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
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
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
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
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
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
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
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
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
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
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
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
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
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
”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
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
”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
“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
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
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
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
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
”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
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
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
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
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
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
”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
何小萍也不理解吧。
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
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
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
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
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刘峰无疑是个好人。
好到让人心痛。
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
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
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
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
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
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
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
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
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
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
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
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
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
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
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
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
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
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
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芳华》像是一面镜子,从中你能亲眼目睹曾经的他们,把满载梦和爱的最好的年华,恣意投掷在时代的熔炉里,燃烧,摔打,破碎,最终随着时代一同寂落如烬,底色悲凉。
我相信在我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经历再去观看它,感想一定不尽相同。
这一次,是意难平。
我近乎固执地觉得,时光亏欠了刘峰一句道歉,就像它同样没来的及对劳改场等了一辈子的小萍爸爸说一句,你解放了。
没来的及为16岁便赴死的小战士,递上一卷果丹皮。
那当然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它盛产了许多之后未能再复现的伟大。
它怀抱了无数人前赴后继的英勇,甘之如饴的牺牲,无私利他的良善。
但伟大的时代,也注定具有巨大的阴影,阴影里一个又一个,渺小微茫的人,是不会被它真正放在眼里的。
而刘峰就是其中最善良的那一拨。
也正是他太过善良,才让我对他的结局,尤为耿耿于怀。
如果时光倒回,对着那一年在雨中和小萍一前一后跑进文工团的刘峰,提前告知他最后的结局,我想他一定不会相信。
怎么可能会相信呢?
在他最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青春时代,在被人真诚赞颂“握了活雷锋的手,我这手不能洗了”的时光里,他怎么可能会相信,自己的老年,会被联防队以一千块钱刁难却丝毫无计可施。
自己的大半生善良勇敢,会换来一个后辈眼里颇有些落魄凄凉的晚景。
故事的最开始,他是所有人都爱的“活雷锋”。
在那个崇尚平凡英雄的年代,他的勤勉,善良,刻苦和热心被一再的传颂。
被群体性的推崇,褒奖。
人们把他写进奖状里,画在板报上,讲进讲座中,立成标杆,砌成榜样。
冠之以时代所标榜所倡导所推崇备至的“活雷锋”的名号。
他那时候不知道吧,活雷锋在彼时,就像丹麦童话里的石头王子一样,是只能有善而不能有灵的存在,是金光闪烁的价值符号。
而价值符号,是不能有自我的。
他们理所当然地接受他的善良。
猪跑掉了,表弄坏了,人手不够了,甚至他们蔑视而不愿搭档的女舞者,都应由他挺身而出,一一接手。
为什么?
因为他是活雷锋啊。
人人最心底里面,未必想成为他,却仍旧亲近他,称赞他,拥戴他。
这些荣光,却一夕间猝不及防倒转,成为他无尽的梦魇。
因为他是活雷锋啊。
所以他怎么能够堕落到在纯洁的革命同志之间产生感情呢?
这一句而今我们百思不得解的论断,却在那个时代语境下有一套严密且理所当然的逻辑。
所以哪怕丁丁其实拥有无数的追求者,可唯有刘峰表白时那情不自禁的一抱,让她觉得恶心至极,害怕至极。
恶心于这个活雷锋竟然“堕落”“腐蚀”至此,竟然也会有私心,害怕于自己竟然“腐蚀”了活雷锋。
于是活雷锋一夕之间倒掉,成为革命队伍里再也容不下的那粒砂。
他从推荐进修的名单上滑下去,从人们的记忆和念叨里退场,甚至在整个文工团里被集体避忌不及。
没有人再记得就是这个人,曾经不远万里跋山涉水帮他们捎来家里的信和一箱又一箱衣物粮食。
没有人再记得就是这个人,不久前还顶着车祸留下的腰伤,台前台后修补道具。
当然也没有人记得就是这个人,几天前还熬着夜,为即将新婚的班长,亲手赶制了新娘家点名要的皮沙发。
他似乎,忽然之间,连好人都算不上一个了。
在群体性的漠视,群体性的避忌,群体性的遗落面前,他无计可施,也无法反驳。
大时代里,至亲至疏,不过刹那。
甚至我觉得之后滇缅边境战场上五湖四海彼此不熟悉的队友之间的善意,都多过曾哺育滋养赞扬他多年的乌托邦一样存在着的文工团。
在那个随时可能赴死的战场上,每一个人都不得不把生命搁置在最艰苦的档位上,直面死境,步入绝地。
也正因为如此吧,他们比旁的人都更明晰的感受它的存在,感受在没有任何标签和头衔下,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珍贵到让人想要落泪的一件事。
可即便明知生有多么艰难,在滇缅边境线枪林弹雨冲锋过后的战场上,他颓然呆坐,心里却默默期望着不如就死去,得以成为一个传说和永恒的故事,让他深爱的姑娘不得不唱起他,在唱起的时候,想到他。
我看着大荧幕里面的他,不自觉地揪心。
他终究还是善良的。
纵然人生陡然跌落,却始终没怨过他爱的姑娘和一整个文工团。
就像多年后对着那姑娘发福的照片,还是会漾起微笑一样。
从头至尾,他只是想回去,想被那个他珍爱的群体重新的接纳,哪怕是以,死亡的方式。
这场战争终究还是胜利了。
为此他付出了一只右臂,埋葬了几多同行人,得到了,一些被视为荣誉的伤痕,和一些刻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创痛。
就像任何战争的胜败一样,真正落到历史上,不过一行注脚。
可对于亲历者而言,那是一排排烧焦僵直的尸体,一个个浸落入泥沼活活淹死的战士的脸庞,连同无数个日夜里,抱紧长枪与死亡负隅顽抗的悲凉心境和战场上非生即死的绝望感,那种绝望,将永远的,嵌进他的灵魂里。
与他曾经殷切期望的不同,他最终也还是活了下来,没有成为一段永恒的荣耀,一首他心爱的姑娘口中的赞歌。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他的人生从此收章,后半生里,再没有任何可以说的上来的世俗标榜的所谓成就。
不止是他,其实他她她们也都是这样。
时代变了,文工团不再有存在的价值,战争的胜利也不再是要反复咏叹的主旋律,新时代的语境里,是硕大鲜红的可口可乐,是一高再高的地皮和由此酝酿的资本暗流汹涌交错横斜。
新的时代里,消解掉了很多空洞的理想和崇高,却也毫无例外地,一并对那些真诚的善良和梦想始终保持怀疑。
他们仿佛前一刻还在芳华里,下一刻,他们却已经是被时代浪潮推涌拍打着上岸的旧浪花了。
他们从前信奉的,笃定的那些东西都变了,他们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在后辈眼中刻板教条不可理解,他们全心全力曾经奉献出的那一些力气,挣得过的那一些褒扬,流过的血泪和呐喊,甚至挣扎着不肯妥协的执拗,都因着时光飞逝,成为后辈眼中模糊的,毫无逻辑的,不明所以的存在。
这个时代承平安稳,资本流动不息,每个人都忙着赚取还可以赚取的,抓住还能够握到的,这个时代人们不再那么推崇平凡和牺牲,也因着平稳而不觉得战争是多么残酷悲悯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于国于民的宏愿,相比而言,他们更想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或者当一个满怀小资情调活得体面富裕的人。
当然,这个时代当然也有很多焦躁不安,人们说唯有一夜暴富,才得以解忧。
你看,这个时代和他的时代多么不同。
因而其实我们都猜的到,刘峰的老年,或许注定会成为一个不再被需要,也再不被重视的,好人。
像是,很多我们身边的老者。
他们喋喋不休的过去,我们并不怎么感兴趣。
他们的情怀回忆执着着不肯翻过页的事情,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值一提。
我们和他们的人生出现了时光的断代,彼此似乎都无法跨越。
而更难跨越的,是时光本身。
是那些在历史中被人们有意无意地暗暗忘记,或因为太过艰涩悲凉被人们刻意遗落的时光,我们漫不经心地遗忘了他们,同时也否定了,那段时光里小心翼翼包藏着的,一代人最好的模样和最初的信念,以及他们为了那些信念,曾付出的明艳芳华。
他们的芳华投掷在时代的浪潮里,被浪潮推涌,也被浪潮拍打。
他们中的一些成为潮流中的主干,顺着流向争先恐后的向前。
当然也有另一些成为逆流的水花,被无声吞没消逝。
浪潮当然不会对水花感到抱歉,就像城墙不会为鸡蛋的殒身愧疚。
直到下一波大浪来临,他们和曾经让他们跌宕过,起伏过,笑过泪过委屈过也快乐过的时代,一起被恒久的消解。
但我不知道,那些人们啊,他们人生里刻骨的沉浮和遗憾,是否也能随着大时代猝不及防的更迭,而被轻而易举地消解掉。
他们,会不会也有意难平的时刻呢?
