SAO特意做了一期炸鸡腿的视频,用他的方式送别这位未曾谋面的老友。
徐大SAO表示,他会将这条视频的所有收益全都捐出去,捐给李文亮的家人,或是武汉的慈善机构。
事情过去了两个月,那条视频的播放量已经超过了一千万,大SAO也如约将收益10万多,再加上自己添的1万元,全部捐给了武汉的慈善机构。
可善举迎来的不仅有赞美,还有质疑。
质疑的声音不断壮大,直到4月16日终于到达顶峰——播放量一千多万,为什么才捐了12万?
一千多万播放量的数据,在普通用户看来确实挺唬人,但凡是自己做过up主,都知道单独一条爆款视频带来的收益非常有限: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则,那条视频的收益就是4800,更多的款项来自观众的充电。
声讨之势如排山倒海,大SAO被迫公开视频的后台数据,专门录制一期视频向大家道出真相,就连B站官方都亲自下场,证明大SAO的清白。
尘埃落定后,大SAO选择停更调整心态,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善良的老实人受挫的内心。
却没有任何一个当初冤枉过、质疑过他的人,站出来说一声“对不起”。
就算是迫于舆论压力道歉的,也多少带点阴阳怪气。
像不像《让子弹飞》里,因为一碗米粉而冤死的老六?
当他剖开肚子,扯出一碗血淋淋的凉粉时,相信所有观众都和我一样揪心。
你上当了!
老六用命去自证清白,换来的却是围观群众的一哄而散——他们压根就不在乎你吃了几碗粉,他们只是喜欢凑热闹,喜欢锤人而已。
除了徐大SAO,还有不少up主也在遭遇网络暴力:纳豆奶奶被造谣改日本国籍、花花与三猫Catlive被锤到停更……
坊间甚至流传着一份“百大up主暗杀名单”,我们都被盯上了。
本阿拉斯加躺在百大名单里瑟瑟发抖,不知道啥时候就会被人黑了……“你永远也不知道网络对面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
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这条web1.0时代就广为流传的段子,放之今日也依然适用。
作恶的成本被大大降低,有些当面绝不敢说的话,到了网络上就以各种丑恶的形式脱口而出,互联网在某种程度上滋长了网友的负面情绪。
尤其是某些现实生活不得志的,总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好,非得把所有人都拉到泥坑里,和他一起打滚。
“我就骂了怎么了?
有本事顺着网线来打我呀”不明就里便冠以正义之名,键盘侠们重拳出击。
当田野间再也听不到大衣哥洪亮的歌声,当我们再也看不到大SAO为了“吃一顿好的”绞尽脑汁,这个世界会有所改变吗?
我觉得不会,因为鬣狗们自然会去寻找下一个作恶目标。
好了,题外话说的有点多,今天就到这里,咱们明天见。
拜了个拜。
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每一组成部分都是艺术家精心设计雕琢的,所以添不得一笔,减不得一笔,改不得一笔,否则,就不再是同一件艺术品了。
本片的西班牙片名和英语译名皆为《杰出市民》,这是导演刻意安排的——本片的主旨就是围绕着“杰出”和“市民”这两个词——这不仅是家乡授予他的头衔(最后完全被毁),更是主人公丹尼尔内心对自己的定位,因为“杰出”到获得了诺贝尔奖,才有了自信;因为是家乡沙拿丝小镇的“市民”,才会想要回乡。
所有的经历,都因这种自我定位而起。
香港的译名《玩谢大作家》,把焦点放在家乡和丹尼尔的矛盾冲突上,没有触及到丹尼尔的内心世界,这是非常肤浅的。
丹尼尔在片中的一段辩解台词说到:“我的小说里没有说谁是邪恶的,要谴责谁,我只是把他们写出来。
”同理,这篇观后感也不会写些什么“揭露了人性的丑陋”的评价。
只因感受到导演和编剧的用心,便有了冲动写些什么,希望观众不要当它是一部普通的电影,漏掉了许多意义。
一、自卑影片开场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台的后台,他一个人坐着,旁边站着一位美丽的颁奖小姐,她将为丹尼尔保管奖杯。
另一边站着一个身材粗壮的工作人员,时刻注意着耳机里导播的指令。
他们两个人,先于整个世界知道坐在旁边的正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但却一脸罔顾,仅仅是各思其职而已。
丹尼尔双手紧握,身体团缩,不停地抖动着双脚,他的内心是紧张不安的。
这种不安,和他上台后那段叛逆的演说,形成鲜明的反差。
他上台时没有穿燕尾服,没有对国王和王后敬礼,他的讲演充满了对诺贝尔奖的讽刺和不削,但他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他演讲结束后,观众既诧异又尴尬,没有什么掌声,但他却坦然地走到舞台的中心,面对观众,停住了脚步——他在期待掌声,几秒种后,果然人们慢慢地给予了热烈的掌声。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既然不削,又为何要掌声呢?
