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Walk in the WoodsThis film depicts mainly the journey two aged men took to the Appalachian Mountains. Author Bill Bryson, after living two decades in Britain, returned to New Hampshire. One day, he attended a funeral with his wife. After paying their respects, Bill took a stroll in the wood and happened to see the sign of Appalachian Trail. Somehow, Bill tried to hike its entire length. Not surprisingly, considering Bill’s age and health condition, his wife objected and presented Bill all the accidents and murders on this trail. However, Bill wasn’t frightened and his determination to take this trip wasn’t rotted at all. His wife relented on condition that Bill went for the trip with a companion. Therefore, Bill tried to reach to his old friends, but either refused or declared that he was insane. Nonetheless, an old friend Stephen offered to be his companion and claimed he was fit enough to join in this trip. Soon after Bill met Stephen, Bill was totally frightened by Stephen’s out of shape and began to regret on his choice of companion. With this hesitation, Bill and Stephen, still embarked on their trip. Within less than one mile, they were overtaken by a lot of young hikers. They soon grasped the difficulty of this trip, but they were determined to move forward. Along this trip, they came across some pleasant acquaintances, as well as obtaining some pleasant experiences. Along the trip, they encountered bears, stormy weather, and snowing days. One day, like usual, they were caught by pouring rain and escaped to a hut. They noticed a map carved on the log wall, it informed them their location and also helped them to find that they covered less than half of the Appalachian trail. They were kinda defeated, but anyway, they soon generated enough courage and determination to embark on the rest journey. One day, they trekked into a restricted section posted “for experienced hikers only”. While maneuvering their heavy backpacks, Bill accidentally slipped and pulled Stephan together to fall on a ledge on a steep, rocky cliff. They fell around 15 fifteen onto a ledge spacious enough for them to be comfortable but far enough below the trail to be unable to get back to the trail. They spent the night on the ledge without any hope of getting rescued. The next day, they were released from the ledge by two early morning hikers. It was because of this accident that both Bill and Stephan decided that was all they needed to go through and finally got back to their home. One day, when Bill went through his mails, he accidentally saw the postcards sent by Stephen at every stop along that trip. The last postcard said something like “what’s next?” Bill got inspired and then began to write his new book “ A Walk in the Woods.” The sceneries along the trip in the movie left me quite a deep impression, making me wonder about the creature of the Nature. So beautiful and breath-taking. It is reported that people who finished the trip in the trail finally got rid of their depression. As we can imagine, when you got so close to the nature, went through tremendous and uncountable hardships, you may constantly be impressed by how further you can go and how capable you could be. Or maybe you would figure out nothing matters than a healthy body, a chance to get close to the nature and those close friends, family members. While I was watching the film, I was also impressed by how much Stephen trusted Bill regardless of the fact that his health condition was not that desirable to be involved in such a trip. Besides, the spirit of being always curious and never getting satisfied about what you already knew somehow also touched me deeply. No matter how old you get, how undesirable your condition end up with, still there’s something to explore and always keep high spirit towards your everyday life.