就像仿佛也说不上来到底这中间出了什么错,可是这个善良的,对生活其实没有多少要求的好人,似乎从来没有得到过他应得的那些,优待。
他的善良被否定,他的情感被禁止,他的牺牲因时代的更迭成为被轻飘飘一笔带过的往昔。
他的这一辈子,受了太多苦。
我知道他不后悔的。
就像他说过的,和那些永远躺在墓碑里面的战友比,他没法说自己过得不好。
可是我不知道如果让刘峰再重活一次,他还会不会让出进修的名额,会不会顶着受伤的腰托举起舞伴,会不会在子弹飞溅的战场上冒着被拖下去的风险全力救助泥泞里的战友……会不会,还想要在时光动荡善意寥落时,始终保有善良,成为一个好人。
如果不能问刘峰,那影院散场时,我想问问坐在黑暗里久久不能离去,鬓白如霜的老者。
或者,多年以后,问问你。
时代刹那更迭,你我芳华,是否面目全非?
ps:在刘峰的故事里,我没有写小萍和他的交集,因为小萍也是我太喜欢的一个角色,我还是有一点私心,想把她和刘峰的故事,写进她的那篇影评里面。
中国这一百年来可以称得上是苍海桑田的巨变,各种灾祸、战乱、革命、运动,不管是哪一代人,说起青年时代来都有许多刻骨铭心的回忆可讲。
哪怕是战争或饥荒,苦则苦矣,事无不可对人言,只有50后这一代人的青春至今仍是禁区,是不可以触碰的。
身为50后的严歌苓写下了她的青春时代,命名为《你触碰了我》,讲述了因为“触碰”事件而触发的命运之舟的莫测航向。
同样身为50后的冯小刚把它拍成了《芳华》。
严歌苓的文风大概可以概括成“女人的史诗”,她笔下写的都是“大时代”,《金陵十三钗》写抗战,《小姨多鹤》写日本战后遗孤,《扶桑》写偷渡华人,《天浴》写知青,文革题材有《陆犯焉识》,《芳华》不是她第一次写文工团,先前就有《一个女人的史诗》。
只不过,她的“史诗”不是像《白鹿原》那么宏大壮阔深入探究,而是用作人物命运的砝码,适当地增重而已。
丰富的人生经验和职业素养让她对于敏感题材的掌握非常熟稔,她能摸着红线去写,但绝不越雷池一步。
比如在《芳华》的原著中她便无伤大雅地摸了几把“老虎屁股”。
她毫不掩饰地对“学雷锋”活动进行了讽刺,她写道:没有一个人会因为业务能力强和本职工作做得好而受到表彰,因为那些都是你应该做的,反倒是你丢下本职不做,跑去做一些额外的事情,比如帮炊事班喂猪,帮清洁工扫厕所,帮战友洗衣服啊,这种事情反而会捞到表扬。
她写到集体主义之恶: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她写到何小萍(原著中叫何小曼)的疯癫原因:她被下放到医院后随着野战医院驻扎在一所学校,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的士兵开往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窗,看到昨天还在操场上立正集合的两千男儿已经变成满地死尸。
……这些情节在电影中都没有呈现,冯小刚将原著的“触碰”力度再度削弱,变成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轻抚”,然后便直奔他的主题去了。
部队文工团在当时算是“天之骄子”,天天有饺子吃,天天可以洗热水澡,风雨飘摇的动乱年代,文工团的少男少女们躲在营地的小红楼里,俨然“大观园”里的小姐公子们,他们唱歌跳舞,恋爱撕X,过着一种老百姓们无法想象的“人中龙凤”的优越生活,可以说是不幸时代里极少数的幸存者。
正如何小萍的父亲信中所言,那个时代是没有人敢欺负解放军的。
只不过,何小萍的父亲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没有人敢欺负解放军,但是解放军内部还是会有人欺负人的,阶级序列无所不在,很不幸,何小萍恰好处于被欺负的那个。
出身农家的刘峰本来也是被欺负的对象,但是他用无数次自虐般的牺牲换来了“活雷锋”的称号,成为了集体的光荣,以为可以躲过属于他的悲惨命运。
很可惜的是,在“触摸”事件发生以后,他还是被欺负了,并且一路悲惨下去,直到死也没有一个漂亮的翻身。
原著和电影都以萧穗子的视角展开,却故作谦虚地把主角席位让了出来,就像一帮人围着圆桌坐定了,单留了上席的座位,然后强行把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人拱到了上席的位子上坐着。
在中国的人情规则里,这样的两个不够“体面”的人是坐不到上席的,表面上看来,这是对两人莫大的抬举,实际却不是这么回事。
无论是原著还是电影,叙事重心都不在这二者身上。
认真说来,黄轩并不符合刘峰这个人物的设定,原著中的刘峰是个敦厚朴实毫不出众的山东汉子,作者还特意强调他的身高只有一米六九,在文工团的俊男美女丛中是很不起眼的一个人。
所以,他对林丁丁的“触摸”才能引发那么严重的后果。
在电影的设定里,男女大防并没有那么厉害,何小萍曾经撞见过宣传干事在角落里亲吻林丁丁,平时男兵、女兵可以穿着泳衣大大方方在同一个泳池里一起戏水,吃散伙饭的时候团长和政委当众抱成一团,明明不是那么古板的环境嘛,可刘峰对林丁丁的“触摸”事件却造成了那么大的后果。
虽然作者的解释是因为刘峰平时太善良太道德了,像个圣人,圣人突然动了俗念所以才让人觉得难以接受。
这个理由未免太过牵强了,林丁丁是个虚荣的女人,她嫌弃一个男人必然是因为他的条件不够好,而不是因为他太“圣人”。
男主角刘峰好歹是一人独大,并且占据了应有的叙事篇幅,何小萍虽然是“女一号”,在一众女生的包围下却没什么存在感,戏里戏外,从相貌到话题性,不占一点优势。
《我把芳华献给你》纪录片中说,拍摄影片时冯小刚也刻意在女主角周围营造孤立氛围,把演员隔离开来,结果竟然把她“压”得一点水花都没了。
萧穗子的扮演者五官明艳,被赞“长着一张高级脸”,是华谊力捧的对象。
同时因为萧穗子一角被视为原著作者兼编剧严歌苓的化身,她在片中受到的礼遇明显超过了女一号。
如此一来,故事便陷入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明面是讲刘峰与何小萍的命运与爱情,实际上却侧重于萧穗子们的芳华。
影片的高潮是裁军之前的散伙饭,文工团全体唱着《送战友》哭成一团抱成一团,这是萧穗子、郝淑雯们最后的狂欢,也是冯小刚和严歌苓最动情的自我代入。
这样的重头戏并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什么事儿,他们俩一个疯一个残,早已不知漂泊何处。
这浓墨重彩的一幕于主线剧情并没有多大意义,但是看得出来对于导演本人来说非常重要,不客气地说,基本可以断定就是导演在夹带私货。
甚至会让人怀疑,也许冯小刚拍摄这部电影最大的用意不过就是怀一把自己的旧顺便赚一把观众的钱而已。
还活着的中国人里,没有比50后那一代人更加残酷和不堪回首的青春了。
时间也许能稀释当年的苦痛,并将之裹上糖衣,让他们也已经可以笑着话当年。
所以,问题来了,导演老夫聊发少年狂就是要拍成一部幸存者的青春记忆不可以吗?
