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that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the guts to do it.
尽管弗兰和很多New Yorker一样,吐槽的同时也深深爱着这个城市。
但生活在纽约,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弗兰说没有人担负得起纽约的生活,这也许是真的。
纽约的房租有多可怕,一个人生活起步价2000刀每月,走运的话。
以我现阶段的工作,在纽约能找到最好的岗位开价7万美金每年,平均每月不到6000刀,也就是说工资的一半要用来交房租。
这也许还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这样的房租价格(2500刀)只能住合租的公寓,我或许能租个卧室,而我的客厅会有一张床垫租给付1800刀每月的租客。
屋里没有洗衣机,我得到公共的洗衣房去洗衣服,运气好的话地下室就有,否则就得去几个街区外的laundromat,当然都是收费的,一次大概5块钱,只收硬币。
我最好提前备好零钱,因为laundromat的ATM取钱是收费交易。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吗,想象一下在冬日一个下雪的夜晚挑着两个大袋子揣着一口袋叮呤咣啷的硬币走过几条有抢劫犯出没的脏兮兮的街道,就为了洗几件该死的衣服... 你的公寓有老鼠?
闻起来像大麻?
暖气像摆设?
太正常不过了,这里是纽约。
我曾经抱怨过巴塞罗那地铁里的尿骚味,但是跟纽约比起来,所有城市地铁的肮脏程度都是小巫见大巫。
与巴塞罗那和伦敦地铁那种单一的尿味不同,纽约地铁有一种特殊的臭味,大概是混合了二手烟,流浪汉,狗,老鼠,大麻,酒精,呕吐物,奇怪的香水,和各种体液的气味。
像所有大城市一样,地铁车厢总是非常拥挤,神奇的是卖艺的人还是能够自如地穿梭并表演着各种高难度动作,从乐器到吊环到空翻,纽约地铁无奇不有。
有朋友提醒过我说,千万别走进空无一人的车厢,因为那节车厢一定有鬼。
他大概是对的,我就遇到过一次,在拥挤的地铁找到一节空车厢,走进去之后一股刺鼻的氨味扑面而来。
如前所说,这哪有地铁平时的气味可怕?
但那一次的浓度,好像打翻了实验室里所有的尿液样本,形成了一个天然结界,把所有试图闯入的凡人一并轰了出来。
车厢里只有一位年轻的妇女,疑惑地看着所有夺门而出的人不停地问"what is wrong???" ...她大概是一位仙人吧。
纽约地铁还有一点很奇妙:坚持使用过时的刷卡式纸质车票,即使你买的月票,也是那张没有任何区别的黄色卡纸。
这张纸一次刷成功的概率及低,常有那种连刷几分钟都没刷成功的情况,把跟在你后面等着乘虚而入的逃票人员都气得直骂脏话。
我的朋友Blaise,土生土长的都柏林人,二十年前选择搬过来做一个New Yorker。
她说纽约的脏是"liveliness",街道上的污水,垃圾,老鼠,噪音,都是生活气息。
我无比认同,但我可能永远无法像她一样热爱这种生活。
最让我感到害怕的不是犯罪,而是毫无掩饰的生活的残酷。
纽约的街头有无数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常常衣不蔽体地,以各种姿势盘踞在地上,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住在街上的人”,但他们通常零星地分布在遮蔽的犄角旮旯里,不怎么引人注意。
而纽约不同,“街上的人”仿佛是城里的游牧居民,他们在各个街区形成了自己的“community”。
与所有人一样,他们出没在脚手架下的人行道,地铁站,超市和博物馆门口,中央公园,第五大道,时代广场...暴露在无数游客的目光中。
纽约客们,抱怨着系统的问题,同情着他人的不幸,却用一种视而不见的方式,与“街上的人”互不干涉的共享着这个城市。
在我所生活过的六座城市里,没有一个像纽约这样把污秽,贫穷,饥饿,死亡,老无所依...所有生活的黑暗面如此直接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而我却是那种“把灰尘扫到地毯下面”的人,注定无法直面生活的真实。
我曾对一位DC长大的朋友说,每个美国年轻人都应该去纽约体验一下真实的人生。
她笑了,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
如弗兰所说,选择生活在纽约,需要太大的勇气。
BTW,"Blowin‘ in the wind"有没有可能是迪伦对纽约狂风的抱怨?
Fran: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r harmful.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 - Do you have a guilty pleasure?- No. I have no guilty pleasures. Because pleasure never makes me guilty. I think it’s unbelievable that there is such a phrase as “guilty pleasure”. In other words unless your pleasure is killing people. - Do you think that there i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She wants to know if I think that there’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And my answer to you is I’m breathing fine. No one that young enough to be in school is aware that they will lose their looks. This is something that doesn’t happen till you do.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From “pretend it’s a city”.
Pretend It's a City,中文译名《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可能是近期最好看、也最值得看的纪录片之一。
这部纪录片采用了剧集的形式,每集30分钟,一共只有7集,非常轻快好追。
它的出品方是这几年好剧频出的Netflix网飞,导演则是好莱坞赫赫有名、咖位堪称顶级的马丁·斯科塞斯。
目前,它在豆瓣上拿到了9.1的高分,给出评论的豆友们几乎高度一致地为它打出了四星或五星。
但无论是豆瓣评分、还是制作阵容,都还不是这部纪录片“不得不看”的最根本原因。
之所以要强烈推荐它的最根本原因是:Pretend It's a City真的是太太太…太好笑、太有智慧、以及,真的太精彩了,是近些年来难得一见的娱乐性与深度相互交融的好片。
而片中主角弗兰·勒博维茨 Fran Lebowitz女士,为全片贡献了几乎90%的魅力值。
提到Fran Lebowitz的名字,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蛤?
那是谁?
一位专栏作家和畅销书作家——解释一出,可能反而更困惑了:蛤?
她写过啥?
