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一开始的时候第二任Keyboard自杀。
我们不知道第二任keybord为什么自杀,但是DON为什么自杀导演却给了我们完整的过程。
DON最开始在天台上问JON觉得弗兰克如何的时候,DON的眼睛是闪闪发亮的,他真心的崇拜弗兰克,觉得弗兰克是天才,弗兰克的才华让人无可企及。
后来他和JON散步的时候,他又一次感叹弗兰克的天才。
然后是JON作曲的时候,DON觉得JON的曲子不行,说他特别明白想作出好曲子结果却作出shit的心情,然后弹了自己的曲子。
JON说他觉得自己的曲子和DON的曲子都很棒,但是DON说很糟,他们都无法成为弗兰克。
DON想成为弗兰克那样天才的人,但是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成为弗兰克。
我觉得这个乐队在电影一开始就有四类人。
弗兰克,Clara。
DON和第二任键盘手鼓手和贝斯JON弗兰克和Clara是不同寻常的天才,他们有着让人惊艳的才华,却也有着致命的缺陷——他们无法迎合世界,无法融于普通的世界。
区别是Clara明白他们就是如此不再强求与世界对接,而弗兰克努力想要让世界接受他们喜爱他们。
DON和第二任键盘手,他们能够触及天才的世界,也有着自己的缺陷,能够融入天才的世界里,也能在伪装之后融于普通人的世界(电影里弗兰克有说,DON现在和普通人谈恋爱,只是得想办法让他的那些恋人不要动),但是正因为能游走于两个世界,所以更明白弗兰克这些人的惊才绝艳和与众不同,也更清楚他自己永远无法成为弗兰克那样的人。
鼓手和贝斯,其实感觉这两个才是看的最清楚的人。
JON,就是normal。
在普通人的眼里这些天才是因为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才会成为天才——我不像他那样genius,是因为我不曾经历过那些痛苦。
我们自视甚高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无法出名是因为没有机会,但其实内心里很清楚,并不是如此,我们默默无闻,不是因为不努力,其实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才能。
JON从一开始就想寻求在乐队里的地位,但是他慢慢便明白了DON的话,弗兰克是天才;但是他不认同DON的“我们无法成为弗兰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想成为弗兰克而是想让自己成功——这也是他与DON的不同,他和DON看到的不同,追求的也不同。
DON在弗兰克身上看到的是难以企及的才能;而作为普通人的JON,他也爱音乐,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同,但他同时也看到了由这才华可以在普通社会里得到的东西。
他发推特,发YouTube,极力鼓动大家去参加音乐节,都是因为如此。
他想要乐队出名,但是他想要的与弗兰克想要的不同。
JON的眼里YouTube播放量和弗兰克眼里的YouTube播放量本身就代表这两种东西,JON眼里播放量代表着知名,而弗兰克眼里这代表着“有多少人喜欢他们的音乐,爱着他们”——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世界里。
在最后音乐节上台的时候JON很激动的唱了自己的歌,直到这个时刻他追求的依旧是自己能够被众人承认,能够被众人看到,借着因由弗兰克而得到机会……JON从Clara手里抢夺弗兰克,大概是他自己心里一直清楚,没有弗兰克,他走不了那么远,到不了这里。