可以的,电影拍成《致50后文工团那终将逝去的青春》一点问题也没有,大大方方去把萧穗子“扶正”做第一女主角,拍她和郝淑雯、陈灿的三角恋就好了。
三角恋、大白腿、哭成狗的散伙饭,这些都是青春原教旨主义电影的标配啊,相信过审也更容易。
可是,以冯导今时今日的江湖地位,他当然不太好意思直接这么干,故事拍得太过单薄肤浅,没有一点儿深沉和厚度,老冯的脸也挂不住,毕竟是个六十岁的老导演了,于是一定要把刘峰和何小萍扶到“上席”供起来,彰显他的人文关怀。
只是,这样消费不幸者的不幸,即使谈不上无耻,鸡贼是逃不掉了。
在这样一部言不由衷的电影里,冯小刚想表达他们那一辈人经历了多么恢宏壮烈的青春时代,可结果就像一个人说他参加了一场伟大战争,你问他在战争中做了什么呢?
他说我们家的青菜萝卜卖给了部队军需处。
当断臂之后的刘峰回到云南边境的墓园拜祭战友时,何小萍问他过得好吗,他十分谨慎地说“比起这些躺在地下的战友们,我能说不好吗?
”而“萧穗子”和冯小刚却完全没有这种自醒。
他们伪善地把不幸者贴上主角名牌,宣称要以他们的悲惨命运为靶心,借他们来“碰瓷”引发关注,最后大家在电影院里看到的却是幸存者的“芳华”,就像影片中何小萍费心瞄准的子弹全都打到了郝淑雯的靶上。
这到底是一起技术上的脱靶事件还是做事的本心偏了位?
金马奖上颗粒无收大概可以算答案的一种。
除了主题对焦的虚伪,这部电影没有大毛病。
从道德角度去谴责一个商业片导演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尤其是这个对象还是老狐狸冯小刚。
他交的功课四平八稳五脏俱全,甚至还有何小萍月下独舞这样沉痛凝炼可圈可点的戏,明面上你抓不到他什么把柄。
至于意识形态上做的那点手脚哪怕你看破也说破,最后也只能叹一声可惜。
可惜一个从业几十年站在业界食物链顶端的大导演,掌握着一流的资源,出来的活儿却是一个资深影视包工头的质量。
因此,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芳华》都是一部令人忧伤的电影。
电影看完了好几天才写的文,写完以后又放了好几天,有些东西想要再补充一下,可是又觉得本来也不是什么好电影,不值得为它费太多时间,那就这样吧。
小萍还是护士的时候,敌人攻击了伤兵营地 屋檐被炸成碎屑 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那个16岁青年烧伤的身体,我哭了 明明自己的身体那么瘦弱 还想着保护别人 尽管自己受人轻视 遭人排挤 但却依然那么善良 不管别人如何 自己也要与人为善 为这份纯真和坚强 我佩服 这让我看到了一个榜样 她告诉我:不必去惧怕任何人的眼光 正视自己的内心 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人类的平庸之恶可以达到怎样的程度,如何杀人于无形,我想,《芳华》做了很好的展示。
所以,真的很遗憾,我没有从影片中看出任何纯洁和美好,只看到无数美丽的皮囊下,所包裹着的人性之恶。
人类的平庸之恶可以达到怎样的程度,如何杀人于无形,我想,《芳华》做了很好的展示。
所以,真的很遗憾,我没有从影片中看出任何纯洁和美好,只看到无数美丽的皮囊下,所包裹着的人性之恶。
我是在《芳华》公映一年半之后,才看到这部影片,避开了上映时那些轰轰烈烈地讨论。
但是时过半年,故事里那种无所不在的压抑和挥之不去的绝望,依然围绕着我,令人心悸,并且在无数次琐事的触动中让我的脊背生出层层凉意。
一我现在依然清晰记得看完影片之后的震惊。
何小萍和刘峰,两个平民出身的年轻人,他们在文工团里的遭遇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偷了别人的军装去拍照也好,抑或是发乎情而未能止乎礼也罢,这些实在算不上多大的过错,人的一点点虚荣心,一点点情欲而已。
更何况,对林丁丁有非礼举动的,并不止刘峰一人,那么,为何只有他受到了这般对待?
答案恐怕在于他们的平民出身。
何小萍从来到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就受到了众人的排挤。
表面上,是因为身上汗味太大;骨子里,无非是她背负的出身,处处扎眼。
文工团里的白天鹅们一致向这只丑小鸭投去不屑的目光,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审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而且在这方面,大家相当有默契,不光是女孩,就连男孩也加入进来,彼此不需要联络和组织,就自动站成了同一阵线,对非我族类统一施行冷暴力。
在那样的优越感的压迫下,何小萍的每一件事几乎都成了笑料,都成了她的错。
刘峰自然就更不必说了。
他是活雷锋,几乎是个完人,做人都做到那个份上了,还是被文工团无情地抛弃。
那些赞美过他的、受过他帮助的人们,一夜之间变了脸,忙不迭地和他划清界线。
后来我想,其实刘峰还是有错,他的错不是爱上了林丁丁这样一只白天鹅,而是他误以为一只癞蛤蟆只要会跳舞唱歌、品德高尚,就会受到白天鹅的青睐。
他不明白这只天鹅是属于另外一些人的美餐,而自己根本不配享用。
这个世上,青蛙王子的故事只能是一个童话。
这就是平民子弟在文工团里的宿命。
他们以为进了文工团就算是出人头地(应该说,从军,确实是平民子弟的一条重要出路),然而,无论怎么努力,哪怕和其它人一样拥有青春美貌和高超的舞技,甚至还有了超越常人的人品,也终究是枉然。
军队并非世外净土,来自高干家庭和有各种背景的同龄人掌握了话语权,对底层出身的年轻人从情感、尊严到生命进行了无情地碾压,完全将后者视为玩弄和嘲笑的对象。
从结尾这一幕倒过去看,其实他们的宿命在开头已经注定了。
手里那张撕碎又拼起来的照片,是他们破碎的青春之梦。
二影片的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都有过在文工团从军的经历。
对于两人而言,这段历史中凝结了他们的青春和激情,在半个世界之后回望,一切更是笼罩上了玫瑰色的滤镜。
反映在影片中,就是泳池和告别会这两场重头戏。
一具具鲜活的肉体在池水里翻腾,荷尔蒙几乎要溢于银幕,再加上影片里大量关于少女舞蹈和沐浴的描绘,我们看到冯导用镜头完成了对青春少女近乎迷恋地舔食。
不得不说,他确实深谙直男心理。
然而,看完这一段之后,我的内心相当复杂。
因为整个故事的走向已经颠覆了观众“少女等于纯洁无暇”的认知,我们已经知道那些洋溢着活力的、高傲的白天鹅并非不食人间烟火,恰恰相反,她们堕入红尘太深,满脑子都是各种功利和算计,对于自己肉体的估价也是一清二楚:什么样的人可以摸,什么样的人不能抱。
红颜武装,一刚一柔,在领袖们的注视下,年轻的身姿化身为革命的符号然后,冯导又花了很大的篇幅来拍摄文工团解散前的告别宴:各种气氛的渲染、人物的特写、充满悲情的合唱……每个细节都映照出一个花甲老人对于逝去岁月的叹息——那是他定义为“芳华”的青春。