的确,Fran Lebowitz在国内知名度不高,更谈不上偶像级的明星。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最多只是在小李子主演的电影《华尔街之狼》里见过她一面而已——甚至就连这一面可能也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然而在美国,情况几乎转了180°。
她是成功的畅销书作家、职业评论家;她作为演讲家做客各色talk show,与Alec Baldwin和Spike Lee在电视节目中侃侃而谈;有时,她的名字就是纽约某所剧院最好的广告。
做客Alec Baldwin主持的访谈节目
剧院门口的广告语她最为人熟知的是她通过对于纽约生活的察觉、洞悉和描述,并由此映射出对于整个美国社会生活方式具有讽刺幽默意味的评论。
这也深深地反映在Pretend It's a City的片中。
已经看过Pretend It's a City的人可能都会产生这样一种共鸣:Fran Lebowitz就是整个地球上你最想要认识并结识成为朋友的那种人。
她机智、幽默,常常出言讽刺。
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说出的哪句话能让你笑到前仰后合,只想在弹幕里打出一连串的“hhhhh”或“哈哈哈哈哈”。
而她的神吐槽却又往往正中靶心,还能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增进对于社会、以及你的人类同胞的了解。
Fran Lebowitz的形象也极具辨识度。
她全身的行头几乎万年不变:一件浅色(大多数时候是白色)的立领衬衫,一件总让人觉得过于宽大(高度怀疑是男士)的西服外套,直筒牛仔裤(裤腿一定向上挽起),一双深色皮鞋,以及天气冷的时候再加一条素色围巾。
她早年的采访视频告诉我们,不光是她的穿着打扮,她的发型也一直就没换过。
(年轻时候的Fran Lebowitz真的很美)在Pretend It's a City中,Fran Lebowitz有很多地方都让人印象深刻。
她:是一个在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时,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的人;是那种坐地铁时绝不会看手机、也不会看书,而是会观察旁边所有人的人;是一个一直呆在纽约还没走,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人;她从没用过iPhone,或者所有的智能手机;她不发短信,不用tweeter,不用Instagram;她直到现在都没有电脑,因为她不用。
不过,片中最让人印象深刻、会让人像中毒或上瘾似的喜欢上她的,还是她那标志性的、战斗力爆表的、毒舌力360°max式的吐槽。
想弄清楚她在Pretend It's a City里都吐槽过什么根本数不过来,因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吐槽纽约的物价
“没人承受得了纽约的物价。
然而仍然有八百万人做到了。
我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们也不知道。
”👇吐槽纽约地铁改造把纳税人的钱用在最细枝末节的“艺术装置”上
“也许他们认为这样有灵魂。
”“但是坐地铁的人灵魂都所剩无几了。
”👇吐槽离开纽约去度假旅行的人
“你的日常生活有多糟糕,才会觉得出门旅行会很有趣?
”👇吐槽看体育比赛的人
“‘我们’是谁?
他们赢了,你只是躺在沙发上喝啤酒好吧?
”👇吐槽前市长布隆伯格在任时,纽约市政府斥资4千万美元在时报广场中央修建的休息岛
“布隆伯格:‘现在这些是永久的了。
’我心想:‘永久?
乡巴佬。
纽约有什么是永久的?
’”👇吐槽拳击比赛(提到的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比赛之一——默罕默德·阿里vs弗雷泽在麦迪逊广场的拳击赛)
“那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时尚和文化活动——不幸的是,也有拳击比赛。
”👇吐槽Andy Warhol
“自从他去世之后,我们的关系好了不少。
” 也会很诚实地揭自己的短:
“据我所知,我是在纽约住了这么久的人里,唯一一个从没做对买房决定的。
”对纽约人的吐槽,也是一针见血:
“纽约大街上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有瑜伽垫。
仅此一点就能让我远离瑜伽了。
——纽约以前可比这时髦多了。
”甚至公开吐槽自己是个老烟枪:
“我生活中有两项主要活动:吸烟和策划复仇。
”但Fran绝不只是一味地吐槽,她也会谈到一些非常严肃的事,例如:关于女性主义:
“我更希望更多女性去国会,而不是去打橄榄球。
”关于书的价值:
“书不该是一面镜子,而应该是一扇门。
”关于书店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在书店里买书和在网上购书,感觉是非常不同的。
在书店里逛…你会有所发现。
”关于为什么不讨厌小孩子:
“小孩子是最不烦人的。
他们还没有浑身充满陈词滥调。
所以他们比成年人更有原创性。
”关于什么是人生中真正应该面对的挑战:
“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去做,因为他们害怕、或者他们很难做成、或者不擅长做。
那些才能称之为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而不是你编造的事。
”也是活得非常明白的一个人:
“现实生活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挑战了。
”同时,Fran在谈话中也是金句频出,例如:
“读书是一种变得富足的方法。
”
“你只能真正理解与你同时代的人。
”
“坏习惯会置你于死地,但好习惯并不能拯救你。
”
“我没办法把书丢掉。
对我来说,丢掉一本书就是丢掉一个人。
”
“天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一个,且唯一一个绝对随机分布在世界人口中的特性。
它与任何事都无关。
它无法买到,无法习得,也无法继承。
”但严格说来,Pretend it’s a City并不应该被视为Fran Lebowitz的个人评论集。
作为纽约市知名度最高的大使之一,Fran自1970年代就在纽约落脚、谋生,已经是一位资深纽约客。
这座城市近几十年来不断的发展与变迁,也因此与她个人的人生故事和生活轨迹高度重叠在一起。
911恐袭,摩天大楼建筑风格的变化,糟糕的纽约地铁,出租车行业的黄金期,默罕默德·阿里的世纪比赛,James Baldwin,Toni Morrison,Andy Warhol,Duke Ellington,嬉皮士……Fran在片中几乎毫无保留地分享了这些人生片段。
它们仿佛一组组“纽约快照”,不仅编织起了Fran在纽约经历的不同人生阶段,更展现了一位纽约客对这座城市标志性的人物和地点的回溯、看法与感知。
Pretend it’s a City——最初听起来,这部纪录片的片名其实有点奇怪,不妨说让人有些一头雾水。
它其实是Fran自己说过的一句话,有点像是一句宣言。
“我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是‘假装这是座城市(Pretend It's a City)’。
”“当时纽约挤满了站在行人道中间的白痴。
我会对他们大喊:“快点!
假装这是一座城市!