我想,这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写到的“夸张只因我很怕”。
他内心知道,自己是来自阿根廷乡下的一个普通“市民”,在场的所有人身份都比他显赫,这令他不安,于是他要用另一种独特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自卑,要显得与众不同——而这恰恰是自卑最明显的体现。
影片接着是丹尼尔助理念的一长串邀请函,有各种皇家文学院的颁奖礼,BBC等有名电视台的采访。
他对这些都一口回绝,回绝得如此不费力气,脸上时不时还带有笑容——与其说反感,倒不如说是暗喜。
而他却对一些讲课类的邀请还存有些兴趣。
孟子曾说:“人之患,好为人师。
”教课与其说是满足学生的求知欲,不如说是满足老师因知识不对称带来的优越感。
对卓有成就的丹尼尔而言,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理念,是他独有的改变现实、表现自我的手段,以至于他后来迫切地想要回到家乡,并要显得与众不同。
所以,当他收到了家乡沙拿丝来的邀请函,他毅然决定取消所有行程,独自回老家一趟,很显然,他对此决定满怀期望,并兴奋不已。
如果说身份给他带来了自卑感,那唯一不会令他自卑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乡了。
自从他离开了家乡,直到登上了诺贝尔奖的巅峰以来,家乡的人还都在原地踏步呢。
诺贝尔奖和沙拿丝的关系,就好像贵妇和流浪汉的关系。
可以说,当他决定衣锦还乡的瞬间,他已经在脑海里预设了某些情节,其中一定不乏年轻女子的仰慕。
所以后来,当一位年轻性感的女孩冲进他的房间时,他一边说:“我要警告你我的年龄可以当你的父亲了”,一边坦然地用手关上了房门。
对丹尼尔来说,诺贝尔奖是征战,还乡是品尝甜点的时候了。
这个思想人人都明白,所以丹尼尔执意不愿外人知道他还乡这件事。
二、现实衣锦还乡,作为想象是美好的,太美好了,美好到现实一定令人失望。
因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你的,也是我的,还是他的。
没有人愿意对自己说:“我生存的使命,是为另一个人的虚荣心做配角(除非对自己有好处)”。
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被逼成为这样的配角,他也一定会有所反抗,即便不表现出来,比如沙拿丝的居民。
丹尼尔来到了家乡,迎接他的是一辆小破车和一个不靠谱的司机。
影片开始慢慢伏笔家乡的人其实并不太把丹尼尔当一回事,只是不表现出来。
从车坏了没有人来寻找,在市长办公室外等候,到采访时的植入广告……其实家乡的人并不一定真的怠慢了丹尼尔,他们只是在做平时该做的。
导演真正刻画的是丹尼尔内心的反差,他对这些是很敏感的,然而他依旧维持着高贵者的姿态——丹尼尔是那么的见多识广、富有思想,他怎么会包容不了一群乡巴佬呢?
汽车爆胎的当晚,丹尼尔给司机讲了个故事。
这个故事,影射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故事说一对双胞胎,为了互相区别,一个留了胡子,一个没留。
留胡子的变成了穷人,没留胡子的变成了富人。
他们一直爱着同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和富人结了婚,经常有豪华的黑轿车停在他们家门口。
穷人看不下去,把富人杀了,然后剃光了胡子,装作富人,回去和那个女人一起生活。
丹尼尔说:“这个女人因为认不出来,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和他一起生活了几个月。
后来,有一天来了辆黑轿车,下来一个人,误把男的当成了欠他们钱的富人,‘碰’的一声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里有几个线索,第一是“胡子”。
注意丹尼尔在整部影片也是留着胡子的,直到片尾记者发布会的时候,他剃去了胡子,并且带上了一副浮夸的白框眼睛。
留胡子的穷人,想象富人过着很好的生活,这种“想象”是存在于穷人的脑海中。
这就好像丹尼尔想象中的衣锦还乡、想象中的诺贝尔奖和沙拿丝冲撞后给自己带来的福利。
但这种想象和现实世界,是两个不同维度的世界,不可轻意融合在一起。
如果一个人要在现实世界里做些什么,就必定要服从现实世界的规律和偶然性。
剃掉了胡子,就代表进入了现实世界。
原来黑轿车是来讨债的,穷人最后被杀死了,这是现实。
丹尼尔最后还是做回了现实中的作家,而不是做衣锦还乡美梦的游子,这也是现实——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第二个线索是“谋杀”。
