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关于自责、自我赎罪的电影。
一个少年天才作家,如何在懦弱和成功的迷失中一步步毁掉了自己的所有,最后也毁掉了自己。
自己的失误,导致了同学的死亡,自己的迷失,导致了爱人的死亡,自己的自责,导致了自己的死亡。
可以换个名字也许更恰当:西德尼豪尔的一生。
值得一看。
影片将一个人一生不同时期的三段故事交叉剪辑在一起,故事时间错综复杂但交叉剪辑又毫不混乱,反倒调理清晰地把豪尔悲惨的故事以悬念堆积的方式倾泻而出。
影片人物的关系和情感是亮点,像一部悠扬舒缓的诗歌一步一步地精雕细琢,情感表达自然,毫不做作,结尾感人至深。
符合了A24一贯风格:精良的商业制作,主题指向小众孤僻的“怪人”。
三段线平行剪辑,节奏相协调,同时在最后达到高潮。
摄影配乐剪辑不错。
感受到浓浓的美国文化,家庭的疏离,放纵的性和毒品,人们的空虚感,名誉金钱的崇拜,自由和爱情的困惑。
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钱本位的纯粹商品经济带来的阶级固化、两极分化、人们缺乏精神信仰。
没有纪律性,所以也没有爱。
也没有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切还是要走到人本位上来。
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在经济上的区别在于,虽然二者都在追求富裕,但是二者区别在于:资本主义是钱本位,它追求总量上的富裕,所以不会在乎每个人,所以它是精英制,阶级固化且两极分化严重。
它的惠民政策只是为了防止他们引发骚乱,影响上层阶级利益。
为了安抚民众提出了绝对自由观,但是用落后的公立教育剥夺了人们进行深入思考的权力,所以底层人民才会“自由地一无所有”,但是他们又不能向政府做激烈的反抗,因为“削弱政府职能”也是他们自己呼吁的。
一切都是为了镇压人民,巩固上层阶级利益。
共产主义是人本位,追求金钱是为了人,先富的目的是为了带动后富。
当然,美国很多有钱人是有共产主义思想的,从死后财产全部捐赠、和呼吁公共设施建设和完善福利体系就能看出来。
从艺术上来看,有很多电影、文学反映了绝对自由造成的内心空虚,虽然只停留在了表面,却也是觉醒的标志。
个人非常喜欢这种叙事手法,不同的三条时间线索相互交错,处理的也算比较到位,将Sidney Hall一生的三个重要阶段都形象而生动地展示了出来。
内容也比较紧凑,镜头处理的风格是我喜欢的feel 。
Sidney Hall的一生都认为是自己害死了 Brett Newport ,因为自己的母亲将Brett Newport要揭露自己父亲罪行的录像带给烧毁了,导致Brett Newport的自杀。
他认为如果不是自己的失误就不会造成 Brett Newport的死,所以认为是自己间接害死了他,他的一生都无法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
Hall有着极高的文学天赋,因听其女友 Melody 的建议他将Brett Newport的自杀写成了一部小说---(这也是我有点不理解的地方,为什么要将这件对他的一生都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事写成小说呢?