他始终不明白,弗兰克和他不同,就像他一直在意弗兰克的头套,想摘掉弗兰克的头套,而不是像Clara和DON一样不在意弗兰究竟如何,与弗兰克普通的相处。
电影里在台上弗兰克倒下,JON停止唱歌时,有一个细节,弗兰克说这个真的太烂了,而JON在他们搞砸一切后,回头看了一眼后台的他觉得心仪的女生。
他们关心的、所处的世界,从来不同。
但是,弗兰克所代表的天才们并不是真的不想融于这个世界,他们并非没有尝试过,但他们与生俱来就是不同于常人。
不是不想,而是无法。
弗兰克试过,然后失败了。
Frank 纵然是一个无可争议的可疼可爱又独特非常的角色,但Jon这根“搅屎棍”却让我很感兴趣。
如果非要从这部并不喜剧的电影里看出一点阳光,我想说他的存在带来的是一种莫名的伤感,和淡淡的希望。
Jon最大的问题,就是试图带这个不正常的乐队进入一个“正常”的世界。
一个意外到近乎荒诞的契机,让他和Frank的乐队有了交集,对于这个整日快要溺毙在办公室里做着无处实现的音乐美梦的年轻人,乐队是能帮他梦想靠岸的一大把稻草,是他能抓住的一切,因此他义无反顾地砸了进去。
电影的开篇是愉悦的,一个把所见所想都尽力唱出来的音乐“才子”,你认为他是怀才不遇;一支神经兮兮浑身上下都在抖动着音符和灵感的“鬼才”乐队,你觉得他们大有可为。
于是bang地一声,两者的碰撞制造出一种莫大的惊喜,也给了你一种严重的错觉——好戏拭目以待。
第一次登台合作的逼仄小酒馆,听众寥寥。
但事后想想这其实是他们最棒的一次合作,因为此时还未抱定他遥不可及的幻象的Jon相对纯粹,所以即使暴躁的Clara毁了这场演出,但Frank与Jon无比呆萌的对视还是表达了前者对后者的认可。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一边开心一边暗暗地有些嫉妒Jon,我始终觉得他代表着的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平凡到苍白的经历和背景加上半瓶子咣当的个性与才华,阻碍在他与梦想之间的几乎是这地球上存在的一切。
不清楚多少人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游走在坚持与否的岌岌可危的悬崖,梦想的下一步就像那些永远在溜走的歌词一样捋不清楚。
因此Frank发现了他,对我们来说竟是种巨大的安慰。
可有些梦真该被早点叫醒。
对Jon来说,这个乐队是他拥抱梦想的巨大机会;但对于乐队,彼此就只是彼此,音乐就只是音乐。
这差异不可弥合。
所以在爱尔兰朝夕相处的木屋里,沉浸在共同创作音乐的平和表象中,所有观者都跟在Jon身后盼着他的努力能够得来认可,但直到最后一刻,等到的却仍是以Clara为代表的其他成员的可怕态度:“我不知道为什么Frank选中了你但你让我厌恶。
”这股欢脱祥和气氛下的巨大暗涌,事实上已预示了那梦想衰落的走向。
那么,Frank,何以才华横溢又魅力四射的Frank偏偏看中了Jon?
——因为Frank是这群不正常的人之中最不正常的一个呀。
Frank在以一颗孩童般纯真的心脏创造音乐,所以他的才华才会格外显得光彩夺目,所以是他成为了乐队的核心领袖。
他有着能够安慰他人的奇异力量,让没度成假的一家人带着焕然一新的灵魂满足离去,他也会在音乐节上得知可能并没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们时沮丧得钻到桌子底下。
他是“love you all”的Frank,让你的眼中盈满泪水,这样一个孩子般的人是不可能洞悉Jon眼中世俗的欲望的,爱是他与这个世界联结的唯一量度,也是他唯一希望从音乐中所获得的东西。