这个线索和丹尼尔最后被枪击的情节非常类似。
请注意丹尼尔说故事里的那个女人“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
我们设想,如果她认出了眼前的不是自己丈夫(这种机会应该很大),却不敢揭穿,那她至少可以什么都不做,她可以不提醒自己的假丈夫——黑轿车里的人不是来送钱的,而是来谋杀他的——这样她就可以解脱了。
片尾的时候,丹尼尔的老相好艾莲来提醒丹尼尔赶快离开沙拿丝,结果汽车抛锚。
艾莲让丹尼尔等一会儿,她回去开货车来送他离开。
然而艾莲一直没有回来,等来的却是要谋害他的艾莲的老公一伙,艾莲的老公说了句:“艾莲向你问好。
”可以想象,艾莲做了些努力,但可能也有所保留,她的婚姻并不美好,丹尼尔的出现令其变得更糟,谁能保证艾莲没有让丹尼尔和老公同时消失的念头——什么都不做可能恰恰能达到这个目的(丹尼尔会离开,自己老公会受法律制裁),毕竟艾莲努力过了,没有人会责备她,也不需要自责,就和故事里那个女的一样——这就是现实。
理念世界总是如此的必然和美好,现实则是完全另一个世界——现实世界就像是一堆橡皮泥,每个人都想用它来塑造自己的,注意是自己的,理念世界。
丹尼尔后来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发现人们没有因为他的才华和成就而赞美他。
相反,人们都在利用他,有人向他借钱买轮椅,有人硬要请他吃饭,有人要他当评委……就连和他上床的年轻女子,也不是丹尼尔真正的粉丝——书是她妈(也就是艾莲)买的,她有一个不值得欣赏的男朋友,她只是为了要离开沙拿丝才勾引丹尼尔——这一切摧毁的不是这位女子在丹尼尔心中的形象,而是在摧毁丹尼尔的自尊。
一个成功的自卑者最受不了的就是自尊遭到损害——无论是多么的间接。
与其说一开始丹尼尔是在和美女上床,不如说他是在和自尊上床,现在自尊被损害了,于是他一定要把美女赶走。
丹尼尔非常渴望把他回乡的这段经历,塑造成他心目中的美好。
所以他拒绝坐车,他喜欢在路上走,可能因为他可以从上而下的看沙拿丝,或是沙拿丝人可以从下而上的看他。
他甚至不介意站在消防车上游街,虽然他不喜欢这种形式,但他仍然是享受的。
三、艺术跌宕起伏的现实经历,并不能造就艺术家。
艺术家必须有能力跳出自身的经历,忽略当时的自身情绪,忽略他人的善恶,以神一样悲悯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的经历,这样才能幻化出艺术作品。
所以中国历史上没落的家族很多,但写出《红楼梦》的只有曹雪芹一个。
影片中有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的,因为丹尼尔小说中出现代表他父亲的人物,以为是对他父亲的一种敬意,于是邀请丹尼尔去他家吃饭。
丹尼尔拒绝时说到:“我笔下写的人物是虚构的,虽然以你父亲为原型,但是和你父亲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认识你,和你完全没有关系。
”显然,他对自己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很清楚,然而讽刺的是,他对自己脑海中衣锦还乡这篇“幻想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就不那么清楚。
导演在片中不止一次的提醒丹尼尔,忽略现实是行不通的。
丹尼尔每次和老相好艾莲见面时,车总是抛锚,好像就是一种暗示。
另外,丹尼尔在艾莲家,试图像好友般和艾莲的老公聊起有年轻女孩主动送上门的经历(其中不乏炫耀的成分),结果还没说完,发现这个年轻女孩正是艾莲的女儿,于是不得不及时收嘴,这也是一种暗示(艾莲的老公怎么会真的当他是好友呢?
)。
丹尼尔在车里,还是吻了已经结婚的艾莲——他以此试图和老相好,和沙拿丝,用自己期待的方式,发生接触。
另一方面,丹尼尔习惯了西方思想和先进的艺术理念,在评审绘画比赛的时候,他坚定的维护自己的理念,不惜与人发生冲突。
当文化部长暗示,某参赛者的身份是会计的女儿,某个作品描绘的是教宗,所以应当入围时,丹尼尔坚决的否定了。
丹尼尔甚至觉得应该把其中一副画挂在画廊的正中央来欣赏,好让人看见画作背面的广告牌,这才是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
他明明知道整个沙拿丝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他的理念,但是依旧坚持。
这就好比试图说服一群色盲世界是有颜色的一样——细想一下,颜色真的存在吗?
