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网剧心理罪的全部,也看过李易峰版的电影心理罪,终于又看到了城市之光。
李易峰版的方木给我的感觉是在炫科技,没有分析没有演技,整体都很尬,但是陈曦还是很好看的!
网剧心理罪,我是从头追到尾的,年轻的方木,讲述了方木从学校一路走过来的故事,情节连贯,剧情整齐,陈若轩和王泷正的搭配可谓是天衣无缝,看到王泷正在白夜追凶出演也是十分感叹,终于有机会火了。
再说城市之光,超哥的演技没话说,演了一个成年以后经过岁月洗礼的方木,与陈若轩版方木相比多了一些老练和成熟,别有风采。
短发刘诗诗让人眼前一亮,好美。
出演坏人的小天更是演技炸裂,长头发不好看,差评,坏人也可以帅帅的嘛,希望小天下次演帅帅的坏人嘿嘿嘿!
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什么叫做底线,什么又叫人言可畏。
有罪的人,终须受到惩罚,但有些罪过,却也终究罪不至死。
是手起刀落式的以暴制暴让人痛快,还是愿意从制度上教育上思考更完善的解决办法。
每个人都期待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享受万众敬仰,但是有多少人迷失在心理的自我满足上,成为了杀不见血的刽子手。
自私、冷漠、贪婪、放纵、无知,这些人性中负面得让人怀疑世界,会让人有冲动想要冲洗掉这些脏掉的东西,把坏掉的东西清理干净,也许剩下的,就是美好。
于是,以“正义”为手中利器,以屠杀来遏制恐惧,却不知道,人性之复杂,好与坏何曾壁垒分明过,更何况,就算分得清,这世上的所谓坏人也是杀不尽的。
这部电影里,杀人变成了充满仪式感的游戏,网络成了罪恶仲裁的平台,由一条条留言形成的网络舆论成了一道道催命符,一个个网络用户成为杀人的助推器,隐于网络背后的连环杀手成了万众追捧的罪恶审判者。
人们在高呼正义终得伸张的时候,却不知道,那个人仅仅是为了一个挑衅,却忘了,由法律维护的秩序正在崩塌瓦解。
直到她死了,直到一个警察愿意用生命终结这场疯狂的时候,隐藏在阴霾之后的那道阳光才让人看清了前路。
邓超饰演的方木,灰白头发,邋遢衬衫,能在最微末的细节中发现端倪,在最崩溃的时候也在紧紧坚守着自己的底线,看似颓废的生无可恋,其实心底的那道光一直未曾熄灭,他宁愿以自己为代价,也要让杀手输的心服口服,因为方木不能输,输了,就是法律维系的秩序原则输了,就是真正意义上维护正义的原则输了。
不得不说,老邓头应该算是唯一一个没被真人秀磨掉演技的好演员了,眼神里的情绪转变,神经崩毁边缘的哀嚎以及最后和杀手对决的动作戏,都很棒,不愧是影帝。
镜头剪辑的也很有意思,有几个点抓的不错。
阮经天在这部电影里的演技让人惊艳,不错的说。
这部电影结合了很多社会热点,核心是很严肃的。
我理解的就是要坚守底线,我们要坚守社会角色的底线,我们要坚守道德良知的底线,我们要坚守公平正义的的底线,虽然有些人罪不至死,但终究天道还在,当你自私自利,漠视生命的时候,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城市之光宣判死刑了呢……
阮经天在心理罪城市之光里演的变态简直了,从未发现他是被偶像剧埋没的实力派呀。
这部剧觉得阮经天的演技比邓超更胜一筹,尤其阮经天被关押问审的一段表演,吃惊中带着恐惧,恐惧中又带着绝望,绝望后又变得无所谓,然后是狂悲到狂喜连贯性表情传递,这段属于变态的内心以及面部表演简直要成为变态类型电影戏剧教科书的典范,真真是没有想到阮经天的功力如此深厚。
再来说说女一刘诗诗的演技还是有点欠,在两个演技派大神的对比下显的很单薄。
剧里难过、无奈、担心都是一种表情,除了楚楚可怜满含泪水,应该又的情感表达的层次递进完全看不到。
ps我是不是要求太高了?
刘诗诗在剧中的女一演技不如林嘉欣的友情客串。
林嘉欣的恐惧和痛苦拿捏的特别到位。
心理罪太注重刻画人物性格,太着重描绘人性阴暗面,所以剧情显得有点薄弱,每个命案之间的关键点都是为了衬托凶手,刻意打造一个典型变态人物反而觉得剧情太直白没有趣味性,少了悬疑片在观众心里的内心深处的互动,同样的悬疑片题材的《盲探》里面塑造的变态真真是吓到我了。
还有对比同类型作品《白夜追凶》,心理罪城市之光在剧情方面稍逊一筹,作品缺失了破案的如何破,而是把重心放在凶手如何成为凶手上,这会让观众觉得只有恐怖氛围而没有悬疑特色,有点顾弄玄虚。
因为这个电影需要变态,所以变态就应该这样或那样,脱离现实的人物塑造缺失了人情味就显得有点假,创作还是要以现实为基准。
这也是电影比起电视剧的难处。
120分钟既要丰富故事内容又要塑造立体的人物形象,两者完美结合的佳作太少。
所以那些在电影上有所成就的导演真的是有才的。
我猜这部电影的编剧应该是个直男。
说那么多,我又想到去年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驴得水》大家有机会可以看看这部电影。
在我心里少有的佳片。
心理罪城市之光是剧情逊于演员演技的。
与那些好剧本差演技的作品正好相反。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是演员成就作品,演技这东西就是忘记曾经是谁,此刻就是剧中人。
所以这部电影被阮经天的演技惊艳到了。
最后想说,心理罪城市之光值得一看,电影最后幸好没有烂尾,升华了一下。
10分我会打7分,4分阮经天、2分邓超、1分音效。
ps这部电影不建议带小朋友看,剧尾打斗略重口味。
记忆中的方木是忧郁俊美的翩翩少年,所以当邓超顶着少白头,戴着眼镜,留着胡子,一脸沧桑又神经质的对着嫌犯嘶吼咆哮的时候,方木人设顿时齑粉。
好吧,我承认我看了个假《心理罪》。
果然报着这样的自甘堕落的态度,我感觉我的内心瞬时沉静,优雅的像个小仙女。
主角阵容上,邓超(中年颓废版方木),刘诗诗(米楠),江亚(阮经天)。
邓超演技是有的,对于廖亚凡的死,对于江亚的恨,以及在法理和道德的挣扎上都表现的相当出色。
方木于邓超来说,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是他从中抽离了自己,不带自己的个人特色,而是为这个角色朔造灵魂,光这一点就秒杀一众小鲜肉了。
小天的表现算是出彩了,和邓超这样的实力派对戏,也没逊色。
虽然演的是个变态,颜值却依旧可餐,有一种斯文病态的帅,再加上有一段身世的揭秘,其实挺博人同情的。
那场景让我印象深刻。