因此Jon用视频点击率证明他们的“成功”,Frank理解为得到了喜爱;因此Frank珍惜Jon音乐上的珍贵,Jon却看到了自己梦想实现的指日可待。
于是这两个人,在完全曲解了对方的意图后达成了某种错误的彼此信任,拼了命抱着惨不忍睹的坚持。
而失败可想而知。
Frank不怪Jon,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怨恨。
没有了Frank的乐队和没有了乐队的Frank都颓败得让人心疼,所以Jon做了他唯一能做的事,将命中注定在一起的他们再度聚合到彼此身边。
这家酒馆更加破败不堪,可却在Frank口中成了信手拈来的词。
没有人在听,但音乐的力量明明振聋发聩。
Jon看着,微笑着;再一个镜头,他不见了。
这个不正常的群体,怎么容得下他。
至于Jon的未来,也许他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迸发自己的音乐才能,到达他的furthest corners;而也许他最终只是一个做梦的人。
但在那个小酒馆的舞台上,和乐队第一次合作的夜晚;在这个小酒馆的舞台下,最后一次做乐队听众的夜晚,我相信他找到了自我。
它能教会他如何走下去。
全片看完,甚是鸡肋。
本片顶着剧情、喜剧、悬疑三个类型标签,平心而论,哪一个都只能挨着边儿,仅此而已。
剧情2星,喜剧2星,悬疑2星,均分2星。
文艺范儿给4星,但可惜类型标签没有文艺。
作为一个普罗大众,完全不知所谓“法鲨”之类是何物,因此时常被豆瓣上文青味浓厚的评分给误导一锤子,此片亦属此列。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而大多数人还是走中间道在影片开头和结尾,都有类似的场景,喊着”Be careful”骑车的少年,在自己门口擦车的中年男子,手挽手经过的老年夫妇。
Jon的家乡或是Frank的家乡,堪萨斯州,布拉夫市,他们分享了类似的童年。
Jon一直以为他不及frank是因为frank有悲惨的童年或类似的经历,其实并没有,frank生来就是不同的, he is born to be different。
才华,天赋,热情,善良他都有,他能让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通过短暂交流敞开心扉,是,他有这种力量,他也有光洁的容颜,可是他偏要带上头套。
他想让世界认可他的音乐,所以站在了Jon的身边,但是在SXSW的音乐节现场,在Jon唱起他的糖水可乐时,Frank终于还是崩溃了,蹦出一句话——“YOUR MUSIC IS SHIT.”是,Jon is Jon, Frank is Frank.他们想要角色互换,但最后失败了。
——You play C F &G?
——yeah?
——you’re in. see?
这支乐队给予Jon的任务就是这个,keyboard,可以是Don、lucus or Jon,但是主唱FRANK只有一个,he’s the core.于Jon来说,他是有功利心的,没有音乐的纯粹感和利己的坚持,他要迎合大众做流行感强的音乐,他想要融入队伍,想要在这支乐队中获得地位,他并没有get到这支看似freak的乐队的G点,他搞砸了。
而Frank,他的音乐灵感可以来自自然,来自一切,任何东西都能成歌,地毯上的线头,墙,等等,都可以,但是YouTube上的观众看他和Clara却像是怪胎,他有孩童的天真,clara能懂他,保护他,很赞的乐队呢为什么要靠点击率来证明呢,忠于自己,忠于内心。
好在影片最后,Jon把Frank带到EL madrid,带回乐队,Frank低头拘谨的打招呼,然后逐渐抬头,看着他的朋友,热泪盈眶——I love you all. The chorus. Welcome back, frank.
