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羡慕时尚教父Karl Lagerfeld的优雅与一成不变的修身黑西服白衬衣,在花花绿绿的世界里,怎样才能打开自己的衣橱而不对里面的白与黑感到厌倦?
《Gangster No. 1》(终极流氓)给了我另外一种答案。
但我厌倦了港式黑帮的西瓜刀与邋遢,厌倦了美国黑帮的纹身和夸张装扮,习惯了意大利西西里黑帮的古董级羊毛尼肥大西服后,《Gangster No. 1》告诉了我英国伦敦黑帮的优雅与时尚。
我们不谈老套的剧情,来谈论一下主角的心理独白和贯穿全剧的英式优雅。
本片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个小混混跟随自己的黑帮老大,进而通过自己的欲望与努力取代老大的位置的整个过程,主角的内心独白非常的深刻且自然,赤裸裸地刻画出他的欲望,站在他面前的老大一身意大利西服,永远的白衬衣,举止永远是那么优雅,家里的装饰都是欧洲来的,大气而美观,一个街角混混从走到这个老大身边第一天起,就对这种他所没有接触过但是向往的生活充满了欲望,他内心清醒的知道自己被这种生活倾倒了,被意大利手工皮鞋倾倒了,被笔挺的西服和白色衬衣,甚至一个领带章和一对袖扣,都一一的刻在他的心里。
他迷恋并恨着老大。
我完全理解这种心态,在大多数时候,在强于自己的人面前,我们的那种仰慕和争夺心理是并存的。
我非常喜欢剧中的几场追逐戏,他们穿着优雅的西装,大步追着对手的混混,在我看来,这是比好莱坞千篇一律的飞车追逐更有美感,我甚至开始期待和好奇,这么优雅修身的西装,在打斗的时候如何施展得开身手?
一场爱情,让老大迷失了黑道气质,在酒吧中,我可以看出主角的刻意粗鲁,当他了解坐在他对面的美女只是因为错把他当成老大而向他调情时,他那种男人的尊严愤怒了,本来就一直屈居人下,再怎么学会优雅也只是手下,现在,连最好的爱情也是老大的,这一刻,注定了老大的死亡,也注定了主角的百年孤独。
于是,当有人密谋杀害大哥,小弟就顺势参与;毕竟若不能继续获得青睐,直接取而代之岂不更快?
没有人生来就是老大,而人类社会只有生来就有的老大这个位置,坐上去的,就是老大。
主角的杀气在老大快结婚的时候到达顶点,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老大渐渐忽略黑帮事物,陷入温柔乡,这让手下不能接受,另一方面,主角开始嫉妒老大的幸福。
他的一句台词我记得很深刻:“我是一个王子!
”只有对自己极端自恋的人,才会有这种心态,而这种极端自恋的人对自己追求的东西才最执着。
另一个让我久久不能忘却的镜头是,主角在杀人时,脱掉自己的西服,裤子,衬衣,领带,折叠放好,剩下一身白色的内衣,才开始恶狠狠地杀人。
我们一直在被告诫穿皮鞋不能穿白袜子,衬衣要比外套颜色浅等等绅士着装要点,却一直学不会他们的细节。
他们的绅士,永远是白色的内衣,穿衬衣里面一定有白色的背心,脱裤子会顺手按着熨烫的线条折叠成型,而朋友中最时尚最在意外表衣着的我却只会关心身上的衣着搭配而忽略了扔在地上的换洗衣服,这是东西方绅士教育文化的差异。
一个混混都如此优雅,而我们内地的混混只知道看古惑仔学古惑仔,金毛,没有设计感的纹身,恶心的非主流服饰……真的混世魔王总是优雅的坐在会所,点着自己的雪茄烟,我一直这么认为。
影片的最后,已经开始一种人性的升华和探讨,主角在当上老大的几十年间把黑帮打理得更上一层楼,而面对即将出狱的前老大,他依旧会害怕,这种恐惧是内心的,一个你偶像级的人物,即使到你上升到他更高的高度,在他面前你依旧会有压力的,因为是他,带你进了这个世界,无论是纸醉金迷还是血气冲天,他,是你的领路人。
他永远比你早走了一步,原黑帮老大在狱中获得了艺术学位,依旧爱着他所爱的人,出狱后即将举行本来几十年前就该举行的婚礼。
我们的主角慌乱了,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更强,却始终得不到幸福?
自己只是走别人的老路,拷贝别人的生活,而爱情和平实的生活幸福为什么离自己这么遥远?