在阴暗破旧的土放里,满是多米诺反应,人间地狱一般的四处喷溅的鲜血,过去江亚被父亲毒打的画面依据每一处血迹一一重现,而后是仇恨爆发后的杀戮。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暴力的受害者。
刘诗诗嘛,感觉若曦的影子太深入,而且不知道是假发的原因还是她就不适合这样的发型,总感觉头意外的大,有点小萝卜头的意思,完全没有女警的英气,太柔弱了。
这次的角色应该是她刻意的一次挑战,但是过于强大的舞蹈功底,肢体上的变现太柔弱无力和轻飘,优美,偏偏就是没有军官该有的棱角,力度,粗粝。
个人感觉这个角色反而变优成劣,没能让她有闪光的表现。
剧情上的编排还算是用心,但是为了让江亚的变态帽子扣实,也为了更加凸显舆论暴力背后的无知。
死掉的这几个人或多或少的都有自己不得已的一面,老师面对舆论压力下的隐忍,律师最后让警察撤离并带话给自己的母亲,因为醉酒没能救人的宅男。
杀人手法新鲜,破案线索包括冲着方木来的暗号有点刻意且交代不清楚。
作为推理剧,最为精彩的根据杂乱线索中抽丝剥茧的分析案情并给出嫌犯的高潮并完全的摒弃。
已经彻底背离了《心理罪》原著的内核。
方木好多的心理画像太随意了,完全就是编剧做主,没有交代清楚脉络,很容易造成观者的混乱,给方木神化了能力,没有了科学合理的理性判断依据。
但如果从本片追求正义,道德,法理最后底线的坚持上看,表现的很彻底。
所以已经不能说是悬疑片,而是警匪片。
因为从一开始凶手就已经确定了,只是抓捕而已。
当然结局上,为了照顾观者情绪给了个大团圆的结局,却又败了笔。
不如让方木牺牲能更诠释主题。
剪辑上,有些细节又铺的不到位,比如廖亚凡的死,突兀的来,突兀的爆发,突兀的沉寂。
尽管演技在线,前期的感情没有给出缓冲带,很难快速的让观者和演员一起悲伤,我甚至都没来及的感觉到悲伤,人就死了,我好不容易有点悲伤了,方木已经崩溃嘶号了。
我感觉频率完全不在一个调上。
其实我是个特别好骗眼泪的人,你稍微煽情下,我眼泪就哗哗流。
只是剪辑太懒了,也可能时间不够,居然煽情都不懒得煽一下,就交代结果了。
你以为我们都是演员吗?
你喊一声action,我们立马进入状态,悲愤交加?
感觉最后平凡人的各种感动剪辑还做的能让我哭了半天。
怎么片子就不行呢?
我不是原著粉,所以不会苛求保持一致。
只是作为悬疑剧,真的还有一段很长距离要走。
看前几十分钟的时候还是感觉挺好的,觉得网络上的网文还吹对了。
但是越往后看越不对劲,揭露江亚的时候就彻底不行了,看点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江亚的过往人物塑造(当然还有一个李一真相),然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对不起原作了。
其实在审问室那段就可以看出来了,抄黑暗骑士,还城市之光,可惜这个抄好需要很高的水准,原作没看不知道,电影垃圾就不说了。
至于假装打杨学武,这个在开枪后立马就知道是个局,电影都没有一点想骗你的想法。
当然你说不管是不是局只要能激怒江亚就行了,也暴露本片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人物都是工具人,不管是塑造的好的还是都合的。
整片下来也就揭露了一下网络暴民,其他的都是空话套话。
顺带提两个,第一是第一个案件也太垃圾了,你说搞个教师猥亵或者校园欺凌都好。
第二是把廖亚凡改编的很好,萝莉老婆你懂的,最后失去的部分也很能释放出感情,但是发怒部分邓超的演技不太行。
两分也不是说垃圾,只是想说国产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加油吧。
此片似乎是跟同名小说改编而来。
由于原作小说并没有拜读过,这里不加以评论,否则有失水准,但目前6.0的分数的确莫名其妙。
此片,由邓超,阮经天等一线演员出演,描写一个类似于《七宗罪》类型的一个犯罪故事。
对于一个电影观影者来说电影的镜头视觉效果还有点儿大片的意思,但编剧或者导演(后统称编导)对于犯罪类型的电影似乎很难驾驭,原因也简单乃至警员的日常一窍不通嘛。
电影情节尿点颇多,可以说是搞剧本的人看了某个或某些欧美大片后导致荷尔蒙激增,颅内压改变,脑子短路,从而虚构出某些拼凑。
随便哔哔几竹段,改事中一个死者被扔到了1吨多的羊水,通过刘诗诗几条线索,就知道嫌疑人是男性,岁数,身高,强壮。
我去,不排查脚印就知道是一个人办的案? 不能一群小老儿?就算邓超知道剧情,那你告诉我阮经天是怎么一个人把羊水挂那么高的,然后还挂在一个有人居住的区域,还不让监控和邻居近看到的,阮经天扮演的不是狗剩,是小沈龙吧,有绝活,会飞是吧。
桥段2,阮经天搞死一个小萝莉,邓超持枪对面弱弱的说,不要啊。
而且对于一个恶性大凶杀案,不成立专案团队,就3个人自玩,不看监控,不找证据,不排查作案时间,不枪月,然后就说设证据把一个2货都知察是善男信女啊?这几特大恶性反社会的凶杀案,立大功的事都特麼不上心吗? 领导坐得住吗?桥段3,邓超化身为释迦摩尼用自己的嗝屁去换取阮经天的犯罪证据,我就不明白了一个人留证据? 不能随便带个远程执法记录仪吗?听说首映七成观影者给了9分! 消息未必准,但是单单这条评述来说,很直观的表现出国内观影者的确喜欢热闹和电影效果,对于电的国内电影人,国际很多编导乃至演员都会为了一部作品深入人心才是牛,.故事中的角色、职业背景,工作状态,以及周边。
这样才会表现出一些琐碎的小细节,起眼的小细节出彩,让观众感觉真实,观众也 更 能跟 看 电 影 胜 入故事。
此作 品 完全 没有,主角们从头到尾就表现出一种状态,那北太民开的,如驻排路人第大中国够资驻子,信不信人民公仆让其下半辈子看到派出所就腿软,看到铁床就吃”汇仁”,看到啤酒就唱菊花残!生活中有些朋友说,电影就是假的,那些幻片,僵尸片生活中哪有,这些片子不是更多。。
嗯?!其实要我说此假非彼假也。
故事是虚构的不错,但是要根据虚构的环境,合理的,并且是有逻辑性的开展故事,由人物性信推进以事的反质,四1ET有用巴的凑。
这是一部犯罪电影,应该是成年人的故事,又不是小学馆的动画片,合理性和人物性格本应是重点。
怎么说呢,期待那些以警察为职业的人看这部电影吧,这里突然想起,同事赵亮跟我描述的一段文字,是关于中国某位跟我同姓的著名小说..........................卧槽,我真写不下去了,这特麽就是对于国态的描写,丫的收代言费了吧。
行,你可以收代言费,不过咱能不能唠唠,这LV的包多大,什么材质,啥色,GUCcI是一句新款就收笔啦? !