刚开始,我以为这是另一部无脑欢乐小清新。
一群嬉皮士躲到大农村,写写歌发发推,吱哇乱叫疯疯闹闹,过着不沾地气的生活。
然而,并不是这样。
故事开头是文艺白领男主莫名其妙被拉到一个奇怪的乐队救场,发展到一个大头领着五个怪人在乡下写歌。
好像玩乐队的都是怪咖一样,我也莫名其妙的和朝九晚五的男主一样接受了其他人的人物设定,还乐在其中......如果这么就结束了,那这个故事不值五星。
一切是从don的死开始变的严肃起来的。
don自杀了。
他的自杀突如其来,没预料到,尤其是紧接在前二十分钟一片乌托邦的欢乐中。
但设身处地的想,don的自杀貌似又是一种必然。
don其实是个优秀的键盘手,但他放弃了音乐而去做经纪人。
因为他深知自己的音乐造诣在frank面前就是一坨屎。
作为frank的挚友,活在frank身边,don爱他又嫉妒他更希望自己能成为他。
然而每天眼睁睁看着frank取之不尽信手拈来地挥洒着天分,自己修修改改憋了半年的音乐还不如他随手捡起线头的乱弹,don知道frank是天才,万分之一的天才,要被保护被珍惜的天才,他做到了,以经纪人的身份微妙的维持着以frank为中心的平衡,保证frank的音乐创造天赋不受限制。
可在那么多个夜晚,他想到自己被埋没的音乐冲动,frank那么抢眼的光芒下,他只有身后的阴影好长好长。
上帝给了don造就一个伟大艺术家的人生经历,心理困境,清晰思考,却让他遇见了frank,他发现上帝少给自己的那么一点是天分,操他妈的天分。
这种相形见绌的挫败感来的比之前任何磨难都折磨。
既生瑜何生亮。
don自杀了,带着frank的头套。
clara就酷的多。
她一开始就不在乎是否讨好观众,对于人群的喜爱总是反其道而行之。
你听音乐中的鬼哭狼号都是她。
第一场表演,琴都冒火爆掉了,她还要继续,还因为别人停下而发飙。
她代表着随性所欲,不以讨好他人为目的,包括深爱的frank,自由的表达自我是一切的前提。
什么名气,点击率,那些所谓的附加值,她只会嫌弃的拍拍手离开。
clara像每一个总会经历的叛逆时期,老子不在乎任何你们在乎的鬼,只想表达自我,管你们他妈的喜欢不喜欢,老子只想做老子罢了,老子也只想做老子而已。
一种更为可怕的理想状态,近乎无视世界的唯心,为了爱和坚持可以不顾后果的拔刀,任性到不顾一切,唱也要撕心裂肺,念着没人听的歌,做frank的灯塔。
近乎可怕的理想主义者,我所羡慕的理想主义者。
frank,注定出场就成为焦点的存在,他的谈吐,他的天分,他的感染力和他的冷静,让人迫不及待的被他吸引,窥探狂一样像知道他的故事他的出身他的来历他的头套?
为什么,那么多个为什么到最后竟是一片空白,因为frank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美满的成长环境,和睦的父母,没有大起大落的故事和造就大头的可能原因。