《Gangster No. 1》可能不是一部最好的黑帮片,但是绝对是一部对好的绅士教育片,无论你在杀人还是在工作还是在玩乐,你都应该有自己的优雅和自己的行头。
影片最后的人性探讨也将本片带到另外一种高度,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真的幸福?
这恐怕是每个人在学会打扮自己的外表后,更要思考的内心问题。
作者:马立玄 来源:80关注网 www.80look.com
《Gangster No. 1》 把我们对“地下社会”的一切美好想像都打得粉碎。
影片中所有的黑帮分子,几乎全是典型的暴力狂,嗜血份子。
这是我所看过的,最为激进的黑帮电影。
导演秉承着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的原则,以男主演Malcolm McDowel为首,参演的所有演员都戴上了可以称之为“癫狂”的表演状态与风格,让它的观众们直看到热血贲张!
影片的结局部分却是出人意料的带上了了某种宗教救赎的意味,主角Paul最后的结局当然应该是个“死”字,以顺应那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
但喝醉了之后莫名其妙的自杀,实在不应该是他的结局,在我看来,在激烈的黑帮火拼之中死于非命才是他的应有下场!
(请原谅,我中电影的毒太深了)。
这是第三个我喜欢上的没眉毛的变态角色了。
本来我想说保罗演的男主(他在剧里真没有名字,演员表里就写gangster No.1,是想说明他没有自我吗?
他的人生意义就是成为gangster No.1)是迷恋权势,才不是爱上大卫休里斯演的老大,然而,我发现导演是神夏前两季的导演保罗麦奎根,我有点吃不准了,笑。。。
觉得导演看起来很苏原老大,原老大明明也是黑帮流氓人物、当年的屠夫,为啥这位最后能如此超脱,监狱里修出艺术学位,不再迷恋金钱权势返璞归真,也放弃报复,要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从新开始生活,他这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下子人物形象好高大,导演非要做出对比来好逼死新老大啊!
保罗贝坦尼在这部里真是在帅的变态的新高度上树立了标杆,最喜欢他笑的露出牙肉的可怕样子和两场无声嚎叫的场面。
音乐很棒,黑色幽默我喜欢,开头处,老年的男主还调戏或者说涮了看戏的观众一把。
三十年前,他踏进房间,衣衫妥帖,风度翩翩。
他问他,你还好吗,喝点什么。
你是不是害怕了。
三十年后,他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听到他的脚步声,幻想他当年的摸样。
睁开眼,他也说好久不见,喝杯茶吗。
你过得怎样。
三十年前,所有的光都投射在他身上,他是梅费尔区的屠夫,他是一切。
他为他打天下,做他身后的影子,做他所有不敢做的一切,手段狠辣。
三十年前,那天下着雨,他们刚见完Lennie Taylor,他开着车,余光瞧见对方凝聚在身上的目光,随手取下领带别针,说你喜欢这个,送给你。
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兴高采烈地扣上,羞涩地笑起来,像一个孩子。
三十年前,他跟在他身边,他总是穿一件白衬衫,红宝石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三十年后,他坐在他对面,浅蓝色衬衫,金色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他问他你想要什么,这间公寓吗,这双鞋吗,这个领带别针吗,都给你。
他一把甩开他丢过来的东西,说你疯了,我不要这间公寓,不要这双鞋,不要这破领带别针。
他口中的破领带别针,他戴了三十年。
金色的,上面还有他名字的缩写。
Freddie Mays.FM.就像一个烙印,狠狠地,烙上了他的一生,不留情面。
他在虚幻的光影中行走了三十年。
付出自己的一生,追逐,奔跑,等待。
一场空。
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
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
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
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
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
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
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
