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什么颜色?
黑白?
赤橙黄绿青蓝紫?
都不是。
是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是介于各种颜色之间的各种说不清名称的混合色。
警察的世界是什么颜色?
有罪或无罪,天壤之别,应该是非黑即白吧?
更不是。
是一种明知道是黑色却不能说是黑色、有时又会因蛛丝马迹而瞬间黑白倒转的颜色。
本片中的男主乔,警局多年破案率第一名,视工作如生命,看似完美的警察形象,但是办案中失手枪杀幸存受害人,终日自责致妻离子散。
吉姆年轻有为充满理想,家庭美满前途光明,也是完美男人形象,但是最终情绪失控杀死嫌疑人。
嫌疑人史帕玛,形象猥琐思维缜密,常常目露凶光,标准的变态连环杀手形象,但警方没有哪怕一条明确的证据指向他。
片中主要的几个“正面”形象都做过错事,连女验尸官都曾包庇过乔,但几个“负面”形象没做任何错事,连令人厌恶的指纹比对小伙也是照章办事,无可指摘。
黑白对错,慧眼莫辩。
关于嫌疑人是不是真凶,片中呈现出很多相互矛盾的指向,如下:真凶的指向:影片开头凶手的黑鞋、似乎有些跛脚的步态、包里有刀和白色塑料袋、警局里开车女第一眼就认出嫌疑人、嫌疑人对案情的了解程度、公寓女案凶手喝牛奶和啤酒,嫌疑人家里也有、受害者中有失足女,嫌疑人也有此好、嫌疑人从心理承受力到智商全面压制两个大神级别的警察,这远远超出一个侦探迷的范围,只有变态连环杀手能做到,一个具有如此能力的人不会满足于利用别人的事戏弄警察,一定会亲自出手的......无辜的指向:开头的凶手开一辆蓝色四门轿车,夜跑女案的凶手开一辆棕色两门轿车,嫌疑人平时开一辆绿色跑车,丢的车是黄色SUV,都对不上、嫌疑人的步态是很夸张的跛脚加外八字,开头的凶手似乎只是轻微跛脚、嫌疑人留着稀疏的络腮胡和长发,开头的凶手没有胡子、嫌疑人家里除了侦探片和剪报之外,没有任何跟案件有关的东西、嫌疑人有警用电台以了解案件信息......这些指向在片中基本上都是一带而过,很模糊,真可谓蛛丝马迹。
电影中的任何元素都是有意而为的,无论在拍摄时还是在剪辑时都经过认真讨论、精心设计和反复调整。
这些相互矛盾含混不清的指向揉在片中的唯一目的就是,没有人能确定嫌疑人是不是真凶,真凶甚至不是这部电影的重点。
这部影片并不想要观众搞清楚嫌疑人到底是不是真凶,相反,导演真正想表达的是生活本来就是一片混沌一团乱麻,任何人都不是100%的好人或坏人,任何决定都不是100%的正确或错误。
做了决定就要承担后果,承担了后果就要放下。
乔放不下,结果事业尽毁,妻离子散。
吉姆也放不下,眼看着吉姆也要步自己后尘,乔用一个善意的谎言拯救了吉姆,让吉姆放下心中的罪恶感,谁也不是天使,No Angels。
影片最后一段很有意思,一边是吉姆收到红发卡后的娇妻爱女,一边是乔烧掉所以东西只剩瘦狗黄沙,看看,这就是放下和放不下的区别。
那么最终乔放下了吗?
当他敢于直视被他误杀的女子的目光时,他似乎是放下了,但在女子幽怨的目光注视下,他又低下了头,似乎还是放不下。
因为自己的失误,一条美丽的年轻生命消失了,谁又能真正放得下呢?
这电影的特点就如同它的标题一样,给出海量细节,而且很多镜头推的比较近,比如关于车辆的,真的是drive me crazy!
因为不懂车,有些时候就判断不好到底是不是一辆车…但我还是努力的看了两遍!