也真的是凑巧。
昨晚看了单人徒步PCT的《涉足荒野》(Wild),今晚看的电影刚好也是说徒步的,这次徒步的线路是跟PCT一起同属美国三大(变态)徒步线路之一,美东的阿巴拉契亚徒步径(Appalachian Trail)。
AL在住宿条件、自然环境友好程度等各方面的条件远胜PCT。
比《涉足荒野》的狂野颓废的西部风格不一样,显然《林中漫步》比较接近轻喜剧,基本上可以当风光片来看。
论硬核程度,两部片不相上下。
《涉足荒野》的女主毕竟年轻力壮。
而《林中漫步》的主角是两个老头子,老帅哥Robert Redford,还有胖老头Nick Nolte。
Redford饰演的是一位叫比尔·布莱森的游记作家,本作正是根据同名畅销书改编。
《云中漫步》影片由小说家比尔-布莱德的同名行走游记改编,是真实的故事,由罗伯特-雷德福饰演真实的作家,不知年龄是否相当,但很喜欢老演员雷德福的表演,已近80岁,仍有那种生命的顽强朝气,之前看过他的《一切尽失》,那么大的年纪,演出了很多高难度的跟大自然斗争的戏,令人敬佩。
本片伙同另一老演员尼克-诺特一起行走, 他们要通过徒步旅行全长2100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来重新认识美国。
如此高龄,令人捏一把汗。
两个多年不见的老友,因一些小磨擦,长年不见,没想到有一天,他联系上了,一起开启了这个徒步之旅,旅途中发生过一系列的事情,掉在水中,遇上黑熊,跌下山坡等等。
在路上,他们长谈,幽默,生动,达观,坦诚,开始重新认识了自身,让自己坚定下来,戒掉不好的习惯,友谊之花也绽放开来。
影片有美妙的风景,有悦耳的配乐,有两个自然流露,风趣好玩的老戏骨,为电影显得轻松舒服,让观众在面对这个复杂多变,乏味繁琐的生活面前,展开了一付轻快明亮的风貌,像夏夜里一杯冰冻爽口的啤酒。
该片讲述两个多年未见的童年玩伴退休后的某天邀约一起进行徒步旅行的故事。
两人因为多年后社会地位、生活境遇大不相同,加上固有的印象影响,同行中多有摩擦;而一路走下来,慢慢更了解对方,从而也改变了自己看法。
影片各方面都没有太出彩或感人之处,但依然给了四星,因为看完感受到平静、温暖和释放,而且很生活、真实、自然。
最重要是某些时刻引起了我对自己的思考。
看主人公对人事物的感受和转变,很自然可以把自己代入其中。
感觉影片也藉此表达跳脱固有视角再看身边的人和事也许有意外的收获,这是一种生活启示吧。
不同的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开始都会经历无所适从;但改变也给了自己放下固有观念而去重新了解、认知和感受身边的人和事。
都说失去后才更懂珍惜,那未免有点残忍。
或许我们有时从固有生活模式中抽身,再回头看周边的朋友、亲人、所得,也会更加惜福吧!
没有准备的……不就是我们的人生吗……还有准备好,我们就老了…一生到底要经历多少才叫足够,从年轻到年老,就已足够。
总有年轻的人走着我们走过的路,然后也老去。
总有年轻的人像年老的人年轻的时候希望帮助像自己一样年老的人,所以在自己年老了以后不要倔强说不需要年轻人的陪伴。
老人看着年轻的人们总会想起那时的自己………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在两位老人徒步穿越阿巴拉契亚山后,布莱森满脸释然的问卡茨:你想回家了吗?
“ 眼里满是对家的思念和对旅途的满意。
他们虽然没有看到最后的卡塔丁山,但他们一同经历了烈日、暴风雪、在夜晚遇到两只高大的熊,走到双脚都流了血,还在途中遇到了善良的人们,在他们滑下悬崖的时候,在危险之时,也最终明白了生命里对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他们望着满天数不清的繁星:“世界的另一面还有人向我们一样,仰望着如此美丽的星空吗?
” 答案是肯定的。
影片中表现的,真正的远足就是「在路上」,只是为了更好的折返,找到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东西,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段路,这些风景,身边的好友,以及心里,最思念的那个人...整部影片,都在贯彻两位老家伙的乐观心态,特别是卡茨简直是搞笑担当,不管两个人遇到怎么样的陷阱,他们都可以用幽默来化解。
掉进河水里时——这下子可精神多啦;掉下悬崖时——下次再这样能不能提前告诉我一声?
;就连卡茨把唯一的逃生希望的绳子挂在树上,布莱森也没有责怪,相反他们一起看到了最美的星空。
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却走上了同一条美丽的风景。
即使人生不同,两个人的善良和坚毅品质,以及豁达的心态却如出一辙。
最让我感动的是卡茨最后的明信片,我看到弹幕说,这两个人可能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我感到很伤感,但是影片中的两个人并没有为此而感慨,甚至没有拥抱,对于同行半年的人,他们只是简单的说了再见,就像明天早上还能看到彼此从帐篷里爬出来一样。
相信自己的人,才能完成想要完成的事,并永远保持着好奇心,正如卡茨的最后一张明细片:” 我很好奇,接下来做什么呢?