不应该是想办法忘却吗) Hall因这部小说而瞬间成名,然而其作品也发展了一出悲剧(就如同Brett Newport一样导致了一个读者的自杀),他的事业蒙上了阴影 ,而他又陷入了深深地自责中。
加上因出轨而导致与自己妻子 Melody的感情破裂,再加上他一生的挚爱Melody的死亡,这重重打击击溃了Hall最后的心理防线。
他无法继续写作,他开始流浪与一只同他为出世就随他妻子一起死亡的孩子同名的狗,他开始疯狂地在各大图书馆烧毁他的著作(将Brett Newport的自杀写成的那部小说)。
最后Hall在病床上对他的自传作家娓娓道来自己的一生的场景打动了我,而他也得到了最后的解脱。
总得来说,是的,我喜欢这部电影。
西德尼豪尔,一个少年天才作家。
五岁就开始记日记,中学时已经是学校校刊上的小作家,连学校里的黑人老师都刮目相看,剑走偏锋,在老师布置的散文课上,自己竟写了一篇关于青少年性意识的意识流文章。
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导致了同班同学很重要的一卷录像带被其严密监控的母亲发现。
(原本他母亲就是个喜欢整理儿子房间,并清理儿子乱七八糟或者自己认为不合时宜的东西,比如豪尔的漫画杂志。
)豪尔应该意识到录像带的重要性,并且在看过了里面内容后仍然随意的放在自己的房间,导致其母亲发现,并在盛怒之下,扔进了壁炉的火中,然后就导致了同学的自杀。
但豪尔不但没有把事实的真相公布于众(也许并没有什么作用),反而以此为契机,以同学的自杀事件启发,以此为蓝本,写出了一部非常畅销的小说,并以此成为了天才作家。
(当然,豪尔本身就有作家天赋)然后,在后来的生活里,平步青云,名利双收,财色兼顾。
(当然,此时也出现了精神异常:幻觉。
也许是遗传?
他父亲究竟是因为什么病史不得而知。
)出轨,并被发现,但死不承认,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也许,真的觉得自己的出轨是幻觉?
)最后导致自己的妻子,已经怀有身孕的妻子,因被困电梯间突发哮喘而亡,一尸两命。
然后,豪尔才开始自我检讨,七年间一直流浪,隐姓埋名,消失在公众视野之外,正如电影的名字:《消失的西德尼豪尔》。
最后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是身患绝症,并同意另一作家的请求,书写传记,然后才有了这一部电影。
故事其实很平庸,不过,三线交叉叙事的方式很特别,悬念设置的很棒,平庸的故事,也一点点的伟岸起来。
镜头,配乐,画面,都很棒。
我特别喜欢,豪尔流浪那一部分镜头,很喜欢。
这是一部关于自责、自我赎罪的电影。
一个少年天才作家,如何在懦弱和成功的迷失中一步步毁掉了自己的所有,最后也毁掉了自己。
自己的失误,导致了同学的死亡;自己的迷失,导致了爱人的死亡;自己的自责,导致了自己的死亡。
也许,换个名字会更恰当:西德尼豪尔的一生。
我喜欢这个残忍的故事,更喜欢导演的这种叙事方式。
有时候电影不够吸引人,不是故事不好,而只是导演是个白痴。
能用镜头抓住观众眼睛的导演才是好导演。
同理,作家也是如此
另外说一句,我更喜欢他父亲这个角色,虽然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句台词
★★★★★ 轻描淡写的悲伤,令人窒息的唯美,影片里没有一般悲情电影里常有的大吵大闹与浮夸的演技,没有过多的台词,悲与喜交织并进,安详平和的表面,却又无时无刻不流露着内在的千疮百孔,从始至终都在触动着我。
一个人深夜在网吧看的,可能是当时心情低落,看的让我哽咽,也终于让我终于理解了那种感觉,美的让人心碎。
西德尼·豪尔从五岁开始就有写日记、随手记录自己心得的习惯,有着极高的写作天分。
母亲过度控制他的一切,父亲残疾,一家人靠着父亲的残疾保险活着,家庭关系并不和睦。
中学时,不擅长社交的西德尼性格懦弱,见到欺凌状况也不敢阻止。
看似强壮无比、在校恃强凌弱的布瑞特却在家人面前自杀。
西德尼曾在五年级时他一起将一个盒子埋在郊区的山上,后来西德尼才知道里面放着布瑞特的家庭秘密。
聪明美丽的邻居少女蔓丽迪爱上了西德尼,读了他在校报上发表的所有文字,还建议他以布瑞特的遭遇为小说的开篇,西德尼写下了这部小说,没想到大卖。