……然后讨论这个电影,肯定要剧透,而且我第二遍看就是已知结尾之后带着问题,再看前面的情节。
仍然看的很累,一方面是线头太多,一方面画面太黑。
我觉得用海量细节来淹没观众算是导演编剧的本事,但是把画面弄得看不清,就有点欺负人了。
—————————剧透,这电影剧透就没法看了———————————————第一:这个电影一共有几个杀手:起码有两个,甚至更多有一个特征十分明确的,也就是死者头套塑料袋的案件,也是迪肯(华盛顿那个角色)五年前没破的三尸命案(有一个女受害者是被迪肯误杀了)再加上后来公寓里死一个叫做朱莉的黑发女孩。
一共四个受害者。
这很可能是一个人干的,是不是莱托的角色杀的,不确定。
然后还有一个或多个在公路上猎杀女性的杀手,实际上也没破案。
强调一下,我不赞同两个杀手是按照杀妓女,和杀普通人这个来分的。
我觉得杀手是按照作案方式不同来分的,杀手是不是一定要杀妓女,或者不是妓女?
他们真的会在乎吗?
第二:开始公路追杀小女孩的那个男人是不是莱托后来扮演的Albert Sparma,、好像翻译叫史帕玛??
不是。
为何不是,很多人分析了步态、车辆颜色等等。
我再回看也重点看了这里。
那个男杀手,短发,没有胡须,车是蓝色。
所以史帕玛不可能贴假胡子面对警察吧,也不可能那么快长出长胡子
所以这个杀手到最后也没有找到。
也不知道和杀跑步女孩荣达的是不是一个人,也许不只这一个杀手。
第三:杀跑步女孩的车是下面这辆,好像是棕色,也可能光线的缘故,变色了。
后来小史史帕玛对吉米( Jim Baxter,马雷克演的这个角色)说,你拿到original的照片了呀,就是说吉米从女孩父母那里拿到了寻人启事用的这张照片的原版,还是只能说明他关注这个失踪了。
第四:一共有几个受害者?
这是最让我头疼的。
有必要再捋一捋。
五年前的三个受害者,这个是最清楚的。
值得一提的是,被迪肯误杀的玛丽罗伯后腰也被捅了,她很有可能也会流血而死。
但不管怎样,迪肯的错误是没法洗的。
这三个人就像幽灵一样,围绕迪肯阴魂不散。
他的事业、家庭、健康全都毁了。
两肾被捅?
然后回到电影的主时间线,开始迪肯去拿证据,就已经有四个受害者了(不包括开头逃掉的那个女孩)。
然后迪肯来了之后,公寓死的朱莉,外加河边死的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尸。
再加失踪的荣达。
确定的是有六具尸体。
吉米的判断,至少有两个杀手。
一个杀妓女,一个杀普通女性。
我同意是至少有两个杀手,但是不是按照妓女、和普通人分的,其实我不同意。
这可能是他自己的偏见,我后面再说。
但是问题来了。
这些女性哪些是妓女?
第五:女性受害者的身份首先,五年前的三个都是妓女。
然后主时间线,六个死者,有五个好像都没法确定身份(四个迪肯到之前就死了,还有一个河边女尸),也就不知道是不是妓女。
然后死自己家(其实是租的房子)的朱莉,是一个很重要的矛盾点。
朱莉似乎是受过好的教育的,那么就不太可能是妓女。
但她住的地方看起来又很破,所以会不会从事性工作,似乎没法确定。
所以小史吉米马上要去排查周围的人,包括妓女。
但是我觉得凶手可能根本不是按照这点来选择受害者的。
毕竟她的死,头上套塑料袋这个恶趣味,是跟这段时间别的尸体不一样的。
但是不是一定和五年前是一个人干的?
很可能。
又不确定!!!