而他放下枪,原来的Freddie已经死了,他说我只是一个穿着破衣服的老家伙。
他迈着迟缓又熟悉的步伐离开。
走出这个房间,走出他的生命。
他是Prince,是superman,是king fuck'in kong,是No.1。
而从最早他便注定孤身一身,他的感受,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无人在意。
起初以为不过是打打闹闹的黑帮剧,带点黑色幽默,加些玉颜倩影,枪口中男人的浪漫而已。
我真是错得彻底。
即使旁白不是PB,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功力深厚,深厚到片尾的时候,响起The Good Life的时候,眼泪竟然化成一片,屏幕里翩飞的纸钞一片模糊。
他脱下西装,脱下衬衣,脱下领带,不穿皮鞋。
他把领带别针还给了他。
他把欠他的纸钞焚烧殆尽。
他点燃一根烟,把他所有给他的,习惯、记忆、情感……全还给了他。
然后跳下楼去。
我永远会记得这段对白。
他坐在他曾经的位置上,端着一杯酒,正色说道:“听说你要结婚了。
要举办一场舞会,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
不,我还没有收到邀请,别担心。
我可能去不了了,太忙,不过我还是希望一切顺利。
弗雷迪,我只想真诚的说,恭喜你。
你被放出来了,一切都不错。
然后,这是敬你的。
”而他的对面空无一人。
【FIN】
这个名字很爆米花甚至有些中二无厘头的黑帮片,看后却久萦心中难释怀。
恕我并没有在里面看出什么相爱相杀的基情,也没觉得年轻的Paul有多惊艳(事实上个人认为他40岁后才更有气质),真正盘桓脑海的一直都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美艳冷峻又疏朗清透,如同已定了暗的主基调偏要配上清丽绮焕的色彩作辅却仍丝毫不显违和的高明画作,其恢宏处如于悬崖峭壁巨斧砍削的旷然于世的雕塑,大开大阖恣意铺展;细腻处如于绫罗美绢工笔秋毫勾勒的精美绝伦的风物,一提一点无不另有他意。
这力量来源于恨意。
这恨意不是普遍而言的,否则便会只有暗黑感而毫无美可言。
它伟大在于它自然,它非仇非妒,非不合非强迫,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自然流露的,如同地表汩汩冒出的石油,它太自然太真实了,以至于即使无人能道出其所以然却也不以为意。
它伟大在于它复杂,它很能造作,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势若争食淬了剧毒的腐肉耗尽最后一丝气血嘶吼的鸦;它也很能蛰伏,收敛锋芒明哲保身,堪比庙堂中外表中规中矩内里沆瀣一气的“精明”士族。
它伟大在于它的“献身精神”,此身愿为此意而献,此意却要超脱于此身之外,得意之时,所遇之人皆可用,所行之路皆通途,所见之景皆契合于身,所得之物皆自足于心;失意之时,金如土,权为虚,生无欢,死无惧,唯浩然伤悲与冲天愤懑久盈于市,虽身亡亦难消弥。
这恨意所以伟大,也因它来源于伟大本身。
伟大者能以有余奉天下,惕于其身有垢尘,伟大的恨意则与伟大对抗,膻腥腐臭尚且不避,何况垢尘。
然而此恨意却不拂伟大本意,伟大,只是伟大的恨意的载体,此恨意之内核所指并非载体,实为自身,自身者不完美也,或如蝼蚁尘芥久匿于地下不为人知,或如鸡鹜瓦釜虽可翔鸣却终知自惭。
此恨意,实为欲望与上进。
然而这恨意之意若只止于此,则与“动力”无差了,而“动力”总算不上是伟大。
此恨意,源于伟大而囿于伟大,抗于伟大又伏于伟大,有损于伟大却终成其伟大。
若电影中Freddy为伟大本身,而no1代表恨意,no1以死来抗争伟大,却终究成就了伟大本身,也成就了“伟大的恨意”。
或许“伟大的恨意”于某些方面永远无法和伟大相抗,但论到动人之处,则犹胜。
这里想说一下“伟大的恨意”与“妒”、“仇”的差别。
妒者,害也,所指为他人,利于自身;此恨意,虽有所害,更损于己,载体为他人,所指则为自身,若非如此,安能以身灭做赌注而相抗?
妒者仅有蝇营狗苟极尽龌龊之态,未见穷途末路孤注一掷之豪迈。
仇者,怨也,或为族辈所积,或为名利所趋;此恨意,生于自然,长于自身,听之任之,非强加也,实为人性所使,无关他物。
仇者得报,酣畅淋漓扬眉吐气,颇有英雄行侠之快慰,而此恨意之“得”,因其不知所以,疏疏落落,寒寒瑟瑟,快意与畏葸齐头,满足同惭怍并进,个中滋味,非一两语所能言表,动人之处自不可同日而语。
伟大的恨意,于外界而言,鲜有募献,鲜有侍奉,然而所以称其为“伟大”,始于其与己相较,与天相峙之伟力,现于其与伟相争,终成于伟之悲壮。
拥有伟大的恨意的人,绝非庸庸碌碌的无趣之辈,即便不敢与其苟同,却也不得不深深为之动容了。
相当带感的片子。
主角是个病娇变态的小流氓啊,PB也真是适合演这种黑化系角色。
他对弗莱迪是什么心情呢,或许有一点嫉妒,有取而代之的野心,有憧憬和憧憬被破坏之后的怨恨,想成为他却终于成不了他。
爱让他失败了。
我却成功了。
所以,为什么没人爱我呢?