”这句话的背后,是Fran对纽约以及纽约人无穷无尽的抱怨:她抱怨现在的纽约人,已经把过去的那种“马路”礼仪丢的一干二净,甚至已经不会好好走路。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说,她是整个纽约城几百万人口里唯一一个走路时真的会看路、而不是分心玩手机或做别的事的人
(以及,她也是纽约市里唯一一个会停下来看马路上的铭牌的人。
)Fran不止是在这部片子里抱怨。
她几乎会在任何场合抱怨,这种“招黑”行为也确实让她在一些人眼里相当厌烦。
一直坐在她对面的马丁·斯科塞斯甚至都不得不问:抱怨有用吗?
她如此回对:
“如果我能改变它,我就不会如此愤怒了。
愤怒的原因是我没有权力,却又有太多的意见。
” 要把Pretend it’s a City的故事讲完,就不得不提到片子的另一位灵魂人物:马丁·斯科塞西 Martin Scorsese。
Pretend it’s a City预告海报这位好莱坞电影业叱咤风云的人物,相信许多人都不会陌生。
《出租车司机》《禁闭岛》等经典银幕之作,早已奠定了马丁·斯科塞西在电影史上无可撼动的地位。
这也不是马丁·斯科塞斯第一次拍纪录片了。
讲述Bob Dylan人生的《没有方向的家》,关于天王MJ的《迈克尔·杰克逊:独一无二》,都出自斯科塞斯之手。
Pretend It's a City也不是马丁·斯科塞斯与Fran Lebowitz的首次合作。
早在十年前,他就曾以Fran为主角拍摄过一部纪录长片《公众演讲 Public Speaking》。
在内容上,Pretend It's a City就可以被视为《公众演讲 Public Speaking》的一次延续。
Fran还在斯科塞斯的电影《华尔街之狼》里露过脸,客串法官的角色。
Fran Lebowitz在这一幕中饰演法官。
对面是小李子两人的交情还不止于此。
事实上,Fran Lebowitz与马丁·斯科塞斯是相知多年的老友,有着深厚的交情,例如,Fran一直管马丁·斯科塞西叫Marty(试问哪个人敢轻易这么叫大导演马丁·斯科塞西?
)。
而这份友谊甚至久到两人全都记不起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当被现场提问的观众问及两人是如何认识的,- Fran:我们自己知道吗?
- 斯科塞西:不知道。
- Fran:不知道。
斯科塞斯本人更是一位“生于斯长于斯”的纽约客。
在他的执导下,Pretend it’s a City无论是结构还是内容编排,都可以用“别有趣味”形容。
纪录片以Fran与导演斯科塞斯坐在一间酒吧桌前的交谈为最主要素材,其间穿插着Fran以往公开演讲、做客电视访谈和在曼哈顿街道上行走的片段,以及其他各种视频素材,乃至斯科塞斯本人的电影片段。
但全片的结构并没有跟随两人谈话的时间线划分,而是从Fran行云流水的侃侃而谈中抽丝剥茧,提取了7个高度凝练的主题,构成全片的7集,例如文化事务;审计部门;户政部门;大都会交通运输。
这些关键词多少都透着点古怪,但又与Fran Lebowitz的人生轨迹密不可分。
而当把它们凑在一起,就仿佛拼凑出了一座有着800万人口的国际大都市的缩影。
在斯科塞斯的引导下,通过Fran之口,以及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与回忆,我们也得以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以及两人对纽约的爱。
在斯科塞斯的镜头中,Fran Lebowitz就像是女版的伍迪·艾伦,几乎永远妙语连珠,极度毒舌、极度幽默,而毒舌与幽默的背后是极度的聪明,以及更加难能可贵的,极度的真诚。
回到谈话的内容,Fran在片中谈到了许许多多的话题,无论是信息量、或是精彩的观点和言论,都远远不止我们在前文展现的这一小部分。
而对于Fran的表述,每个人也一定都会有各自不同的看法、观点与解读。
正如Fran所说:“我从不在乎人们是否认同我。
”绝不可能每个人都认同她。
但你一旦发现闪烁在她话语中的真知灼见,就很容易会爱上她。
许多时候,Fran表面是在吐槽,但背后往往有着积极的一面,或者另有深意。
例如,当她在吐槽纽约的物价时,实际是在赞同纽约人的生存能力:
“也许你来到纽约,不知道如何在这里生存下去。
但你总会想到办法。
就是这么简单。
”又如,在讲到生活在纽约就像活在一部大型歌剧里那般drama时,她其实是在维护纽约这座城市,以及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
“别人问你‘你为什么住在纽约’的时候,你会答不上来。
但你知道,你鄙视那些没有胆量这样做的人。
” 这是对一座城市的爱与深情。
同时又有谁能否认,这不是对生活深深的热爱呢?
尖酸刻薄、永远在抱怨、永远没有办法对现状做出改变的Fran Lebowitz,内心深处其实是个机智、幽默、深刻,以及充满善意的人。
或许就像那句老生常谈的话:在认清了生活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就是Fran Lebowitz,或许也是人人都爱她的原因。
最后,再来感受一下这个笑容:
豆瓣日记链接:https://www.douban.com/note/793175006/
被推荐看了这套纪录片。
之前并不知道弗兰是谁。
孤陋寡闻于本片的好处在于,看片子的时候不带主观印象。
没有先入为主就能以初次接触陌生人的眼光来看待她,不会被暗示只会好奇,何人何以会让马丁斯科塞斯给她专门制作一部七集的纪录片。
没有铺开生平,没有列举成绩,只有现在的弗兰。
七十岁“高龄”,留着和年轻时一样的中分发型,面容硬朗性别模糊,坐着喜欢翘起一条腿,思维敏捷语速快且流畅,一句话里带出两个you know,可能拍过电影的缘故,镜头前很自如。
喜欢运用手势,摊开收拢捭阖,或是食指大动指点江山。
片名“假装我们在城市”以及以纽约为切入点,容易让人误会这是部关于城市的纪录片。
是,里面谈到了纽约,它的地下铁,永远都臭烘烘。
贵,来纽约需要带上的东西?
钱。
纽约之外的人来这里,很多人都取得了成功,而纽约出生的人都知道,在这里成功有多难。
但你不知道,所以你就来了。
纽约的摩天楼,本来具有原创性,结果被一些海湾国家抄袭去,反过来纽约倒像是在仿冒别人。
以及,在纽约你永远不会无聊。
但,关于这些零散描述有把纽约和其他的大都市明显区别开来吗,你因此更了解纽约了吗?