从客观上讲,他可能就是一个小孩子,一个还不足以面对也不想面对成人世界的孩子。
他选择了伪装成一个带着头套的成人来生活,却并未真正的成长。
可是,即使是frank,也逃避不了任何做创作的人的初心,想要别人喜欢自己。
所以,他动摇了。
跟着白领男走进成人的世界,一口气想学会所有规则,努力让所有人喜欢自己,不惜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音乐,失去了以前的无所顾忌或者叫无知无觉,他的音乐创造也被明显影响。
这种对名气的患得患失将frank逼向病态,失去了自尊失去了自我,不是开片时那个令人尊重敬仰的领导者,被一棒子打回了原型,一个彷彷徨徨的孩子。
终于,形色皆非的自己再也无法支撑下去。
丑陋作品简直是对他灵魂的侮辱,他昏倒在舞台上。
jon 很明显是个有商业气质深谙市场和观众的成年人。
他可能做不出好的作品,即使努力,即使在高人的带领下,也只是重复和模仿。
但他知道观众想要什么,社交价值意味着什么。
艺术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件商品,结识了frank,及最后牢牢掌握住frank,正是掌握了货源。
在这个队伍里,他是个商人。
落寞之后,他心中对于frank头套下的疑惑发了狂,他对一件丧失价值的商品充满嫌弃,再没了当初的尊敬,拼命的想要摘下他的头套。
一切都可以拿来变卖,你的容貌,你的才华,你的创造,你的情绪,甚至故意制造的神秘感。
在这个爆点才是卖点的社会,你还能留住什么。
so frank why don't you take off your fucking head他们火了。
可是除了chinchilla,谁听过他们的歌,谁认识他们的乐手,谁了解这个乐队的名字。
对于一个乐队,这其实是种侮辱,因为除了音乐,我不希望你们了解一切。
只有音乐,才值得了解。
可往往令你名声大噪的,不是你的努力。
我不能说这是一部完全现实的电影,但这绝对是一部具有现实象征意义的电影。
我不能说谁是其中的某一个人,但这些象征混合起来可能就是我们每一个人。
从frank的纯真和天分出发,混合着don的嫉妒和自卑,带着clara的孤僻和不屑,却不禁被jon的利益和渴望所动容。
天赋是一份礼物,我不敢说每个人都有,也不敢说不少人没有,但至少有程度之分。
勤能补拙可以使你成为大师,可与生俱来的表达欲呢,当你想通过音乐或绘画或其他形式想表达你当下感受到的彻骨之痛,铭心之冷,绝望到无法呐喊的寂寞或者是带着温度的感动,身边总是有人不费吹灰之力,比你表达的更好,这时你站在一个起点上,会怀疑,会相信,会疯狂去努力,也会拼命去失望,有不被认可时的轻蔑与不屑,也有被认可被收买时的点头哈腰。
如果你敢承认,你一定都想过。
天分?