“
“等我们老了,我想要住进同一个养老院,我们要一起看电影喝下午茶看逗逼老头在我们面前耍宝。
”这是我跟高中闺蜜曾经的梦想。
前几天我在琼库什台接到她的微信,聊到一个坏消息,我们有几个小时的时差,很少这样同步聊天,一般都是想到什么聊什么,想不到这一次的话题离死亡这么近。
这一次也算幸运过关了,我们再一次约定,等下次回国要一起去旅行,去哪里都行,带着我们的孩子不顾一切出去走走。
“等我们老了,临终的一刻,我希望你在。
”“等到60岁,就在一起好不好?
”
这是很多生命中所谓曾经无比靠近的路人甲,关于天长地久,持续到老年的谎言,不过当初我是相信的,只不过此刻我已经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毕竟只是路人甲,不值得继续浪费生命了。
这几年在路上,确实遇见过一些年纪大了,选择长期在路上的人。
最常见的是各种五颜六色的大妈,不限于红色围巾和绿色上衣,相同的是吃过死小孩的红唇,以及大墨镜,以及处于夕阳游鄙视链顶端的持长枪短炮的摄影大爷。
“你知道二十几年的时候,我是坐专列来的这里,那时候,哪有什么旅行团。
”
“我们去尼泊尔的时候,遇上了地震……你看看这张照片,这是喀拉峻,对了,雨崩你去过没有吗?
哎呦,哪里不去太可惜了。
”卧铺车上的北京大爷,跟旅行团里的上海大叔操着同样的大嗓门聊起他们的光辉过去,我忍不住想起那个跟我约定一起自驾去西藏的老友。
印象里那个爱画画的少年,是否终究在遥远的未来,变成这样一个大嗓门的寂寞大叔,为什么我们一定得等到我们老了,才去做一些事,而且是我们特别想去做的那些事呢?
《林中漫步》大约就是这样一部浪漫主义的夕阳游之作,我从不觉得他是拍给老年人看的,毕竟在去塔县路上,哪怕拉稀也觉得无所谓的68岁大叔,还计划着有生之年要去楼兰看看,他们怎么可能接受片中那些吐槽老年人体力不支,只能半途坐车折返的结局,这分明是吓唬年轻人的穷游宣传片。
你看看,如果你再不出门去看看。
只能年纪一大把,跟早就断联几十年的瘸腿发小,来一场林中漫步,看着一个个擦肩而过的精神小伙,吐槽一句,傻b,还不敢太大声,毕竟连逃跑都只能来个狼狈的屁股蹲。
老了,老了,不但体力不支,胆量也所剩无几,再好的美景也不如找块石头坐下歇歇来的好,只能自嘲一句,我们没有什么目的地,只不过是走到哪算哪的林中漫步,这本来就不是一场比赛嘛。
等老了,我是谁,你是谁都不重要,我爱你,你爱他也不重要,都老了,离什么最近,什么最奢侈,谁都明白,难道不是吗?
不如还趁没有彻底躺平,一起去林中漫步,随便走到哪算哪吧。
林中漫步如果你老了,每天都是各种疾病的不期而遇,三五朋友的陆续葬礼,感觉过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死,你会再去挑战自己吗?
剧中一个人生赢家的作家,一个游戏人生的浪子,二个本关系不亲密的老友约着去徒步一条2180英里的林道。
为什么要去?
妻子反问男主。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去explore nature!去重新体会一下人生之路,暴雪,艳遇,黑熊,深陷囹圄,挫败放弃……这条2180英里的路上你遇见的都是你预料不到的,但都是你在人生已体会过的。
也许,生命之尽头,更需要去探索内心,探索生命的意义。
只有内心丰富的人,才能坚持走完这条路。
By the way,国航样样好,就是机上电影不如东航影院啊[呲牙]
年轻人总有梦想,总拥有未来,虽然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是他们有。
老年人没有了未来,但还拥有现在,未来也好,当下也罢,生活总是还在继续的。
影片中的俩老头不甘于平常的普通生活,希望能通过徒步找回自己对过去的感觉,但是在丛林中,他们终于意识到,老年人的生活才是他们真正的生活,他们所追求的,是他们的过去,别人的未来。
开始家人的反对,徒步知识的匮乏,并没有挡住老头的脚步,他们坚定的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徒步过程中,遇到了几波年轻人,带着他们行走的并埋怨他们娘娘腔的女人,青年旅店的徒步者们,过小溪的年轻人,能预测天气的男子,以及旅店中所谓艳遇。。。
年轻人的敏捷和强壮以及欲望让老头们认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很多事情只能沉浸在回忆中,但他们还要实现自我。
在他们感到疲惫而准备选择开车走完下一段艰难的路的时候主人公犹豫了,他选择走完这段不可能走完的路。
他们最终踏上古老的道路,盘艮的道路和枯老的巨树让他们认识到,老的终将离去,那是势不可挡的规律,他们回忆着过去,看着那无法展望的未来,显得力不从心然而,体力上的老去并不意味着心灵不再年轻,老头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完成甚至年轻人都做不到的壮举,戒酒!