蔓丽迪有着过人的竞技能力,没有玩过的游戏都能赢,两个年轻人最终走到一起。
可是因为西德尼不停参加书友签售会、访谈。
让他们的关系没有了原来的默契。
蔓丽迪哮喘病意外去世。
西德尼得知一位年轻读者看了他的书而自杀,让他自责懊悔。
二十三岁的他抛下成名带来的一切。
改名、变换身份踏上了通往西部的流浪旅途,将路过的图书馆中自己的小说找到后烧毁,以免有青年读了他的小说而自杀。
弗朗西斯假扮侦探一直寻找着突然从出版界消息的西德尼,他曾与西德尼一起提名普利策奖,最终因西德尼的粉丝自杀而变成他获奖。
他们彼此都从文字中欣赏对方。
因为儿子看了他的作品,使儿子从失母之痛中走出来,他对西德尼感激不尽。
当他找到西德尼时,他希望写一部西德尼的传记,最后一路同行,送西德尼到了所买的沙漠深处的房屋。
这是西德尼曾经与妻子蔓丽迪的约定, 不管将来会不会在一起,到了三十岁的5月25日时,来到这里相见。
他将妻子生前喜欢的小雕塑放在桌上,了却了心愿的他晕倒在地。
弗朗西斯接到电话时,西德尼已经在医院里病入膏肓,七年的流浪耗尽他的身体。
他同意弗朗西斯为他写传记。
就这样,一人躺着讲述他所经历的一切,一人坐着录音、记录…… 电影将西德尼未成年时,成名后及流浪时三条线交织,让不太复杂的剧情看着很繁杂。
与母亲争抢日记本、录影带的场景和妻子困在电梯间呼吸困难的场景来回切换,很有冲击力,因他生死的人让人难过,悲哀。
这也是作家细致、敏感、多情的结果。
我不懂拍摄技术,只要故事讲清了,有一两段打动我,就会觉得电影不错。
这部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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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影是三条时间线构成的,Sidney的学生时代,成名后,以及后来的流浪旅途,现实和回忆交织于虚实之间,所以起初觉得有点乱乱的。
但是跟随着故事发展,影片渐入佳境。
你所好奇的,在后面都有解答。
在所有的疑团解开之时,我恍然大悟,原来前面早有伏笔,早有线索。
电视里的新闻报道着:“我们这个时代,最好的作家西德尼·豪尔消失了。
”Sidney的写作天分在学生时代就得以显现。
随后他出版的《悲剧城郊》入围了普利策奖。
成名使他的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
一次签售会上,一位读者对他说:“你的书我读了很多遍,它真的影响了我的思考方式。
我想我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了。
我们国家的核心,已经铭刻在一排排无尽的房子里,我们如此生活,也该如此死亡。
”几天后这位读者自杀了。
他愧疚、自责。
当初手捧一朵小花出现在他家门口的Melody,此时已经是他的妻子。
回想之前,他们在游乐场吃同一个难吃的冰激凌。
Sidney问:“你喜欢吗?
”Melody说:“不喜欢,吃起来像胶带。
”他们谈自己喜欢的。
Melody说她喜欢摄影,喜欢安妮·莱博维茨,那是她的英雄。
喜欢鲍勃·迪伦,喜欢恐怖片,喜欢旧的雅达利游戏和四处旅行。
他们一起离开家,约定三十岁那年的五月二十五日要一起去西部。
可后来Sidney出轨了。
Melody在两人的争吵之中匆匆离开餐厅而落下了哮喘药,然后他们被困在出故障的电梯里。
Melody因为哮喘发作而去世。
Sidney在学生时代的课堂上朗读自己写的文章,文字直白且露骨。
下课后昔日的朋友Brett找到他说:“我喜欢你那篇文章,它是坦率的。
”而后请他帮忙保管一盘录像带,那里面记录着Brett父亲的罪行。
而Brett将以此作为关键证据去告发父亲。
但有一天母亲发现了Sidney的日记,称他所写的东西为“污秽的”。
因为没有沟通,也因为没有沟通之下不断加深的误解,在无限的争吵和愤怒中,母亲把和日记放在一起的录像带扔进了壁炉。
而录像带的损失,间接导致了Brett自杀。
在经历了无数悲痛之后,在结束了作为“无名”的流浪旅途之后,Sidney真的回到了他与Melody曾经约定的“五月二十五日”的西部房屋。