到底《心理罪》和《刑警罗飞之死亡通知单》系列哪一个才是中国第一的推理小说,其实没有人可以给出答案,不过从开发的速度和质量来说,我们可以说《心理罪》是比《死亡通知单》更适合影像化的系列。
从2015年第一部《心理罪》网剧的问世,到目前为止已经制作了两部网剧和两部电影。
其实个人并不是很喜欢国内的推理小说,而上述两个系列也不例外,相对于《白夜追凶》呈现出来的极具现实感的刑侦推理,《心理罪》和《死亡通知单》都是杂交了美式警匪和日式中二的产物,可读性很强,但是你真的很难看到真正本土化的东西。
《死亡通知单》系列拖沓、絮叨,用五本书讲述了一个其实一本就可以说完的故事,大多数的字数不过就是在骗稿费,而《心理罪》主打心理画像,几乎完全抛弃了传统意义上的推理,更多地追求着凶案的猎奇和心理的扭曲。
两部作品或许已经是中国人气最高的推理小说系列,但是在我心中离优秀两个字还过于遥远,不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这部系列的完结作品倒是让我找到了这个系列优于《死亡通知单》的地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小说是一部较为成熟的犯罪惊悚小说,尤其是对比着我仅看过的那本《画像》来说,不论是完成度还是故事的深度都是进步很多的。
《城市之光》算是系列的一个总结,所有残留人物关系的终结,所有思考的终极答案以及方木这个人物的盛大谢幕,相对于中二顺拐的《画像》,《城市之光》中的方木完全没有了神性的那一面,再也没有那毫无理由准确的心理画像,雷米只是认认真真不再哗众取宠地讲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还顺便一本书讲述完了《死亡通知单》5本书的内容,也算是有良心了。
不过,《城市之光》的影像化却是一个非常吃力不讨好的过程,原著的信息不单单是围绕着连环凶杀展开,还有和前几部小说的连结,错从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大量的侦破情节都会让改编时候对于情节的取舍和再创造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就是我之前一直期待《城市之光》也一直担忧影片质量的最大原因。
可惜的是,当我看完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之后,我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和今年上半年那个仅仅改编了原著一个章节然后疯狂放飞自我的假《心理罪》不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是一个几乎忠于原著的改编电影,不论是制作、剧本还是整体质感,《城市之光》都是甩出前者好几条街,但是它最终依然只是一个合格线左右的电影而已。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原著故事非常复杂,开头以猎奇的电锯惊魂式的罪案博人眼球,但是随着故事的慢慢发展,作者把更多的笔墨放在了人物上面,不论是方木和廖亚凡的关系,方木和米楠的关系甚至是杨学武和他们的关系都有非常细腻的展现,而到了故事的后半段,我们会发现纵然充满了故事的意外和反转,这个故事最终讲述的其实就是方木和自己的一次和解,以至于到最后,罪案本身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雷米通过《城市之光》所讲述的是方木一路艰难前行,最终救赎一切成为真正城市之光的故事,这也是这部小说最具力量的所在。
但是过于“尊重”原著的电影版几乎复刻了原著中所有精彩的内容,却在故事的叙述中之间失去了原著故事真正的灵魂所在,到头来也不过就是一部主打猎奇杀人的罪案娱乐片。
影片在改编上第一个失败的地方就是导演不分轻重想要把原著80%的内容全部呈现的野心,其实看前20分钟的时候我还在心想,这个导演可以呀,叙事这么紧凑,完全没有尿点,对于情节的把控能力很值得表扬呀。
但是之后,我就完全失去了对于叙事的好感,因为整部电影其实根本不存在一个叫做叙事的东西,也不存在一个叫做节奏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觉得影片节奏紧凑是因为影片的信息过于拥挤,导演完全没有取舍,一股脑完全抛向观众,完全不给消化和喘息的时间,以助于整部电影的情节都处于一种赶场的感觉之中,看20分钟还可以接受,看120分钟真的就疲惫了。
而个人角色撕开了本片看似快节奏的假面具之后,我们会发现整个剧本完全就是一个流水账,其实如果片长多出30分钟,很多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影片在改编上第二个失败的地方就是没有做到原创部分和原著部分的很好结合,作为一个重点不是让观众猜测谁是凶手的故事,电影和原著一样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已经告诉了江亚是凶手这个信息,而原著优秀的地方就是在凶手露面之后整个故事依然保有很好的悬念感,双boss的设置还有方木对于过去的挖掘都让整个故事极富层次感,而电影版其实在方木和江亚第一次对峙之后,整个剧本的重点几乎完全放在了方木怎么证明江亚是凶手这样一条肤浅和扁平的故事线上去了,对于另一个boss的删除以及几组人物关系的简单处理都让故事的后半部分显得重复和单调。
影片在改编上第三个失败的地方就是对于人物关系的描写,为了保留原著角色同时讲完故事,导演非常简单粗暴地保留下了廖亚凡、魏巍以及米楠、杨学武这样的原著角色,其实每个角色在原著中都背负着不同的东西,他们的前史都是他们痛苦的来源,而他们现在的行为都被附着着某种悲剧性,但是最终,我们看到的就是没什么戏份并且精神不大正常的廖亚凡,看到了完全打酱油的魏巍,看到了傻白甜的米楠,看到了跟班式的杨学武,所有的人物保留着原著的名字却都失去了原著的灵魂。
原著非常重点的地方应该是方木和自己的抗争以及周围人物对他的影响,但是在影片中那些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是不能去掉的,尤其是影片开头还试图让米楠成为故事的叙述者,但是不但一半就忘记了这一点,使得这个角色唯一存在的价值都失去了。
影片在改编上第四个失败的地方也就是表演了,抱着对于邓超和阮经天演技的巨大期待的我是被狠狠地扇了一个耳光。
《心理罪》系列虽然讲述的罪犯大多数都是心理变态,但是这些心理变态其实都是内敛并且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的人,而阮经天不知道是不是参考了《暗夜骑士》中小丑的演法,从头到尾把疯狂和病态写在了脸上,尤其是那个人物造型,特别的扎眼。
而我们这边好不容易认真一次的邓超也贡献了极其浮夸的表演,在他身上你并没有看到方木内心的抗争和矛盾,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正义的疯子,一个从造型上就可以看出带有着明星光环的警察。
也就是因为两位演员对于这两个角色表面的、肤浅的甚至拙劣的演绎,使得整个电影到最后沦为了神经病的拳击场,一切的戏剧张力都是靠撕扯、嘶吼顶上去的,看得人感觉非常不适。
说到底,表演疯狂最好的方式就是藏,在不经意间流露凶光,表面化的疯狂永远都是廉价的玩意儿。
不过,对于《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我还是可以打一个合格分的,毕竟这部电影的娱乐性和制作都不差,120分钟也算完整地说完了故事,但是对于类型片的创作者来说,你们所要追求的远远不是讲完一个故事这么简单,如何讲好一个故事才是你们的终身事业,只希望你们可以记住这一点。
原载于什么地方我给忘了,但不重要,本文是作者的“未删减完整版”。
电影终于要上映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背后的故事,跟电影一样精彩。