能力?
形式?
风格?
别人会不会喜欢我?
别人喜欢我到底有多重要?
我会出名吗?
人们会记住我吗?
拿这个赚钱不好吗?
然后,frank don clara jon携手站在你面前,他们疯狂的音乐颤抖着。
我年轻时曾无数次和朋友吹着北风以泪洗面,幼稚的探索着这些自以为深刻的问题。
后来,也无数次安慰着其他文艺青年不要太去纠结这些后来的烦恼,以及价值的兑换,在不经意时甚至还打碎过一两个清脆的梦想。
现在,不也柴米油盐地活着,每天赶8:09的三号线。
我是个怂人,终归没能力没机会把热爱的事当饭吃,但其他人或许有机会。
梦想这个东西,太灼人,不忍心熄灭。
电影的最后,jon离开了。
留下他们一堆没商业价值,不讨人喜欢,或者说不愿意讨好观众的dreamer自己疯。
这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结局,像个不会结束的梦,一个happily forever.“我敢肯定这支乐队,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一定会成为一支伟大的乐队”重要么?
表达而已。
(芷宁写于12月7日)与其谈及影片《弗兰克(Frank)》的拍摄手法和表现方式,倒不如聊聊它所表述的典型现象和典型人设。
看这部影片,大概会让很多特别文艺的文艺青年感慨万千,相较于普通青年,极端文艺青年就像片中的弗兰克般只能存活于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一旦落入现实社会,便会无所适从,即便基于好的出发点,欣然摘掉了用于掩护或依赖的屏障,却依旧找不到适宜自如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种境况是比较残酷的,这类“不合群”的人往往被各自的“文艺基因”激发着催动着,他们不安于世俗,想过能自由创作并尽情表达的生活,然而,一旦被迫从自己过得惯的生活状态中抽离,他们便如初生的婴孩般脆弱无助、不堪一击,任何一个嬉闹的玩笑都会彻底毁了他们。
如果将弗兰克们的音乐创作置于大众的视听中,或许一时间无法确认那究竟是天才之作,还是毫无天赋的呓语胡闹,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当初乐队在森林木屋中制作所谓的新 专辑的时候,弗兰克们是快乐的,自在的,无畏的,仿佛几个在属于自己的国度里肆意放纵的精灵,至少像是从外星球放逐来的。
Don在位于湖光山色的小木屋的自杀了,带着一种预示性,也代表着彻底意识到始终也无法达到心之所系的一种幻灭,这种幻灭是致命的,仿佛提前预告了弗兰克等人参加西北偏北音乐节的行为也是一种致命的幻灭。
弗兰克整日整夜以大头娃娃的头套示人,就连吃东西、洗澡时也都带着,他以这种方式避免自己和这个世界做无阻碍的接触,那里只容他独自踯躅,Jon的加入以及Jon以网络曝光乐队轶事的方式,让渴望得到认可的弗兰克误以为有了新的和世界接触沟通的途径,却不料,这样的方式和他适宜生存的模式是相悖。
最了解弗兰克的是Clara,她在音乐节表演前夕选择离去,看似是分裂乐队的始端,却是在敲响警钟。
不少观众认为该片拍得诡异,剧情属极端类型,其实内心存有弗兰克式生存模式的人并不罕有,只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能在内心和俗世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侥幸度日。
而弗兰克们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只能孤僻而偏执地存在于自己创造的一隅中,你可以认为他是天才,也可以同意医生的诊断,他就是个神经病,不过,似乎很多天才都是神经病。
普通青年Jon在乐队的历程,便恰似以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呈现弗兰克式生存模式的局限性和不适应性。
此番戴着娃娃面具头套的迈克尔·法斯宾德给出了不错的表演,法鲨的这一演出令人想起了在影片《天国王朝》里饰演麻风国王的爱德华·诺顿,和诺顿一样,法鲨仅仅以肢体动作和情绪语言就突破了面部被遮挡的表演局限,于是,虽然在大多数时间里弗兰克都以大头娃娃的形象示人,观众却仿佛看到他的神情,继而窥到他的内心。
片尾,摘掉头套的弗兰克以奇特的嗓音,有点局促,有点羞涩地为他的伙伴们唱了一曲“I love you all”,世界是冰冷的,也是无情的,幸而他们还有彼此,彼此的存在和容纳形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空间,让他们得以存活。
(杂志约稿)
存在就是合理,我一直很认同这句话,用在影片主人公Frank身上尤其如此。
这部以怪咖为焦点的影片其实跟过往很多同类的美国独立影片一样,只不过将背景转到爱尔兰的森林而已。
那个一心想让乐队成名却最终搞砸的角色是最典型的反面人物,这种的平庸设计看得味如嚼蜡。
关于音乐好坏的讨论,我觉得应该算是影片中最有趣的部分。
说到底也就是口味问题,河水不犯井水这句中国俗话能解释一切,绝对犯不着像片中那个傻瓜一样强迫乐队更改他们的风格。
至于如何将另类独立音乐搞成商业化受欢迎的产品,那又是另一个复杂的话题了。
Maggie Gyllenhaal和Fassbender都有让我印象深刻的表演,尤其是影帝在最后一场的献唱绝对让人潸然泪下。
男主是一个普通职员,喜欢音乐,下班的时候搞搞创作,并没有什么完整的曲目,大概也就是如此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男主加入了一个独立乐队,完全没有名气但似乎却是一个真正的乐队。
乐队里充满了精神不正常的怪咖,他们要演出,他们要录专辑,多么诱人,一个普普通通的音乐爱好者将会一跃成成为传奇乐队的成员吗?