奔溃了。
我们知道这个史丹,五年前也被迪肯收拾的不行。
他是不是凶手也不知道,显然迪肯不认为他是。
毕竟太怂了。
但他有可能是看客。
那么套塑料袋这个特征是不是就在他们中间传播了呢。
那朱莉的死虽然和五年前的三人很相似,我觉得很可能是一个人干的。
但是并没有确切的证据。
这部电影里所有的结论都没有确切的证据。
这真的很让人崩溃。
然后还有一个没有发现尸体,大概率也是死了的荣达。
她的失踪或许是逼疯吉米的原因。
他去到人家里,看到荣达的父母,大概想到了自己女儿和妻子。
所以他到后面很执着的要破案,甚至选择不和程序的方式,就是觉得不然自己有一天也会像那对老夫妻一样,怎么办……
一个,误杀了平民,一个误杀了嫌烦。
在追求正义的路上,永远没有完美无瑕。
最后丹泽尔寄出的信封里面,红色发夹,拯救了一个年轻警察,镜头再切换到丹泽尔烧物证,反身回来把铁箱和发夹的包装一同丢进火里,在这一刻,他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
通过拯救一个办案心切的年轻警察,完成自我救赎,这样的故事确实比一个高智商罪案片,层次更高,也配的上丹泽尔的业务水平。
我觉得这部剧的拍摄手法可能让有些人觉得不舒服,导致这部评论很两极分化,但是三位主演的演技是真的让我爽了,Deke内心的纠结,眼神真的很棒,警探与嫌疑人之间不断猜疑,周旋。
故事情节我觉得表达的也都表达出来了也有深度,也会造成两种对故事的看法,至于没看懂的可能是个人感觉不一样吧,总之肯定是部值得一看的电影
局长一开始就警告过男二,别跟丹泽尔走太近,这货已经魔怔了。
事实证明男二确实在一板一眼的办案道路上被丹泽尔越带越偏,最终犯下了和丹泽尔当年一样的错误——误杀好人。
而这一切,在丹泽尔开车到农场看到长发男躺地上的时候就惊醒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闪回自己当年的误杀,和眼前一模一样,他内心深处知道,说的5分钟能找出证据,结果屁都没找到(铁箱里有个红色的肛塞,只能说明长发男爱好特殊,有只手表,可能是私人物品,一堆剪报,说明他确实是刑侦迷)所以丹泽尔此时也并不肯定长发男就是凶手,他只是有嫌疑而已,但这货现在已经躺地上了,男二明显摊上事儿了,而这一切都是丹泽尔带偏的,他自己知道,所以那么积极的弥补——自己买了个红色发卡寄给男二,让他觉得自己拍死的就是凶手,并把剩下的发卡丢火里烧了。
他做了当年黑人女法医为他做的事,明明是双尸命案,最后变成了三尸命案,第三个死者明明是中枪,最后变成了穿刺伤。
而这些信息只有真凶和现场警察以及女法医知道。
试想,如果长发男是凶手,他应该知道当晚杀的是两个啊,咋报道里就成三个了呢?
而且其中一个办案警察还莫名其妙的被贬了,第三个是谁杀的?
不言而喻。
如果长发男是凶手,以他的反刑侦能力和对案件的了解,他应该很容易能摸出其中的道道,甚至反过来将警察一军,但事实上并没有,他对三尸命案没有任何反应,因为他压根不是当局者,他不可能知道当晚凶手只杀了两个人!
另外,长发男之前就在别的案子上假装自首过,他知道案情的细节,但他并不是凶手,从这个可以得出两个结论:1,他确实是个刑侦迷。
2,这货爱把案情当真人秀玩。
所以当警察一开始怀疑他的时候,他还很爽,直到丹泽尔进去才戳到了他的痛点,让他露了马脚,但并不是杀人本身,而是他自己也是个变态,看了这些照片会硬,他家里的剪报可能是他打飞机用的,肛塞也一样,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他为什么是个刑侦迷,为什么安装了警用电台,因为这些就是他的“岛国片”,能让他第一时间得到“片源”。
正因为警察戳穿了他的小秘密,所以他才决定报复一下警察,于是把男二带到农场去作弄,并一顿口嗨,以解心头之恨,但是他没想到,这顿口嗨会要了自己的命。。。。
本来是要给两星的,冲着惊悚的感觉以及三个不错的演员给了三星。
说说那些看不明白的吧。
首先为什么要用这个片名,看名字以为是讲寻找着蛛丝马迹破了案,但最后也没破案啊,那些蛛丝马迹反而成了误导。
可是被误导做出错误判断不是大家常见的错误吗,既然做的不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其次,为什么要让Jimmy被Joe拖下水呢,陷入自己搅起漩涡不能自拔,这是帮人还是害人。