这部电影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电影究竟遇到了那些事件?
不妨我们慢慢说起。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那个“一根蜡烛的光可以填满一间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蜡烛点亮,说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
这个阴暗而又潮湿的罪恶城市,需要一缕强光。
那么,谁才是城市之光?
光明与黑暗,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关系:★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衬托阳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就好比我们道家学说里的“阴阳”,阴阳哲学可以见到归纳为“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是那种对立又相联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当然不是最好的电影,甚至对比西方同类作品,该片或许也不算突出,但联系起电影的题材以及华语电影的大环境(就是审查),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非常难得。
因为当如今的华语片都在尽一切可能的走“超现实”的路线时,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却少见的“现实”:社会负面新闻、人性的善与恶,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争辩,还有光明与黑暗的关系,将这些融入到一部商业电影中。
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作为一部华语犯罪电影,是拍成了很多不能拍的东西。
而且这部电影真的在审查方面遇到了麻烦,从在国庆档前夕突然莫名消失,直到前不久定档12月22日。
在此期间,我还特意咨询了有关部门的朋友,其中的靠谱消息表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真正过审的时间,是在一周到两周之前。
本片究竟为什么在中国电影公映的准生证——公映许可证方面会遇到如此的纠葛呢?
这当然与电影的内容有着关联的。
世界残酷物语:犯罪电影的现实意义犯罪动作电影(如下简称犯罪片),是属于警匪片的一种,说起来警匪片,那范围就大了,通常而言故事满足“探捉拿罪犯,阻止犯罪及犯罪可恶不道德所有剧情过程”的作品,我们都可以称之为警匪片,比如我们熟悉的《警察故事》、《无间道》还有《寒战》等等。
而犯罪片属于警匪片的亚类型,有着相同的故事模式,但犯罪电影更加注重的是对案件本身侦破过程所带来的悬疑感和故事张力,以及主角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和平生活的恶势力的抗争,同时又是个人冒险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
电影体现的是人们对“自尊”、“安全”、“渴望”的思考,且具有异常诱人的“黑色”魅力。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
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
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属于这类作品,且毫不避讳的说,该片也是华语电影最缺少的一类。
在华语电影类型化发展的时代中,虽然华语犯罪电影近几年有着的“抬头”的趋势,其中包括《无人区》、《烈日灼心》、《追凶者也》乃至前不久的《暴雪将至》都是优秀华语犯罪电影的代表,但总体仍属于“大熊猫”片种。
尤其是在我国森严的审查制度下,这些作品往往会面临着一不留神就踏入“雷区”的危险,比如《无人区》和《烈日灼心》就几经波折,险些未能公映。
但这些作品与西方成熟体系下的犯罪电影还是有些差距的,因为华语犯罪电影还是专注于故事张力和角色人格魅力,多多少少对于犯罪电影的最大的魅力有所避讳:对现实社会的映射和对罪恶人性的反思。
从这方面来看,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可以说是第一部“吃螃蟹”的电影,因为该片将犯罪电影与现实社会的阴暗和丑陋的人性进行了勾连。
至此也就不难理解这部电影为什么在国庆档期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还是由于没有过审,在华语电影的环境下,该片还是过于敏感。
“做了坏事,就要受到惩罚”:社会黑暗面的写实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好比如今的社会。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一部悬疑片,跟雷米的原著一样,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大反派,阮经天饰演的江亚给曝了。
雷米的原著也是有够奇特,属于《心理罪》系列,但内容完全不同,而且该书能出版也算个奇迹了,因为书里描述的内容,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按理说,以警察作为主角的作品,无论经历多少风浪,到了最后都能无往不利,邪不胜正,他们必须胜利。
但在本作中,迎来了变化,因为对方是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侠。
看看电影中的案件吧,与其是一个个被布置成充满仪式感的罪案现场,倒不如说是是一个个负面新闻。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是事件而不是案件,警察抓不了他们,因为这些新闻都是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
电影中这些简单的例子都足够有代表性。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将这些现实中的负面新闻事件与犯罪电影的题材联系,这是了不起的地方,内地目前没人敢这么做。
陈凯歌之前的《搜索》是讲这样的故事,但只是擦边球。
本片题材更加大胆。
直观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仅仅是犯罪分子行凶的目标,更是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
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没错,就是“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郭京飞,原著中: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不过电影在这里,进行了相应的改编,大概正是因为这个敏感的“投票”环节,才是电影遭遇审查问题的主因。
但这个改动并不影响全局,因为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更何况,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这是华语电影里,敌我力量最悬殊的较量之一,警察们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个罪犯,而是整座城市的暴戾。
超级英雄离开的日子里:警察如何钻进“电冰箱”?