但丹尼尔一定要这么做,因为这才体现出他的不同、他的存在,这是他试图改变现实的方式,并且他觉得他已经站在时代的前端,他想要做的改变是顺应潮流的——色盲终究会发现,颜色是存在的。
拿自己的理念来解读甚至改变客观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举动。
这从许多的哲学家、艺术家最终自杀或患精神病这个事实中可以看出。
这种举动只有在条件十分成熟,并且付出巨大代价时才会成功。
从废除黑奴、法国大革命、女性投票权……这些理所当然的理念,实现起来都如此艰难。
丹尼尔试图让封闭无知的沙拿丝人民,以他期待的方式来对待他,这和上述历史事件的难度相当。
当遇到居民想让他捐助一台轮椅时,丹尼尔说了一套精彩的理论,他说自己不想充当救世主,他若赞助了一个人,那其他有需要的人怎么办?
有意思的是,有时一个人嘴里说不愿意做的,往往是心里已经反复考虑过的。
他的回归,何尝不像是一个救世主?
人们用消防车载着他游街,为他塑造雕像,为他颁奖,请他到处演讲……他很享受,但他也想过他当不了财务上的救世主,因为沙拿丝很穷,而他没有或不想付出那么多钱。
所以他说这套理论的时候振振有词,但是最后他还是打电话给助手,让她联系那个寻求赞助的人——当救世主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
他没能跳出现实,他仍在为实现他的“幻想小说”而努力。
四、真实在结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丹尼尔对“真实”的意义发表了评论。
“真实”真的重要吗?
丹尼尔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这是真实的。
村民觉得他是一个人人该打的过街老鼠,这也是真实的。
本片从一开始一直是以丹尼尔的视角进行着,知道最后他被驱逐的时候,镜头从艾莲老公的猎枪的瞄准镜拍出,观众第一次从艾莲老公的视角里看丹尼尔——这个可恶的家伙,嫌我们落后而离开我们,有了成就后不去那些皇家文学院混,反倒回来令我们相形见拙,试图勾搭我老婆,令我女儿主动献身,还要和我做好友,我杀不了他,还要表现得崇拜他……即便是普通观众,也咽不了这口气。
最终“砰”的一声,那个痴呆的准女婿开枪打中了丹尼尔。
他一定是受人指使或挑唆的,艾莲老公对此感到意外,所以一定不是他指使的,剩下究竟是艾莲,还是艾莲的女儿,就留给观众遐想了。
丹尼尔是否被打死了?
影片没有交代清楚,当时好像被打死了,但是后来他又在新闻发布会以全新的外形出现了,所以应该没死。
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
丹尼尔最终跳出了这段现实经历,以艺术家的眼光重新把这段经历幻化为了小说,就像曹雪芹一样。
他的胸前别着在父母墓地摘的野花,这朵野花代表着死亡,那个试图挑战现实的丹尼尔已死——他现在是一个小说家。
他老练地对着镜头,展开了虚假的笑容——如果曹雪芹能活到受人追捧的现代,并且继续写作,保不齐也会面对镜头微笑,怎么可能当一辈子宝玉呢。
这部电影或许是回答了我对于曾经有幸读过、看过的现实作品的一个问题。
这些作品的真实性究竟如何,那些震撼人心的故事和情节哪些是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文字描述力所真实记录下来的,哪些是大刀阔斧改编后的映射,哪些又是完全来自转瞬即逝的灵感。
一个简单的作家返乡记,前半段的故事叙述的像是现实里随处可见的情景--功成名就的伟人回到落后的故乡,在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被完全陌生的人当做吉祥物一般高高捧起,每个人的嘴里充满赞美洋溢之词。
随处可见的跟随和偷拍,所有人把自己与作家的一面之缘当做值得吹嘘的话题。
这一切在现实中再正常不过。
但是随着进度条的拉进,故事的戏剧性开始展现出来,人物的行为渐渐变得荒诞,大众的态度开始转变,从尊敬到不敬,从不敬到疯狂。
作家称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逃离了故乡。
影片始终在强调作家的写作灵感来源于故乡,但他的每一个故事总是将这个小镇描述得丑陋而悲哀。
那么问题来了,人们将他称之为叛徒,到底是因为他逃离了这个无知、愚昧、暴力的罪恶故乡,还是因为他扭曲了现实,把淳朴温馨的小镇包装成“艺术家与其不幸出身”的惯用套路来讨好现代审美。