第三,Jimmy跟Joe到底是什么人设,按电影思路来是一青一老两个有责任心的警探,是正面的,但结果又为何如此。
当然,也可以设定为人性的复杂与多样,但是又缺乏个性的内在冲突。
第四,一开始情节推进就是显示Joe不显山露水的高手,只是因为个人身体精神原因出了问题,而最后Joe所做的只是让Jimmy心里好多一点。
第五,警长的人设就是个看不起人的人,而最后都被他一一应验。
总而言之,不知道导演想说啥。
不停发生的悲剧命案来证明当上帝已死,就由丹泽尔华盛顿的角色来扮演查拉图斯特拉,不仅重构了主体的世界,并且最后给与自己和青年警探的灵魂做了看护。
反倒是疯子专业户的角色更像是一个解构主义者试图在帮助青年警探走出"正义警察"的意识形态,但是真实太过于荒漠,在这种毫无秩序的前提下青年警探不能承担这种失去看护秩序者的现实,于是也就欣然接受了灵魂看看护者的安排。
今天聊聊美国电影《蛛丝马迹》。
片名The Little Things (2021),别名蛛尸马迹(港) / 细物警探(台) / 小细节 / 小东西 / 小事。
早在1993年,《蛛丝马迹》的编剧导演约翰·李·汉考克(John Lee Hancock)在拍完克林特·伊斯特伍德(Clint Eastwood)的《完美的世界》(A Perfect World ,1993)后,就完成了本片剧本初稿。
而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Steven Spielberg,)、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和丹尼·德维托(Danny DeVito)都想过从不同角度执导这部电影。
说实话,本片的剧情比较一般,但三位主要演员一个比一个精彩。
两位影帝丹泽尔·华盛顿(Denzel Washington)和拉米·马雷克(Rami Malek)饰演两位充满执念的警探乔·迪克·迪肯(Joe 'Deke' Deacon)和吉姆·巴克斯特(Jim Baxter),戏疯子杰瑞德·莱托(Jared Leto)饰演一位令人抓狂的非正面角色阿尔伯特·斯帕尔马(Albert Sparma)。
连环凶案在洛杉矶接连发生,当地居民人心惶惶,两位警探想通过寻找蛛丝马迹确定凶手。
偏偏他们认定的“凶手”阿尔伯特·斯帕尔马做事滴水不漏,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被定罪的证据。
双方你来我往,围绕真相展开博弈。
《蛛丝马迹》最大也是唯一的看点就是这三位男性飙戏。
丹泽尔·华盛顿和拉米·马雷克一老一少,将偏执进行到底,他们自我加压,给自己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一定要侦破案件才罢休。
他们目标很正义很伟大,直觉和方向似乎也没有错,但错就错在太过执着,忽视了程序合法性。
就这样,他们被别有用心的人一点一点利用。
杰瑞德·莱托并不想扮演太多的黑暗角色,但看到合作对象是丹泽尔·华盛顿,他不愿意错过和丹泽尔·华盛顿的合作机会,毅然参演。
他的角色发挥空间很大,正好符合他戏疯子的口味。
两位警探办案主要靠的是直觉,而不是证据。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们想到的方法是非法闯入搜集证据。
他们太迫切地想要抓住凶手,以至于陷入有罪推断的怪圈。
他们依靠一些并不充分的证据认定吉姆·巴克斯特就是凶手,于是不管看吉姆·巴克斯特做什么,都像是气焰嚣张的凶手在挑衅警方。
这让两位警探如何能忍,恨不得立马把“凶手”绳之以法。
观众如果带着有罪推断的眼光看吉姆·巴克斯特,一样会觉得怎么看怎么像凶手。
加上吉姆·巴克斯特不断挑逗警方,仿佛在嘲笑他们的无能。
这时候哪怕所有间接证据都不足取信也没有关系,警探们已经上头了,情绪控制了理智,下一步就要进入别人设下的套。
从已有的证据来看,吉姆·巴克斯特就是一个特别喜欢刑侦而且很聪明的街溜子。
他预判了警探们的做法,提前布下迷魂阵,目的就是展现自己的智商,顺便嘲讽一下无能警探。
可气吗?
当然可气,但罪不至死,顶多定一个妨碍公务。
吉姆·巴克斯特正是吃准这点,才如此肆无忌惮。
这又回到一个老问题,究竟是要程序正义还是要结果正义?
没有程序正义如何保证结果正义呢?