糟糕的身体状况使他晕了过去,醒来已然是在病床上。
他找来Bishop,这大概是他唯一能诉说的人。
Bishop曾与他一起入围普利策奖,也曾万水千山走遍,为了找到他。
因为Sidney的《悲剧城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把他的儿子从痛苦和封闭中拯救出来。
有人因他的书而活了下来,也有人为此死去。
如果Sidney没写《悲剧城郊》,就不会有人为之生死;如果没有那本日记,母亲也不会看到,那或许录像带也不会被扔进壁炉,Brett就不会死;如果他没有出轨,Melody也不会逃离餐桌而落下哮喘药,即使他们仍有可能被困在电梯里,但或许Melody不会死去。
究竟是看起来细小的、微乎其微的选择改变了生活的轨迹,有如这端的蝴蝶煽动翅膀,引发了那端的飓风,或是第一片倒下,后面也节节败退的多米诺骨牌。
还是说,这是命中注定要经历的劫难和苦痛。
Sidney说:“一旦Melody离我而去,我开始渐渐明白,望着外面一片璀璨的城市灯火,我只是那无以计数城市灯火中的一束而已。
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像素,葬身于生活的白噪声之中。
不过是适时地闪烁短暂的一秒。
我不想成为一名殉道者,我只想做一个无名的人。
”
其实流浪这段真的很戳中我。
我有时候会想,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或者生命的意义宏观又庞大到我在琐碎的生活中无法时刻感知。
是否因为我们存在,有深深爱着的人,所以赋予了它亲切又可知的意义?
既然痛失所爱,那就踏上寻找意义的旅途,或干脆放弃对“意义”的执着,他烧掉每个书店里的《悲剧城郊》,抛下自己的名字,去流浪。
此时,他什么都没有,他只是他自己,只是天地间的一颗孤独灵魂,就这样度过了些日子,不以时间为工具丈量岁月流逝的日子。
电影的结尾又回到最初的画面。
Sidney离开家时与父亲无声的告别,与Melody的初遇,Melody为他拍下的第一张黑白照片。
美国电影《消失的西德尼.豪尔》,通过天才作家的曲折经历,在讲人生。
三段时空并行,年少时的得志与反叛,中年时的迷失与不幸,还有现在时空中找回自我的过程。
三段故事同时发展,同时进入高潮,前两段所留下的悬念,最后也有了答案,关于人生的情感和思想都得到了极大的彰显和升华。
西德尼.豪尔的才华在于他天生就会写书,他的书就如同他的人一样,是与天俱来的一种存在,而不是关在房间里刻意写出来的。
但并不是说他的人生就可以一帆风顺了,恰恰相反,天赋过早的显露、成绩过早的收获,再加上天才那超越凡人的孤傲,都使他的人生异常坎坷。
西德尼.豪尔年纪不大,但所经历的激荡、非凡的人生,所经历的生与死、爱与恨,都通过这部电影提升出了人生真谛、普世真理。
人生一旦启动,你就要胆大心细地处理好周围的一切,事业与爱情,个人与家庭,与朋友,与事业合作人,等等。
不要抱怨某个时刻要是把握好了,结果就不会这般糟糕,你再也回不到你从前的某个时刻了,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吃一堑,天才应该能长几智。
你得志的时候不能忘乎所以;沮丧的时候不能气馁,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天才更应该表现出化被动为主动、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能力。
情绪激烈了,要考虑放松;心灰意冷时要考虑振作,什么时候都不能失去理智,更不能失去理想。
人生的每一个过客,无论是朋友还是对手,也无论是友善还是敌视,你都无法选择,他们都是你人生的组成部分,无法回避。
人生不是将处置复杂的外部关系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而是按照个人的理想,选择切合实际的道路和途径,所有结果都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爱你、帮助过你的人,天才更能将一切尽其自然。
西德尼.豪尔最后也说,他只是城市中的一点光斑,很微弱。