可是,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从中读出“美好”两个字。
人性中本身具有平庸之恶,籍由砖制体制的推波助澜,再经战争的放大,已经彰显出惊人的残酷性和破坏力,其对弱小者的无情践踏简直令人发指。
何小萍的发疯和刘峰的残疾,是时代之恶与人性之恶叠加后的结果。
在他们的悲剧中,作恶者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也没有付出一丝代价,并且在时代转型之后,这些高干子弟摇身一变,成了市场经济中新的成功者,然后又以解救者的形象来帮助已经失去了一切的刘峰。
而从疯人院和死人堆里侥幸存活下来的何、刘两人,不论时代怎样变幻,依然寻找不到亮色的出口。
丑陋的灵魂,就算长着一副天使般的躯壳,也无法令人愉悦,更何况他们所失去的和他们所夺走的完全不能划等号。
因此,当冯导把无限的留恋和惋惜加载在他的怀旧情绪之上,浓墨重彩地渲染芳华逝去的伤感时,作为观众的我,被激起的只有强烈的厌恶之心。
三我知道影片公映时有过热烈地讨论,打出的宣传口号是“冯小刚最好的作品”。
然而在一年半之后,我对此还是心存疑虑。
不可否认影片的题材之出色。
以文工团这一方小小的舞台为切入口,去折射整个时代的风云(要知道在特殊的时代,那里一直蒙着神秘的面纱),再加上对越战争这已经禁忌多年的主题,又配上国庆撤档的风波,让影片非常具有话题性。
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冯导的同龄人大多奉上了各种赞美之词,在闻革后一代中,虽然不乏批评的声音,但也有人给出了“那段历史只要能拍出来并且公映,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其它就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观点。
当然,这也不能说毫无道理。
囿于审查制度,冯导被迫做出了立场复杂的呈现,以致于整个故事一直在不同的叙事角度中左右摇摆:他想对弱者表示同情,又不敢批判伤害他们的人;他想要展现青春的美好,又不得不直面其中的虚伪和冷漠;他试图怀念旧时的光影,又无法逃避那个时代的扭曲和残酷;他想要讴歌刘峰身上人性的闪光,却只能让善良者在冰冷社会中绝望地残喘;他还想通过萧穗子来体现良心的救赎,可是最后却变成了轻描淡写的同情和软弱的施舍。
在美好的青春与残酷的青春之间,冯导试图兼得,却因为两难而显得矛盾重重种种矛盾之处无疑削弱了影片的感染力,所以观众无法指望看到一部深刻且有深度的作品。
《芳华》最大的意义恐怕就在于呈现了那些禁忌的主题:当银幕变暗,灯光亮起,观众给予的也惟有一声叹息,并且再次感悟到一种“好人没好报”的无力。
这种无力,源于看不到任何来自施恶者的忏悔和自省,也源于弱者被施暴时,人类的正义感几乎没有发挥一点作用。
信仰、道德、良知,在冯小刚的“芳华”里寻找不到这些力量。
告别会上,大家的眼泪只为自己而流,一曲《送战友》的悲情合唱,掩盖了自己对“战友”曾经的伤害。
萧穗子作为唯一尚有同情心的人,支撑她行为的也并非是负罪感和批判精神,而是一种兔死狐悲的感同身受——在她那一厢情愿的爱情之花,被两个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轻飘飘地斩落之后,她突然开始怀念起何刘两人的不幸来。
正如她在影片的旁白中所言:未被善待的人,最容易发现善良并珍视善良。
可是,对于善良,仅仅珍视就足够了吗?
守护善良的勇气呢?
拷问良心的真诚呢?
冯导和严编剧都没有追问下去。
既然没有人意识到自身的恶,当然也不会有人做出反思,更不会有人去道歉、谢罪,进而去弥补和补偿。
帮刘峰交的那一千块罚款,完全不足以抹平人性丑恶留下的伤疤。
在他和何小萍的遭遇里,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是帮凶,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更令人悲伤的是,经历了闻革在精神上、战争在肉体上的双重打击之后,人到中年的他们又面临着第三次碾压:物质上的贫困。
和那些已经腰缠万贯、功成名就的昔日战友相比,他们输得如此彻底。
四120年前,列夫·托尔斯泰推出了自己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复活》,讲述富家公子聂赫留朵夫引诱了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沦为妓女。
多年之后,当他以陪审员的身份在法庭上重新见到深陷官司的女人,良心倍受谴责。
他不仅为她奔走伸冤,还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罪过,在上诉失败后,还陪她一起流放西伯利亚。
据说,小说取材自真实的事件。
难道,在一个多世纪之前的沙俄时代,真的存在过这样一位具有忏悔精神的富家公子吗,甘愿用自己的下半生来为年轻时所犯的过错赎罪?
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是,从闻革中走过来的那一代人,几乎没人做同样的事。
或许,正由于这样的案例太过缺乏,以致于电影工作者都不敢展开这方面的艺术想像,毕竟,艺术是源于生活的。
只能说,是贫瘠的现实让冯导们失去了成为托尔斯泰般大师的可能。
但是,至少《芳华》提供了另一种维度的闻革场景:你以为十年动乱里只有抄家、批斗那样的歇斯底里吗?
不,残害人的,也可能是洒满阳光的文工团里,有着银铃般笑声的女孩和仪表刚正威严的领导。
女孩们靓丽的脸庞如鲜花般绽放,青春洋溢,动人的舞姿配合激情的口号、铿锵有力的发言,一切都如此美好,仿佛这里是隔绝了俗世喧嚣的天堂。
但是,美貌背后的丑陋更加触目惊心,打着正义旗号的欺骗更具毁灭性,当政委设下圈套,以冠冕堂皇的说辞把何小萍强行送去前线,我们看到她的嘴角浮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
心目中神圣的殿堂彻底崩塌之后,她已经洞穿人性最深的黑暗,那一刻的心情超越了愤怒和绝望,只剩下对卑劣者的不屑与轻蔑。
此时的何小萍,仿佛法庭上的玛丝洛娃,在经历太多苦难之后,已经坦然面对即将被流放的命运,她就如污泥中萌生的莲花,放射出夺目的光芒,闪耀着对疯狂、恶毒的人性的鄙视。
这一段月下独舞广受好评。
疯了的何小萍终于成为自己世界里的主角,也许,在癫狂的年代,唯有发疯者才是快乐的。
托尔斯泰把小说取名为《复活》,无疑他看重的是中年之后的救赎;而冯小刚献给观众的是《芳华》,说明他更在乎对青年时代的怀旧。
在半个世纪之后,重新审视这一场体制、时代与人性互相合谋、吞噬平民青年血肉的行动,我们的艺术家交出了这样答卷,这真的是冯导“最好的作品”吗?