不,这不是一封写给纽约的情书,这只是弗兰穿梭在这个城市(模型)中和你聊聊天,谈谈自己。
说是纪录片,其实更像是弗兰的脱口秀,连对谈都谈不上,有抛出问题的一方,不过几乎都没有被呈现,因为问题在回答中已经显示出来,需要聚焦的是弗兰的回答以及观点。
以前老觉得人观点太多显得不实际,又被教育不要一把年纪了这里看不惯那里有话要讲,否则有爹味严重之嫌。
但是你看弗兰,从头讲到尾什么都可以聊,人们也乐于提出问题听她的意见,弗兰说自己是个意见多多的人,可是没有权力(去改变)所以会愤怒。
意见来自思考,一个能从观察中得到乐趣并有思考习惯的人不可能对周遭事物没有自己的看法。
至于不被人说成喋喋不休或者好为人师,皆因其深谙语言的艺术,观点鲜明且别出心裁,且一定会以幽默的方式来表达,正所谓弗兰一开口,马丁就狂笑,笑得好像要把喉咙咳出来一样。
我们花时间看她听她讲话不就是为了这种极具个人风格的调调吗。
摘录几段弗兰的观点:如何学会幽默感?
就像你想长个儿一样。
你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也没关系,也不足为奇。
做的笨拙,糟糕或者可怕也没关系,但自娱自乐就好,不要分享给别人。
现在人们做什么都要秀一下,点点滴滴都不放过。
区分好坏就是我的职业。
我好奇他们如何评判事物。
他们要么挑剔的令人发指,要么过度的夸奖别人。
养生是一种贪婪,不仅要不生病,还要健康。
得花钱买各种食物,用品。
加州,洛杉矶或者硅谷,盛行养生,他们关心健康,但不关心生活。
应该思考的是,从养生中追寻的是什么?
关于挑战,很多人把极限体验当作挑战自己的一种方式。
但那些挑战是假的。
有很多事情是你必须做,或者应该做的,但他们不做,害怕去做,不擅长做,或不能完成,那才是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现实生活已经充满了挑战,我不需要去寻找那些异想天开的挑战。
讨厌钱,但是喜欢各种东西。
现在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吸引人。
其实不是。
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钱够用就好的人,一种是有钱人。
什么叫够用,钱能支付我拥有的东西就够了。
一套公寓两千万美金,还不断在上涨,人们已经习惯了贵的离谱。
没有人比音乐家更受欢迎,因为音乐给了人表达情感和回忆的能力。
大多数让人感觉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的,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
你有什么罪恶的乐趣吗?
没有。
乐趣不会让我产生罪恶感,除非这个乐趣是去杀人。
实际上以杀人为乐趣的都不会因此而有罪恶感,我为什么要对自己的乐趣产生罪恶感。
对有些人来说,罪恶的乐趣其实是指非高雅的享受。
随着你不停的犯错,你的借口就越来越少。
年纪大的时候,你会犯的新的错误越来越少,你会发现“我又犯了同样的错误”。
这只能证明,你不擅长做这事,无论这事是什么。
我喜欢小孩子,他们是最不讨厌的一群人。
一般人会认为他们吵闹,烦人,他们是最不可能告诉你听了一万遍东西的那群人,他们还没有浑身充满陈词滥调,他们比成年人更有原创性,这一点很快会消失。
年轻到还在上学的人,是不会意识到他们的美貌会消失的。
这件事只有发生了你才会意识到。
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不过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
读书是种变得富足的方法。
读书是种志趣。
如果你在有书可读的环境下长大,有些人会喜欢读书,有些人还是不喜欢,读书就是种志趣而已。
你在这书里看到了自己吗?
没有。
书不应该是一面镜子,该是一扇门。
40岁以下的人肯定没有存货了,书, 唱片……,(他们)什么都在电脑上。
很有意思,一集不过二十多分钟,像听小品文一样,了解一些别人的看法总是好的,可以开阔思路,和书一样,像一扇门。
全盘接受这些观点吗,倒是不必。
我们生活在一个观点充斥的社会,只需觉得听起来好有道理就轻易地被说服,省却了思考的过程,“如果你不思考,你很可能就会重复一些陈词滥调,即使是那些相对开明的观点”。
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投喂和填鸭。
值得学习的应该是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法,无须是知识分子,只要是自己真实的感受和建立在独立思考上的看法,即使多多又何妨呢。
推荐看看这部片子,理由是?
以弗兰的观点来回答: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做那事?
”好的答案是,“这很好玩。
”坏的答案,“你不明白这事有多重要”。
人应该有乐趣。
如何解读一座城市?
继《爱尔兰人》看睡着之后,Martin终于收回时间线性的长篇叙事,用一部文学感和演说性极强的剧作,唤醒了对于城市的感知。
该剧感染力极强且有爱不矫情,四两拨千斤地贡献了史诗级水准。
制作真的是好,纽约的槽点一定在丰富的喜剧和综艺中剩不下多少空白。
而该剧较为简单的话题分类,通过Fran的妙语和独特气质,串起具有时代感的观察史。
这种方式兼具时间和空间的合理跨度。
整体风格在诙谐的“台词”和较为成熟的剪辑中,引人入胜。
笑点的密集程度,堪比脱口秀,但思维的深度又形似TED演讲,可见Fran个人魅力之深。
幽默的另一面令人看到自我认知的局限,在情绪得以释放的同时,也瓦解了二元对立的固执。
Fran对城市的嘲讽和对新纽约的拒绝,何尝不是一种深情的热爱和反思呢?
对消费主义的抨击,在一次次人文主义的呼唤中振聋发聩。
尤其是第7集单独对图书和阅读的召唤,是对人性价值的召唤。
心生敬意,这不是时代已更迭的无知骄傲,令人受益颇多。
剧集的穿插用了较多的纽约街景、地铁、地上的纪念碑和微缩模型,这的确并不是那么“城市”,更像属于过去的一种缅怀。
因此该剧的确有致敬的意味。
这算是Martin给新时代青年的一份礼物,也是送给自己和旧时代的一份接受。
当然,最后会令人有一种感觉,城市,是黄金时代赋予了纽约的名字。
对了,关于音乐,有人给扒一扒吗?