明明我已经穿上了他的衣服,坐上了他的位置。
为什么他不杀我呢?
明明是我拿走了他的东西。
难道我不值得吗?
所有偏执狂都是起自这一个念头吧——难道我不值得吗?
叫我混蛋 叫我混蛋 我要你 没有你我就杀死你你简直是太帅了你这个兔崽子天啊你帅呆了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像那个娘们儿一样表达那种惊叹 你惊为天人不管什么时候见到你你都是位于最高的位置俯视着我 你简直是圣洁的我们能除了血腥暴力, 似乎没有任何共同的爱好不是吗?
爱情他让你变成了没用的死胖子 弗莱迪你为了小婊子放弃了我们手中的枪,哦天呐你知道当你像个留着血的鼻涕虫爬向她的时候,你多么的恶心么,你简直是恶心死了,你还有我们应该有的血腥么?
你就是个太监!
可是你还是这么的迷人,哪怕是我跟个三岁的小孩一样在你面前撒泼你似乎都没有丧失你半点的魅力。
我就是你的狼狗,固执着你最后一丝的“弗莱迪精神”。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来杀了我!
让我感受你在我背后狠狠的那一声扳机,伴随着你雄狮的嘶吼,来震撼我,快点啊!
来!
最后我坐在我们共同的公寓里,三十年前我们在这里撕咬着钞票和献血,三十年后这里没有一丝变化,时光在这里没有一丝的雕琢,除了你我脸上的皱纹,还有她脖子上逐渐淡却的伤疤,天知道我多么想变成那道伤疤去侵蚀她那肮脏的身躯!
最后我成为超人了,金刚,无敌的使者,我的铜臭味,参半着你身上那种老头子恶心的味道,坠入了深渊!
他们都是什么人?
黑帮,混混,刀口舔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太阳。
你老大穿上了西服,举止优雅,还不是要亲自去吓唬出租车司机,还差点被人反杀,照我看在天朝就一小包工头,带着一帮泥工上工地了自己还得时不时扛个水泥袋什么的。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叫成功?
不就是像金毛一样,上位,发展地盘,洗白成为企业家(我认为还可以踏足政界)。
这还有什么活在别人阴影下的?
这不就是向某强之类吗?
反过来,有这样的智商雄心壮志杀伐果断的人有可能纠结于什么举止优雅、考取学位,娶个美女(这个美女也就是风月场的头牌)??
你跟曾经的老大相提并论,就像向某强跟一个古惑仔比赛谁砍人厉害,就不怕自掉身价吗?
英国特有的幽默,怪异,简洁,尤其在描写心理的时候,就和日本电影一样不得不让人感叹,和美国电影憨厚直接的英雄情结相比,英国和日本的精神空间好独特。
演技没话说,结局虽显突然,但也还留有回味。
不过回味完,就觉得做作了点还不如憨厚直接的英雄情结来得可爱。
也不如港版来的潇洒。
如果是港武侠版的,很可能是“小混混羡慕老大的生活,为此而努力向上爬,得到一切后却发现曾经羡慕的老大生活也不过如此,老大还是那个老大,只是再也找不到曾经充满向往的心境了,从此看破红尘,归隐山林,整个到另一个精神境界了”可能前面演的太好了太有感觉,保罗同学气场太强大,冷静,有野心,有狠心,有谋略,难以适应那么大气场的人努力一生精神世界仍然那么不堪一击。
用这种反差来产生强烈印象就是做作的地方吧。
画面,演员还是很值得推荐的。
看《天王流氓》之后我顺便也看了一发《天才雷普利》。
非常有意思地发觉这两部暧昧的片子居然有着许多惊人的共同点,这里不妨搞个总结。
一开始是因为不小心看了贾尼的同人视频《斯德哥尔摩情人》不小心掉了这个坑,对老贾的真人版产生了强烈了兴趣。
所以去看看保罗贝坦尼的早期作品《流氓天王》。
《斯德哥尔摩情人》里面的大部分镜头都来自《流氓天王》,那视频剪辑得忒好看了点,给我感觉是老贾一定是个鬼畜优雅冷酷的杀手攻。
于是我兴奋满点地坐在电脑前看《流氓天王》,准备抱着电脑屏跪舔……呃,别想了,那是不可能的——这部CULT片拍得真是意外的矜持。
你知道,腐国人嘛,搞基从来都不显山露水。
哪怕是腐片也要拍得那个优雅痞气有格调得很,哪怕是暧昧也要含蓄绵长五味交杂。
乍眼一看保罗贝坦尼饰演的男主,满脸凶相,看似鬼畜冷酷(MV中的形象多少有些误导),实际看电影的时候反而会觉得此人粗暴单纯,有点二愣子,刚出场那会儿屌丝气十足,真是十足的青葱水嫩。
被老大收买之后马上死心塌地,跟着老大出任务的时候格外卖力,老大叫干事他就狠狠干拼命干啊,砸个车窗玻璃都要欢快地跳起小脚匡匡乱砸,充满了小学生气质的破坏欲可萌可萌了老大被偷袭他马上就给他挡刀子二话不说完全是本能反应啊,脑残粉是什么样的他就是啥样的。
最难得的是——人家长得虽然鬼畜,但是行为举止很纯情很青葱呀!