当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终还是过审了,也就是我们如今的看到这个版本,紧张刺激的故事张力和节奏,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黑暗的世界和人性写照,在娱乐性效果和现实深度方面结合的天衣无缝。
该片终究在“过审”和“未过审”之间寻找到了一条平衡的钢丝。
因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究还是一部弘扬正义的电影,电影中反映了黑暗的世界,但最终还是迎来了光明。
真正的正义得到了伸张,真正的坏人最终受到了惩罚。
美国人约翰·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阐述:“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一种不正义,唯一的正当理由是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
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让我想起了美国电影中的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超级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为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电影这种承载着一段时期民众娱乐消遣甚至精神食粮的载体,让超级英雄化身为正义的使者,成为打击罪恶、除恶扬善的救世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也是超现实乌托邦的,超级英雄代表了民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精神的寄托,正义符号化的代表。
在现实的世界里,且正因为民众这种情绪的存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而且在超级英雄电影里,警察总是最没用的。
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却是警察。
从这方面来看,原著作者雷米应该是蝙蝠侠的粉丝,因为在他的作品里,城市总是灰暗的,充满罪恶、伤痛和恐惧。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C市,其实就是蝙蝠侠世界中罪恶的哥谭市。
但是这座城市中却缺少了一位超级英雄,这是一部现实世界观作品。
没有蝙蝠侠的哥谭市,戈登警长该怎么面对小丑、企鹅人、黑面具、双面人他们?
邓超饰演的方木是一名警察,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灭那缕强光”电影在这里,为了进行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渲染敌我力量的悬殊,还是存在一些“电冰箱理论”。
这是《沉默的羔羊》编剧泰德·塔里对自己的作品提出的理念:他自认为自己在《沉默的羔羊》里有很多“电冰箱问题”的小细节,比如汉尼拔偷走了一支笔,用这笔打开手铐大开杀戒,观影的时候观众专注于角色和故事,忽略了这个细节看完这部影片之后,观众回到家打开冰箱冷气一吹的时候,会清醒过来想,咦,他是怎么偷走那支笔的?
笔是怎么打开手铐的呢?
实际上说不好听的,就是BUG。
但在编剧界,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有时候编剧为了达到作品某种戏剧化的程度,必须要进行“一些违反常理”的设定。
比如打不完的子弹、知晓一切的路人甲和什么也懂的高层。
最典型的就是《印第安纳琼斯4》,调侃了“电冰箱理论”,琼斯博士躲在了电冰箱中,躲过了核爆,观众好奇,这冰箱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但在编剧界中,大家看到这个情节,肯定会开怀大笑。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电冰箱理论”,就是找不到证据。
电影中无论江亚杀了多少人,干了多少坏事,始终没有证据,甚至大大方方走到警察面前自首,警察都没能把他怎么样。
这样的设定非常“刻意”。
当然这样的设定对于犯罪电影来说,是刻意为之的,也是常态,包括《七宗罪》也是这样。
电影中方木米楠他们死活找不到江亚的犯罪证据,就是在于此,成为推导全片的动力。
同理还有《白夜追凶》,剧中关宏峰一直坚持着“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行凶之后,一定会留下在现场留下一些痕迹,以此成为角色对灭门案的执念,成为全剧故事的主线。
这样的设定,是为了追求情绪铺陈而来的牺牲。
所以才有了结尾处牵动人心的一幕。
就像方木,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
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是警察。
回到《笑傲江湖》任我行的那句话,对比下来颇有感触,或许这个城市,已经沿着“城市之光”的逻辑而演变成罪恶之城,我们还会相信,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这个城市中的深层逻辑,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因为连任我行这样的人物都不敢说江湖可以沿着他的规则发展,更不要说一名为了“暴力私欲”而妄图左右城市的连环杀手了。
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要深入黑暗。
而信仰暴力的人,最终也会栽在暴力面前。
所以,方木变成了“城市之光”。
“这是个美好的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这句话,出自著名犯罪电影《七宗罪》,在这部黑暗潮湿且暴力的电影中,以布拉德·皮特的一声枪响而结束,电影是悲观的,但还有摩根·弗里曼这句话,但他后面话是:“我只相信后半句”。
其实就是导演大卫·芬奇通过摩根·弗里曼之口告诉观众,在一片泥淖的世界里,人都惨成那样了,他还是相信正义的存在。
天才有时候,并不会死于万众敬仰,也许会死于寂寞;罪犯有时候,并不会死于道德惩罚,也许会死于力竭。
看过小说的朋友都会了解,方木在《心理罪》系列里,是个天才,几乎无所不能,但在《城市之光》中,却蜕变为一个中年大叔。
而江亚在这里,就是《七宗罪》里的罪犯,只不过没有机会遇上那代表“暴怒”的枪声。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后半段,回想起之前方木与江亚在审讯室里的对赌,我们可以发现,是方木输了,他变成了“城市之光”。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七宗罪》,后者布拉德·皮特用暴怒的代价,完成了罪犯七宗罪的拼图。
而方木以警察的名义,甚至说以个人的名义,用“输了”的方式把江亚绳之以法,在方木看来,是值得的。
就像《灌篮高手》中,无敌的流川枫遇到了泽北荣治,被击败到摔到地上时候,嘴角却露出了整部漫画里的唯一一次笑容。
那是向着新目标奋斗的笑容和眼神!!
这种笑容只有天才才拥有吧!