似乎还是很好的。
最后的最后,应该被收藏多看几次,9.5分。
(文中图片原图均来自豆瓣)「不语」,公众号“不著”每周四影视单元,更多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搜索"willyi_")个人喜好,欢迎讨论,拒绝骂战
第一集超好看 发现共性。
第二集 精神上的东西更好 心灵相通的可以传承的情感好过多巴胺分泌的暂时的快乐 纯真年代 考尔德传记第三集 当过出租车司机 年轻人糟糕的坐飞机体验 富人六点从健身房回来 度假糟糕 小李子在片场法庭抽电子烟的特权 商业航班是啥和一般航班相比第四集 我的梦想也是不工作 在沙发上阅读 餐厅女服务员要想排上班就必须陪经理睡觉 如何不内卷 只有跳出来这个圈子。。
需要一些更严格的筛选。
和现在女演员出头没啥区别 经理是同性恋 大家都想去。。
但是他只雇男服务员房价好贵 也想中彩票第五集 体育 挑战是你必须去做的事情 而不是编造的事情。
体育也是生意 因为男人掌控世界 所以就要热爱体育吗?
确实跳皮筋比赛也挺好的哈哈哈。
不管怎么样 有另一面 不用迎合别人有自己思考 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 头脑发达思维简单我也不喜欢 我更喜欢聪明的头脑!
一样的观点!
她喜欢阿里也不是就要喜欢体育 但是可以认真倾听交流就很好!
不同的观点碰撞。
第六集 不用电脑不用智能手机的人 互联网对她如同卡戴珊一家。
她可以不用,我不用怎么生活呢?
应该也行,但是可以少用一点大概。
与我,更多的是人和人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大量如卡戴珊一家的信息,根本不关心。
知道Instagram和twitter是什么才不去用 她永远是个脑袋清醒的人。
你只能真正理解跟你同时代的人!
确实不太能去了解和理解不同时代的人。。
年轻的人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美貌会消失第七集 讲读书 读书的意义曾经是可以放大很多倍你的世界 但是现在不是了。
看书不用找认同感,书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扇门。
这和lili看法一致,他让我不要总是看感同身受的书,但是我确实喜欢看现在地铁上看纸质书的年轻人多了起来,但是她又觉得他们看的书不够好 不太行。
那她应该写一些东西出来 ,告诉这些年轻人什么书是值得看的至少。
大部分人看书也是看推荐有的时候就被营销进去了。
后面确实写了tips for teens 感觉真的挺不错的在1978年的newsweek.Think before you speak,read before you think。
也想给娃买个这样的杯子。。
弗兰很生气,因为她是纽约街头唯一看路的人。
她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就叫“假装我们在城市”,以警示那些目中无人的挡路者——这城里还有其他人呢!
在纽约生活了五十多年的作家弗兰·勒波维茨,对这座她离不开的城市和其间的当代生活都有诸多不满。
作为弗兰的多年好友,同样深爱纽约的马丁·斯科塞斯显然了解也欣赏她的愤怒。
继2010年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后,马丁在Netflix原创纪录剧集《弗兰·勒波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再次将镜头对准了这位手上无权却意见多多的友人,捕捉她在访谈、演讲、城市漫游和咖啡桌对话间的连篇妙语,一同为纽约献上一封辛辣而真挚的情书。
都市观察家的生活意见1980年前后,两部有关纽约生活的随笔集《Metropolitan Life》和《Social Studies》奠定了弗兰作为作家、评论家的江湖地位,也让发表意见、评判事物成为她此后的主职工作和风格标签。
《假装我们在城市》是一部弗兰的意见集锦,也是她观点密集而结构松散的建城宣言。
全剧共有七集,除开与剧集同名的第一集,剩下六集的标题都取自纽约的某个政府部门名称,为弗兰信马由缰的漫谈划定大致方向。
但即使有预设主题,也不要指望弗兰会照本宣科。
她有太多的话要说,对任何人事物都有一箩筐的意见要表达,金句和妙喻层出不穷,名人趣闻和年代轶事信手拈来,最终把所有命题发言都全部变成自由发挥的爵士即兴。
在“文化事务部”里,弗兰赞美天赋在人群中分布的随机性,讲述因才能不足而放弃大提琴的童年往事和曾获得的“班级幽默风趣奖”,但一转头,她又开始对当下文艺环境大发不满,一针见血地批评人们在拍卖场上为了成交价而不是毕加索鼓掌;在“预算委员会”中,对房地产市场不敏感也阻止不了弗兰对纽约的摩天大楼发表高见。
她不懂建筑但懂衬衫,所以,在城市建筑上彼此借鉴的纽约和迪拜,到她嘴里,就成了互相抄袭的布克兄弟和拉夫劳伦;而在“体育与健康部门”下,大烟枪弗兰又犀利地嘲讽起了养生,认为“养生是一种贪婪,”责怪硅谷刮来的保健邪风,吹得纽约街上三分之一的人都背起了她看不惯的瑜伽垫……
听弗兰说话是一种纯粹的享受,哪怕是少数略显陈腐的论点,经她的坦荡和诙谐一包装,都成了值得摘抄的箴言。
而比言语更迷人的,是弗兰那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
弗兰尖酸又真诚,对自身的局限性有着清醒的认知,谦虚地表示“人只能理解同辈人”,但到了每次开口表达意见的时候,却仍是强硬无比地爱憎分明,毫不妥协,也从不抱歉。
已故作家托妮·莫里森曾建议弗兰把文字中的“你”换成“我们”,以表达一种对读者的邀请。
但显然,弗兰不喜欢“我们”,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延续了她的这种距离感。
对于观众,弗兰既不亲热也不讨好,她就像一个脚步过快的导游,一路撒下聪明的词句,完全不在意身后的游客能否跟上。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想紧随她身后,再听听她还有什么话要说。
旧日纽约消亡史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全貌”展区,是《假装我们在城市》中反复出现的一处场景。
宏伟的纽约市微缩模型间,穿着鞋套的弗兰小心翼翼地跨过大桥,活像空降纽约的哥斯拉。
不管弗兰在谈什么,她的话里永远只有一位主角:纽约。
她和纽约之间的爱恨纠缠在剧中展现得淋漓尽致,纽约对她来说是《尼伯龙根的指环》一样庞杂繁复的大麻烦,却也是一处从不无聊的文化天堂。
噪音,地铁,游客,房价,市长,干洗店,时代广场,装置艺术……弗兰对纽约的种种怨言虽然幽默但不新奇,大多时候只是在重复和加深现代人对纽约固有的刻板印象。
而在表层的抱怨之下,那些对旧日纽约的快照式追忆,才是整部剧里更为珍贵动人的部分。