听说冯小刚准备拍文工团,觉得有点意思。
文工团是什么,明白的人自然不必多说。
民间话语里,它是后宫的代名词;冯小刚那代人心中,它是情色的象征。
《红色娘子军》里那又长又直的腿,绑腿到短裤之间露出的那段白肉,让多少红色少年深夜辗转难眠。
紧接而来又诞生另一个问题:文工团让拍吗?
如果让拍,能拍到哪个地步?
阎连科有个小说叫《为人民服务》,讲某师长娶了个年轻貌美的女护士,经年累月关在别墅,趁师长不在和勤务兵搞破鞋。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作为特殊产物的文工团,类似这样的情节想必不少见。
冯小刚的电影能讲吗?
这样看的话,《芳华》还是一部为行业探索禁区的电影。
除了三部喜剧,最近十年的冯小刚电影多多少少是在突破禁区的。
《集结号》发掘了解放军战无不胜的另一面,《我不是潘金莲》讽刺官场怪现象,《一九四二》和《唐山大地震》叙述历史大事件,无论哪一部,可以说是踩着有关部门的底线,低空略过。
更何况,《芳华》要触碰的线除了文工团和那个不能提的时代,还有外交上不准宣传的对越自卫反击战和老兵问题。
越是禁止的题材,越容易出作品。
因为没有人触碰,冯小刚就能占住先机。
以后若是有后来者,肯定绕不过他。
冯小刚敢于触碰审查部门的底线,固然是有利于行业、有利于人民的大好事,但也不能说他没有一点私心。
年轻时冯小刚大家都知道他精明,如今老了,老奸巨猾。
在这里老奸巨猾是个好词,因为老奸巨猾的人能成事。
尤其在当下众所周知的环境下,只靠才华未必能生存,一定要兼具狐狸的智慧。
但《芳华》看完,对冯小刚的智慧和野心确实服气,却对他的才华产生了怀疑。
才华无法驾驭野心,这是我看到的问题。
在喜剧领域,冯小刚张弛有度、力道精准;一旦脱离喜剧语境,他节奏不佳、无法克制抒情冲动的问题,便全部暴露出来。
第一场舞蹈戏应该剪掉一半,因为它既谈不上惊艳,也脱离了电影的主要冲突。
这出戏的主要人物穗子,后面也没有舞蹈戏接应,女主角何小萍随便蹦跶几下敷衍了事,理解不能。
文工团解散大合唱那出戏,明显过了。
电影对文工团的态度暧昧不明,表现过它的美好和压抑,也表现了它的权力斗争和蜚短流长,却在解散时刻用种纯情的手法拍摄,显得虚伪和媚俗。
何小萍疯了后在草坪独舞的那场戏有机会成为妙笔,但因为在影片前半段没有呼应,损失了力道。
驼队遇袭,的确拍出了战争的残酷,但没拍出刘峰的绝望。
反而删掉这场战争戏,更能凸显残酷。
刘峰断手,何小萍精神分裂,两件事说出来已经很残忍,观众能脑补极曲折的转变。
此时,丰满的表现不如恰当的留白。
穿插太多人物,加入太多无必要的细节;譬如那位摄影干事,脱离主线,譬如穗子的恋爱,时断时续,了断突如其来,甚至穗子这个人物,其实也可以删掉。
电影如果不从她的视角讲故事,节奏会更加明快。
《芳华》想说的主题、想抒发的情感太滥,缺乏一根强韧、摇曳生姿的主线贯穿始终。
集体主义的罪恶,战争的残酷,禁欲时代的压抑,种种悲剧,最后竟然落在一句轻飘飘的“芳华”。
“芳华”两字,能包装一部普通青春片,托不住冯小刚试图表达的内容。
近十年来,冯小刚给人的感觉,是他累积了足够多的财富后,开始追求艺术的成就,涉足更多题材,拍正剧,拍能表达自我的电影。
但作品给人的感觉,是他非常努力,但一直差一口气。
《芳华》也是如此。
用喜剧赚钱,用正剧证明自己,顺便当演员、导春晚,这就是《夜宴》后的冯小刚。
昔日的票房大导,人到中年做自己。
就像《私人订制》里李成儒饰演的商业大导,功成名就后立志追求高雅,洗去一腔俗血。
这个角色可以看成冯小刚的自嘲和自况,也可以看成他对主流学院派的抗议和示威。
挟观众自重,这种作为,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有人每年都在这里等你回来,提醒你当初为什么出发,这个人叫做自己。
”这是一句广告词 ,来自2014年冯小刚为某品牌汽车拍摄的广告,清晰地描出冯小刚转身时的心路。
那时冯小刚正逐渐洗刷「国民喜剧导演」的标签。
除去两部《非诚勿扰》和圈钱之作《私人订制》,他接连拍摄了《夜宴》、《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以及《一九四二》,都不是「京味喜剧」;光头葛优,京味喜剧的标识男主角,基本淡出了合作。
走出舒适圈,放着轻松的钱不赚,冯小刚迈出这一步,说起来容易,其实非常艰难。
但他坚持住了,一部电影、一部电影迈到今天。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一个人满足低层次的需求后,势必会对更高层次的需求提出要求。
冯小刚什么都有了,就欠一个青史留名,他的选择不难理解。
所以这些年,我们看到冯小刚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和进步。
他拍出了《一九四二》,在《我不是潘金莲》里挑战圆形画幅,运镜和调度不再随意,而是尝试用长镜头拍摄战争场面。
去掉小品习气,镜头有了电影感。
这都是好的地方。
问题出在审美上。
在《芳华》里,我的感觉是冯小刚思想上去了,但意识没跟上;技术上去了,但标准没跟上。
观众不看这么多,只看效果,最后出来的效果就是审美崩坏。
电影是综合的艺术,不能有明显的短板,冯小刚有时还是会放松要求,譬如《一九四二》,一部讲饥荒的电影,扮演饥民的演员个个脑满肠肥,哪有饿过的样子?
譬如文工团解散的戏,他偏偏选择了最媚俗、最糊弄的含泪大合唱。
一部电影塞不进太多东西。
《芳华》这部电影,冯小刚把他能想到的几乎全部塞进去。
所以我们看到了他少年时的意淫,看到了他对前三十年的隐喻,对后三十年的讽刺,我们看到了战争的残酷、英雄的凄楚,也看到了集体主义的恶行。
他努力地让我们看很多,但我们只看到一团乱麻。
其实,仔细去感受的话,《芳华》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分裂的文本:它的前半程充满痛感地讲述了情与性的压抑、讲述了集体对个体的禁锢和遮蔽、讲述了青春无处安放的火焰如何被燃尽在那些虚妄的信仰和荣誉里,这种痛感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过去相比,我们正在生活的当下,是自由、开放、个性张扬的,当下有多少正常,回看过去,就能看出多少异常;它的后半程充满哀感地讲述了英雄主义的死亡、拜金的横行、欲望的脱缰以及那些最美好的祈愿是如何被封存与埋葬,这种哀感同样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当下相比,他们曾经生活的过去,是单纯、洁净、赤子之心的,过去有多少希望,检视当下,就能看出多少失望。
也就是说,《芳华》先用一个今天的立场去嘲弄了昨天的荒诞,又用一个昨天的怀想去鄙夷了今天的市侩。
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塑造出刘峰的光环,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那个时代里,刘峰也很突兀;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酿造出何小萍的悲剧,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下一个时代里,何小萍也没有得到救赎。
有人说,这就是《芳华》最大的问题和悖谬,冯小刚也好,严歌苓也好,都在执着地唤起某些不属于“此在”的东西——它讲述了若干个时代,致敬了若干个时代,深情地凝望了若干个时代,然后,又薄情地虚无了若干个时代。
可我倒认为,这恰恰是《芳华》最动人的任性。
它讲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体验,这些体验充塞于所有的时代,却又不特定地附着于哪个具体的时代。
你永远都说不清自己置身的时代,是最好还是最坏,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面临过的疑难?