方木是幸运的,雷米说,《城市之光》是方木的最后一本小说,他也在自己最后一部作品中,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一个可以让自己甘心付出生命的对手,用程序上的正义,来终结的暴力,此生无憾。
电影终究是一部邪不胜正的作品。
在原著小说的结尾,有着这样一段话:“人们似乎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不管这个城市曾经多么罪孽深重,总有人肯以宽恕和牺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宁静。
在人人变成凶器的当下,方木这个名字成为一段传奇。
它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双手。
”
在这部颇具社会派思考的小说《城市之光》中,在这部充满情绪铺陈欲扬先抑的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理性和正义,才是这个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缕强光。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是勇气和彼此的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
公平总是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就是“有人的江湖”,它不会沿着任何不道德者的负面事件而发展,也不会沿着借用大众负面情绪而肆意杀戮的犯罪分子的规则而演变成暴力之城。
所谓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横行无忌但却深谙江湖之道的任我行,只不过是想要让世界演变成自己的天下,最终却玉石俱焚的东方不败。
“我们所害怕的,正是我们所渴望的”,这句话来自丹麦哲学家克尔恺郭尔。
克尔恺郭尔是存在主义大师,强调哲学家应探讨现实中人生问题。
一部商业电影,探讨了社会,探讨了人性,我很喜欢。
在欲扬先抑的情绪铺陈之后,让我们相信,这座城市是有光明存在的,这个世界也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就连希腊神话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里,潘多拉打开了魔盒,释放出了108种邪恶,从那时起,灾难们日日夜夜、处处为害人类,使人类受苦。
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一个叫做“希望”的天使,大家只是看到了邪恶的肆虐,希望只是不易被人发现而已。
这座城市还是有光的!
关于删减既然是过审了,肯定要涉及到删减,至于删了那些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考虑到电影表现案件的时候节奏很快,可想而知,该片删减的主要内容就是这里。
其中郭京飞那段,应该是删减内容最多的地方。
对比原著,原著中任川是让网民投票“投”死的:“城市之光”发起线上活动,这个律师(原著中是法官)该不该杀,当“该杀”票数达到10万的时候,就自动触发炸弹引信。
电影中这段情节一晃而过,如果没有看过原著的话,都搞不清楚电影中那些数字一直在涨到底是因为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倒计时。
这段内容,100%动过刀。
而且有两个证据。
其一为如下这张剧照,是任川与被讹少女对峙的场面,看LOGO还是“930上映”,这个情节在公映后消失了。
其二为刘诗诗,在该片第一款预告和制作特辑中,我们还看到了刘诗诗饰演的米楠怒吼的场景,从背景来看,这应该是个网吧,电脑屏幕还是绿幕,这个镜头一晃而过可想这里应该是米楠阻止大家投票的情节。
甚至发生了警察与网民之间的打斗!
然后在最新的刘诗诗特辑中,更印证了我上面的说法,比如下面这张图!
从刘诗诗脸上的伤痕来看,貌似是爆炸之后的留下的。
推测一下:是任川被炸死之后,万念俱灰的米楠冲进网吧,跟网民打起来了,才有了上面的桥段。
PS“你们都是杀人犯”这句台词是原著中就有的,不过貌似是方木说得。
这段特辑的地址在这里,从23秒开始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花絮2:刘诗诗特辑 (中文字幕)然后这段特辑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原著作者雷米的客串↓
看场景,雷米老师应该饰演的是网吧老板,还有大花臂,米楠进门把警官证往台前一丢,就冲进去跟人家打架去了。
这段内容在正片中当然也没有了。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所有海报中,演员表中都写着“雷米友情出演”,从头到尾一直有,下面这张截图是12月22日今日公映版海报中的演员表,雷米老师的大名还在,但正片中是没有的。
所以我推测,任川案被删的内容应该不会少,而且片方也挺有意思,明明被删了,但不甘心,把这段内容的一些镜头放在了特辑里呈现,意思就是“我们原本更大胆的,也可以更好的”。
删了就删了,没啥,无论内容表现的是什么,但想投票是不可能的,常规操作!
12月23日更新:二刷之后,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因为电影中阮经天是配音,在原定9月30日公映之前,所有的预告片和特辑里,阮经天都是原声,至于为什么配音,除了台湾腔之外,重新配音后台词也改过;有一处,阮经天在审讯室里有段台词:“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制度”,他的口型,最后两个字是“法律”,也就是说,原本这段台词是“也不愿意屈服这不公平的法律”。
下面是推测的内容:在电影的片长是124分钟,既然前面有证据表示删了一些内容,那么作为一部犯罪电影,正片2个多小时内容的片子并不多。
所以我猜测,电影删除的主要内容在于前面,后半部分后来改档之后进行了一些补拍和重剪,包括一些台词的更换。
比如李一,原著中江亚地下室那具尸体是给魏巍做手术的医生,电影里改成了李一,不排除这里进行了一些剪辑和台词上的瞒天过海。
更重要的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前紧后松,几处案件部分一晃而过,后面稍显冗长。
任川律师爆炸之后,电影我觉得还没演到一半,在原著中,我记得这段内容要更靠后一些。
所以前半部分案件处,肯定删了东西。
后半部分为了电影时长,又补充了一些东西。
这就是华语犯罪电影的困局啊,无论模仿西方同类作品也好,还是描写人性和现实也罢,很多地方是敏感的,不能表现的,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个人还是挺喜欢现在这个版本,但还是觉得原版肯定要好很多。
首发于公众号:电影文酷 dreamcrowfilm
光,晃也,晃晃然也。
亦言广也,所照广远也。
——《释名·释天》城市之光,让我想到了卓别林的《城市之光》,电影讲述了一个流浪汉与卖花女的爱情故事。
你曾经留意过身处其中的这座城市么?