69年就来到纽约的弗兰是一位联通各界人士的活坐标,也是许多历史事件的亲历者。
她见证了O.J.辛普森案件宣判时的万人空巷,也呼吸过911后覆盖城市的“烟尘”;她曾为安迪·沃霍尔工作,看过拳王阿里与弗雷泽的世纪之战,还被爵士传奇查尔斯·明格斯追着跑过第七大道;
她开过出租,因此知道司机们常去的Belmore餐厅(Belmore餐厅也在马丁的《出租车司机》中出现过);她嗜书如命,然而钟爱的旧书店大都关张消失……
在弗兰轻描淡写的回忆里,所有的故人旧事连成线,已被拆除的建筑构成记忆的街区,她脑海中的纽约在鸣笛声和爵士乐响中拔地而起。
碎片化的观点输出不足以描摹纽约的样貌,搭配上个体记忆的真实重述,才能让一座已经消亡的旧日城市再度鲜活。
最佳损友老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剧中的存在感很低,他藏在背景里,鲜少提问也从不插话,只会用阵阵傻笑声回应弗兰的妙句。
但这并不是说马丁对作品的参与度低。
谈话间隙,马丁会适时剪进杂志剪报或影像资料来丰满友人的表达,就像一条俏皮另类的“导演音轨”,一撮点缀性质的香辛料,为《假装我们在城市》增添多一层风味。
当弗兰谈到出租车速过快,马丁就插入一段自己电影《下班后》的片段;当斯派克·李和弗兰因体育话题产生异见,马丁就立马补充94年斯派克·李在赛场边和尼克斯队员互喷的名场面;在弗兰讲起《华尔街之狼》片场和小李子的电子烟往事后,马丁还要用自己颇有辨识度的嗓音录一段煞有介事的免责声明……在采访中马丁曾表示,这部作品的创作初衷很单纯,他只是想和弗兰待在一起。
两位老友像一对最为默契的喜剧搭档,而马丁视角下对弗兰毫不矫饰的欣赏目光,也让整套剧集在可爱风趣和愤世嫉俗间找到了完美平衡。
不过,拍摄时的弗兰和老马肯定没料到,一场疫情会彻底改变纽约的样子,也赋予了这部作品新的意义。
当人潮汹涌的日常纽约暂时消失,剧里弗兰所有的抱怨都成了失去才知珍惜的怀恋,而《假装我们在城市》,也从一场针对纽约生活的吐槽大会,变成了一份封存住纽约最后活力的珍贵纪念。
虽然纽约总在变化中,但如果现在有一个能一键把纽约复原到疫情前的红色大按钮摆在面前,哪怕是最讨厌街头行人的弗兰,想必也会不假思索地一把按下吧。
安利一部搞笑轻松的纪录片《假装我们在城市》。
一共七集,每集半小时左右。
《假装我们在城市》主要记录马丁·史柯西斯和弗兰·利波维兹之间的访谈对话。
该纪录片乱中有序,很多过去及现在采访相关的片段拼接在一起,就像看几场精彩的脱口秀。
而且弗兰真的好酷啊!当她穿着一件大衣,戴着墨镜出场时我就被征服了。
她年轻时就是这类似的发型打扮,跟她的性格一样,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变。
弗兰已年过七十,但她给人的感觉却很年轻。
她带着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生活作风和脾气,按着自己性子去生活,固执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就是这种不和谐让人拍手称赞。
弗兰吐槽现在的人是为艺术所售卖的价格欢呼,而不是为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去鼓掌;她吐槽纽约的高物价和高房价,现在的养生,现代人对大麻的接受度;她不理解现在年轻人将以前战俘才做的苦力活发展成健身运动,或是玩巴丹死亡行军式的游戏;她看不惯现在家长溺爱的教育方式;她批评纽约花费纳税人的辛苦钱去造一些浮夸又不实用的椅子;她还分享了小时候以及去阿拉斯加旅行的有趣经历……她三观正,分析事情有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语言,怪不得这么吸粉。
而且她对工作的厌恶真是又让我的好感度倍增,我也曾想过有没有读书就能赚钱的活
确实读书很重要,我太喜欢读书了。
即使没有工资,也要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啊!
最后,将弗兰的这句富有哲理的话送给大家。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纽约的千万人中,唯一一个看着自己在往哪走的人就是我。
我要起草一份宣言,标题是《假装这是一座城市》。
01 一名New Yorker的城市生活速写Fran Lebowitz是一名美国作家、评论家、演讲家以及业余演员,她对纽约大都会生活发表了许多尖锐、具有洞察力的见解,其中不乏对于美国城市发展及社会生活方式的批判。
1950年出生,1969年首次来到纽约,从事过清洁工、出租车司机、专职司机等工作,最终被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聘为《Interview》杂志专栏作家。
她于1978年出版的第一本书——《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记载了纽约客的日常烦恼,这部充满幽默感的作品使她名声大噪。
2021年,70岁的FranLebowitz仍在发掘这座城市的“槽点”,她与老朋友Martin Scorsese共同执导的纪录片《Pretend It's a City》以单口喜剧(stand-up comedy)的形式发表了对纽约城市交通、文化、治安、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见解,以及她眼中真正的纽约生活速写。
02 片段节选:我们如何谈论纽约 这部纪录片共有七集,每集半个小时,Fran Lebowitz的发言拥有加速时间的能力。
尽管未曾像她一样深入体验过纽约生活,但许多观点放在当今的城市都是相通的。
关于城市步行体验,她说如今纽约的人们都行色匆匆,不再有人留意周遭的事物。
关于城市更新,她说在纽约没有什么东西是永久的,政府花了四千万美元修了一堆对市民来说没用的装饰,却忽视了人们真正的需求。
以下精选三个小片段:- 城市中的“彩蛋”——路上的纪念牌
纽约的路面上有许多东西,有涂鸦,也有广告。
而很多地方的路面上镶嵌着各种纪念牌,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件事,因为这表示他们希望有人看到这些牌子。
我不认为他们想:“只有Fran会看,其他人只会在走路的时候盯着手机,只有Fran看到,但她值得,我们为她做这些纪念牌吧。
”图书馆附近有不同作家的纪念牌,还有一些作家的名言。
如果以为人们都会停下来阅读这些铭牌,那就实在是太乐观了。
-观察
在纽约,生活永远不会无聊。
换句话说,如果坐在某个地方等待,比如地铁,大部分人都在看手机,少数人在看书,但我从来不会做这些事。
我就坐在那里,看着我的同胞们。
大多数情况下,这是非常有趣的。
- 他们为什么来?