最终,当他们失足落在悬崖边上而无计可施的时候,又是两个年轻人把他们拉了上来,是啊,这个时候,必须面对已经不能在做什么了的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接受现实。
生命终究会走到尽头,而这尽头就是生命的原点 —— 家庭。
这个电影我已经看了两遍,每次看,都会为老人们的精神感动。
人老雄心在,同时也被这电影中浓浓的亲情和人与人间的友情所感动。
人生就应该永不言败,而这基础便是完美的家庭。
落叶归根,每个人最终要回归家庭,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愿永远年轻,愿感动常在,愿每个在外漂泊的心灵最终都能在家庭中找到归宿。
中产阶级轻松老年情调文艺片
我也好想去hiking啊= =
看wild的时候我感叹白女太容易破防了但仍然从电影中看到了一些女性的困境还有女主母亲确实给我带来了力量。这电影??真的能看出来白男日子过得太他爸好了。所以就像网上说的:女性有自己足够的困境去应付,而男人要从外界找痛苦来寻找自我。我真的翻白眼看这电影:中产老白男寻找自我,家里擦屁股的就是老婆呗?出去很大的烦恼是遇到的女性太吵了(是我喜欢的配音女演员),遇到女老板或者女路人都想和你有一段是吧?别意淫了!半只脚踏进棺材了幻想自己雄风?还想寻找一下自我?别无病呻吟了!!!
行走中认识自我的公路套路片...啰啰嗦嗦...结尾了也没啥大觉醒,实在是不知道导演想表达啥?
户外剧情,看点不多
虽然也是关于行走。原来是温情剧。
论徒步搭子的重要性。
罗伯特雷德福已经老的我完全记不起他年轻时长什么样了,尼克诺特胖了两个他到仍能看出原来的模样,岁月貌似对美貌更无情。讲hiking的类型片大概美国独树一帜,尽管本片算不得精彩。没有走过的人永远想不到真正的在荒野是什么概念。
距离很远但简单的徒步,如人生
感觉一般,勇气可嘉,让人也有想要完成一次长距离徒步的愿望。但又知道远比想象中艰难很多🤷♀️
上个月徒步短短几天晒黑的皮肤到今天都还没有恢复,糙的不成样子,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隔着屏幕都觉得累。但我们不是说以后还会去吗?
我们大概要用一辈子学习什么时候该坚持,什么时候该放手~希望我也能拥有如此的友情
虫中漫步
改编保留了书中很多逗趣的细节,可惜却放弃了真正具有作者性的独特之处,把整部故事变成了相对俗套的旅行片。
人生的遗愿清单中一定要加上徒步这一项。就算已经七老八十了,也要有勇气背上背包去天地间走一走。
一开始看到老家伙要穿越丛林的想法觉得很激动,以为另一个版本的月亮和便士的故事即将发生,看到后面发现索然无味。
夕阳红作死野外探险
Appalachian Trail 拍得很美。海报是 McAfee Knob,片中也确实去取了景。顺着去看了一下走完 Appalachian Trail 的人的记录,年纪最大的八十多岁,年纪最小的只有四岁,很厉害。片中俩人被困了一晚,第二天被救,随后就放弃了完成整条线的计划,这样也很好,重要的是过程。
另一个主角:阿巴拉契亚步道
好无聊啊,老美越做越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