其实,它每天都在变化。
只是行色匆匆的我们,很少愿意停下来仔细分辨它的每一丝变迁。
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会突然意识到旁边的一座高楼已经拔地而起,或是熟悉的一条街路已经面目全非。
这些会给我们带来小小的讶异,然而,在我们漫长的一生中,这些许变化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我们是如此的熟悉它,以至于常常忽略它。
不过,对于某些人而言,这座城市简直是完全改变了模样。
有光就有黑暗的存在的,它们是相铺相成的。
在电影中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想方设法通过审查之后,导致它不是一部很好的电影,主要讲述应该是罪恶的存在,逃过法律的约束,在人间逍遥法外,因为光已经无法照亮了黑暗,导致一部分的人以暴力去解决,成就了光,是“法外制裁”的故事。
本来应该是以警察为主角作为抓获凶手的存在,在电影中,以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侠,把自己俗称为城市之光。
把一个个负面新闻,媒体中负面高潮人物,布置出一部部充满仪式感的罪案现场,几乎还原了这些人物所经历的过的事件。
因为体罚学生,让他一个晚上做完一本练习题,导致其自杀了的无良教师,体验一把了学生之路,走上了做完练习题才能获取密码,最终以失血过多而死亡;因获得更多钱,而逐出生母的逆子,在媒体中说出了好像是有本事把我塞回去,导致凶手真把他塞回子宫中去了;因其司机喝醉了导致肆意停放车辆阻碍火灾营救最佳时机而杀死的,被凶手走了一遍原图回放,这回死者却是司机他自己了,被他自己车阻碍现场了而死亡;因小说是因为上级的命令导致律师,在媒体中播放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因为也只有律师才算公众人物,被在网络中的你们参与投票而被爆炸杀死了,网络中的你们都是凶手,而致使附近房屋都被炸了,导致这些屋主怎么生活呢,我就有点好奇了。
这就是体制之恶,它摧毁的是信仰,伤害的是个人。
每个人都有对之切齿痛恨的一个人,然而,他们只能选择隐忍在心。
因为让一个人去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但是,当他们身处在一个癫狂的群体的时候,这件事就变得容易得多。
你已经不再是你,而是这个集体的一分子。
这就意味着,你不必为你的行为负责。
此时,你即全民,全民即你。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号称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国家,变得充满戾气。
人人是绝望的,人人是愤怒的,人人是警惕的,人人都宛若一枚行走的炸弹,随时准备毁灭自己,殃及他人。
这四起案子都有个共同点,违背了道德,是事件而不是案件,法律上无法顾及的盲区,警方无法抓他们,大众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总是站在弱者一方的,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揭露一个个社会阴暗面,这种情绪的存在,导致所谓的“城市之光”产生,促发了所谓的“城市之光”来杀死这些人,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
那个游走于城市中的惩罚者,是梦想,是希望,是光!
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人,在其或漫长或短暂的生命中,多少都受过他人的恶行相待。
其中相当一部分恶行,仅能通过道德加以苛责。
彼时彼地,法律显得既苍白又无力。
我们也许会同情,会愤怒,但不会想到去击杀那些原本与我们无关的作恶者。
别人的苦难,终究是别人的,我们的克制,多半源自于不曾感同身受。
然而,一旦有人这么做了,我们的内心却难免会感到快慰。
民众如是,警察亦如是。
这个城市之光连警察都没有办法,没有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杀死一个是一个。
披露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以及人性写照啊。
所谓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善的,恶的,都只存乎一心。
死亡或者生存,都足以让我们心存感激。
在人生的列车上,我们仅是彼此的旅伴而已。
我要做的,只是留存你们的票根,然后告诉其他人,如何学会更好地活,避免最差地死。
电影中不管江亚杀死多少个,就是没有证据,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方木与江亚对话中能看得出方木在这场赌局中输了,以暴力解决暴力,总归还是暴力,杀害还是会继续延续下去的,所以方木深入这个深邃的黑暗中才能证明,只能搭进自己的性命而去获取所谓的证据,谁叫他是警察呢。
社会上的公平总是会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世界本就不公平的,没有所谓的绝对公平。
尽管如此,我们都在努力创造。
暴力固然强大,然而,更强大,是勇气和彼此的原谅。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整个城市。
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千呼万唤始出来,几经波折,光,终于在1222这一天到来。
每一次发布新剧照或者预告自己的期待值就upupup狂增。
果然,它没有令人失望。
整部电影一点都不拖沓,信息量丰富,案件形式多样:为师不尊,为法不德,为子不孝,为老不善,几乎没有可以眨眼睛的时间。
这些贴近生活的剧情让人很快就能放下浮躁的心,静静观赏。
几位演员表现的非常到位,要赞美所有主创!
影子的感情戏真的点燃了我的少女心,感觉温馨极了。
铺垫都是恰到好处,虽然到最后有被剧情而牵引的不甘,但这恰恰也是不辜负我所期待的表现。
这不仅一场视觉盛宴,还是一场对于人性的思辨。
"作为律师让我告诉你,这世间的一切皆可交易,权利、欲望,还有你们念念不忘的正义。
只要压在天平一端的污垢够多,就能让另一端所谓的公平失去重量。
可这一次,被放在天平上的是我,面另一边是手指轻轻触屏的力量,你的选择代替了法官,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城市之光。
"这是原著中律师的话。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里面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律师的案件。
每一个投票的人都是杀害任川的凶手。
每次案件发生,都有群众拿着手机摄影的细节,争先恐后拿下最清楚的镜头,他们不知道他们正在看见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消逝。
虽说有些夸张,在爆炸之前还"坚贞不渝"的摄影,看起来有些可笑却也反映了现代人的一些病态。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我们的生活变得智能化,物质化,娱乐化,负面新闻还层出不穷,人性的善良一次次被挑衅。
任川的死,是所有人造成的,可见网络暴力带来的极大危害。
语言,可以治愈一个人,也可以毁了一个人。
当你躲在一个ID后偷偷笑着,发出那些不用负责任的评论的时候,你是否知道你正在伤害一个人呢?
"城市给他新的生命,新的生活,给了他心爱的女人和稳定的感觉。
所以,他希望这一切好。
"这句话出自江亚之口。
方木与江亚都爱着这座城市,只不过一个选择用法律维护正义的方式,一个选择用暴力取代公正的方式。
方木说:"但是我想告诉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人,以暴制暴,信仰暴力,会带来更大的暴行。
"城市之光的江亚像是江户川乱步笔下的怪盗二十面相,在所有人看来是除暴安良的大侠,只不过他们用了自己的方式判决那些该死的罪人。
尽管江亚被抓住了,怪盗二十面相也被绳之以法。
但城市之光永远不会熄灭,怪盗二十面相也是不会死的,他们最初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公正,为了让所有人各得其所。
而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它时刻告诉你,你想做的任何一切都得有个度。
你可以善良的无边界,但绝对不容忍邪恶的无底线。
"警察就是照进这座城市的光,不管他照到多么黑暗的角落都改变不了本质。
"最后的彩蛋让压抑着的泪水迸发了出来,配上李健纯净的歌声,想要为那些在黑暗中守着光明的战士打电话。
我们的城市这样安定,这样充满柔情,有春花,秋河,细雨,暗香,就是因为背后有着这样一批默默无闻坚守光明的人——人民警察。
向他们致敬!