小镇之旅进行到结尾时,人物的行为已经变得荒唐而疯狂,童年好友呈现出怪诞的姿态,在去打猎的路上,每一个与作家发生矛盾的人用近乎呆滞的目光在街边凝视,而旧爱、司机、女学生这些美好的人却不见踪迹,这一幕明显带有超现实的手法,如果故事中的荒诞正是如同这一幕一样,只是作家的编造,那么对现实的写作则是极大的讽刺。
作家给自己标榜文明和高尚,将20年的故乡见闻包装成落后的悲剧诞生之地,他也值得被人们称作“叛徒”,在灵感枯竭、创作停止之际再次消费故乡以取得文明人的认同。
但是如果所有的曲折都是作家亲身经历,且用艺术加工过的呢。
作家肩膀的枪伤仿佛是证明他惊险历程的证据,那么这就是一个故乡对作家进行毒害的故事。
在作家人生的前20年小镇蛮横地侵染作家的精神,所以他成为那个逃离无知的叛徒。
而在归乡之际被小镇的恨意吞噬。
这种恨意来自于嫉妒,对作家身上他们永远无法接近的荣誉的嫉妒,对作家文明、高尚的品质的嫉妒。
这些都是没有结果的争执,因为无论选择哪一种观点,都既缺少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又存在明显的漏洞。
这部电影将小镇之旅按照作家新书的形式划分为五个章节,如同直白地告诉观众--你所看到的,都来自作家自己的讲述。
就像《看不见的客人》,你认为你认为的就是你认为的。
这让整部电影和新书一样,作家打破第四面墙,直面镜头面带微笑仿佛在诘问观众:在我的故事中,你会信多少?
电影或是文字,亦或是其他蕴藏精神内涵的艺术,只有诠释,没有真相。
的确观影过程中逗笑了,被小城镇人们的滑稽。人世百态,愚民事多,面对昔日好友又艳羡又自卑,对于权威又害怕又抗拒,人类总是那么矛盾。不是一个阶层终究无法沟通。
外国人的幽默看不懂系列,一个表情看下来的系列
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
黑得简直了……在如此遥远的地方,却有如此熟悉的配方……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真实的故乡就是未必温暖的地方。
所有离开都是有缘由的,不要因为时间久远好了伤疤忘了疼。最后的反转解构精彩加星。
应该每个人都梦想有朝一日衣锦还乡,不过这个梦想只适合商人,回家撒撒钱,上上电视,被选美小姐陪着游街,没毛病,十二分和谐。但文人不行,他们大都清高 性格古怪,自己毛病一堆又瞧不起别人有毛病。很喜欢前排热评:文人要回故乡,最好锦衣夜行——悄悄地来瞧瞧地走,不要吵醒任何往事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回不去的故乡,离不开的囚牢;可以在颁奖舞台自我否定却难以逃避PPT宣传片和本土汽水夹击,正反两面艺术审美斗不过乡里关系,羊头肉排秀恩爱难以掩饰愤怒猪哮,如何通过消费自我来抹除真实的界线。简单直接的卡夫卡困境,好看
像在写主题作文,为了讽刺而讽刺,为了冷酷而冷酷,生硬堆砌,看得一脸尴尬...狡猾的结尾救回一点点,但感觉不是惊艳,是取巧
超豪华版豆瓣青年大型回乡体。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是艺术不能进入生活。
#035#以故乡为养料的文学作品是对故乡的消解和背叛吗?逃离故乡的作家要如何回到那里?在作家返乡的各种格格不入与荒诞的矛盾之中,文学开始显现出其本身是那么地亲近平凡与那么地不为平庸所理解的矛盾特性。好在有年轻的下一代,仍怀揣着对文学的赤诚,文化是不需要任何政策的。
看了但睡着了,肥肠抱歉
剧情挺有意思的。
整部电影好像都是用手持镜头拍的,一直抖啊抖的好难受,似乎想要营造出一种纪录片的真实感觉,我并不喜欢。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衣锦荣归故里后和一群愚昧的老乡们发生的故事。真相并不存在,没有事实,只有解构与诠释。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书中的主人公永远无法离开故乡,而他却永远也回不去。
我被豆瓣高分骗了。本以为是部情节特紧凑的drama片,结果这么的细水流长,闷啊.........虽然立意很好,但我又不是莫言,很难感同身受。闷啊!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这个电影不是我的菜,怪诞又太沉闷了。跟荒蛮故事差太远
要么怎么说穷山恶水呢,文化程度落后三观不合文明程度低的地方趁早离开,多呆一秒都是窒息。章节体叙事,节奏略缓慢,论文化人如何用笔杆子描绘出一幅黑色幽默喜剧,阿根廷电影里的这股“荒诞味”倒是挺对我胃口的。
好看是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