Martin问道,你觉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年轻人来纽约?
这里有什么魅力?
Fran答:纽约本身就是一种魅力。
不管他们来自哪里,都不是这里,所以他们来了。
02拍摄地:新纽约与旧纽约 《Pretend It's a City》的拍摄地点经过了精心挑选,从1888年成立的Player’s Club到如今的时代广场,访谈与街头漫步的镜头穿插,饱含历史感的色调蕴藏着对黄金时代的缅怀。
- 纽约微缩模型版图
纪录片中Fran最常出现的场景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的纽约市全景微缩模型展区,她在这里将个人记忆与城市位置相对应。
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建筑模型,它将纽约市831平方千米的土地浓缩为8.67平方千米。
该模型由由Raymond Lester Associates的100名工匠组成的团队在1964年精心打造,并在当年的世博会上展出,并进行了多次更新,其尺度误差不超过1%。
-玩家俱乐部(The Player’s Club)
《Pretend It's a City》中的许多访谈都是在The Player’s Club进行的。
这一俱乐部位于Gramercy Park,其成员主要包括戏剧界人士。
其中最著名的成员是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他是一名狂热的台球爱好者,曾经规定在他生活的任何地方必须要有合适的台球桌。
在俱乐部的一楼摆着一张台球桌,直到今天,他的球杆仍然挂在那里。
- 赫斯三角(Hess triangle)
Fran在第一集中表达了对纽约路面上各种纪念铭牌的喜爱。
其中出现的Hess triangle位于纽约West Village附近的第七大道(Seventh Avenue)与Christopher Street交汇处,这块占地0.32平方米的小三角形铭牌是政府与原土地所有者之间产生纠纷的结果。
David Hess曾在这片土地上拥有一栋五层的公寓,1910年城市有关部门宣称要收回这片土地,对253栋建筑物进行征用并拆除,用于拓宽第七大道并建设地铁。
对官僚主义感到愤怒的Hess一家用尽了所有法律手段也仍没能保住自己的公寓,但其继承人发现公寓被征用时,土地测量疏漏了55号地块上的一个小角落。
纽约当局要求他们捐出这一小块地,但他们选择了拒绝,并于1922年在这里以三角形马赛克的形式标明了所有权。
1938年,这块纽约最小的地皮以1000美元(相当于2019年的1750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附近的Village Cigars商店,日后又被转手出售多次,但这块带有反抗色彩象征的三角符号被保留了下来。
- 纽约大学毕加索雕塑
第二集文化事务(Cultural Affairs)中,Fran提到了视觉艺术在当今成为了一种欺诈形式,在毕加索作品的拍卖会上,人们只有在价格敲定时才会鼓掌,而不是在作品展示环节,我们生活在一个为价格而非毕加索作品本身鼓掌的世界。
此时的镜头从演播室转移到了位于纽约大学的毕加索雕塑,这一公共性的作品作为城市中极具艺术性的地标展示出了真正的美学价值,而非金钱利益。
Greenwich村的城市更新项目中,纽约大学的部分由贝聿铭负责,三座30层高的塔楼主要是研究生和教职人员的宿舍,而广场上则引入了毕加索的“Bust of Sylvette”大型雕塑,该雕塑是整个西半球仅有的两座公共户外毕加索雕塑之一。
该雕塑引入了天然混凝土工艺,其形状模仿了三座塔楼的风车布局。
2008年,包括雕塑在内的整个超级街区被纽约地标保护委员会(the LandmarksPreservation Commission)指定为新的纽约地标之一。
03 THE END OF STORY 这部纪录片中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出自剧本,Fran Lebowitz与生俱来的幽默感和丰富的经历使她能够几乎没有停顿地妙语连珠。
作为一名来到大城市闯荡的后来者,她在对纽约生活的种种抱怨中穿插着对于这座城市的喜爱,许多观点略显自负却也引人思考。
对生活细节的风趣描述使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听听她还会说些什么,哪怕全程只是一个老太太对着镜头讲话也丝毫不觉得枯燥。
尽管后面几集更多的是对许多生活议题的见闻描述而不是对城市规划的体验探讨,但Fran自70年代起在纽约生活的种种见闻使这部纪录片成为轻松愉快的城市小品之作。
Reference: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an_Lebowitzhttps://untappedcities.com/2017/11/08/locate-mark-twains-pool-cue-in-the-players-club-in-nycs-gramercy-park/http://www.bbc.com/travel/story/20190314-new-yorks-cheeky-symbol-of-defiancehttps://www.villagepreservation.org/2013/10/17/october-17-1967-sylvette-gets-the-go-ahead/ 文字 / mocy 排版 / mocy 图片 /Netflix截图
马丁·斯科塞斯的纪录片剧集《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我看了两遍,第一遍是当电影看,跟随弗兰·勒博维茨的脚步,看看她眼中的纽约。
可能有小伙伴不知道她,我也了解不深,她的头衔有作家、评论家、演讲家和业余演员,代表作有《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下一部作品是一本儿童书,弗兰自称花了十年生闷气后才写了《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1994年)。
但她是我个人最喜欢的那种知识分子,不圆滑,有明确清晰的观点且不吝表达,她坚持自己的一家之言,但对自己的观点负责。