过去很失常却也很超常,今天很正常却也很庸常,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沦陷?
有人说它批判力度不足,其实,它压根没有去批判,就像它没有去讴歌一样,它只是在放任自己进入和浸入一种情绪——当你为前尘往事踟蹰怅然,你又哪有余裕去讴歌和批判?
世界上有一句最没用的话:在我们那个时候。
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把它挂在嘴边。
你曾以为可以在那顶名叫青春的保护伞下永远纵情歌唱,你曾以为这世上最严重的事情无过于在邓丽君的歌声中拥抱了自己暗恋的姑娘,直到有天你踏上战场,目睹子弹穿过自己的动脉或者别人的胸腔,直到集体猝然解散所有伙伴星散远方,仔细想来,谁的青春不是这样,或是最盛大的开场与最潦草的落幕,或是最不经意的邂逅与最刻意的岐途,谁不是在被迫长大中褪去芳华万丈,变作不忧不喜,学会对岁月不卑不亢。
岁月如激流一往无前,生活在这湍急的两侧静默地站成了岸,逝者如斯夫,最深的幻灭里,只有抓不住的回忆和等不到的未来,才会被美化得如此一厢情愿。
我们之所以既不满昨天又否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今天打捞着昨天的遗珠、在昨天盼望着今天的日出,那是因为我们心中闪烁着某些永恒的、既无法被昨天所诠释、又无法被今天所覆盖的辉光——这种辉光,大概就该被命名为“芳华”。
许多电影作品遭遇“不走心”的诟病,往往是因为在博取观者的票房投资之时,缺失了作者自身的情感投资。
感动自己的,未必一定能感动他人,但感动自己往往是感动他人的第一步,或者说,必备前提。
张艺谋很喜欢整画面、陈凯歌很喜欢谈哲学、冯小刚很喜欢讲故事,因为很喜欢“讲”故事,所以之前的他,大多与电影之间保持着某种抽离感——我只是在转述一些东西给你们听、并且尽可能转述得声情并茂、栩栩如生——即使是他最扎心的那几次尝试,《唐山大地震》让你觉得很凄惨、《1942》让你觉得很沉重、《我不是潘金莲》让你觉得很愤懑,但凄惨、沉重、愤懑,照样都是“让你”层面上的情绪,这份“让你”执行得很到位,然而执行者本人在哪里,渺无踪迹。
这次不同,这次的冯小刚无处不在,这次的冯小刚无从自拔。
当然,如果他能先堕入、再抽身,既深入、又抽离,一边无保留地言说自己的在场,一边用冷静的反思和审视拆破当局者迷的幻象,那电影无疑会在精神高度上更加接近于不朽。
但是,无法冷静、无法抽离、无法平和与淡定地言说、无法言说得准确而清晰,抽不出来、跳不出来,情愿糊涂、情愿泥足深陷,这也是一种动人的真实。
毕竟,一旦事涉青春,从来都无关理性。
所以,冯小刚在《芳华》中一直表现得很拧巴也很摇摆:先用生硬的旁白视角开讲别人的故事,反复以画外音与第三方台词来切入重要角色的心理动机,再强行给视点人物添加一段感情线——这场关于他最迷恋的那段往事的呓语,恍惚到压根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人称。
那泳池边的纵身一跃、那排练场上的载歌载舞、那散伙饭的把酒高歌、那心照不宣的眼神和两小无猜的耳鬓厮磨,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那一群人对一个人的恶意、那张被撕毁的军装照、那副被垫高的乳罩、那关于出汗和馊味的歧视和流言、郝淑雯的优越感与挖墙角、林丁丁的落井下石与精致的利己,这同样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
这两者前后不一彼此拆台,没有关系,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泾渭对立,谁的过去不是一片模糊的、却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灰色地域。
没有绝对可恨的人,只有绝对可怜的人与绝对可悲的人;没有清晰的敌方,但所有人都在一个无物之阵里浴血沙场。
电影整个设定流程,无非是最标准的校园题材叙事结构,封闭空间内遗世独立般的少年群体,夹杂着几个影影绰绰的男孩,美好得一如人间的天国,直到某个外来者降落,涌动的暗流变作显性,很多心照不宣的平衡与保留,纷纷被打破。
有勾心斗角、有欲言又止、有傲慢和偏见、有校园霸凌、有明暗不定的温存、有若即若离的隐藏。
然后,所有人被迫离开名叫“年轻”的乌托邦,在丛林法则的社会里被时代的铁蹄碾碎,理想主义顺理成章地死亡,曾经的众生平等都不过是少年的幻象,有人从英雄变成边缘者,有人从边缘者变成英雄,世界从一辆牛车变成一路飞马,然而你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和身手跨上它,每个人都无法持续待在自己之前认定好的原点上,人设变得脆弱不堪。
时代色厉内荏,外部强大而内里空洞,欲望则与之相反,沉默寡言地在暗处野蛮茁壮。
可是,相比于许多拿腔拿调的、一脸风尘气的国产青春片,它带着许多粗糙的毛边和灼人的火焰,跃动得如此理直气壮。
就好像前一个小时里,那反复出现的雪白的肤色,以及突起的胸脯和臀部,竟然没给人以情欲或肉欲的感觉,你所目睹的,只是一种身体被成长所激活时、肆无忌惮的华美盛放。
上一次看到这种让人兴奋的暖色调,还是在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只不过那是一种男孩们的放纵和张狂,而这次,满满的,心里飘着只有两个字:真好。
它错失了一些“正面强攻”的机会:比如刘峰在被定义为英模的、惯性奉献的前半生里,在林丁丁身侧曾经经历过的性觉醒和性压抑(想想那些晃眼睛的青春的女体可能引发的少年男人的悸动),再比如何小萍在英模报告团宣讲现场的精神崩溃,一面英雄旗帜最终坍塌而一面英雄旗帜提前坍塌,这原本可以与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时她在草地上的独舞,和小站长凳上他与她的依偎,共同构成一组可堪载入影史的经典镜像——这两人都是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里赤身入场的无背景者,一个用无限示好来自救,一个用无限封闭来自保,最终,却只有他们遭遇了提前的流放,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最前沿的地方。
它的美术、摄影、服装、配乐,都非常漂亮——冯小刚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来并不以这些技术环节见长。
当然,这些技术环节塞得太满、煽得太用力,好像也是问题。
它有很多修剪的痕迹,有很多语焉不详。
它的柔光滤镜用得太多太滥。
它没有原著那么深刻,稍显避重就轻(我并不喜欢用文学原作来衡量电影的优劣,毕竟每一种艺术样式都带有其本身的逻辑自洽)。
但是,它依旧很打动我。
它的缺点可以条分缕析、做细致入微地罗列和阐明。
可它打动我的地方却无法言说,因为那只是一种氛围、一种韵致、一种感觉、一种状态时态生态和语态。
因为它的混乱、模糊、分裂、拧巴,无限接近我们每个人试图回味、试图勾勒、试图粉饰、试图掩藏的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一群很少感受出走心的观众,最能捕捉到走心,也最宽容于走心。
作者信息:微信公众号:邵邵的私人书斋新浪微博:@聆雨子豆瓣&知乎&简书ID:聆雨子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
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
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
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
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
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
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
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
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
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
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
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
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
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
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
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
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
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
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
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
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
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
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
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
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
——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
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
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
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
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
……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
……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
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
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
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
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
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
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
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
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
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
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
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
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
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
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
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
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
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
“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
…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
…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
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
…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
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
…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
…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
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
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
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
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
《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
《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
“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
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
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
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
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
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
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
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
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
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
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
而《芳华》,则恰恰相反。
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
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
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
最终送命的是我”。
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
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
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
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
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
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
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
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
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
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
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
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
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
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
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
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
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
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
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
工人不都得下岗?