雷米说:如果你曾奋力点亮这个城市,那么,你就是那缕光。
警察是城市之光,很多人也是,方木是个代表。
之前路演有这样的活动:99位各行各业的人点亮东方明珠,同样感动。
而我呢,是一位普普通通学生,但是我也有微弱的力量,我会用自己的方式,让这座城市更加温暖。
感谢这部电影的诞生,感谢导演的不懈坚持,感谢众位主创的倾心表演。
让我受益匪浅,也让很多人陷入深深的思考。
不仅是要感谢,这部电影还会让这个城市的人更加努力的为这座城市点亮那缕光!
"眼前又灯火辉煌,繁华里人来人往,悲欢离合又在上演,这才是应有的模样。
"
悬疑片???你告诉悬疑在哪里?案件没有推理过程,犯罪过程看似仪式感十足,其实完全扯犊子,教育意义停留在五六年前的老人摔倒扶不扶,跟嫌疑人x的献身相比都是一个天一个地。看了一大半实在看不下去了,手放软点打个两星吧,唉,失望。
做工还好,但,形式大于内容,推理部分偏弱,罪犯的心理挖掘不够。最主要还是架空现实,网络投票杀人,高智商罪犯如入无人之境,监控系统无效,警察无能……这些,以为在看日系电影,模糊一下国籍和时空,换成香港、台湾之类的,可能就说得通一些了。
大陆电视剧水平,就是预算涨了太多。原著最后一本大高潮各种纠结的人物也简化了导致故事简单了,情绪也没那么荡气回肠。表演特别用力。直男审美。lss造型难看透明雨衣审美不行预算很充足嘛原著本身水平也有限剧本也没怎么提升。时长过分了节奏没什么问题就是结尾不舍拖沓。这题材落点总得zxl一下
所以邓超和阮经天在争城市之光的名字跟杨洋和张艺兴争谁是咩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
相比另一版心理罪要好了不少,能够看出为了过审做了多大努力,邓超只要不演搞笑的还都在及格线上,以及阮经天确定不是蒋雯丽演的吗
女主角真的不是海清吗,而且这电影真的不是网剧吗?造型、场景、剧情甚至人都是假的,
电影从头到尾非常吸引人,我很早就看过小说,电影是我心中完美的诠释,虽然在结尾时有些改动,但是同样十分经常,点赞。
点映场。以为邓超加持会比李易峰版好点,结果还是难看。现在国产(大制作)犯罪电影的通病,用夸张的视觉音效场景来放大恐怖感,但都不会好好讲故事,探案的过程神乎其神,却没有真正的推理和分析,莫名其妙就伸张正义了。拍的还不如一集美剧。
没有程序正义,妄谈正义。尸体不错,邓超的油腻造型也不错,阮经天的配音不错。如果非要说不足的话,那就是:剧情有点拖沓,刘诗诗太美了,邓超皮肤太好了,阮经天太洋气了。
看了点映场。演员的演绎还是比较到位的,但剧情上因为审片限制和情节删减显得铺垫不足高潮欠缺。尤其情节被删减的部分影响了人物的张力,魏巍作为书里后半段的boss,是江亚人物矛盾又悲剧的核心关键,删减了魏巍和前书相关的情节之后,江亚被改成了完全因方木而起而灭的人物,稍显薄弱。
两个高智商斗智的正反派,最后在房顶跟小流氓打架似的互殴,还一口一个“我才是城市之光”中二病犯了一样。一个警校的优秀生打不过体检都没过的落榜生。最后三十分钟把前半段积攒的那一点儿优秀毁的毛都不剩,又一个把俩王四个二打输了的经典国产电影。
一星扣给女演员,刘诗诗依然像盲女,小女孩的情绪完全在演,感受不到技。邓超和阮经天的赞赞赞。里面的场景我是太不喜欢了,钢筋,混凝土,天台,地下,水池,铁管,工具,,,好好活着不好嘛。这些场景让我的脑子跟不上想剧情,反正挺惊心动魄的。童年阴影真可怕。世界和平真好。
妈呀 … 这部剧真的是太尴尬了… 死了那么多人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是一部目的很明确想要打动震慑观众的电影,目标太明确功利心太重台词太尬,我要看不下去了…
想打四星半~江亚出场的音乐渲染好喜欢,戴着兜帽看不见脸,配上仪式感的音乐真的有魅影的感觉。邓超的方木没剪发前好帅,刘诗诗的声音真的进步很大,开篇摩天轮那段最好。最后为文琪妹妹打call,廖亚凡真是让人心疼,戏份少存在感强
其实整体质量跟李易峰那版差不多,故事和人物都存在很大问题,但这版比较可惜的是明明设置了很有戏点的文琪那个角色,却利用的不到位,反而去做和面瘫刘那莫名其妙的爱情戏。稍好的是在“心理罪”这个主题上更扣题,探讨的更深,比另一版要少一些矫情感。
杜琪峰曾在片场丢丢丢地骂人:他妈的全都是错的。事后他解释为什么骂人:因为他们不专业。恩,《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是那种“他妈的全都是错的”电影。从刘诗诗上摩天轮的浓烈网大感,到匿名IP上网全民用脚投票的现实bug。欣赏在中国搞破坏搞警匪片的勇气,但片尾那是啥,嫌今年过得不够惨?
真不比李易峰版强多少,别再改编雷米的书了,雷米的小说没人物没诡计没情节没地气,改编他的书就是给编剧刨坑。
预告片播了半年,终于提前看到点映版。期望值很高,案件很华丽,杀手很变态,但是请问破案在哪里?高潮就是两个人在楼顶打架吗?把这个杀手塑造的过于牛逼,好衬托警方的搏命?彩蛋是各种人民英雄服务人民的视频,最后原来还是在歌颂主旋律(他们很辛苦我们都懂,真不用拍个电影宣传,谢谢!)
花钱看了点映,不知道原著。给五星。阮经天是一个有追求的演员,遇见好剧本好角色,恭喜。邓超一直蛮优秀。电影里刘诗诗的颜略下降,符合角色。胆子小,不敢看虐杀刑侦剧,之前看白夜追凶,害怕好几天,这次小case。
槽点满格。都不说妆发简陋和道具假大空,审讯放大屏幕播又在每人面前放电脑屏幕真的有专业性么,录像里五分钟后面的钟动都不动啊厉害。更硬伤的是,剧本和编剧不行以及演员演戏不在同一个频道,近距离对手戏have no sp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