答案是无法保证。
程序正义就是为了保证结果正义,否则法治将无从谈起。
哪怕观众们开了上帝之眼,可以洞悉所有隐秘的线索,否则根本无法从表面推断出结论。
万一吉姆·巴克斯特真的是无辜者,只是单纯地喜欢装哔,那该如何是好?
其实对付吉姆·巴克斯特这种讨厌鬼也很简单,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戴上面具揍他一顿就行了,千万别被他抓到把柄,否则会被整死。
乔·迪克·迪肯和吉姆·巴克斯特都为自己的执念付出了惨痛代价。
他们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出了问题,导致结果变坏,他们自己也背上沉重心理包袱。
没必要把所有责任都扛在自己肩上,能力不够的时候,给自己增加太多责任,反而会适得其反。
也别想太多,看三位男演员飙戏就行了……
影片中的彩蛋也很有意思。
1. 乔·迪克·迪肯车牌上的字母是PCE,指的是peace,可能是为了让他安心。
The letters on Joe Deacon's vehicle plates read PCE, possibly for the PeaCE of mind he is after.
2.吉姆·巴克斯特公寓的书架上有一本书《海尔特·斯凯尔特》(Helter Skelter)。
这本书讲的是连环杀手曼森的故事,这在警探的眼中简直就是明示“证据”。
3.丹泽尔·华盛顿的女儿奥利维亚·华盛顿(Olivia Washington)在片中短暂的客串了一下。
这是她第一次在由父亲主演的电影中亮相,她在影片开始部分的警察局里负责证据。
不论数量还是戏份,女儿奥利维亚·华盛顿的资源明显不如儿子约翰·大卫·华盛顿(John David Washington)的资源呐。
平庸剧情中尽情飙戏,能力有限就别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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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剧透(当然了看完trailor大家也应该能猜到 就是个找证据的故事莱托少爷大概率就是凶手了吧hhhremi在预告里还是让人想起波西米亚狂想曲里的freddie,完全跳戏分割线——看完了!
太懒了现在才来写一开始我就认定莱托是凶手,后面的发展始料未及。
没有想到remi失手把他杀了,到最后也没有用公义法律去审判这个罪犯。
本来以为是破案电影,却其实是个探讨制度和人性的作品。
丹泽尔华盛顿饰演的警探,由于早年破案失手杀了幸免于难的受害人,导致一桩桩连环杀人案毫无头绪,他也从此陷入心魔,自己的事业家庭统统抛诸脑后。
直到遇到另一个自己remi。
remi年轻有位,大好前程,但是已经有他当年的端倪。
对妻子女儿漠不关心,一腔热血扑在破案上,影片后半段甚至失手将嫌疑人杀死。
故事到最后也没有点明莱托是否凶手,大家自由心证。
他无论是否真的凶手,都是个反社会人格,而且各种迹象指向他是凶手,两人却阴错阳差一直没有直接证据。
电影设计了很多巧的不能再巧的巧合来为难两位警探:慢跑的女生在警局先于指认环节看到莱托的脸,老古板阿姨几十年来第一次出门约会,案发现场一次次指纹对比差一点就可以定罪。
莱托固然不能靠司法定罪,但两位经验丰富的警探心里都很清楚是莱托杀了人。
后半段丹泽尔异常冷静地帮remi处理尸体,营造莱托搬家离开假象,烧毁痕迹,甚至买了红色发卡好让remi解开心结。
这一切所有,都是在向观众发问:我们的安全环境,背后有多少警务人员的牺牲?
现行的司法模式下,有多少犯罪分子钻了漏洞或因为客观条件逍遥法外?
不得而知,但是看完电影心里有一种凄苦,一个年迈的老警探,失去了妻儿,挚友,完全过着苦行僧的日子来为自己赎罪,孜孜不倦地想要位当年误杀的受害者找到凶手。
莱托死了,他还要继续为remi背负第二条人命的负担,尽管他大概率是凶手,这位老警探心里又有多少宽慰呢?