第一眼看老大,他被老大的魅力折服——他看到老大的什么呢?
看老大的房子,大得跟宫殿一样耶( ⊙ o ⊙ )!
看老大的衣服,镶钻的纽扣!
西装!
领带!
看老大的仪容举止,帅!
酷!
那气势,那腔调,就连拿个玻璃杯子呼人都显得如此有魅力!
看老大出手阔绰——一次就扔给他500英镑!
啧啧啧,老大真有气魄!
他爱他老大,他简直他妈的爱死他老大了——为什么?
老大的一切都是他所向往他想成为的样子,他怎能不爱他老大?
但是——容我讲个但是——但是,这片子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基片。
保罗贝坦尼饰演的主角对他的老大弗雷迪确实有迷恋之情,这种感情,这种迷恋,是属于男性的、一种虚荣与向往混合而成的恋慕感。
他看他老大,瞪大了眼鼓足了劲儿看,就像是粉丝看他的偶像明星,看他顶礼膜拜的神灵,艳羡中含着微妙的暧昧,暧昧中潜藏着蠢蠢欲动的野心与贪婪。
正如《天才雷普利》里面雷普利对迪克的恋慕,雷普利爱迪克,也是很明显的爱,也是混杂了太多的仰慕和虚荣,区别在于雷普利本人确实是双性恋的,而《天王流氓》的男主角脑回路比较短为人又比较二,没有太多细腻的弯弯绕绕的心思。
雷普利对裘德洛饰演的迪克真的有那么一些情愫,他爱迪克的大衣,甚至会去埋首他怀中嗅他的味道,这动作很娘,很暧昧,最后迪克宣布 订婚的时候他的反应也很过激——“你爱玛吉就和她结婚?
你还爱我呢,你怎么不说跟我结婚?
”而在发觉求爱无望反遭侮辱后,他误杀了迪克,还不忘把迪克与自己摆成相拥的姿势——他是爱迪克的,也渴望被迪克爱。
毕竟面对着的是这样一个惊为天人的美少年,人都是受不了诱惑的生物,哪个小基佬能说自己在面对那种光彩照人万众宠爱的男神的时候保证不动心?
保证自己定不会渴求一点那阿波罗一般的美少年一点点的垂青?。
只不过现实是骨感的——迪克对雷普利并不好,态度糟糕,恶劣至极,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搭不搭理全凭自己的心情。
但是雷普利就是爱迪克,为什么?
因为雷普利是个穷人家的小子,迪克是生来的王子,万众瞩目,无数人爱上他就是因为他光彩照人的外形和吸引人的魅力,不管这人的脾气多糟糕私德有多烂,不管这人把你的自尊心是怎么往死里糟蹋,但是他就是美丽着的,但他就是光彩照人的,他就是像个太阳一样,你不管被烧伤烧得多痛,多忍不住那种渴望与膜拜——人就是这么贱的不是?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要。
付出再大代价忍受再多折磨与践踏都忽略不计。
我们的《天王流氓》这片子里保罗贝坦尼与雷普利有着惊人相似的虚荣,和对上流社会/黑帮一号的向往与追逐,并且因为这种向往对拥有这些光环的特定对象产生了深不可解的偏执与迷恋。
主角“我”是一个稚气未脱懵懂粗暴的青年,从他的出场和一系列的行为方式来看,本身也是个没见过多少市面的屌丝,然而老大的一次召见让他完全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被那气派的黑帮作风、被老大那雅痞帅气的举止、被老大那豪华的房子衣服饰品晃晕了眼——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在头一次意识到自身与上层建筑之后的差异之后会产生什么想法?