答案当然是不会,这是一个现实的故事。
男主痴迷于Frank,Frank是一个永远带着头套的怪人,精神病患者,这一切在音乐界,在男主的心里都意味着Frank是一个怪胎一个天才,他将会成名,他会被大众追捧。
然而Frank真的是隐世的天才吗,我却并不认为如此。
不带入观影者个人对于音乐的评价,只在电影的世界中,1. Frank的乐队出场就是在一个地下演出,几乎没有听众,也没有狂热的欢呼,演出草草收场。
2. 对Frank评价最高的人是乐队的成员们,男主,其他就没有了。
3. 男主上传的视频点击量确实还可以,但是他最终在饭店才真正认识到,大家都只是觉得他们的生活很搞笑。
4. 片尾Frank重新回到了乐队,看似重新找回灵感的演唱,其实酒吧里也没有任何人做出反应。
也许Frank做的是实验性的新潮音乐,但只是在影片中的社会大众无论专业或非专业的,都没有什么人评价过他。
除了乐队的成员以外,对他评价最高的男主,实际本身音乐的才能也是平凡至极,作曲其实只是门外汉。
而他的评价,就像前面说的那样,更多只是因为Frank是一个怪胎,怪胎就意味着才能,大众们都会这么想。
Frank的父母说出了很关键的话,精神疾病只会拖累他的才能而已。
所以我觉得,这部电影里并没有什么怪才,没有所谓的和社会隔绝的超前音乐,一个普通的乐队搞着自己喜欢的脱离社会的事情。
平凡的男主以为这就是音乐界,这就是圈儿内。
而可惜的是,这只是一个关于平凡人试图实现不切实际的梦想,最终又回归平凡生活的故事。
每个人都希望变成焦点,在关注门槛低下的互联网时代,大家都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人,社交状态夸大其词,就像男主一样,做梦都想着自己能做出音乐,希望自己的生活被人关注,希望成为音乐圈的一员。
他无时无刻不在更新自己“音乐圈”的人生,哪怕是自己被刺也要发推。
但这一年经历过后,他还是会回到自己普通平凡的人生中。
成名有很多种,浮夸而又不付出努力最终只会是一个笑料。
一些人对一些事有着极其敏锐的洞察力和感知力。
但是,他们对待社会,面对生活却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接受水平。
于是,他们有了莫名其妙的举止、封闭的内心、突出的才华。
人类社会对于异常的接受能力要比他们自己想象的差,所以对于行为异端者的包容也就只有狭小的气量。
把普遍作为准则去衡量这些与众不同的人,便有了“精神病”的群体。
精神病人不一定有过人的才华,但是有此天赋的人,在成就上一定高出普通人许多。
他们在常人不能理解的世界里看到了璀璨的星光,并且具实展现出来,就有了与众不同的美。
今年,日不落帝国上映了一部充满文艺气息的青春片《弗兰克》,似乎正是对这些天赋异秉的行为另类人做的最浪漫的诠释。
影片整体感觉就像伦敦阴湿、斑驳的街道,充满了阴郁的气质。
但是,故事本身却不似画面压抑,充满了星星点点的温暖,蛊惑观众饱含爱意地欣赏戴着大头套的弗兰克如何在他狭小的空间里演唱心灵的歌曲。
作品不从单独视角观察弗兰克,而是透过第三人的参与,从旁雕塑出那个戴着大头套的音乐才子。
音乐自然流淌,命运顺其自然走向归宿。
没有做作矫情的修饰,不细腻反而更真实。
最特别的是弗兰克的孤独与第三人的好奇碰撞在一起时那奇妙的火花,像任性的天真孩子与倔强的叛逆青年,又像雏鹰与小鹤,彼此看似有共通之处,最后却只是两个世界的人。
为什么有这个角色?
或许因为弗兰克的特别实在过于隐晦,又或许因为那个代表一类群体的人,在用好心把“弱势群体”推向深渊时的自以为是,是导演最羞于批评却不得不直述的观点。
这就像当下的青年一代,渴望与众不同的个性,渴望异于常人的才华,却在自身表现上不够有自己的表达,不够有接受不同声音的勇气。
于是,在文艺似的忧愁中渴望着飞跃。
片中有个奇妙的角色,叫做克拉拉。
型貌称不上美,却是驻扎在弗兰克心灵深处最真实的存在。
她霸道、凶悍、疯狂,却不失古典美和细腻。
懂得弗兰克的弱点,激发弗兰克的热情,挖掘弗兰克的优势。
这个与精神病共舞的女子,不简单。
不止克拉拉不简单,其实片中每一位乐队成员都不简单。
他们组合在一起,始终没有给观众呈现出一首像样的完整的音乐,却用自己的行为和未完成的片段告诉观众,音乐不是流行歌曲,它是生命、灵魂思考的表达。
这些人的曾经和未来都已无从追究,只从当前的画面可以猜测出他们有着多舛而丰富的人生。
在第三者的眼中,他们可怜,在他们自己看来却是精彩刺激的每一天。
看完片,观众得向法鲨和吉伦哈尔姐姐致敬,是他们如同精神病一样的美创造了美轮美奂的精神病。
那疯狂得难以理解的执念,让音乐的断章也充满迷幻色彩。
这部影片很美,有很英国的调调,有很文艺的气质,但是它绝不是励志片。
它或许创造了一个21世纪的阿甘,却并没有鼓励观众成为那样的人,反而在循循善诱,让人们更主动、更友好地理解、认同、接受那些与众不同的群体以及他们试图打开的视界之门。
Frank是一个天才。
Frank是一个怪胎。
怪胎Frank无法成为正常人。
无法成为正常人的怪胎Frank从未放弃想成为被人接受的正常人。
怪胎Frank成为了头套Frank。
Jon是一个正常人。
Jon羡慕怪胎Frank的才华。
正常人Jon认为Frank的才华来自于他的怪胎。
正常人Jon想成为怪胎。
Dom的声音真的好苏
Stay in the furthest corner.