回到荒无人烟的住处,也只有一只野狗陪伴。
拉到最下面请看评论里一位豆友指正:(我发现我确实看错了,评论应该是正确解读)CR:宇宙觉醒者萊托並不是凶手喔,片頭一開始追著開車女孩的殺手,仔細定格去看,是有戴眼鏡的,是一個有近視的人,然後車的拷漆顏色也不一樣,殺手是藍色,萊托的車是綠色,黑人翻遍萊托全家,找不到髮夾,還特地去買了一個,他之所以知道拋屍的路線,是因為他家有警用的無線頻道,這點前面警探有跟黑人提到,棄屍路線的資訊曾在警用頻道公開過,嫌犯在叫警探挖洞的時候,就說了自己不是凶手,之前也說過自己是凶案的愛好者,他有可能是戀屍癖所以他在看到照片時起了生理反應,他騙警察挖洞是因為他曾被警探約酒吧放鳥一次,你的論點錯的很大「我们的安全环境,背后有多少警务人员的牺牲」,這個影片的重點是無辜的人在警察查案的時候被誤殺,而事實真相被官官相護所掩蓋,黑警內骯髒的體制才是這部片的重點,你完全講反了,黑警製造了疑犯逃跑的假像,而無辜被警方殺害的受害者,則是在體制內永遠逍遙法外。
2022.02.23
洛杉矶连续发生针对女性的系列杀人案,两个月四个受害者,搞得吉姆警佐一个头两个大,闻听大名鼎鼎的乔·迪肯从克恩郡来此办事,就邀请他一起出现场。
迪肯果然与众不同,他在街对面发现了罪犯的观测点,成了吉姆破案的突破口,一举抓获嫌疑犯斯坦·彼得斯。
吉姆邀请迪肯参加审讯,彼得斯百般抵赖,一直不肯认罪,这时迪肯让吉姆说出另一个被害女孩玛丽·罗伯兹的名字,彼得斯一下子情绪激动失控了,原来那个被害女孩的案子五年前是迪肯经办的,一共被害三个女孩,彼得斯是嫌疑犯,但案子最终成为悬案,也成了迪肯的终身责任和使命。
迪肯没有回克恩郡,他拐了个弯又回来了,离开洛杉矶警局凶杀组去克恩郡做了五年街头巡警,这次误打误撞重温一把老本行,让他一下子找回了曾经的感觉和记忆,欲罢不能,案件本身疑点重重,咋转眼间就破案抓住罪犯了呢?
尽管现在侦破案子有很多他不熟悉的高科技手段,也不至于如此神速吧?
于是他申请了休假,自费来破这个案子。
想起黄宏和魏积安演的那个《擦皮鞋》的小品说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正好拿他来练练手。
在认识和交往之前人和人之间是靠眼缘的,吉姆对迪肯就很有眼缘,尽管两人初次见面就杠了几句,迪肯说话很冲,个性很轴,而且这里和他认识的老同事似乎都不待见他,卡尔·法瑞斯警监更是对他颇有微词,罗杰斯警佐对他也是冷嘲热讽,但是吉姆还是一再邀请他参与案子,为此还和法瑞斯警监吵了起来。
吉姆把迪肯领回家吃早餐,还引起妻子的好奇。
魔鬼藏着细节里,“破案的关键在于小细节”,被害女孩朱莉·布洛克家冰箱坏了,里面却又新鲜的啤酒,走访五金修理店排查店员,有个店员引起了迪肯的注意。
翻找嫌疑犯的垃圾袋是刑警必修课,迪肯还真从这个叫艾伯特·伦纳德·斯帕玛的店员家的垃圾里发现了线索。
不过在跟踪过程中被嫌疑人发现了,迪肯闹了个大红脸,看来这个嫌疑人不一般,具有很强的反跟踪能力。
不仅如此,当警察前去他家准备逮捕他的时候,他像事先料到警察会去,主动打开门问“准备好要走了吗?