自然而然的,他对这种表面的风光华丽产生了崇拜与向往之情,爱这霸气的黑帮,爱这喧嚣狂野的生活,也爱这样有魄力又体面的老大——人嘛,不都是缺什么就想要什么,这就和没见过世面的中二女生看了脑残剧X时代之后也想要谈恋爱穿名牌风光体面做名媛搞撕逼大战一样——女人如此,男人也如此,雷普利如此,“我”亦然。
还是那句话:很多时候大众的那种偶像情节就是那样——你爱你的偶像,而你之所以爱他,爱的是他身上的光环,爱的就是他的不真实。
你爱他,你总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潜藏的愿望是——你其实多多少少还是想成为他的。
尽管这个愿望不怎么现实。
而相对于雷普利的自卑、怯懦、阴暗,炮儿就显得比较单蠢呆萌了老大开着车送他别针的时候他一脸的受宠若惊,当时那个背景音乐又是暧昧风骚至极的萨克斯,听起来还真有些调情的味道,只不过配上当事两人一个浑然不觉自我陶醉一个粗糙冷硬又受宠若惊的两张脸,看起来偏偏那么违和又搞笑。
炮儿接了别针之后把他男神用目光舔了特么的一遍又一遍,那模样真是恨不能把他老大连皮带骨吃下去还是怎的,众人自己体会。
另有一点雷普利与天王流氓的主角惊人的巧合的是——他们在自己的偶像死亡/陨落的时候,都想到了要取代偶像。
这其实是一种潜意识里野心与欲望的膨胀与实体化。
如果不是他们曾经距离自己的梦中偶像那么近,如果不是他们都那么了解自己的神明,如果不是他们确确实实有那样的野心与贪婪与欲求,他们最后也做不出替代偶像的事。
他们确实爱着迪克或者弗雷迪,只是说到底这种爱终归不是纯爱,而是混杂了欲望与虚荣的、被华丽的皮相与风光蒙混了眼的“爱”。
读作“爱”,写作贪婪、野心、追逐。
或者说,那种混杂着幻想和崇拜的爱,硬要掰成男男相爱也成,但是你其实明白这和男女之爱是不同的——它不纯,它虚浮,它包含的假象与欺骗太多,两人之间地位的悬殊与卑微的心情是显而易见,若真爱了,就对弱势低下的一方也会很受伤。
所以迪克厌恶那个唯唯诺诺又粘人的雷普利,所以弗雷迪不高兴了也会把“我”一脚踹开,哪怕人家为他挡过刀子。
(另,一直觉得这两部片子里的妹子都挺好的,也都是真爱——《天才雷普利》里面的玛吉聪慧温柔至始至终都爱着迪克,《天王流氓》里面弗雷迪的女人也是自始至终忠贞不渝,妹子的爱都是单纯的执着的,也很柔韧很美好,不似男人那般心思险恶翻脸无情。
)相较于雷普利的娘炮阴损,炮儿饰演的主角显得更加清纯、硬派,也更加萌。
炮儿的黑帮一号真的纯情,真的——一辈子的处男是肯定的。
弗雷迪跟他老婆第一次勾搭的时候,炮儿那个酸啊,眼神里幽怨得要死,看着女人和老大唱歌调情,他就在一边脑补他老大坠入爱河的过程脑补得自己被自己的脑补虐到眼眶发红。
之后就因爱生恨觉得老大被红粉骷髅耽误了之后不配做自己老大了,就自己趁机取而代之了。
但是老大被仇家陷害入狱,老大的女人被仇家割喉,他还是抄起家伙杀到仇人家去报仇了,后来他回忆也是说自己根本不愿意干,但TMD为了老大他还是杀了仇家然后满身血地哭啊!
哭什么?
哭他的偶像梦破灭了,哭他之后二十年里再也见不到老大了?
反正那含糊不清的语句里到底有几个fuck几个意思也只能他自己知道。
此君更萌的一点是孩子气,自负得分外可爱。
弗雷迪老大的女人说,你长得不错呢,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
他理理自己的西装:Not a bad looking?I'm a princess!你说这人自恋不自恋?
放网络里大概也是个专门写汤姆苏玛丽苏的小作者。
不过人家炮儿的自恋却是光明正大的,首先他自己就不感到任何羞耻——我又不是凤姐,我就说说又怎么了?
我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就不能自恋了?