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
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
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
不讲道理了不是?
”。
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
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
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
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
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
“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
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
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
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
谁是海外华人?
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
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
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
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
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
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
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
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
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
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
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
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
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
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
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我很讨厌阶级啊时代啊,这些宏大的命题框架,好像把这种标签一贴,就洞悉了事情的真相,没了讨论空间。
这不是全部真相,因为忽视了每一个人原有的样貌性格与故事。
刘峰的命运与他是谁的儿子关系不大,核心原因在于他给自己规划的人设出了大问题。
电影里的刘峰,穿梭在红二代和知识分子后代中间。
他是自卑的。
按说只要稍有悟性,通过学习来融入集体慢慢扩大视野了解世界,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事情,尤其当你身边还有很多水平和见识不凡的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
就算有些红二代很装逼很操蛋,但是还是有很多不错的红二代。
要知道搁在现在,别说红二代了,就算是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跟你家小朋友过家家了。
刘峰面对这些战友的身份压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道德完人的人设,他无条件的对所有人好,用自己的巧手,包揽了文工团从食堂到澡堂的所有杂活累活。
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活雷锋,是空气和水一样的存在,离不开他,但也看不见他。
道德完人的缺陷是只有崇拜者或对立面。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但却融不进去任何一个小圈子。
很多男战友对他嫉妒嘲笑和愤恨。
而在心里默默喜欢他的何晓萍,会说:“他是最好的人,我配不上他”
另外,道德完人是不能有性生活的,面对欲望必须只能一定要克制。
面对蜘蛛精白鼠精杏树精的花式撩拨,唐僧必须强压欲火。
而喝酒吃肉打家劫舍,杀人都不眨眼的鲁智深,却万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聆潮圆寂成佛的这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接不住撑不起来。
所以被刘峰抱了一把的林丁丁面对郝淑雯的质问:“医生啊干事啊那些人都能抱你,为什么偏偏刘峰不能抱?
”,她会抹着眼泪说,被别人抱行,就是被活雷锋抱就不行。
其实不难理解,本来那些医生干事都是人人皆知的猥琐,被他们抱了就抱了,亲了就亲了。
因为,被他们丫抱了亲了甚至睡了都不是我浪,而是是他们丫太猥琐。
不是我小龙女喜欢被摸,而是尹志平太无耻。
一但被活雷锋抱了,自己就成了坐在唐僧怀里的女妖精。
所有人都不会认为唐僧不好,而是因为我太骚太浪,我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所以林丁丁才会百般诬陷刘峰,洗白了自己,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而那些平时只能仰视他光环的战友,到这个时候,则毫不客气的把他的人格踩在脚下
可以说,刘峰手巧并不心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糊涂蛋。
糊涂在不能识人断认,明明知道自己在林丁丁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既不改变自己的策略变成强者,也不改变爱的流向,任荷尔蒙激发的盲目一见钟情控制自己。
还糊涂在,不能顺应潮流改变自己,通过学习提高眼界来改变自己。
他拒绝了读大学深造的机会,可以说打造人设放弃作出的最大牺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放弃和得到之间他也没想明白。
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临死前,和无常判官大费周折的求情,续了一口气,等宝玉来了说话,而宝玉来了,他说了什么呢?
“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
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看到了吗?
这句话看起来俗不俗,俗,为啥临死到想起功名利禄来了呢?
其实这是秦钟的一种反思,我们如此叛逆,如此这样那样的作,看起来我们多牛逼,而实际上,挺傻逼的,你人是什么人,不会因为喜欢世俗而变化,以功名未要,你看的是皮,我看的是瓤,功名加身,做出很好的事就是有情怀的人,做出很垃圾的事就是没情怀的人,这本不关功名这个皮的事,而是关于你自己该怎么样看待自己的事。
显然刘峰,没有这样的觉悟,思想幼稚犹如中二的孩童。
自己造了人设,崩的太满,绷得太紧,甚至想要用一心求死的牺牲,来成就和树立起在明月沟渠那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心心念念还是自己这个小我。
而经历了更多生死的何晓萍,则超越了自己
相比较那个受尽屈辱,仍然在用一生倔强的寻找尊严的何晓萍,刘峰渺小而又不值一提。
刘峰扔掉了属于自己荣誉的那些证书,但却从来没从心里放下它们。
文工团就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似乎没有一条故事的主线,但是却塑造了一群完全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认为其中的哪一个人有什么好坏,包括辜负了刘峰的林丁丁和郝淑雯。
但芳华终会逝去,时间会给每个人一个人生答案。
细水如流的时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选出一些幸运儿,把他们推上浪尖,也会抛弃一些失意者,把他们丢在海底。
有些人活成了悲剧,有些人活成了英雄,更多的人活成了俗不可耐和默默无闻,说不好谁更幸运。
2017年就要过去了,用这样一部电影与一段芳华告别,心里装满了无可名状的感叹和失落。
之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极度丑化冯小刚的文章,说他是来自北京底层胡同世界的冯裤子,混迹于一群部队大院高干子弟中间,靠着一把鼻涕 一包眼泪,骗取同情和上位的故事。
文章里还写,某位高干子弟出面,才帮冯裤子找军区借到了坦克,于是才有了冯裤子一炮走红的中国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里,英达过巴顿将军的瘾那场全是坦克的戏。
然而在电影《芳华》里,冯小刚又借到了坦克,可这一次,他却不是为了逗人家笑的,他在用心讲述一个西南军区文工团的故事,还有那些被无情的国家机器和肆意的时代车轮所碾碎的善良与芳华。
“活雷锋”刘峰因为拥抱了心仪已久的女文艺兵林丁丁而身败名裂,被下放到伐木连,最后在对越战场上失去了许多亲爱的战友,还有自己的一条胳膊;“反革命”父亲死在劳改农场的何小萍,在文工团备受欺辱,看到善良人刘峰被处分也同时心灰意冷去了野战医院,在对越战场上见过太多鲜血淋漓,精神失常。
他们是故事的主人公,却是最惨的两个人物,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因为他们一个父亲是木匠,一个父亲死在了劳改农场。
严歌苓亲自改编的剧本,她很少在她的作品里直接讲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斗争,但一切,都在不言之中。
“红色江山都是我们家打下来的,溅你身水怎么了,怎么了?