好喜欢 Frank 这个人物。喜欢音乐的会更有共鸣吧。Domhnall Gleeson,演100个这样的角色我都看不腻。
未完待叙
跨年夜看完,有点虎头蛇尾,对结局不太满意,尤其是片尾曲...突然意识到谁都可以写出口水歌,而不是谁都能写出非口水歌。
纠结但是清新的小电影,情节不复杂音乐欢快有意思。B站弹幕环境太差了,总是在批判,但实际上就这个电影来说,每个人都没有错误,他们的行为都能理解都有自己的立场,男主只是普通人而已。
简单的事情硬是用一本电影的时间来讲,文艺到浪费时间
52min这什么展开,Jon和Clara室外浴池;演出前经过沙漠撒前键盘手的骨灰,结果发现罐子拿错,之前他们吃的不是罐头食品而是骨灰。正常人闯入“非正常”乐队后迫使他们正常,而后发现这不可行的故事。怪胎只能被怪胎理解,也只在意能被同类接纳,也只需要呆在自己的世界。片中音乐不喜欢所以两星。
主唱就是灵魂啊,暗黑绝望世界里的光。
本片展现出的电影魔力:1,片里那种风格的音乐我平时从来不会去听,但是在影像的作用下可以感受到它的魅力(小木屋成果曲);2,影片通过对两位主角的“扭转”,让我们发现,世俗的庸才与孤僻的天才互相都难以进入对方的世界
一个乐队真实故事改编,天才的神经质很正常,因为与众不同的人是不讨人喜欢的。弗兰克的面具就是一把保护伞,他可以扮演一个抽象符号而不是成为一个具体的人。电影指出有很多人喜欢的并不是音乐本身,而是一种文化谈资,把天才当成一种娱乐大众的猎奇新闻,所以才会有弗兰克的出现。
男主就是不配
自从得了精神病 精神好多了
誒竟然沒標記。4.9 飛機上看的 frank出場的歌又震撼又好笑 最后男主想摘掉frank的头罩时 他疯了一样夺门而出 撞到门廊柱子的时候23333
Clara愛著Frank 所以她不在乎別人愛不愛她 但Frank愛這個世界 他想要普通人的愛 可他只有悲傷的頭套
不解。。。。可能是音乐细胞不够吧
这类自闭怪胎的故事,虽然很可怜,但拍的实在太难看了,歌也太难听了。
正如Frank在僵硬的外表下念出自己每一个表情一样,出于保护自己或其它种种莫名可状的理由,人们总会被迫强加给自己一个幻想。在那背后,隐藏着正是或不为人知或无病呻吟的真相。Frank在结尾时流着泪一遍又一遍即兴唱着'I love you all..."虽然我们总是抵抗着周遭的一切,但也许我们一直深爱着这糟糕的
这算是穿越过去的陪伴么
怪人的世界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