就是这小小的偶尔张狂让人觉得挺可爱的,只因他无人可说,终于在和女人讲话的时候说出来自我感觉良好,却是为了拒绝女人给他找对象——这种孤独的自恋中含着一丝倔强的孩子气,“我才不需要女人呢,我每天耳朵里都能跑出好几个女人”这话说得真是分外可笑,孩子气的吹牛皮里又含着一丝孤单几分倔强,也饱含着自尊和强硬。
与之不同的是雷普利偷偷穿了迪克的衣服跳舞臭美自我陶醉,正巧被回来的花花公子迪克撞见,他吓了一跳,窘迫又羞愧仿佛是个贼子,观众比他自己还觉得难堪万倍。
也不知为何,明知雷普利是无心为之,还是让人觉得可悲可鄙难以直视。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炮儿啊?
因为他哪怕是讲这么二逼的话的时候还西装革履满脸潇洒浑不在意!
因为他这辈子真的就是这么浑!
浑不在意女人浑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就这么过过来了啊!
最后取代了老大是真的有乘人之危的嫌疑,但是老大也确实是不把他当回事把他踹在一边在先不是吗?
老来的主角“我”稍微懂些人情世故了,对着多年不见的弗雷迪的女人说:“是的,我他妈的也希望我能够有一个爱我的女人,我不介意她是个贱妇,我愿意爱她,我愿意花钱给她买衣服。
我应该被爱!
我可能哪天也会(为了她)洗手不干!
但是没人想过我!
现在别管这些了,老子只想见弗雷迪!
”所以其实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对弗雷迪的女人也是有点意思的,只是年轻的时候太逗比太犯浑,就和小学生一样看到喜欢的女生就知道欺负人引她注意引她讨厌,却不知道怎样让她喜欢自己。
初见面的时候女人把他错认成弗雷迪,惹得他跟她斗气出口伤人,之后女人又抢走了他老大,他又跟女人吃醋较劲。
这里不妨注意一下他在内心独白的时候对那女人的形容词,作为一个混迹黑帮的流氓痞子,在形容那女人的时候居然极其富有抽象的诗意。
他讨厌她抢走他老大,但她明明白白摆在那儿确实是个漂亮性感的女人,很难说他被误认为弗雷迪搭讪的时候他自己心里到底存了几分恼火几分妒忌。
以及望向这对恋人鄙夷又怨恨的眼神里,感觉到的到底是老大单方的抛弃还是包含了被女人忽视的双向抛弃。
事实上呢,心情好的时候他还是想跟女人好好讲话和好的。
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里他那本来就不怎么发达的情商完全被自己的野心勃勃给占据了,就如《红与黑》里于连索莱尔开枪射杀德莱纳夫人时候一样,他岂不知自己是喜欢她的?
只是在虚荣与愤怒面前,那点小事根本微不足道了。
这里穿插说一下《天才雷普利》,雷普利也是双性恋,即爱着迪克也爱着迪克的未婚妻玛吉。
相对于《流氓天王》的主角的硬气倔强犯浑二逼来说,雷普利显得更加心机深沉,更加阴毒卑劣。
面对男人,他的爱慕卑贱又懦弱,面对女人,他没有勇气抵抗诱惑却只有勇气欺骗勾搭,然在情急之下又想杀人灭口。
这是个极度阴损极度自私的人,为了掩饰自己的行径不惜任何卑劣手段,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狠心杀死挚爱。
冷血到令人发指。
当然相比之下,《黑帮一号》的主角就显得非常有一股雅痞的浪漫气息,敢爱敢恨,敢说敢做,爱得精分,恨得痛快,不相干的娘们一边去——原谅我这么说,两部片子我正好是连着看的,雷普利我真心看着反胃,所以只好不得不把天王流氓刷了两遍来抚慰我致郁的心灵——尤其是在雷普利那种贱人的衬托下,炮儿就显得格外的有风度……开玩笑,炮儿哪怕是去砍人都要穿得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好吗?
跟谁说话都是一副硬汉派头!
他不帅谁帅?!
英伦口音和西装苏死个人好吗?
还有那修长的身材!
还有那哪怕是看着很屌丝很二逼但是一拽起来就特有杀伤力的颜!
金发碧眼啊亲!
这五官虽说不算精致也足够性感了好伐?
最后的结局——雷普利凭借一次又一次的杀戮,终于换来了财富,终于将自己的罪孽瞒天过海。
而自己爱过的人或深爱自己的人都离自己远去了,自己也永远堕入黑暗之中(这结局别提有多糟心了,我看完整整郁闷了一天)。
而炮儿的黑帮一号,几十年后,终于与老大重逢,他激动,他愤怒,他用尽所有办法来嘲讽对方——只希望得到一个结果——你他妈就告诉我一声,我干得比你好!