”,溅你身水这四个字,可以自由替换。
与之相反,当年在文工团里欺负何小萍的高干子弟们,则在开放的大潮中,穿牛仔裤戴太阳镜躲小黑屋里听邓丽君,最先嫁出去国门,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出了文工团摇身一变就是地产商,忙着在海南拿地搞地产,然而木匠的儿子多次立功的战斗英雄,转业了老婆跟货车司机跑了、做小生意还要被联防办扣车讹钱,然而不知名17岁的小战士满身烧焦,连果丹皮都没吃过。
你当然可以把这视作是胡同串子冯裤子对大院子弟的恶毒攻击和倒打一耙,但你无法否认,那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并且至今仍在发生着。
在《芳华》里,虽然故事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就是严歌苓自己),但一看便知,其实冯小刚是站在刘峰和何小萍的立场上来讲的,这一次,他又回归了冯裤子。
假若当年若不是哭天抹泪博取了高干子弟圈的同情借来坦克赢取了贺岁片的胜利,也许今天的冯裤子就是又一个刘峰呢,谁让我生来就是冯裤子,而不是军区副司令之子。
要感谢冯裤子,幸好还有冯裤子,愿意用饱满的故事、用心的改编(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油画般的调色、扎实的长镜头和场面调度、恰到好处的隐喻(毛主席像游行下抓逃跑的猪,主席画像换成了可口可乐广告),用心讲述那些逝去的善良与芳华。
对越战争一直是官方宣传中的禁忌,所以以前出差在南宁,见过许多对越战争的老兵,军装整齐,挂满勋章,在省府门口站成一排,讨要说法。
因为这段战争历史被隐去,他们的待遇也成空文。
现在回想,那一排老兵中,或许就站着刘峰。
也或许,活雷锋不愿意给国家添麻烦,也未可知。
《芳华》因某些原因被要求删减,推迟档期,而对中国的运转毫不知情的无知群众就喜欢指责冯裤子炒作。
冯裤子本来没必要趟浑水,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拍《非诚勿扰》1到18集,我是冯裤子,接地气赚钱并没错。
然而,他拍了《1942》讲述民族苦难、国民性和中国几千年来官僚体制的冷漠无情;他拍了《我不是潘金莲》,愚蠢而紧张的各层级官僚体制如何把一个离婚妇女的小事,逼成了天大舆情,以及舆情管理这种看似灭火其实是玩火甚至点火的治理思路的反思;他如今又拍了《芳华》,记录那些领袖任性和历史肆意的时代下,每个个体被车轮碾碎的芳华。
幸好还有冯裤子。
然而足以鄙视冯裤子的高干子弟在做什么呢,王朔跟韩寒抢徐静蕾还自以为英雄,写了一些看似宇宙奥秘其实不知所云骗稿费的东西;陈凯歌迷上了拍神仙打架,然后是道士,最近是妖精;郑晓龙拍《甄嬛传》,一个高级版的《还珠格格》,可还是《还珠格格》。
语言艺术大师的儿子热衷于鼓捣穿奇装异服的网络辩论赛捞钱,还要配上“底色悲凉”。
第六代导演呢,有人忙着买春,有人忙着离婚,有人忙着如何把电影拍成高级广告。
幸好还有冯裤子。
这简直是莫大的反讽,被你们讥笑和嘲讽为冯裤子的人,却在顶着压力讲述政治、历史、战争、民族、体制、青春、荒诞、人性、阶级、芳华,而你们还有何脸面嘲笑冯裤子?
不过,冯小刚似乎在《芳华》里也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对越战场上献出生命换回胜利的,恰恰是从小没摸过枪的小战士,而不是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军区靶场打靶无数的文工团女报幕员。
冯裤子万岁。
个人公众号:古尔齐亚
精神分裂的文工团版青春片。感觉导演的青春期性幻想全在,画面美轮美奂内里混乱不堪。时而冷眼旁观吃人血,时而深陷其中自我感动,萧穗子何小萍两种情绪互相拉扯,感觉原著和改编各自在high。散伙饭时集体斯德哥尔摩,海口那段又强行把锯齿似的凉薄打磨成圆润,看得真累。三星半。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刚子烧烤,又一占坑之作。
冯小刚现在的意义是“我这么牛逼我这些题材都敢拍。”但其实好题材都被他砸到了手里。调教演员比不过张艺谋的《归来》,人物悲欢比不过《军中乐园》。莫名其妙给女二加了旁白和爱情线,最终导致没有一个人物讲清楚。以及,黄轩真的很丑。
7分还是有的。首先没有一个演员长得是对的,彼时文工团怎么挑人,冯小刚能不知道吗?所以演员选成这样就直接取消问题了,扯什么历史叙事,根本就是个讲校园霸凌的青春片。其次冯小刚与严歌苓在情怀上是严重分裂的;再就是对女性的观看实在太过凝视了,想夹带的私货也太多。再度询唤中老年观众,够狠
對,我還沒看,也不打算看。因為我不相信馮褲子能拍出什麼好電影。
芳华,中青年观影感受极度断层的电影。我看的感受是,荒诞。印象最深的那一场戏是小萍在文工团的最后一次演出,廉价的荣誉,精彩的地位颠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拗什么?拗不过的。那个时代再荒诞,最终也过去了。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我却也说不出。
太过美化过去。加到三星是因为想起母亲被荒废的青春。
姜文拍《阳灿》那才叫纯粹的缅怀与自我沉溺,《芳华》是明明沉溺还要自证清醒、明明无语情深又怕被指言之无物才会矫揉出来的流水账。前半段由细节美积累的好感,从卯足架势却把对越反击战仅仅幻化成“残酷战争”后开始流逝,最后在一句wcnm里跌入谷底。与其说想要的东西太多,其实更像不知道想要什么。
越想越生气,气这个故事,什么芳华啊?!这片一点不积极向上、不正能量啊,是歌颂什么了?努力与善良都是无用的,奉献青春没有回报、年老没有保障。拿假肢开玩笑,嘲笑肥(微)胖者,真的很不好笑!难道是暗讽我没看出来? 黄轩比妖猫传里好点,女演员有个有点像裴斗娜,有个像董思成
看预告片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拍成中年人对大腿和内衣的热爱,还好没有==能看出他想寄托的东西太多,但是从叙述者到片段式的故事,人物依然立不住,与其有展现整段芳华青春的野心,还不如把现在突兀的情节衔接处理好。三星给林丁丁那段心理表述,虽然是用了最简单的画外音的处理方式。
是不是雇人刷影评了。。。感觉被骗了
质感过硬,情怀犹胜。对比原著不是那么喜欢这样的改编,变成双女主之后,故事主线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刘峰何小萍很多重场戏没有,而穗子又吃西红柿又吃冰棍儿到流连忘返。强加给女二的感情线也是纯属多余。但演员们集体不错,小刚导演艺术造诣一直落后,但叙事只要发自内心做就都还行。
当一部电影只能用音乐去渲染情绪的时候就差不多了年龄大了的好处就是打一星比较利索穗子不错
当我为最后恶人无恶报而感到痛心疾首时,电影借角色之口来了一句:“她胖了”。这无疑是精致女孩最坏的结局。
看着要挑战禁忌题材,可碰到关键问题还是卡壳。要讲两位主人公的人生悲剧,就无法回避毛时代和集体主义,电影现在摆出的态度只有含混暧昧,统统都绕道儿了。冯小刚老师看似爱放炮,其实都在安全区内,本质上还是好孩子。
精神病这个故事走向我其实挺喜欢的,前面的着重和留白处也都还好,但最糟糕仍然是叙事,最提气的是录音和音乐。总体上真是没啥意思,估计再稍微有意思一点就不是调档而是撤片了吧。
终于看了最近炙手可热的芳华,听说又延长密钥期了。嗯,值得。芳华中的一颗番茄🍅吸引到我,但看完后却满是对那个年代的畅想以及那种情怀对我的深深感染。有感情的作品是可以有生命力、真正打动观众并走进人心的。芳华,做到了!
把迫害轻描淡写成校园暴力,把对集体生活的控诉变成怀念,把所有的问题归咎到人善不善良,真的是春秋笔法。
直到看到战场长镜头,才觉得稍微值回点票价。实在没有代入感,像电视剧一样,结尾强行跳了几十年,谢天谢地没有2016年场景了。最大问题是女主,完全不知道为啥塑造这样一个女主,我很讨厌她。还有旁白,满得快溢出屏幕了。倒是很多重口镜头,浴室侧面全裸、挑水泡、断腿战士、人肉炸弹,这咋过审的?