这说明天才真正认识到了他与凡人的关系,真正明白了人生的道理。
在我的感觉中,许多人以某种方式生存,而最后正是因为这种方式而死亡,不总结提高,即便再有才华,即便再有成绩也不行。
影片其实讲述了一个挺平淡的故事:西德尼·豪尔,从小表露出写作方面的天赋。
他的妈妈无时无刻不在监视他,乱翻乱扔他的东西,变态的母爱。
他的一个朋友把一卷其父亲性侵未成年人的录像带放在西德尼那里,却被妈妈损坏,导致朋友绝望自杀。
西德尼很自责,也彻底和妈妈决裂,离开了家。
可他并没有去告发朋友的父亲,而是将朋友的经历写了一本书《郊区悲剧》,大获成功。
从此,西德尼平步青云,名利双收。
可他一直有精神心理上的问题。
他经常看见幻影,特别是那个朋友的幻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内心自责愧疚。
他害怕社交,不喜欢媒体和聚会,经常酗酒。
他的妻子蔓丽迪是他的初恋情人,两人的初恋非常美好。
但是后来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影片中并未正面提及冲突的原因。
但是蔓丽迪控诉西德尼太自我。
此外西德尼出轨。
虽然他很爱蔓丽迪,但他还是出轨了。
最后情人的出现及意外的电梯事故导致蔓丽迪哮喘发作死亡,一尸两命。
影片中有一段西德尼此时的独白,很是发人省醒:“ 一旦melody离我而去,我开始渐渐明白,望着外面一片璀璨的城市灯光,我只是那无以计数城市灯光中的一束而已,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像素,葬身于生活的白噪之中,不过是适时的闪烁短暂的一秒。
”所以他要做一个无名之辈,他放弃了一切身外之物,带着一套衣物,一条名叫荷马的狗(蔓丽迪曾说,如果他们的孩子是男孩,就叫荷马),向西走去。
在西边,有他和蔓丽迪的梦:一座现代化的房子,蔚蓝的天空。
他们曾约定要在30岁的5月25日到达那里。
其实当西德尼有钱时,他就已经买下了那座房子,可是正如蔓丽迪所说,他们都不是孩子了。
而当最后西德尼终于来到那座房子时,蔓丽迪已经不在。
在流浪的途中,西德尼还干了一件事,烧毁所有图书馆、书店中他的书,我想这也是他赎罪的一种方式,他一直认为是他害死了他的朋友。
而流浪则是他对妻子的赎罪。
最后,西德尼因为身体机能衰退死亡。
影片其实挺平淡的,但是拍摄手法不错:青少年的西德尼、成名的西德尼、流浪的西德尼交叉出现,给影片蒙上了一层神秘悬疑的色彩。
我想影片的主题应该是自我救赎吧。
但是我认为西德尼固然有错,但错不完全在他。
朋友的死是一个意外,也是必然。
在这件事上,最大的罪人应该是朋友的父亲和西德尼的妈妈。
但是西德尼却一直活在内疚中,说明他本性还是善良的。
他在学校里就不受欢迎,所以他缺乏自信。
故此,他一直不喜欢party。
当他被提名普利策奖时,他一直怀疑自己。
而对于竞争对手毕晓普,他也一直予以肯定和褒奖。
我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在于对蔓丽迪的背叛,只可惜悔悟太晚。
可能有时候,我还是觉得人需要放过自己,不然不仅伤害自己,也伤害了自己爱的人。
控制、曲解、亏欠、负累、让人窒息却又无法选择的亲缘关系;郊外山丘上挖出的红色铁盒;被母亲丢进火里的日记和录像带;令人作呕的真相面前,正义良知如同遭父亲暴揍却无力还手的男孩;光鲜的橄榄球头盔下,绝望痛苦却无法得以解救的灵魂;电梯里哮喘发作死去的挚爱;记忆中麻木迟钝旁观一切的残障父亲…;沙漠里的房子,纯情、冲动、理想; 散落一地的稿纸,酒精、迷失的情感;癫痫、幻觉、额角的鲜血,起火的图书馆垃圾桶;一列似乎永远行驶在蜿蜒铁轨上不会停止的火车;一条叫荷马的狗……一个个词汇,组成句子。
一句一句,组成似乎不值得被翻阅的一生。
烧毁一切残酷曲折,引燃日渐冰凉的内心,留给旁人一个充满想象的开篇,从今以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流浪,找自己,不停靠,不失去……
故弄玄虚半天以为要讲什么不得了的故事
三个分线有点复杂,然后也叙述得不那么生动,甚至有点乱。但也很期待最后的解锁会不会是一个什么大绝,然后结果竟然如此平庸,所以最后会感到很失望!因为真的,等了太久太久了!