第二遍看的时候,我是当作语言文化类节目来看,弗兰谈到的那些问题、观点、看法,很多都是司空见惯而习以为常的,但常常被忽略,或者说我们常常无意中已经被裹挟,主动地被动接受,明明我们是被灌输了某个知识或信息,但因为太常见太主流,我们以为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但其实不是。
抛开弗兰·勒博维茨这个风趣幽默极具魅力的人,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已经写过这个,“意见多多但没有权力的人”。
这次我们谈谈,弗兰·勒博维茨为什么要说“假装我们在城市。
”纪录片的名字,来源于弗兰第一集的吐槽,整个片子有大量镜头都是有大量的镜头都是弗兰穿梭于纽约的街头,她专注走路气势汹汹,而很多人,弗兰夸张地形容仿佛全纽约八百万人,只有我一个人在看路,她还举了个例子,一个小孩子用手肘控制车把,左手拿着三明治右手拿着iPad,居然没有出现事故,然后痛心疾首,能不能假装我们在城市。
她十八岁辍学到纽约,在纽约生活了五十年。
从文化事务到交通状况,她关心着这座城市的一切。
她不喜欢体育,明确说是讨厌体育,但她去看了阿里跟弗雷泽的世纪之战,她说自己是当成时髦的文化活动去看的。
采访她的斯派克·李大惊,你不喜欢体育却去看了最伟大的体育比赛之一。
弗兰说,她喜欢阿里,当作政治人物喜欢,斯派克·李是体育迷,据理力争地说体育的伟大,比如黑人最开始争取权益就是从体育开始的,包括女性,很多女性积极投身体育事业。
弗兰的回答是,我女性争取权益,更应该去国会。
不喜欢体育是她个人的喜好,但是她还谈到一个观点, 就是很多地方,比如芭蕾剧院,比如博物馆等等,很多人觉得一件事物使用它才要支持它,弗兰认为这是不对的,比如她自己,除非有人拿枪指着她把她绑到橄榄球场,否则她绝不会踏足,但是她支持橄榄球场的存在。
很多人觉得体育比赛是挑战自我,但她觉得体育比赛是游戏,是虚假的挑战自我,包括很多时候人们假期旅游的活动,选择爬山,爬到最高处跳下去,这在过去是战俘干的活,似乎大家做这些都是为了挑战自己,可是生活本身来说已经很难了,她不需要这些挑战。
养生、瑜伽,这些年的热门,她觉得养生对于她来说是一种额外的健康,是贪婪,而且经验告诉她,坏习惯会害死人,但好习惯救不了你。
她知道上瘾是什么,她开玩笑说自己的人生有两项活动,抽烟和策划复仇,她当然知道抽烟有害,但似乎她那个年代长起来的人没有特别在意这个,不像现在,小孩子吃块糖果妈妈都要大呼小叫,人只能理解自己同时代的人,她指的同时代是指上下十年。
她的脾气算不上温和,可以说非常易怒,这种易怒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那些生活问题,地铁交通,市政部门,建筑外貌,她都有很多看法,所以常常愤怒,就像她说的,愤怒的原因是意见多多但没有权力。
话说回来,为什么我们这么爱看一个知识分子全篇在那里叨叨叨,首先当然是她的表达很有趣,她关注的问题都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很接地气的事情,最重要的就还是态度,一个知识分子最该有的态度,关注,表达,并且有理有据。
偏见,牢骚,做作,肤浅,自大,得意,自恋。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Fran妙趣横生的谈吐。关于纽约,年代,生活的见解。还有第二季么。
还行
这不是非常陈旧的、以纽约为宇宙中心的、privileged的知识分子傲慢吗?为什么大家这么喜欢?
那种公知味的傲慢、沾沾自喜让我看不下去。我看了第一集,想到了孟子的“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世界和城市应该是你所认为的?也想到了一个岳云鹏相声,这看不惯那看不惯的人。当然,批评是知识分子的自封的天职,但是屁股和立场很重要……
嗯,也许在纽约生活过的话更有感受吧。
it's ok.
意义何在?我又不是看不进书,至于听一个高晓松式的评论家大倒苦水?
阿里世纪拳赛是绝佳社交派对,如果中间没有人在打拳就更好了;四十岁时才看到《绿发男孩》的结局;论如何谋杀安迪沃霍尔;山里见到狗熊记得高歌跳舞;书是一扇门而不是镜子;记得亲吻每一篇不慎落地的文字……尖酸刻薄的职业批评家对谈,想继续看个十季
还行
内容并未感到特别充实,趣味度挺高的,但也并没有出乎我意料的细节。作为作家,像是一个整体能结合商业和文化的作家,但要说到多独特,其实算不上。
很多段子是那种当下有点意思回头屁都不记得,甚至没有伍迪艾伦幽默,这评分大约是精神纽约人的集体高潮
马丁的大笑有时令人尴尬。最大的意义是,原来你可以对生活对城市对人们有这么多喋喋不休的意见,就像弗兰说的,你应该允许自己这么做。不无聊的对话式纪录片,很多场景、插入的镜头感觉信手拈来,精致却松弛,很喜欢这点。
受不了日瓣文青的追捧。本身就是个inner joke大集合。评论尼玛搞得还在上个世纪电视台放北京人在纽约似的🙄️舔着个脸荣光荣光的,真是一脸问号。没有不同意fran见解的意思,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强行去共鸣没有共鸣的生活。I'm just not interested。不行吗。几年前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来美以后才发现,书名里的美国大城市=纽约,而不是美国的大城市。因为,美国有且仅有一座符合jane Jacobs笔下的城市,那就是纽约。纽约在美国其实是个另类的存在,New Yorker亦如是,这拨人大概是全美为数不多更习惯住高层apartment而不是house的人了吧😛
不温柔 不可爱
真特喵受不了一直是一个不男不女的大妈在那里为P点事儿一直叨逼叨,还有个陪衬大叔一直在发出油腻的哈哈声做BGM。为啥这个剧评分这么高?就因为导演是马丁?文艺癌们怎么了???
可能本科看这种东西会很喜欢,现在觉得也就这样,很personal, 很多点我不agree. 当然本质可能是怎么样我都不喜欢纽约 :|
太扭腰客了。知识分子自我到一定程度就难免尖酸刻薄起来。
谁敢想十年前的HBO公共演讲还能继续营业,还第一次目睹了杠精SpikeLee遇到对手,特别喜欢讲财富/自由的ep4和讲wellness的ep5。Fran是活在现象里的,这种思考方式让她能够做到与名词和概念保持距离,她的通透来自于精神世界与行为方式保持高度coherent,what a life
无聊 充满各种烂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