我才是NO.1!没错,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记得他,爱着他。
老大给了他最初的梦与追求,此生若能再得到老大的爱与肯定,此生若真能击败那时高高在上的男神,那此生真可无憾了。
只可惜人家老大早就老了,也疲乏了,看到这两鬓斑白还这么急吼吼风风火火的他只觉得累不爱了,老大看他的眼神就跟小学老师看那些才二年级就努力装逼的混混一样鄙夷又嘲讽,枪一扔——再见,我不跟你玩了。
这是你的世界,不是我要的命运。
然后他就崩溃了——崩溃啊!
为什么啊?
活了这么多年也活明白了,什么好房豪车好马都有了,什么权势地位都有了,他自己还是那么一回事。
他永远永远在他老大面前无法当黑帮一号。
哪怕他学他老大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带着一大票小弟干着天大的事,他还是离那个年少的梦想遥不可及。
为什么?
年少的他是想成为老大那样的人啊,可惜他干了一辈子,就是不能把自己变成弗雷迪,也无法打败他。
幻梦崩溃了人也醒了,就像过了十二点的灰姑娘,发觉脱了礼服没了水晶鞋你依然什么都不是。
耗费了大半辈子追逐的梦啊,到头来都是空的。
成了黑帮一号又怎样?
他离他老大的距离和少年时期一样遥远。
呃……我不得不说看到最后还是很喜欢他的。
哪怕中间他有那么几分钟的歇斯底里和血腥暴力的镜头。
总觉得很同情这样的人呢……年少时候因为无知懵懂去爱了一些很空虚无用的东西,得到之后就感觉失落至极。
其实一开始,就不该爱什么老大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大,只有罩在老大头上的那个光环罢了。
而那个光环,必须是你在尘埃中仰视的时候才有,等你真正的自己走上去,买了好看的衣服首饰,拿腔拿调说着傲慢的狠话的时候,你其实发现那儿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幻觉。
king fucking kong~~
PB和American Psycho 里的贝尔一样有一种变态和偏执的眼神和气质…DT总让我觉得不像黑帮老大…
因爱生恨的基片……PB的大长腿太抢镜
一直在模仿,从未能超越...这就是一个做小弟的杯具...
谁想成为佛瑞迪梅斯?为了想要他所拥有的一切人性也变得凶残了。。PS,伦敦口音真好听~
年轻的那位男主角也是够丑。
很赞的片子!!怀疑最后自杀那段这货是不是学了李阳疯狂英语
PB演的感觉不错,眼神很到位,但是发条橙里Alex无法超越。因为malcolm年轻时那强硬,高亮,嘲讽和诱惑,还有那时不时的天真。我真觉得malcolm年轻时那腔调透露出的无谓与不屑,犀利的仅此一个!!爱死他的声音和腔调了!!
只是因为在交货时多看了你一眼。这故事美国化了说,就是友谊与背叛的往事;腐国化了说,就是倒置的哭泣游戏。基佬的黑帮下手也斯毫不手软啊
一部充分说明了死线,啊不是,假想敌才是第一生产力的黑帮混混发迹史。其实我主要是来看炮总的,不得不说,他可真适合演非正常人类(不不不这不是在影射幻视)。那个夜间行车时突然露出的非人类表情,简直是蒙克的呐喊混合上伽椰子⋯⋯David Thewlis年轻时候真是好看。
2012.12.4 12:55
弑父,再也没有比看到自己的偶像“自甘堕落”更让人恨的事,也没有比亲手害死自己偶像更让人悔的事
感觉很浮躁
Love make u fat
又名《杰克苏的史湿》,黑帮小弟深爱大哥三十载:我爱你,我要变成你,为什么你不爱我,我要看着你死,我要抢走你的东西,为什么我得到了一切还是无法变成你,为什么你要回来,求求你杀了我,你不杀我我自杀_(:з」∠)_
虽然算黑帮片,但血腥狠辣只是外表,这片的内在实质是“黑帮版霸王别姬” 。小弟“化爱意为暴力”还是追不上心中偶像,悲剧一场。英国电影有股文艺调调,即使在拍暴力飙血的镜头时也慢慢捕捉少年抽条儿的身体,混着暧昧压抑的气息。虽没有大块肌肉,却更为撩人。泡爷年轻时真俊,那眼神真犀利。好演员
不知所云。KING FUCKING KONG
卧槽这娇羞的简直闪瞎眼...只是找个素材而已谁会想到是个基片啊!不过自从看了美国往事以来的心灵创伤在这里——神奇地——被治愈了...
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1250372/
不同于以往的黑帮,深层的描述了心中的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