叙事手法还蛮有新意的,但罗根·勒曼始终还是嫩了点,和艾丽·范宁也毫无搭配感。两星半。
看完有种怅然感,以个人的载体背负起来自各处的指责与自我的懊悔,在聚众光环下,因为p字而失神,译名改为流浪的西德尼或许更好?
才华是一场极乐盛宴,但也容易是一方罪恶圣地;光环必然引来瞩目,带来上帝一般的属性,老话虽老,阳光多强阴影就有多深,人有多鲜亮,事儿就有多肮脏。这个世界永远没有一面,也不会随着时间改变,阴与阳,美与丑,好与坏,随时随缘随机,但必然如期而至。最后一句话,我有我路,我行我素!
克里斯滕森的电影依旧好看,慢推镜成为标志,希望有朝一日能摆脱这种小气的文艺。情感表达是他的强项,这个故事创意依旧不错,只是写得太满也太抓马了一点。期待更上一层楼。[B-]
我觉得老年线真特么无聊,范宁美呆
三个时间线交叉叙事的手法实在是大胆,而其中也有不少个人觉得很天才的情感交汇。
总觉得缺点什么,他妈太讨厌了。
男主完全就一不太会演戏的小屁孩,完全撑不起这种搞氛围的文艺片啊
这是一部关于自责、自我赎罪的电影。一个少年天才作家,如何在懦弱和成功的迷失中一步步毁掉了自己的所有,最后也毁掉了自己。自己的失误,导致了同学的死亡,自己的迷失,导致了爱人的死亡,自己的自责,导致了自己的死亡。可以换个名字也许更恰当:西德尼豪尔的一生。值得一看。
做作
高度敏感和过多的内心活动,造假了他,也毁掉了他,一切自弃的原因,来自对现实的无力感。
出乎意料的好看,文学色彩的片子总有种浪漫的充实感。勒曼即使满脸胡子也还是太嫩了。
在飞机上几次睡觉间隙盯着前排的涩谷系樱花妹的屏幕看完的(她同座看的是蜘蛛侠1我也一并看完了),三线叙事(加上蜘蛛侠是四线)理解起来不难,结尾居然把我打动到泪流满面。让我想起初中的时候参加奥赛坐深夜巴士从省城回家,昏昏沉沉之间也不知道巴士电视的古早香港电影演的是什么。要么就是我理解能力上升了,要么就是我年纪上升了。
如烟火般悲伤的绚烂
交叉剪辑只是让电影显得凌乱、破碎不堪,并且有虚张声势之嫌。当谜底揭开——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Sidney那个躁狂的母亲——我已经没什么感觉了。我始终不理解Melody、Francis等配角在剧情里的功能,只有在需要的时候他们才会出现,其余时间里,他们才是消失的人。
禽兽爸妈害死孩子系列。好想知道男主小时候在门厅想对爸爸说又吞下去的话是什么,爸爸送走男主时候的眼神,让人看了好心痛,爸爸可能也是想逃离的吧。
「It's all just first pages and first sentences. There's no middle. There's no end. Characters keep switching their identities. I wish I could tell you there's life and death and plot twists. And three generations of richly drawn characters and hope, and courage. Regrets. But it's just one long, intoxicating masturbation session with no climax. When am I going to climax? 」「Life isn't very interesting if we're not a bit psychotic.」
人生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得到的失去的永远在相互交替。当你踌躇满志的时候,迎来的可能是柳暗花明;当你脚踏七星的时候,扑面而至的可能是漆黑夜空。正如电影中biship所讲,假如我们没有一点神经病,生活岂不是很无趣?我们都是被人生迫害的神经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