”这TM也太羞辱人了。
更狂的是,审讯过程中发现这个家伙精通法律,熟悉警察的办案程序,戏弄警察,完全藐视审讯,面对吉姆的问话,对答如流,吉姆对他完全没招了。
迪肯请求亲自上阵,看见迪肯,斯帕玛先从气势上降了三分,翻看死去女孩的尸体照片,他竟然异于常人,身体有了生理反应,一下子证实了他是个变态狂。
可是仅凭这点证据定罪是远远不够的。
雪上加霜的是,指认环节出了纰漏,见过嫌犯,意外逃脱的女孩蒂娜·萨尔瓦托因为在警局无意中看到了带着手铐的斯帕玛,先入为主,无法再作为证人去指认犯罪嫌疑人了,这是一个致命失误。
法瑞斯警监准备请联邦调查局来主导破案,吉姆只有两天时间了。
被释放后的斯帕玛与吉姆和迪肯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猫捉老鼠游戏,吉姆是猫,斯帕玛是老鼠。
迪肯私自去嫌犯家搜查证据,斯帕玛报警,差点让警察堵屋里,又是一件糗事。
斯帕玛仿佛知道吉姆的一举一动,尽在掌握中。
他主动提出带守候在他家外面的吉姆去失踪女孩的埋藏地点,因愤怒已经失去理智和耐心的吉姆真的上了他的车。
斯帕玛带着吉姆来到有个空旷的荒野,连续指了六个地方让吉姆去挖掘,还不断的用话刺激羞辱吉姆,甚至提到了吉姆的两个漂亮女儿,吉姆终于被彻底激怒了,一铁锨拍在斯帕玛脑袋上,迪肯找到他们时,斯帕玛已经毙命,吉姆失神的跪坐着不远处,此情此景何其相似,五年前迪肯失手杀了一个本该救助的受害女孩,是同事们帮他伪造现场和证据,让他最终保住饭碗。
现在他毫不犹豫的出手为吉姆做这些事,这大概成了警察之间的一种默契和传承,也是本片的主题。
无聊的片子………………………
影视拍出许多不必要的悬疑场景,丹泽尔华盛顿一如既往地完美表演
摄影很好,剩下的很莫名。到处隐喻挖坑埋线索,真凶与否50/50。贾德·莱托那个(假)肚子是怎么回事?
实在是虎头蛇尾。
可以说是相当失望了,叙事如此拖沓,连故弄玄虚的工夫都懒得下了,三个奥斯卡又能怎样呢?
直接在HBO上出,算是COVID期间的大福利了。三大主演都很棒,但对比起来还是Jared Leto更胜一筹啊!又增肥又瘸腿,完全变了个人!重点不在破案而在警探的内心,所以看到最后都感觉很没有closure。两个警探在办案中迷失,固执地认为自己认定的人就是凶手,最后跌入深渊。其实如果减掉最后几分钟,不直接告诉观众红发夹是新买的,反倒更有余韵。
好累
拉米马雷克宛如陈冠希的坏笑令人印象深刻。
为少爷多给一星吧。但整体还是偏弱了些。
结果呢,不仅凶手没找到,还错杀了一个。。。
三星半(小米马赛克版)
希望多一些这种复古风格的探案电影,夜晚的场景很有feel。剧情有点无聊。三个男演员都非常出色。
其实还是特别明显,长发男不是凶手就一点,以逃跑成功的那位女受害者视角,凶手应该是个身材匀称,双腿特别有力,的男性。而长发男,其实可以看,是个腹部比较臃肿,双腿走路摇晃的人,脚底下特别虚,腿我猜是有点问题的。这片子有点韩国《杀人回忆》的感觉。但说真的没有《杀人回忆》好。整体人物都没有立起来,整体节奏失衡,双雄模式说真的没啥火花。中部太装了。说真的这片子不如美剧《真探》。至于最后那个悲剧,真的,所以疑罪从无才是对的。这种纯粹情绪化行为,很要不得呢。现在他们都能把刑侦片拍这么闷了吗?真的很闷,很无聊。
我不理解………………我为啥还花了钱
这……真够随心所欲的……
So underrated. 一点都不差,四星,加一星给三位影帝,尤其Jared Leto演技真的很好。情节从头到尾都引人入胜,两个不太喜欢的地方是惊悚镜头过多搞得跟鬼片似的,以及最后Rami Malek处理事情的能力极不合理。内容有点点True Detective S1和Mindhunter的味道,推荐。
无聊冗长 估计钱全花在请演员身上 没剩多少能给编剧和剪辑了
平平无奇,看了预告片还以为有点意思。案子有没有破,莱托是不是凶手都说得过去,就是一个cops help cops的故事。
凶手是谁并且是否有证据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破局。
#2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